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31•【文号】财办预﹝2016﹞123号•【施行日期】2016.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武警各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财务部门: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落实好中央第十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就中央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自评基本原则(一)履行部门主体责任。
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各部门要按照2016年、2017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规定,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所有一级项目、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确保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确保评价真实客观。
各部门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
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
二、绩效自评主要方法项目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
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的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保靖县茶叶产业开发办公室
保靖县茶叶产业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绩效评价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本单位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力量对2016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县茶叶产业发展规划;3、负责实施保靖县黄金茶品牌战略,制定行业管理规范4、通过技术、信息服务,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推广先进的茶叶栽培技术和加工工艺;5、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6、研究、推广具有保靖特色的茶文化;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1、负责产业发展项目论证、立项和实施;2、承担品牌的宣传、管理和提升工作;3、负责保靖县黄金茶的良种选育、繁殖,做好种苗服务(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单位构成情况保靖县茶叶产业开发办公室是由县扶贫开发办管理的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拨款单位,单位机构代码124331256940205906,法人代表:向开平;住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工会四楼;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茶叶产业发展提供保障,贯彻执行茶叶生产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域内茶叶生产发展规划,为保靖茶叶企业和茶农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企业规划、项目论证、业务指导、基地建设、包装设计、广播策划、产销合作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核定本单位全额事业编12人,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由县财政列支,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16年保靖县茶叶办资金收支总体情况如下:1、收入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总收入182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49万元,其他收入138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5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7.78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540.17万元)。
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关于雅安市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2017年,雅安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7〕3号)安排,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雅办发〔2013〕31号)要求,切实遵循“深度拓展、提高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原则,继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现将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市财政局制定出台《雅安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雅安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绩效目标的审核及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与应用等规定,明确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方法和标准、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为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部门(单位)财政支出主体责任,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提升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
各扩权县财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对辖区内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也相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一)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情况市级重点选择三农投入、创建文明城市、科技研发、卫生民政、旅游产业发展及其他资金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保障、行政运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四大板块项目,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17〕2号),对组织开展市级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各扩权县财政部门也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稳妥推进辖区内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包头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之十包头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2月16日在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包头市财政局各位代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减收增支困难叠加的局面,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汇总的国库数据,全市公共预算收入27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8.9亿元,增长7.5%;全市公共预算支出4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比上年增加21.9亿元,增长5.6%。
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比上年增加7.2亿元,增长18.4%。
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82.9亿元,预算执行中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增发债券支出3.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亿元,加自治区下达各类补助资金及上年结转87.5亿元后,支出预算调整为174.9亿元。
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143.1亿元,完成支出调整预算数的81.8%,比上年增加12.8亿元,增长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9亿元,比上年增加21.4亿元,增长121.6%;政府性基金支出35.8亿元,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5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3亿元,完成预算的50.2%,比上年增加17.9亿元,增长156.6%;政府性基金支出23.7亿元,完成预算的45.3%,比上年增加9.3亿元,增长64.6%。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加上年结余68.1亿元,总收入合计229.2亿元。
2016年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17〕64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16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1、项目概况(1)部门基本情况中共桂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工作部门,也是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异动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监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续缴费等。
根据财政部财综[2008]78号、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及湘财综[2008]63号文件精神,预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培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本级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为预算安排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资金已于2016年初到位。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粮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粮⾷专项资⾦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粮⾷专项资⾦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专项资⾦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7〕2号)和《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要求,我局组织各项⽬单位编写了绩效报告,并对各单位提报的绩效报告进⾏审核、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专项资⾦绩效情况(⼀)专项资⾦设⽴情况。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粮⾷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国有粮⾷购销企业改⾰和发展的意见》(计综合〔2002〕677号)以及国家粮⾷局《粮⾷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作指导意见》,设⽴粮⾷专项资⾦。
粮⾷专项资⾦主要⽤于粮⾷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粮⾷信息化建设、粮油质量检测、军粮配送、粮⾷应急、放⼼粮油⼯程、粮油批发市场建设改造、粮⾷⼯作专项经费、粮⾷储备补贴等⽅⾯。
(⼆)年度绩效⽬标完成情况。
2016年粮⾷专项资⾦绩效⽬标是,通过财政专项资⾦⽀持,改善粮⾷仓储设施条件,确保储备粮储存安全;实施放⼼粮油⼯程,建设推动放⼼粮油产销体系,推进放⼼粮油进农村进社区;为驻青部队配送军粮,保障军粮供应,满⾜部队需要;开展⼊市粮油质量检测和实验室建设,完成检测任务,保证居民消费安全;启动智慧粮⾷云平台建设,提⾼粮⾷管理信息化⽔平;安排专项⼯作经费,保障粮⾷应急、安全⽣产、粮⾷执法、宣传等专项业务的组织和管理,保证全年粮⾷⼯作任务的顺利实施;安排粮油储备补贴资⾦,平衡当年粮⾷风险基⾦缺⼝,保证粮⾷储备各项补贴资⾦需要。
当年专项资⾦绩效⽬标除智慧粮⾷云平台项⽬未启动外,其他项⽬绩效⽬标全部完成。
⼆、专项资⾦项⽬绩效情况(⼀)2016年专项资⾦预算批复情况。
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6年粮⾷专项资⾦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2016〕74号),批复当年粮⾷专项资⾦预算1682.42万元,其中2016年预算安排1660万元,历年结余安排22.42万元。
市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项⽬中的仓房维修改造、放⼼粮油⼯程、粮油质量检测、智慧粮⾷云平台、粮⾷专项⼯作经费项⽬进⾏了评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已连续三年成功进入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前200名。
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安丘市政府召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印发《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15]25号),市财政局将本业务放在了评审中心,并在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要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初步拟定了这项工作的主要职责为:1、拟定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2、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系统3、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4、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5、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中介结构。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我市一直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省财政厅及潍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安丘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安丘市县级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安丘市预算绩效管理问责暂行办法》、转发《潍坊市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安丘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细则(试行)》、《安丘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转发《潍坊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等一些列规章制度,今年又多次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
全面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关于印发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
关于印发《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处室、单位:现将《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5月13日抄送:各位局领导。
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绩效管理,扎实推进全市人社领域年度深化改革项目和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引导和激励全局上下创一流、创大业、争作为、争奉献,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分为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两个序列,其中机关处室序列考核对象共21个,局属事业单位序列考核对象共13个。
二、考核内容(一)业务目标主要考核重点指标、重点任务两类:(1)重点指标。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明确的65项指标,其中核心指标17个。
(2)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省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局“十件实事三十项任务”,局与各处室、单位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状内容及其他重点任务。
(二)作风效能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依法履职、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
(三)创新创优主要指上级表彰、重大创建、经验推广,表彰限于国家级、省部级、市委市政府的表彰,重大创建限于省级以上的城市冠名和试点项目,经验推广限于在市级以上会议、文件进行典型经验推广。
党建、群团工作被市级主管部门表彰的,视同市委、市政府表彰。
(四)综合评议分别对各处室、单位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不同层面的评价评议。
三、考核计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的考核方法:业务目标、作风效能、创新创优、综合评议四项考核内容,合计100分。
分值权重依次为55%、25%、5%、15%。
其中,业务目标设重点目标任务、宣传调研两个二级项目,分别占总分的50分、5分。
作风效能设作风建设、工作效能、依法行政、信访四个二级项目,分别占总分的8分、7分、5分、5分。
四、考核结果确定(一)考核等次确定参加考核的处室、单位,按照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两个序列,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分别评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4个等次,其比例为30%(优秀)、55%(良好)、15%(达标、不达标)。
关于成华区2016年财政预算
关于成华区2016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成华区财政局局长余斌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区2016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上半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奋进、统筹发展”工作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势突破,多措并举,圆满实现财政收支目标“双过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4058万元,为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64830万元的55.6%,同比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890万元,为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1930万元的52.7%,同比增长1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上半年,因土地暂未上市,未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34万元,主要为新增上级补助安排支出,为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6000万元的9.4%,同比减少98.5%。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一)收入目标实现“双过半”2016年以来,在宏观经济形势仍然趋紧、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和体制调整带来双重减收影响等困难下,区财税部门和街道(管委会)奋力攻坚,多措并举,完成了市、区两级下达的“双过半”收入目标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55.6%,同比增长6.2%,较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预算的53.5%,同比增长3.1%,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及体制调整带来的减收效应凸显一方面,“营改增”全面试点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减收效应在6月已开始显现,上年6月营业税全口径完成34418万元,今年6月“营改增”全口径完成12000万元,减收幅度达65%。
2016年海东市本级
2016年海东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省政府《关于编制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青政[2015]95号文)精神,编制了2016年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
一、财力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财力为66159万元,其中: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020万元(国税收入320万元,乐都、平安上划税收2500万元,资源税1200万元,营业费收入1000万元);非税收入5338万元。
2、上级财政税收返还2972万元。
3、上级财政体制补助557万元。
4、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9438万元。
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4409万元。
6、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补859万元。
7、结算补助11566万元,其中:工改调资补助862万元、规范津补贴补助5622万元、职工烤火费及误餐补贴405万元、其他结算补助4677万元。
8、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0万元,主要为上年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
二、市本级预算安排的主要特点一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
人员经费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5.89%;公用经费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78%;业务经费占预算安排支出的比重为21.28%;重点项目和预留项目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6.05%。
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2015]67号文)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我省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时,不在将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相关要求统一予以支付;从原预算安排的退休经费中划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后,剩余部分全部作为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由财政予以补助。
2016年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协警工资及绩效支出专项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屏南县公安局是全县公安工作的组织指挥机构和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案件侦破的执勤实战单位,为正科级单位。
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以及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研究和探索公安工作改革,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掌控全县敌情、社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情况,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信息和对策;负责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等各种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负责隐蔽战线斗争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等工作;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的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街道社区的巡逻,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行使公安执法权,负责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保卫组织、保安队伍建设;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来屏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依法行使对监管场所的管理权和监督权;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指导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管理全县公安科技和公安通讯网络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系统、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规划和公安经费使用管理,提供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服务;协助领导和管理武警内卫、消防部队;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10.12•【字号】怀财绩〔2016〕174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绩〔2016〕174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怀办发〔2016〕1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根据《2016年怀化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规定,纳入考核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共13个,分别是:鹤城区、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靖州县、通道县、洪江市、洪江区。
二、指标内容《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规定,县市区党委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第四部分“从严治党”中的“财政管理”考核范围,具体指标为:“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未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实行绩效评价并公开结果,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的,每项每起扣1分。
”(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13〕29号)要求,每发现一个县市区直单位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扣1分;2016年本级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每个扣1分。
(二)绩效评价。
按照《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要求,每发现一个县市区直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扣1分;本级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的,每个扣1分;未将绩效评价报告在县市区直单位门户网站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的,每起扣1分。
关于平度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关于平度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2月25日在平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平度市财政局局长史洪杰各位代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平度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平度改革创新突破发展的攻坚之年。
一年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突出抓好财政增收节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3.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7.2%,增长15.6%。
其中:教育支— 1 —出24.7亿元,增长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亿元,增长19.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亿元,增长8.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亿元,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转贷等补助收入42.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结余调入5亿元,上年结转4.2亿元,各项收入合计101.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亿元,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4.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财政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0.6%。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转贷等补助收入42.7亿元,市镇结算等收入10.2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结余调入5亿元,上年结转4.2亿元,各项收入合计79.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亿元,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4.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财政收支平衡。
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17 年10 月目录第一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三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政府采购情况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部门决算二、财政拨款收入三、其他收入四、年初结转和结余五、年末结转和结余六、基本支出七、“三公”经费八、机关运行经费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十、其他交通费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第一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一、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2.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拉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顾客,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4.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市本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结合我市预算管理实际,一是制定《包头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包财预〔2016〕54号),明确规定了什么是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批复、调整与应用等内容,同时要求部门(单位)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绩效目标。
二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代拟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包财〔2016〕154号)报市政府。
明确规定了要加强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
三是下发了《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包财预〔2016〕55号),要求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在2017年编报预算时按要求编报预算绩效目标。
二、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016年我们制定并印发了《包头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包财监〔2016〕18号),并对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燃煤锅炉整治”“建设路绿色照明节能工程”“国家(北方)青少年足球夏令营基地”“满都拉口岸煤炭专用通道建设”“民办学校重点建设项目”“水源置换,封闭地下井”等10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通过对10个项目的绩效评价,3个项目达到优秀等级、5个项目达到良好等级、1个项目为一般等级、1个项目未进行综合评定。
三、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是预算绩效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财政部门在评价结束后将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并督促单位认真加以整改和落实,增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016年评价工作结束后,我们将评价结果和报告反馈给主管部门和被评价单位,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和落实。
2016年级城维护费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市级城市维护费绩效评价报告现就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的2016年市级城市维护费绩效评价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1.资金基本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维护资金管理的通知》(青政发〔2001〕10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青政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承担市属城市维护事业单位经费,市管城市建设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2011年起,为充分发挥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市属城市维护事业单位经费整体切出,2016年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承担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2.绩效目标做好市管项目正常维护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二)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1.安排项目种类、项目数量、项目承担单位等。
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分为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其中:《关于下达2016年城市维护费第一批资金支出计划的通知》(青建城字〔2016〕51号)中,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14项,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13项,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公安消防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警卫处、青岛海湾中水有限公司、青岛国信汇泉湾管理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浮山管理处等单位;《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部分城市维护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2015〕254号)中,项目为6个,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市南区城管局、市北区城管局、李沧区建管局、崂山区市政公用局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
2.各项目绩效目标。
市级城市维护费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对市管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进行建设,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二、绩效评价结论(一)专项资金整体评价结论1.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关于下达2016年城市维护费第一批资金支出计划的通知》(青建城字〔2016〕51号)下达支出计划资金19207万元,支出17275.69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部分城市维护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2015〕254号)下达计划2277万元,下拨2277万元。
彭泽县2016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彭泽县2016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起始之年,我县的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县绩效管理工作。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一)布置有关单位开展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以彭财绩[2016]53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对2015年县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市政园林专项资金、路灯电费等12项预算金额较大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再评价,此次绩效评价的项目涉及10个单位,总额3050.7万元。
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过程中,我们一是对单位的自评工作进行指导;二是要求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开展自评价工作;三是要求单位如实填写《彭泽县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四是做好财政再评价准备,整理相关资料,指定衔接人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布置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为深入贯彻《预算法》,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的提高部门整体依法履职效益,促进部门资源的合理配置。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九财绩[2016]3号)文件精神,今年对环卫部门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主要围绕部门履职所需的资金投入、预算执行、管理情况;部门资产管理匹配情况;年初工作计划、目标及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及目标实现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三)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再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在部门自评价的基础上,对今年布置的12项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进行财政再评价,评价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项目的立项情况、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关健环节,采取座谈、听汇报、看资料、查账簿、看现场等方式,收集各方面的数字、文字资料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程序,在对取得的数据、相关信息和获得的访谈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再作出评价结论。
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江西省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的精心指导下,江西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在以前的基础上完成了新任务、实现了新目标、迈上了新台阶。
一、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基本情况自“十二五”以来,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三年规划要求的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鹿心社批示:“要在实践中总结完善,通过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长刘奇指出:“做好财政工作,要注重开源节流,既确保财政收入更多更实,又必须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支出更优,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批示:“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不断创新方法,放大效应;在寻找问题的基础不断改进提高,再创佳绩”。
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强多次强调:“要加强绩效管理,要突出全程性,守住项目绩效关口;要突出多样性,服务财政预算管理;要突出基础性,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等等。
自此,江西省大刀阔斧的开启了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篇章。
几年下来,全省绩效管理出台规章制度达34个,其中以各级政府名义颁布的制度5个,绩效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20余个;建立了183个社会中介机构,研究建立了34个不同行业的绩效指标体系,开展了一系列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其中,2016年,全省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资金达856.63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的18.55%;纳入绩效监控的项目资金达676.75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的14.65%;开展绩效评价资金达1025.1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的22.19%,绩效管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2016年,我省绩效管理重点夯基础、抓制度、核目标、做评价等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等四个方面下功夫,有效地提高我省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主要表现四个“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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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区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为改进预算,完善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监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1、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和评价管理。
2016年,我区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覆盖面。
在年初预算的财政专项资金中选取145个项目,金额41725万元,作为2016年绩效评价管理的目标,占区本级安排专项资金92663万元的45%。
比上年增加22%。
对已确定的绩效目标实施按季度监控项目推进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最后对确立的绩效目标逐个开展自评和组织重点评价。
2、围绕绩效目标评价,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16年,对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美丽乡村建设、教育基建工程、小城镇建设等6个绩效目标开展重点评价工作,重点绩效目标评价金额31550万元,占2016年度绩效目标总额的76%。
2016年,从绩效自评项目中选取6个单位展开2015年度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共计金额17654.2466万。
3、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反馈。
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资金管理,同时向人大、政府监督机构进行书面汇报。
今后我区将继续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