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2770d06f78a6529647d539c.png)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实施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
一、预警的目的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学业困难和问题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加强学校、学生及其家庭三者之间的沟通,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预警等级和范围学业预警按照学生学业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根据每个预警等级采取不同的预警措施。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黄色预警范围1、一学期有1门课程考核不及格者;2、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第1-4学期);3、一学期旷考1门课程者;4、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学时以上者;5、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需要预警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橙色预警范围1、一学期有1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2、考核不及格课程累计达3门以上者;3、一年级学生一学年未获得学分达本学年应获得学分15%以上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一年未获得学分达本学年应获得学分10%以上,或累计未获得学分达到15学分以上者;4、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第5-7学期);5、一学期无故旷考3门课程者;6、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学时以上者;7、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预警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红色预警范围1、试读者;2、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者;3、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三、预警及帮扶措施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按学期进行。
1、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督查、指导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并将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成效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2、各学院(系)应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的总体情况,根据学业预警的工作安排,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采取沟通、约谈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增强学习主动性,逐步消除学习中存在的困难。
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ad82447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012745d.png)
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生工作,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教育工作实效,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依据学生学业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通过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通报各阶段的学习情况,警示学业出现问题且有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克服学业困难,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对在校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引导和督促。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指因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或因学习能力不足,或因违纪受处分、或因心理问题等危及学业的学生。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基础医学院所有在籍学生。
学业预警分为口头预警,初级预警(黄色预警),中级预警(橙色预警),高级预警(红色预警)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学业情况不同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口头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旷课缺课累计达到10课时;2、累计考试科目不及格课程1门;3、其它因学习问题需要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初级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旷课缺课累计达到20课时;2、累计考试考查科目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3、其它因学习问题需要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中级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旷课缺课累计达到30课时;2、累计考试考查科目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3、其它因学业问题需要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高级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旷课缺课累计达到40课时;2、考试考查科目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5门;3、其他因学业问题需要预警;4、违纪原因受处分学生需预警;5、心理问题学生需预警。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实施办法需口头预警的学生由班主任与学生谈话,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对其进行警示和教育。
某某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
![某某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d34c89d9ec3d5bbfd0a7489.png)
**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为加强完全学分制下学生学习的过程性管理,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现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学生,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警示分为延长学习年限警示、退学警示和无学士学位警示。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延长学习年限警示:(一)期末考试中必修课程考试(考核)旷考4学分以下;(二)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数大于等于应修必修课程门数的1/3;(三)至当前学期止,必修课学分未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应修必修课学分的80%。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退学警示:(一)期末考试中必修课程考试(考核)旷考4学分及以上;(二)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数大于等于应修必修课程门数的1/2;(三)至当前学期止,必修课学分未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应修必修课学分的50%。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无学士学位警示:(一)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二)因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三)学位外语成绩达不到学校要求。
第五条累计受到三次延长学习年限警示的学生,延长学制一年。
第六条累计受到三次退学警示的学生,报请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退学处理。
第七条二级学院于每学期期初统计学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提交应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名单。
教务处复核无误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
二级学院负责约谈受警示的学生,并将学业警示通知书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家长。
第八条约谈结束后,二级学院须将约谈情况总结、学生签名表等纸质材料交教务处留存。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9358434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3d.png)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学业预警指是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进行预警, 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三方之间的沟通、协调,从而督促学生努力学习,改进方法,顺利完成学业。
学业警示是指对已经受到学业预警且未有效改进的学生予以学籍警示。
为规范学业预警、学业警示工作,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一条建立学生学业预警系统。
教务处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进行整理分析,在第2至5学期期初3周内向各学院(部)发布学生个人成绩分析表。
第二条各学院(部)结合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开课计划等情况设定分专业学业预警条件。
第三条各学院根据自身学业预警条件,结合学生个人成绩分析表,确定学业预警名单并行文通知。
第四条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应与任课教师和预警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第五条各学院(部)设置预警条件不低于以下条件(一)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15学分及以上;(二)上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达3门;(三)上一学期所选课程不及格课程达4门。
第六条学业预警措施(-)学院(部)行文并通知预警学生本人及家长;(二)交流与辅导1.班主任对预警的学生应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以了解成绩落后的原因。
2.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应紧密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帮扶方案,做好辅导安排。
3.对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各学院应会同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一起提出辅导方案,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4.学院(部)应将帮扶方案及帮扶进程告知学生家长, 使得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业状况予以关心和关注。
(三)跟踪和持续提高1.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依据帮扶方案开展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分阶段考评,并参考考评结果执行或修订下阶段目标。
2.预警学生应分阶段提交个人总结或思想汇报,用以保证按阶段配合完成帮扶方案。
3.家长应密切配合学校制定的帮扶方案,有效监督学生的学业进程。
第三章学业警示第七条在第6至12学期期初3周内,教务处依据学业预警条件,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
学业警示通知单
![学业警示通知单](https://img.taocdn.com/s3/m/1935419f10661ed9ad51f3c1.png)
长江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单
贵家长:
贵子(女)在我校学院(系)班学习,截止到年月,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累计应修必修课学分,贵子(女)实修必修课学分,欠学分。
在本学期考试中,有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见成绩报告单。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年结束经补考后,学生应修的理论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分累计在20~30学分者,可以申请跟班试读一年。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留级:
(一)每学年结束经补考后,应修的理论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分累计>30学分者;
(二)每学年结束经补考后,应修的理论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分累计在20∽30学分,不申请跟班试读者;
(三)跟班试读期满后,应修的理论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分累计>20学分者;
另外规定,连续留级超过两次者,应予退学。
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组织补考,希望贵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在假期认真学习,通过补考获得不及格课程的学分,顺利完成学业,谢谢。
学院(系)
年月日。
学校教育警示制度
![学校教育警示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d40b431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9c.png)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警示内容1. 学业警示:对学业成绩不合格、补考未通过的学生进行学业警示。
2. 行为警示:对违反校规校纪、扰乱教学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进行行为警示。
3. 安全警示:对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安全警示。
4. 健康警示:对患有传染性疾病、严重疾病的学生进行健康警示。
5. 法律警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进行法律警示。
三、警示程序1. 发现问题:教师、学生、家长等发现上述警示内容时,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 调查核实:学校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需要发出警示。
3. 发出警示:经调查核实,确需发出警示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向当事人发出书面警示通知。
4. 警示措施:当事人收到警示通知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改正错误,消除隐患。
5. 跟踪管理:学校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其改正错误,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四、警示措施1. 学业警示:对学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其参加补考,并给予辅导;补考未通过的学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学业警示,并安排参加重修课程。
2. 行为警示: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对扰乱教学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学校将责令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3. 安全警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将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学校将采取停课、隔离等应急措施。
4. 健康警示: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学校将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对严重疾病的学生,学校将协助其家长进行就医。
5. 法律警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 教师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教育管理,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处理。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1c50c13aef8941ea66e05a8.png)
南师泰院教〔2012〕5号关于印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管理,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特制定《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2.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主题词:学生学业预警△办法通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2年12月6日印发共印:34份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由各院(系、部)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
黄色预警:上一学期有一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上一学期所获学分小于15学分(第一至六学期),或必修、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3门及以上。
橙色预警:上一学期有两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上一学期所获学分小于12学分(第一至六学期),或必修、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5门及以上。
红色预警:上一学期有三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历年取得的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累计学分与所在年级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完成的总学分差距大于16且小于30学分(第七学期)或必修、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大于8门以上。
学业预警文件
![学业预警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351f671759eef8c75fbfb38d.png)
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发布人:发布时间:2012-05-08校政〔201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本科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对学生在学习上即将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紧急提示或预先告知, 并给予及时的保护和干预, 警示学生学习过程将要走向的状态,劝导、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多种方式促进、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育人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中,学业预警共分五类:课程警示、学业警告、跟班试读、延长学习年限(留级、降级,下同)和退学警示。
第二章学业预警具体内容第四条课程学习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课程警示,并以口头形式警示学生本人。
1、单门课程无故缺(旷)课超过学时总数四分之一但未超过三分之一者。
2、单门课程平时考核(含不同考核方式)未通过达到3次者。
第五条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学业警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
1、单门课程无故缺(旷)课超过学时总数三分之一,应取消考试资格者。
2、在一学期中,平时成绩不及格课程(指必修课程,下同)达到3门次者。
3、在一学期中,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次(或6学分)者。
第六条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跟班试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1、申请暂缓注册获得学校批准者。
2、新生在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次(或12学分)者;其他学生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次(或9学分)者。
3、连续两学期受到学业警告者。
第七条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延长学习年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1、在一学期中(新生第一学期除外),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次(12学分)者。
2、一学年内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3门次(或9学分)者。
系11:关于学业警示及留级处理的告知书
![系11:关于学业警示及留级处理的告知书](https://img.taocdn.com/s3/m/d5a64ebc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35.png)
关于学业警示及留级处理的告知书
根据我院2016年6月印发的《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对每学期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5学分(不含公共选修课学分)的学生,学院对其进行学业警示,学业警示在每学期课程补考成绩统计完成后做出。
学院将对一学年内连续两期学业警示的同学以及一学年内获得学分未达到30学分(不含公共选修课学分)的学生进行留级处理。
为加强成绩管理,推进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现将下学期留级、学业警示工作告知如下:
1、2017-1学期初没有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若2017-1学期获得学分数不足15学分,学院将对其进行学业警示;
2、2017-1学期初已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若2017-1学期获得学分数不足15学分,则学院再次对其警示,并予以留级处理;
3、2017-1学期初没有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若2016-2期至2017-1期获得的总学分数少于30学分,将予以留级处理。
4、学业警示及留级处理均在2017-2学期补考成绩统计完成后完成。
希望全院学生严以律已、勤奋学习,不辜负家长、学校、社会的期望,争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6b20c3f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48d1d4e.png)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和《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师校字〔2017〕197 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业预警是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主要包括旷课预警、学分预警、学分绩点预警、体质监测预警、退学预警等五个方面。
旷课预警是指学生无故不参加教学班级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学生预先警示。
学分预警是指学生在学期内未达到培养计划最低学分要求,给予学生学习完成度不达标的预先警示。
学分绩点预警是指学生在学期内学习质量不高、课程成绩较低,给予学生课程学习质量较低的预先警示。
体质监测预警是指学生在学年内身体素质不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要求,给予学生身体素质未达标预先警示。
退学预警是指学生未达到专业培养要求,学习过程出现严重问题,进度严重滞后等,给予学生无法完成学业的预先警示。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三条学业预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旷课预警。
学期内单门课程旷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由任课教师向学生提出旷课预警。
(二)学分预警。
学期内获得的学分数少于12学分(学期内专业培养计划低于12学分的学期除外),给予一次学分预警。
(三)学分绩点预警。
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0,给予一次学分绩点预警。
(四)体质监测预警。
学年内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给予一次体质监测预警。
(五)退学预警。
连续2次受到学分预警或累计3次受到学分预警或在校学习期间专业培养计划应达到的必修学分与获得的必修学分之差达到25学分时,给予一次退学预警;累计3次受到退学预警,予以退学。
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警示,红色警示三个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警示,红色警示三个等级。](https://img.taocdn.com/s3/m/b97eaf03804d2b160b4ec0b6.png)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管理,深入推进学风建设,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一、学分统计与审核1、2016级、2017级在校学生(参照《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统计学分);2、2015级学生(参照2017年7月14日修订的《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七章第24、25条规定统计学分)二、学业预警类型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警示,红色警示三个等级。
三、有关要求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学业预警工作,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核对和统计,对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进行预警等级认定。
2、各学院应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每学期末整理归档。
3、各学院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预警学生发放《兰州工业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
对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于第四周报教务处复核,由学校对退学学生进行学业处理。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教务处2019年3月18日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深化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推进学风建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兰工院党委〔2018〕86号)的精神和《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的学业达成度进行警示,是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高等院校学业警示告知函(范本)
![高等院校学业警示告知函(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cd1bcb1a8956bec0875e319.png)
高等院校学业警示告知函(范本)
学业警示告知函
同学及家长:
您好!
根据《XX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学生每学年获得学分与学制内学年平均应修学分之比少于1/2的,给予学业警示,学生在规定学制内第三次学业警示的,应予退学处理。
同学20 至20 学年应修学分,获得学分,受学业警示一次(本次为该生第XX 次受学业警示)。
请于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实名向我院反映。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邮件:
特此函告。
XXX大学学院(学院公章)
2021年月日。
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https://img.taocdn.com/s3/m/d932267602768e9951e73841.png)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
(一式两联,第联)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的子女在我校学院专业学习,截止本学期已有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缺损学分分。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考核,一学年内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学分缺损达25个(含25)者,给予退学警告试读一年的处理,试读学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况,即作退学处理”。
现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您,请配合我们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敦促学生努力学习,尽快提高学习成绩,以使我们和您一起帮助您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
我们的联系方式所列如下,请您及时将《家长回执》邮寄给我们。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办公电话:
辅导员:办公电话:
班主任:电话: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
家长回执
1.学生目前的情况已了解。
2.学院的联系方式已清楚,并保证定期与学院联系。
3.学生家长联系方式
家长签字年月日
预警谈话记录表。
关于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f691c105a8102d276a22f36.png)
关于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及成绩录入工作已完成,根据《齐鲁理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办法》,现将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统计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时间2018年10月25日-11月06日。
二、学业预警等级及相应措施预警分为蓝、黄、橙、红四种颜色等级,严重程度依次加重,分别表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蓝色为最低级别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预警。
1.蓝色预警:对累计尚不及格学分大于等于5学分的学生实行蓝色预警。
通知学生家长。
2.黄色预警:对以往各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1.0、小于1.7的学生实行黄色预警。
通知学生家长,指定学生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
3.橙色预警: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0或者累计尚不及格学分大于等于15学分。
通知家长,指定教师、学生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
4.红色预警:连续两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0或者累计尚不及格学分大于等于25学分。
通知家长,降级试读,指定教师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
三、预警流程各学院教学科统计不同等级预警学生名单(同时被多级预警的按最高级别预警计,学生名单不包含专科及毕业班学生的预警信息),整理出《齐鲁理工学院学业警示学生一览表》(见附件2),报本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学生院长,11月06日并报教务处、学团工作部备案,学业预警具体统计流程见附件1;随后各学院分管学生院长会同分管教学院长具体负责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四、其他要求各学院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留存学生预警通知书及相关帮扶材料,记录学生预警期间学习表现,要认真做好转化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
每学期认真总结预警制度执行情况,并报教务处、学团工作部。
附件:1.齐鲁理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流程2.齐鲁理工学院学业警示学生一览表3.齐鲁理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4.齐鲁理工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5.齐鲁理工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帮扶安排统计表6.齐鲁理工学院学业预警学生教师帮扶记录表教务处2018年10月24日附件1 齐鲁理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流程一、蓝色预警学生名单统计成绩管理-统计报表-成绩监控表(统计条件设置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班级、学年学期)-统计,统计累计尚不及格学分大于等于5学分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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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管理,推动全校学生勤奋向学,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
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起开展学生学业警示工作。
一、学业警示的级别
根据2017年9月1日发布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将警示分为四级。
1.一级警示。
自2017年9月1日起,三年制学生在一至二年级,五年制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单学期不及格课程达3门,或补考不及格必修课达1门,给予一级警示。
2.二级警示。
自2017年9月1日起,三年制学生在一至二年级,五年制学生在一至四年级,逐学年累计补考不及格必修课程达3门,给予二级警示。
二级警示表示学生有留级风险。
3.三级警示。
自2017年9月1日起,三年制学生在一至二年级,五年制学生在一至四年级,逐学年累计补考不及格必修课程达5门,给予三级警示。
三级警示表示学生有退学风险。
4.四级警示。
三年制学生在第六学期,五年制学生在第十学期,师范专业学生未能通过普通话测试或可能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有未修课程或补考不及格门次多,可能会达不到毕业要求导致领取不到毕业证的,给予四级警示。
二、学业警示的程序
1.警示名单的确定。
一、二、三级警示,由各系(部)每学期统计学生成绩和补考成绩,确定需要警示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四级警示,由教务处和系(部)根据学生普通话测试、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学生慕课等修课和毕业补考门次等情况,确定需警示名单。
2. 下达警示和约谈。
一级警示,由系(部)安排人员及时约谈学生,送达《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在《通知书》上签字,谈话应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告知家长;二、三、四级警示,由系(部)安排人员及时约谈学生和学生家长,送达《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和家长在《通知书》上签字,谈话应做好记录。
3.跟踪管理。
系(部)保持与受到警示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沟通,认真帮助其查找原因,帮助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及时督促其认真学习,从而提高学习质量,改善学业状况。
学生学业警示不是一种惩罚或纪律处分,仅是对学生学业的一种督促方式,不记录学生档案。
附件:《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教务处
2018年3月4日
附件: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赣师专警示〔2018〕####号)
✄――――――――――――――――盖章――――――――――――――――――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赣师专警示〔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