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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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认证要求
GAP
.
良好农业规范
GMP
良好生产规范
有机食品认证
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农产品认证
SQF 食品质量安全体系
减农药减化肥认证
田间食品安全体系
HACCP
On-Farm
危害分析和关键
点控制
5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全面监控
• 美国
—食品安全检疫局(FSIS) 对象:食用肉、家禽肉及蛋制品 项目:污染、疫病、残留、加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对象:水产品、果蔬产品 项目:微生物、疫病、残留、标签
日本
– 《食品卫生法》 (安全性检查)
– 《植物保护法》 (植物检疫)
–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 (动物检疫)
韩国
– 《食品卫生法》 – 《食品公典》 – 《水产物品质管理法》 – 《植物防疫法》 – 《植物防疫法施行规则》 – 《输入植物检疫规则》 –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
3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全程追溯
• 美国
—农业生产环节可追溯制度 —包装加工环节可追溯制度
前追溯:产品售出者信息 后追溯:产品购入者信息 —运输销售环节可追溯制度
供应商 运输企业 批发商 零6售商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过程
• 2002年农业部提出立法计划 • 2003年国务院列入立法计划 • 2003年6月农业部成立立法小组 • 2004年1月农业部向国务院提交送审稿 • 2005年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05年6月22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审议 • 2005年10月24日十届人大第18次会议审议(一审)
《农产品品质分析与安全》----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1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 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简介 • 农产品质量控制中的GAP体系 * • 农产品质量控制中的HACCP体系 **
2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概况
•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
. 美国
– 《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 《联邦肉类检验法》 – 《禽肉制品检验法》 – 《蛋制品检验法》 – 《植物保护法》 – 《联邦进口牛奶法》 – 《管制物质进出口法》 – 《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 怖主义预防应对法》
7
立法过程
• 2006年2月26日十届人大20会议审议(二审) • 2006年4月27日十届人大21会议分组审议(三审) • 2006年4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
结果:155票赞成,1票弃权,1人没按表决器 • 2006年4月29日胡锦涛主席颁布49号主席令
8
立法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7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 44条规定: 1、农产品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2、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 以上5万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检测 预警
及时召回
• 美国
— 召回分级 一级:食用后肯定危害健康 二级:食用后可能不利于健康 三级:食用后没有危害,但标签 标识等存在错误
召回 追溯
风险预报
• 欧盟
—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预警通告:产品已上市、确认有危害 信息通告:产品未上市、确认有危害 新闻通告:其他途径获取的危害信息
---对农业生产者的要求 3、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 行或委托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状况进行检测(出具检测证明有风险),经检测 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经营者的要求
于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号 主席令颁布)
9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生产者的要求 1、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者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的规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 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 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 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因违反规定使 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农产品不得销售: 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
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5、其他(辐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
第三十四明确规定: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检查检测不得向被抽查 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 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上 级农业部门抽查了,下级 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10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生产者的要求 2、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企 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 和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止情况,以及农产品收 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美国
.
–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 农业部(USDA)
– 环境保护局(EPA)
– 其他机构
日本
– 厚生劳动省 – 农林水产省 – 其他机构
韩国
– 卫生部的食品药品安全厅
– 农林部的农产物品质研究 院
– 其他机构
4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Biblioteka Baidu
•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五条对检测机构的 资质做了具体的规定:
1、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 农业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认证);
2、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
16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 采用与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如被抽 查人有异议申请复检时,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 方法。 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产品不得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 物质的; 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 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 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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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经营者的要求
GAP
.
良好农业规范
GMP
良好生产规范
有机食品认证
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农产品认证
SQF 食品质量安全体系
减农药减化肥认证
田间食品安全体系
HACCP
On-Farm
危害分析和关键
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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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全面监控
• 美国
—食品安全检疫局(FSIS) 对象:食用肉、家禽肉及蛋制品 项目:污染、疫病、残留、加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对象:水产品、果蔬产品 项目:微生物、疫病、残留、标签
日本
– 《食品卫生法》 (安全性检查)
– 《植物保护法》 (植物检疫)
–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 (动物检疫)
韩国
– 《食品卫生法》 – 《食品公典》 – 《水产物品质管理法》 – 《植物防疫法》 – 《植物防疫法施行规则》 – 《输入植物检疫规则》 –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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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全程追溯
• 美国
—农业生产环节可追溯制度 —包装加工环节可追溯制度
前追溯:产品售出者信息 后追溯:产品购入者信息 —运输销售环节可追溯制度
供应商 运输企业 批发商 零6售商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过程
• 2002年农业部提出立法计划 • 2003年国务院列入立法计划 • 2003年6月农业部成立立法小组 • 2004年1月农业部向国务院提交送审稿 • 2005年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05年6月22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审议 • 2005年10月24日十届人大第18次会议审议(一审)
《农产品品质分析与安全》----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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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 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简介 • 农产品质量控制中的GAP体系 * • 农产品质量控制中的HACCP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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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概况
•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
. 美国
– 《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 《联邦肉类检验法》 – 《禽肉制品检验法》 – 《蛋制品检验法》 – 《植物保护法》 – 《联邦进口牛奶法》 – 《管制物质进出口法》 – 《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 怖主义预防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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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过程
• 2006年2月26日十届人大20会议审议(二审) • 2006年4月27日十届人大21会议分组审议(三审) • 2006年4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
结果:155票赞成,1票弃权,1人没按表决器 • 2006年4月29日胡锦涛主席颁布49号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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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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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 44条规定: 1、农产品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2、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 以上5万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消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检测 预警
及时召回
• 美国
— 召回分级 一级:食用后肯定危害健康 二级:食用后可能不利于健康 三级:食用后没有危害,但标签 标识等存在错误
召回 追溯
风险预报
• 欧盟
—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预警通告:产品已上市、确认有危害 信息通告:产品未上市、确认有危害 新闻通告:其他途径获取的危害信息
---对农业生产者的要求 3、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 行或委托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状况进行检测(出具检测证明有风险),经检测 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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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经营者的要求
于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号 主席令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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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生产者的要求 1、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者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的规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 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 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 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因违反规定使 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农产品不得销售: 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
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5、其他(辐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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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
第三十四明确规定: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检查检测不得向被抽查 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 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上 级农业部门抽查了,下级 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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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生产者的要求 2、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企 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 和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止情况,以及农产品收 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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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美国
.
–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 农业部(USDA)
– 环境保护局(EPA)
– 其他机构
日本
– 厚生劳动省 – 农林水产省 – 其他机构
韩国
– 卫生部的食品药品安全厅
– 农林部的农产物品质研究 院
– 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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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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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五条对检测机构的 资质做了具体的规定:
1、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 农业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认证);
2、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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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 采用与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如被抽 查人有异议申请复检时,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 方法。 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产品不得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 物质的; 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 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 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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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
---对农业经营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