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管理,推动全校学生勤奋向学,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起开展学生学业警示工作。

一、学业警示的级别

根据2017年9月1日发布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将警示分为四级。

1.一级警示。自2017年9月1日起,三年制学生在一至二年级,五年制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单学期不及格课程达3门,或补考不及格必修课达1门,给予一级警示。

2.二级警示。自2017年9月1日起,三年制学生在一至二年级,五年制学生在一至四年级,逐学年累计补考不及格必修课程达3门,给予二级警示。二级警示表示学生有留级风险。

3.三级警示。自2017年9月1日起,三年制学生在一至二年级,五年制学生在一至四年级,逐学年累计补考不及格必修课程达5门,给予三级警示。三级警示表示学生有退学风险。

4.四级警示。三年制学生在第六学期,五年制学生在第十学期,师范专业学生未能通过普通话测试或可能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有未修课程或补考不及格门次多,可能会达不到毕业要求导致领取不到毕业证的,给予四级警示。

二、学业警示的程序

1.警示名单的确定。一、二、三级警示,由各系(部)每学期统计学生成绩和补考成绩,确定需要警示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四级警示,由教务处和系(部)根据学生普通话测试、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学生慕课等修课和毕业补考门次等情况,确定需警示名单。

2. 下达警示和约谈。一级警示,由系(部)安排人员及时约谈学生,送达《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在《通知书》上签字,谈话应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告知家长;二、三、四级警示,由系(部)安排人员及时约谈学生和学生家长,送达《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和家长在《通知书》上签字,谈话应做好记录。

3.跟踪管理。系(部)保持与受到警示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沟通,认真帮助其查找原因,帮助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及时督促其认真学习,从而提高学习质量,改善学业状况。

学生学业警示不是一种惩罚或纪律处分,仅是对学生学业的一种督促方式,不记录学生档案。

附件:《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教务处

2018年3月4日

附件: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赣师专警示〔2018〕####号)

✄――――――――――――――――盖章――――――――――――――――――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赣师专警示〔2018〕####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