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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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银行顾客储蓄的主要方式之一。

它能够保护储户存款不受银行经营风险的影响,并且高于最低用户资本的部分。

但是,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以下所述。

首先,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有限制。

目前,其覆盖范围仅包括人民币储蓄存款、港币或美元储蓄存款等主要货币种类,对于其他货币种类的存款,其保险责任范围并不完全保障。

因此,建议将其扩大覆盖范围。

其次是制度的保险金额偏低。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最高保险额是人民币50万元,这对于一个中产家庭来说,可能无法完全覆盖。

因此,需要考虑增加保险额度,以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

第三,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运营成本很高,可以考虑降低其运营成本。

具体来说,可以增加其多元化保险规模,以优化其资产负债表。

第四,存款保险机构缺乏监管。

由于存款保险机构是政府管理下的,缺乏独立监管机制,容易导致监管机构与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

因此,政府可以对存款保险机构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以保障监督机制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最后,要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评估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存款者的资金安全,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评估银行的风险状况及其对储户资金的影响。

只有一个完整、准确、可靠的评估体系才能真正监测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从而提高保护储户利益的能力。

在总体上,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只有通过改革,才能提高银行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作,保护储户的利益,早日建立可持续的财务体系,从而实现经济稳步发展。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保障金融稳定和保护存款人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运行中也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过于宽泛的保障范围、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赔偿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需要进一步深化存款保险制度改革,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保障金融安全和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一、存在的不足1. 保障范围过于宽泛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对保障范围的界定还比较模糊,过于宽泛。

这就可能导致部分不太需要保险赔偿的存款人也享受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从而给保险基金的使用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有必要对存款保险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规定,确保保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保险基金管理不足当前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式还不够规范和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这就有可能导致保险基金的滥用和浪费,直接威胁着保险基金的稳定和安全。

有必要建立健全的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使用机制,确保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3. 赔偿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存款保险的赔偿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于大额存款的赔偿比例和方式,还缺乏合理和有效的规定。

这就有可能导致高额存款人的赔偿受到一定的限制,给存款人权益带来一定的损失。

有必要加强对存款保险赔偿机制的规范和完善,确保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和补偿。

二、改进建议1. 进一步细化保障范围针对当前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存在的问题,应加强对保障对象和范围的细化和规定,明确存款保险的适用对象和标准,避免过度宽泛的保障范围,确保保险的精准和有效性。

4. 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为了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稳定和安全,应加强对存款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款保险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5. 完善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存款保险制度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存款保险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存款保险的运行和管理,提升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旨在保护银行存款人的权益,促进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当前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

本文将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1. 覆盖范围不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相对较窄,只包括了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并未被纳入保险范围。

这导致了一些存款人的存款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2. 保险限额过低我国存款保险的每位存款人的保险限额只有50万元人民币,远低于国际上的标准。

尤其是对于个人高净值存款人来说,这一保险限额显然无法满足其保险需求,存在较大的风险。

3. 保险费用不够合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对于银行的保险费用不够合理,导致了一些银行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

如果保险费用不够合理,就无法形成足够的保险资金池,无法有效地承担风险。

4. 监管和制度规定不够完善在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中,监管和制度规定并不够完善,导致了一些银行利用制度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导致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漏洞和风险。

5. 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化竞争机制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相对封闭,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化竞争机制,这将导致存款保险制度的效率和效果受到限制。

二、改进建议2. 提高保险限额建议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限额提高至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更好地满足个人高净值存款人的保险需求。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

为此,可以扩大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险限额,合理确定保险费用,健全监管和制度规定,推动市场化竞争机制的形成。

这些改进建议有助于提高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促进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利弊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利弊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利弊分析2、从存款保险制度的利益各方行为来看,存款人、借款人,银行家及经济决策人和监管人的行为会带来负面影响。

在布莱恩特(Bryant)等人基于不对称信息的银行挤兑模型里,存款人随时可能发生的挤提威胁也是作为一种市场惩戒(“市场惩戒”(Market discipline)是指来自银行管理层外部的市场监管力量。

存款人出于自身资金安全的考虑会通过风险定价、信贷配置以及设立限制条款等方法来对银行管理者的风险投资行为进行约束。

市场惩戒可以起到抑制银行管理者风险投资冲动的目的。

)的机制而发挥作用:任何于银行不利的信息(真实的甚至是未经证实的)都可能引发存款人的挤提,从而迫使银行管理者控制风险、改善经营绩效。

然而,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保险制度对其利益提供了保护。

但却由此使他们无积极性去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安全性,对银行的选择变得很不谨慎,储户根本没必要对其存有资金的金融机构的状况进行监督,他们惟一考虑的因素是哪一家银行能为他们提供最高的收益率,他们无需担心因银行投资失败而遭受损失,对存款金融机构的风险情况也会掉以轻心,甚至缺乏积极性将其存款从潜在破产的银行中取出。

因此,存款人会缺乏充分的动机去从事市场惩戒,这会激化银行管理者的风险偏好,这样就使低效率、甚至是资不抵债的银行能够继续吸收存款,这就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储贷协会中所谓的“僵尸银行”。

这些“僵尸银行”从其竞争者手中吸走了存款,并以较低的贷款利率与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

银行是那些未进入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借款人惟一的资金来源,欠设计的存款保险制度会引起借款人依赖存款保险对某个人的或企业的业务掉以轻心,甚至导致有意利用保险制度牟利。

存款保险是对银行体系的保护,而不是对运营不当的银行进行保护。

银行的倒闭往往是其业主和经理经营不当而造成的。

没有存款保险,经理们也可能牺牲银行利益去谋私利,有了保险,情况则更糟,存款保险机构的存在鼓励银行自身去从事风险更大的投资。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不断壮大,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渐受到重视。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存款不因银行倒闭而造成损失,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 赔付上限过低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额度仅为50万元,相对于国际上的水平仍然较低。

因此,如果发生一次银行破产事件,超过50万元的存款仍然会发生损失,这会对一些大型企业和高净值客户带来较大的损失。

2. 赔付时间过长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在赔付时需要进行调查认定,审批流程比较繁琐,赔付时间普遍较长,这种情况对于大量存款客户来说,会对生活和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需要通过优化机构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途径来缩短赔付时间。

3.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在组织赔付时,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许多公众对于赔付情况不清楚,也难以参与到赔付决策过程中。

因此,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增加透明度,使公众更具信息化参与度。

二、改进与完善建议1. 提高投资收益率并扩大保障范围为了满足公众对保险保障的需求,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应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赔付额度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此外,同时也应尽量提高投资收益率,从而为赔付能力提供更充足的保障。

2. 简化赔付流程存款保险机构应通过逐步简化赔付流程、提高核实赔付调查效率、加强自主权审批等办法来缩短赔付时间,并确保赔付资金及时到位,让受损客户得到更快的帮助。

4. 成立存款保险基金针对存款保险制度出现的风险和不足,建立一个稳定的和有力的存款保险基金将是必要的。

通过存款保险基金,建立银行资产风险紧急处理制度,从而为银行破产清算等重大风险事件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存款客户的利益。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浅析(全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浅析(全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浅析[[ 存款保险制度指一国货币主管部门或金融监管当局为了维护存款者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制定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存款向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投保,以便在非常情况下,存款人可以从保险机构获得一定补偿的一种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制度是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后,为防止银行挤兑而在美国首先建立起来的,大多数西方GJ陆续建立了该制度。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保护存款公众的合法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当一家银行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支付困难破产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代理支付公众存款,其客的存款基本上可以幸免或减少损失,并使其它在银行有存款的社会公众反应平稳有了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监督银行业务,及时提出警告,甚至把行将倒闭的银行并入另一家可靠的银行或向面临倒闭的银行提供巨额贷款,使这家银行得以渡过难关。

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防止个别银行因倒闭造成的体系性金融危机,在稳定市场、幸免金融风潮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公平和效率原则。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淡化国有银行的竞争优势,弱化银行市场的过度集中趋势,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竞争水平,确保优胜劣汰机制的发挥。

存款保险制度是ZY银行金融监管的辅助和补充,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因为存款保险机构对银行出现风险时承担有保证支付的责任,所以存款保险机构将时刻关注投保银行的经营与安全,并有权对银行进行监管,以确保各银行都会合规稳健经营存款保险机构的存在,实际上增加了一道金融监管XX,由于其着重于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处理,因此可作为一国ZY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补充手段和重要的信息来源,从而有助于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实现金融监管的目的。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由存款保险制度引发的道德风险。

存款人来说,过分依赖存款保险机构。

存款风险自负时,存款人对银行倍加小心,时刻关注其运行状况。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致使存款人过多地关注利息回报,较少关怀存款银行的治理水平和资金实力是否弱于他们的竞争对手。

简述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建议论文

简述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建议论文

简述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建议论文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制度,旨在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这一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

本文将分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一些建议来完善这一制度。

首先,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责任限额过低。

根据现行制度,每个存款人享有的最高保险赔偿额为5万元人民币。

然而,随着人民币价值的逐年增加以及通胀的持续上升,这样的赔偿额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

在现代社会,金融活动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扩大,存款人的存款金额也不断增加,倘若遭遇银行倒闭或其他金融风险,将会给存款人带来严重的财务损失。

因此,我国应当考虑提高存款保险的责任限额,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其次,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过窄。

目前,我国的存款保险仅保护住户存款,而不包括机构和企业的存款。

这种情况下,一旦一个银行或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存款人将无法得到保障,面临巨大的风险。

因此,我国应当考虑扩大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其扩大到所有储户,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从而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

另外,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管理监督不力。

尽管我国有存款保险基金来负责存款保险的监管和管理,但在实践中,这个基金的职能和效力并不明显。

存款保险基金的规模较小,无力应对大规模金融危机所导致的赔付需求。

此外,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也存在问题,监督与征收的机制不够完善,审核程序繁琐,决策效率低下。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其能力和效率,以更好地应对金融风险。

最后,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公众意识和宣传不足。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存款依然被视为一种绝对安全的投资方式。

因此,许多人并未意识到存款也可能存在风险。

面对金融危机,许多人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存款保险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增加其可信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如保险责任限额过低、覆盖范围窄、管理监督不力以及公众意识和宣传不足等。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doc 11页)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doc 11页)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doc 11页)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兴起及其传播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在1933 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

目前,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Friedman M.)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①20 世纪6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金融业日益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明显上升,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台湾、印度、哥伦比亚等部面上的强制性保险已成为一种主流。

几乎所有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

而且,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强制要求所有存款机构全部加入保险体系的越来越多并成为主流形式。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分析论文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分析论文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分析论文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分析近年来,世界各国的金融领域发展迅速,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资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风险。

为了加强银行业的监管和保护广大储户的权益,各国纷纷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本文将从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利弊方面进行分析。

一、存款保险的概念及其原理存款保险是指银行向每个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保险保障,使得大多数储户在银行发生财务危机时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

存款保险的主要原理是将银行的风险和损失分散到所有参保储户上,从而降低了储户的风险和损失。

在存款保险制度中,储户交纳一定的保险费,银行则将这些保险费用汇集在一起,用于购买国家或财险公司提供的相应保险,当银行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照一定的规则对受损的储户进行赔付。

二、存款保险的利弊分析1.利大于弊(1)保障储户的权益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储户的权益,使得当银行发生财务危机时,储户的利益得到保护,保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储户进行赔付,相应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一措施极大地降低了储户在银行危机中的风险和损失。

(2)促进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促进银行业的稳定发展。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运营不善可能会面临财务危机的风险。

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得银行在危机时时有一定的安全阀,从而避免形成一定的金融危机,保障银行业的稳定发展。

(3)降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存款保险机制的引入可以避免因储户对银行信心不足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和银行流动性风险。

因为即使银行面临各种风险,储户也不会受到损失,从而增强了对银行的信心,提高了银行业的信誉度。

2.弊大于利(1)保费成本较高存款保险机制要求各家银行每年都要交纳保险费,而这些费用最终由储户承担。

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银行的保险费用可能会不断提升,这将加重储户的负担。

(2)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存款保险机制的引入可以使得银行面临道德风险,尤其是当保障额度较高时。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国家或其他机构设立的一种保险机制,旨在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这个制度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金融市场正常运行方面具有一定的利弊。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大利益是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存款安全。

当金融体系面临风险时,存款保险通过向存款人提供保险赔付,减少了存款人的损失。

这不仅保护了存款人的权益,还稳定了金融市场,维护了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增加金融机构的可靠性和信誉。

存款保险制度让人们相信他们的存款是安全的,从而增加了他们对金融机构的信任。

这使得人们更愿意将资金存入银行,增加了金融机构的存款量,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非常重要。

当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或面临破产威胁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承担部分或全部亏损,避免了潜在的金融危机或连锁反应。

这有助于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维护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存款保险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存款保险机构承担了存款人的风险,这可能导致道德风险的出现。

一些存款人可能会因为有保险而对金融机构的风险付之一笑,进而选择高风险投资,这增加了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可能性。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和资源。

这些资金主要来自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金,金融机构需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以保证存款人的保险权益。

然而,这会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对于一些小型机构而言,可能会造成较大的负担和压力。

最后,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引起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一些存款人可能因为有保险而不再谨慎管理自己的财务,过度依赖保险赔偿,这会导致经济浪费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此外,存款人也可能会将全部资金集中在保险覆盖范围内的银行,这增加了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存款人权益和保护金融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利益。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道德风险、运行成本和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为了更好地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功效,需要制定合理的监管政策和制度规范,以平衡各方利益,保证其正常运行。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

那么,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它又有哪些利弊呢?存款保险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

当银行等存款机构面临破产倒闭等风险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以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能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一旦有银行传出经营不善的消息,存款人可能会恐慌性地提取存款,这可能引发银行挤兑,进而导致更多银行陷入困境。

而有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知道即使银行出现问题,他们的存款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从而减少恐慌,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

对于规模较小的银行或新兴银行来说,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它们在信誉和规模上与大型银行的差距。

存款人不再仅仅因为担心银行的风险而将存款集中于大型银行,这为各类银行提供了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活力。

再者,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为了降低保险赔付的风险,存款保险机构会对参保银行进行监督和审查,这会促使银行更加谨慎地经营,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身的稳定性。

然而,存款保险制度也并非只有好处,它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弊端。

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

由于存款有了保障,存款人可能会减少对银行风险的关注,银行也可能会因此放松风险控制,采取更为冒险的经营策略,因为他们知道即使出现问题,也有存款保险机构兜底。

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成本。

这些成本包括存款保险机构的运营费用、保险基金的筹集成本等。

这些成本最终可能会通过银行转嫁到存款人或借款人身上,增加金融交易的成本。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额度设定也是一个难题。

如果保障额度过高,可能会进一步加剧道德风险;如果保障额度过低,又可能无法有效消除存款人的恐慌,达不到保障金融稳定的目的。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和利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和利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1按照保险合同条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存款人的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获取赔偿或取得资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保险制度虽然是一种存款损失就会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有效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

即使银行但它的作用却在事前也有体现,当公众知道银行已实行了该制度,事后补救措施,从而可有效降低那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从心理上给了他们以安全感,真的出现问题时,种极富传染性的恐慌感,进面减少了对银行体系的挤兑。

、可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由于存款保险机构负有对有2管理,它必然会对投保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问题银行承担保证支付的责任,这实际上增加了一以确保各银行都会稳健经营,从中发现隐患所在,及时提出建议和警告,也可有效防止银行挤兑风同时由于这一制度对公众心理所产生的积极作用,道金融安全网。

潮的发生和蔓延,从而促进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大银行由于其规模和实力往往3这就容易形成大银行垄断经营的局而中小银行则处于劣势地位,在吸收存款方面处于优势,面。

而垄断是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社会公众获得的利益就会小于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利益。

它可使存款者形成一种共识,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方法之一。

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中小银行,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该制度对其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将存款无论存入大银行还是小银行,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

补贴或融资支持等方式对其进行挽救,、存款保险机构可通过对有问题银行提供担保, 4 或促使其被实力较强的银行兼并,减少社会震荡,有助于社会的安定。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1、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影响)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1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倒1995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随着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存款保险制度在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保护存款人的权益,稳定金融机构的运营。

然而,这一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利弊之争。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

一、利益方面1. 保护存款人利益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为储户提供保险保障,确保即使金融机构发生危机或破产,其储蓄资金也能得到合理的保护和赔偿。

这种保障能够提高储户的信心和安全感,促进储户积极参与金融活动,增加储蓄存款。

2. 促进金融稳定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一旦金融机构遭遇危机,由于储户的存款得到保护,避免了恶性的通胀、股市崩盘以及储户的资产损失。

这种制度能够减少金融系统的不确定性,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避免金融危机蔓延和扩大。

3. 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需要金融机构符合一定的监管要求,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

这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金融监管的全面、系统性发展。

二、弊端方面1. 鼓励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鼓励了储户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即“道德风险”。

储户对于存款保险的合理期待可能会导致过度投资,金融机构也可能会因为存款保险的存在而放松对风险的监控和管理,从而导致市场出现信息不对称甚至疏离。

2. 公平性问题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可能会导致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优势失衡。

在有存款保险的机构中,储户更容易倾向于将存款集中在规模较大的机构,这可能导致资源在金融市场中的不均衡分配,给中小金融机构带来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3. 资金浪费在金融机构破产时,存款保险制度需要提供赔偿金来补偿受损储户,这会对国家的财政造成一定压力。

赔偿资金的来源于大多数是通过印钞和发债等方式筹集,可能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储户的利益,促进金融稳定和提升金融监管能力。

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

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

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在金融风险保障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始终被视为一种重要的安全网。

这种制度旨在保护储户的存款免受银行倒闭、经济危机或金融灾难等事件的影响。

然而,尽管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保障,但它仍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弊端。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可能鼓励银行冒险经营和不良行为。

由于存款保险机构会为储户的存款提供保障,银行可能倾向于采取高风险业务策略,以追求更高的利润率。

这可能包括放贷给高风险借款人或进行高风险投资。

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的业务决策导致经济损失,存款保险机构仍会为其损失提供一定的赔偿。

这种暗示性保障可能导致银行经营的不慎重,并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导致资金分配不公。

存款保险额度通常是固定的,无论储户的存款金额是多少。

这意味着富人和穷人在享受存款保险方面没有区别。

富人往往有更大的存款额度,但他们与那些存款较少的人享受同样的保险额度。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富人享受到不必要的保障,而较穷的人则无法获得足够的保护。

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加剧社会贫富差距,不利于贫困人口的经济保护。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还可能引发道德风险。

当储户被确认其存款受到保险保护时,他们可能会更加放心,从而导致他们对银行进行更少的盯顾和监管。

这种情况下,银行可能会以贪婪的方式进行经营,如高额收取手续费、提供低利率存款或追求高风险投资。

储户无法有效监督银行行为,因为他们认为即使银行破产,他们的存款也能得到保护。

由此可见,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导致储户在银行道德风险问题上缺乏足够的警觉性。

另外一个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是可能会造成系统性风险。

当整个金融体系面临危机时,存款保险机构可能无力承担大量的赔偿责任,从而导致其破产或资产缺口。

这会引发系统性风险,进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过度依赖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阻碍金融机构和银行监管机构提高风险防范和监管能力,从而使整个金融系统更加脆弱。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虽然为储户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但它存在一些弊端。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范围较窄,只保障个人和企业的法定存款,对非法定存款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保障不够全面。

存款保险制度在保障金额上存在不足,目前对个人和企业存款的保险额度分别为5万元和50万元,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额度较低。

存款保险制度在赔付速度和程序上仍存在一定问题,赔付过程繁琐、周期较长,给存款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针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我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扩大保险范围,将非法定存款和其他金融产品纳入保险范围之内,确保广大民众的资金安全。

可以适度提高保险额度,有利于增加存款人的获得感和信心,进一步保护他们的权益。

完善赔付机制,提高赔付速度,减少赔付程序,降低存款人维权成本。

可以建立起高效的赔付机制,提高赔付速度,并简化申请和审核程序,方便存款人迅速得到赔付。

加强监管机制,提高存款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预防金融风险发生。

加强对存款机构的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防范风险,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媒体等途径,普及存款保险制度的知识,引导公众主动了解和参与存款保险,提高保险的普及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在维护存款人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为了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我们需要进一步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险额度,完善赔付机制,加强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改进。

只有不断完善和强化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权益,维护金融的安全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与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与弊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与弊下面是整理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利与弊,欢迎参考。

1、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影响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

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系统性的金融风波,但随着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产品逐渐增多,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纷纷成立,在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自身风险在逐渐增加。

要防范风险,稳定金融,只能“防患于未然”,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失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可行选择之一。

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

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其基本特征是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即银行大部分资金是以负债的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自有资金只占全部资本的小部分,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就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

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实际上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护。

3、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了公众风险意识。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我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不仅在理论上已被公众接受,而且在实践中已实施,因此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商业银行所潜在的风险也应为公众所接受。

4、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

存款保险的目的,一方面是在心要的情况下,执行赔偿的职责,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为了保障整金融体系的稳定。

这就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对日常的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要定期对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查其上报的统计报表和账目。

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非法、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或促成其它银行的并购,从而实现中央银行的监管意图。

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

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

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虽然存款保险制度可以较好地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提高人们对银行业的信心,减少挤兑的发生,通过保护中小型银行,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减少社会震荡,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但是它的存在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一、增加了投保银行的经营成本,削弱竞争力。

缴纳存款保险费增加了投保银行吸收存款的成本。

银行是盈利性的金融企业,它不会自己承担这部分增加的成本,而是将它转嫁给其他的人身上。

如果转嫁给存款者的话,那么存款者的利息将会减少,削弱投保银行在融资方面的竞争力;如果投保银行转嫁给投资者的话,比如提高贷款利率,而投资者也想转嫁增加的筹资成本,很可能会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银行的放贷有可能收不回。

二、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第一,从存款人的角度分析,如果没有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对银行实行积极监督,一旦发现银行经营状况出现恶化或投资风险增大的话,存款人会提前取出存款,或者将存款由高风险银行转移到低风险的银行,从而形成了对银行的市场监督和约束,迫使银行不断改善管理和经营机制,努力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

但是在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存款人考虑到自己的存款得到了保护,就会弱化对银行的监管,将自己监督银行经营状况的责任转嫁到保险机构,由保险机构来监管,存款人只对收益感兴趣,而无心关注银行的经营风险。

第二,从投保银行的角度分析,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资产业务的开展就会受到存款期限和结构的制约,银行会根据存款来调节资产的结构,减少高风险的投资,选择低风险、稳健的投资组合,这样在盈利的同时维持存款者对银行经营的信心,防止挤兑的发生。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受到的市场约束减弱,会忽视安全性与流动性的约束,而将盈利性放到首位,追求高风险、利润丰厚的投资组合。

如果投资部分或者全部收不回来,则由保险机构来负责理赔,银行将投资风险转嫁到了保险机构,这样也就增大了银行破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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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长期提升银行经营效率
11月3日,央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

对此,九泰基金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方面会降低银行的业绩,但影响有限;一方面通过银行的破产倒闭、兼并收购,提升银行业的集中程度,增强银行业的竞争力。

短期来看,征求意见稿提到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未公布具体费率。

参考香港及美国经验,假设大行费率5bp,股份制银行费率8bp,城商行费率在1bp,对于上市银行成本收入比提升.7个百分点,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在3%。

长期来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也意味着国内存款保险制度从隐性转为显性,竞争力差的、规模小的银行倒闭或将成为常态。

制度的推出有利于推动银行业的市场化竞争,从而带动银行业的整合,提高银行经营效率。

总的来看,未来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有利于银行行业的健康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条件基本成熟需1年过渡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酝酿了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视频访谈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利益,无需担心存款安全;投保机构的保费费率取决于银行自身的风险;存款保险制度托底使下一步金融市场化改革没有后顾之忧,不过制度实施好需要一年左右的准备期和过渡期。

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利益无需担心存款安全
根据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拟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宗良表示,最高偿付限额是根据国内外综合情况,统筹考量计算出来的。

国际上平均是各国人均gdp的2到5倍,美国大概在5倍左右。

“我们采取5万元的标准,达到人均gdp的12倍,同时存款率的覆盖面积达到963%。

我们是尽可能采取比较高的标准,实际上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但最高偿付限额是否意味着超过5万元的存款无法得到保障宗良认为,金融机构倒闭的概率较小,一旦发生风险往往会采取转让、接管等其他措施,还会有序的对高收入者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他认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处于上升阶段,金融机构倒闭的概率通常要小。

假如金融机构一旦发生风险,往往采取转让、接管或者其他措施。

宗良表示,如果是这种情况,不管是多少存款,一般都延续到新的机构里面,直接按存款额度,多少就是多少。

“当金融机构出问题,又采取破产清算的方式,这个时候可能会对这些高收入者产生一些影响。

有一定的损失,这是自然的,也是投资必然承担的一种风险。


宗良指出,《条例》的发布保障了公众的存款安全。

公众无需担心金融机构是否会面临金融风险。

同时,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会有一套比较规范的方法来处理。

“只要你的存款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即使明天金融机构倒闭了,跟你的偿付是没有任何关系,会有相关存款保险机构来偿还,这就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维护了金融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托底市场化改革无后顾之忧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一般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或之中。

”宗良表示,比如,美国是1934年建立起来,德国大概是1966年,韩国大概是2世纪9年代建起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XX年建起来的,时间跨度是非常之大。

宗良进一步分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一旦利率市场化,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间开始出现分化,经营差的就有可能被市场淘汰,这就需要有合理的机制做保障。

存款保险制度正是为了建立一个负责托底的制度,保证下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就没有后顾之忧。

在宗良看来,存款保险制度和我国金融改革发展进程比较一致,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尤其是渐进式推进。

而且,制度建立从关系上来看也不是说都一开始就建立起来,有的在这之前可能在市场化过程中间,我国正好处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间。

在谈及存款保险制度筹备21年之久时,宗良说,以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发生金融风险的概率总体偏小,很少有金融机构采取破产、清算等方式,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不明显,所以经过这么多过程,才开始真正建立。

现在就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好的时机。

宗良解释,三中全会确立全面深化改革,深化金融改革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这就要求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基础保障制度来护航。

“可以说,存款保险制度是为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的安全网。


保险费率取决于投保机构风险存款保险基金首先保障安全
根据意见稿,存款人不用交纳费用,而是由存款银行缴纳保险费。

宗良表示,由于银行的规模比较大,保费的量级还是偏小,一般不会影响银行的流动性。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也不会对银行流动性和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

对于保险费率如何定价的问题,意见稿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基础费率,二是风险差别费率。

向各类金融机构收取的基础费率都是一样的,而差别费率则根据不同机构面临的风险状况、存款结构等区别,存在一定的差异。

宗良强调,保险费率不会按银行大小决定,而是按照风险特点决定的。

“如果你各方面都经营的特别好,可能费率就要低一些。

某些小型金融机构,如果经营比较有特色,风险比较小,客户黏性各方面比较强,也可能取得相对偏低的费率。

”他认为,这种机制可以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做好自己的业务,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风险。

意见稿中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限于下列形式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及其他高等级债券;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宗良分析,存款保险基金涉及到机构投资,这个机构承担重要的金融稳定重任,所以安全性是第一位。

在这个基础上保持流动性,之后才是适当的有所增值。

他进一步解释,存款保险基金投资方向清楚,比如保持流动性存放在央行,投资高级别债券。

对于某些在未来能够带来比较稳定效益的方面,经国务院批准也可以投资。

存款保险制度可纠偏风险实施好需一年的过渡期
宗良强调,一项新的制度设计,总体考量,尽可能让市场自己把风
险给解决掉。

如果真是存款保险机构碰到一些具体的问题,完全属于国家来保障的,还是该怎么保障就怎么保障,但属于市场应该解决的就都由市场来解决。

宗良介绍道,国际上也有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

采取的功能比较完善的、风险最小型。

比如,美国主要是从风险最小角度考量整个制度的设计,比较好的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

在他看来,存款保险不是一个简单的赔付资金问题,而是一套制度设计。

既能够有一定的赔付处理,同时又能够让机构受到一定的约束,能够在事前发现相关机构的风险,能够纠偏防风险。

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把整个风险降到最小,使体制能够有效运作。

他表示,现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条件基本成熟,但毕竟是一项新设计的制度,很多方面的工作还要具体做好准备。

不是简单把它做起来,而是要做好,也不是一个简单资金的问题,是设计一个好制度,所以开始建立的时候就是要把它做好。

宗良认为,这个过程不能急于一时,短期没有那么大的压力,要在这个时间做好准备把制度设计好,为未来打下基础。

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应该能够准备好。

存款保险制度或波及逾百万名富人北上广浙临存款搬家风险
11月3日,酝酿了21年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终于落地。

《征求意见稿》规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按照央行对XX年底存款的测算数据,上述标准可以覆盖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

根据胡润研究院的数据,截至XX年末,中国拥有1万元资产以上的富豪有19万人,如果以此为分界线推算,存款保险制度将影响百万名富人。

高净值人群受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从理论上来说,把5万元存在1个银行是最安全的,但是我国银行目前破产风险很小,只是在选择存款银行的时候,要在眼前的利率和可能的风险之间进行综合考量。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则表示,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经济金融形势总体稳定,即便客户在单一存款机构的存款本息超过5万元,也不用急着搬家。

当然,对于少数过分谨慎的客户来说,可能仍然会将存款搬家,他们为追求安全,会把存款分散在多个金融机构。

由此将令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分布更加均匀,从而对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造成分流,而对中小金融机构则会相对增加存款。

一般来说,即便在一家金融机构存款超过5万元的保险额度,这家机构出问题后也不意味着储户超过5万元的存款都没了。

如果该机构被兼并收购,客户的所有存款仍是全部安全的;如果该机构破产,则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残值还可以部分补偿客户损失。

不过,虽然银行人士建议客户不要过分担忧,但是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大量的存款仍然需要以稳妥的方式保值或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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