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制度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校长第一责任制度。
二、校长的职责
1. 校长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有最
终责任。
2. 校长应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供应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确保师
生的食品安全。
3. 校长应组织制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 校长应确保食品采购过程符合法律法规,保证食品来源的可
追溯性。
5. 校长应定期检查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 校长应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教
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教职员工的责任
1. 教职员工应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素质教育。
2. 教职员工应积极配合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
3. 教职员工在发现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四、监督和评估
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
2. 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应定期组织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拥有最终解释权,并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三篇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三篇篇一: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和平中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校长食堂责任制度范本
校长食堂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校长职责1.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校长应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 校长应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校长应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5. 校长应定期与师生代表座谈,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三、食堂管理员职责1. 食堂管理员是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食堂管理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3. 食堂管理员应对食堂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堂卫生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 食堂管理员应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记录,便于追溯和监管。
四、食堂员工职责1. 食堂员工是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2. 食堂员工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食堂员工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食堂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和手套。
5. 食堂员工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监督检查1. 校长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堂员工应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堂管理员。
六、法律责任1. 校长、食堂管理员和食堂员工违反本制度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制,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做法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个
具体的责任制方案:
1.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校长作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委员会的召
集和组织,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推进。
2.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与相关部门和专家一起制
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标准。
3. 食品供应商的筛选与管理:校长要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供应商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供应商合作协议,并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
4. 食堂员工的培训与管理:校长要确保食堂员工经过专业的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知识
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员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日常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5. 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校长要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控体系,确保食品样品
的抽检,并及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问题。
6.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校长要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复消费
者投诉,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7. 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校长要加强对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全校形成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8. 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和责任追究:校长要及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问题,并追究相
关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通过以上责任制方案,校长可以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
同时,校长还应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
学校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制度
引言
学校食品安全是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重要任务,校长作为学校
的领导者,肩负着第一责任。
本制度旨在明确校长在食品安全管理
中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师生的食
品安全。
职责和义务
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 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确保其工作的协调和有效进行。
3.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做好食
品安全的全面管理。
4.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教职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
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5. 加强对供应商和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品质安全可靠。
6.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
7. 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8. 定期向学校工作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接受监督和指导。
考核与处罚
学校将对校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校长如果未能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和义务,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记过、警告、降级、解聘等。
结论
学校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校长应积极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和义务,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一、引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1.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校长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督导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 校长应组织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5. 校长应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6. 校长应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7. 校长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8. 校长应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
9. 校长应定期向师生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度,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并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
2. 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3. 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4. 学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5. 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6. 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7. 学校食堂应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是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负责制1.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校长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3. 校长要定期听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4. 校长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1.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程控制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
4. 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的来源、合格证明和检验检疫报告,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或者不合格的食品。
5.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规范食品加工过程,确保食品加工卫生、安全。
6.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并保存不少于48小时。
7.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8.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监督检查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更为重要,因为它直接涉及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
为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校长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的职责和作用不可忽视。
二、校长的责任和作用1.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校长应牵头制定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
同时,他还应对制度的实施、运行和落地进行监督和检查。
只有形成完备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2.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校长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和整改追踪。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学校,校长还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寻求协助和支持。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校长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通过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等方式,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
4.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控体系,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校长应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包括设立食品安全监控点、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和监测等工作。
同时,推动学校食堂与食品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确保订购的食品符合安全规定。
5.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相关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校长应关注食品安全研究和科技创新,积极推动学校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研究工作,并倡导教师开展科研项目。
通过科技创新,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三、工作实施1.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
校长应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并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
管理责任制
1、学校领导要十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总管,总务处分管,每学期要定期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督促。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检查食堂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是否持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者,立即劝退。
4、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学校饮食卫生制度,若有违者必须立即查处。
5、检查食堂有否出售腐烂变质的有害食品。
如发现有腐烂变质食品,必须立即销毁。
6、检查食堂的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检查食堂的餐具是否做到一清、二涮、三冲、四消毒,有无保洁设施。
8、检查食堂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9、检查食堂是否有留取当天各种菜样各500克,并冷藏保存48小时。
若没有按规定要求做,必须立即整改。
10、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利安中学
2019年8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有效保障学校食堂食品的安全与卫生,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责、权责与责任,明确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紧要作用。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一条校长作为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重要职责与义务如下:1.审查并批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4.确保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资质及相关证明的合规性;5.及时处理学生、老师及家长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投诉与看法;6.建立健全食品卫生事件的报告、处理和追溯机制;7.布置专人负责食堂食品的采购与进货检验工作;8.审查并批准食堂采购的重要食品原材料子供应商;9.供应充分的经费和设备支持,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的顺利实施;10.定期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11.定期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条校长食品安全责任的具体内容如下:1.核准并引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订立、修改与完善;2.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子的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程序;3.审查并批准食堂的食品供应商名单,确保供应商具备食品安全资质及相关证明;4.审查并批准食堂的菜品菜谱,确保菜品制作过程卫生、安全;5.确保食堂食品储存、加工、制作和供应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6.搭配相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7.负责订立并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8.确保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及配套措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9.搭配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10.审查并批准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理和追溯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处理;11.负责与家长和学生沟通,及时解决食堂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与看法。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一条校长食品安全责任的履行程序如下:1.校长应定期召开食堂食品安全会议,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工作人员共同订立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校长应组织食堂食品安全督查组,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整改看法;3.校长应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管理;4.校长应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及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5.校长应建立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并处理师生及家长的投诉和看法;6.校长应建立食堂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处理和追溯机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解决问题。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学校校长为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食品安全责任。
三、工作要求1. 校长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 强化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4. 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监督检查1. 学校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校长要亲自过问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和指导,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五、责任追究1. 校长作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因工作失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3. 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七、食品安全管理1. 校长应确保食堂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计划。
2.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 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材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第一责任人 校长)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第一责任人校长)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规定,学校与法人代表(校长)签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划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二、工作职责1、食堂管理必须遵循〃安全第一、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和完善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成立学校膳食监督委员会。
明确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食堂负责人(第一责任人)须与各环节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2、加强对食堂各环节的管理,严禁违规操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
(1)要定时对厨具进行消毒、清洗,确保食品加工和食用过程安全卫生。
要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监管,禁止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要认真执行食品库存、加工等各环节的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严格按照县局制定验收制度验收,验收时必须查看当天配送蔬菜是否新鲜,不腐变;验收大米、植物油、配料时必须查看包装上是否有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是否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猪肉验收必须做到先见票,后验收,严禁验收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的肉类食品,严禁验收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各类食品原料,验收人员必须做好各类食品验收并如实登记入库,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3)认真执行原料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
食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入库与出库,食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定期查验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出入库台账和索证资料必须齐备、详实。
4、领导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督促各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执行工作标准,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及时改进。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1.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领导,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校长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督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3. 校长应当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 校长应当组织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向上级报告。
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事务。
2. 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学校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 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1. 学校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的抽检,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
4. 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向师生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
五、法律责任1. 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学校食堂未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堂是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食品的重要场所,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
为了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日常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2. 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对食品安全的责任,确保每个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落实好操作规程。
3. 完善食品采购制度:建立健全的食品供应商评估机制,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并签订食品安全合同。
同时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把关,确保进货的食品达到食品安全标准。
4. 强化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标识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保存期限和质量。
食品的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要求,配料要选择优质、安全的原料。
5. 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建立食品质量检测体系,对食品进行常规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6. 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师生能正确选择食品,避免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7. 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的持续改进和保障。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帮助学校食堂建立起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宿舍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宿舍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我校建立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学校食堂安全由校长亲自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继续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措施,由专人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定期开会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上级单位。
四、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
五、学校食堂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六、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七、学校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供水工作有专人监管,供水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八、加强对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不得供应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
严禁无证经营和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保卫工作范畴,定期研究,经常抽查和排摸不安全因素,防止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食堂校长责任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学校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均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
三、责任内容1. 校长责任:(1)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定期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5)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 分管副校长责任:(1)协助校长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总务主任责任:(1)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
(4)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4. 食堂管理人员责任:(1)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负责食堂卫生、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4)负责食堂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5. 食堂工作人员责任:(1)严格遵守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安全。
(2)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3)按规定使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剂,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4)对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停职检查、解聘等处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通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通用)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食堂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
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内设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管校长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校长、分管校长对食品安全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加强对学校食堂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管理,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及时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加大对食堂检查力度。
3、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三、对责任人的追究1、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纪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台帐记录查找货源,查找供货人,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责任学校的追究1、限期整改或由区卫监所按法定程序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2、责令销毁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处理。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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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塘头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三、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四、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五、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七、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
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
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十、责任及处分
(一)处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安全办、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本办法由安全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思南县塘头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吴大权
副组长:李江冷静
成员:王齐任雪梅卢绍普邹福蓉贺东周道富
田刚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由贺东负责具体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