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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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分级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分级及处理办法

XXXX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分类级别及处理办法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努力防范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各种教学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对原《XXXX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分类级别及处理办法》进行修订后执行。

一、教学事故依据教学运行管理的不同环节,分为课堂教学类(A)、实践教学类(B)、考试与成绩管理类(C)、教学常规管理类(D)和教学保障类(E)五类,并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面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I级为重大教学事故,II级为较大教学事故,III级为一般教学事故(详见附表)二、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单位和教务处。

经教务处和相关单位查实,依据本办法对事故级别或责任人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情况表》,报教务处、人事处、主管院长核定。

有关单位领导对本部门事故隐瞒者,或管理人员对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者,一经发现均列为事故责任人。

三、教学事故一经核定,要视事故级别和情节给予以下处分:1.I级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扣减当月20%绩效津贴或课时费(外聘教师);2.II级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减当月10%绩效津贴或课时费(外聘教师);3.III级视情节及影响程度在全校通报并扣减当月5%绩效津贴或课时费(外聘教师);5.发生教学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在本期不得参与各类评优。

6.一学期内累计发生教学事故两次(含)以上的相关责任人,其本年度考核结论只能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且不能晋升职称。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列表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课堂教学类(A)二、实践教学类(B)三、考试与成绩管理类(C)四、教学管理类(D)五、教学保障类(E)注: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人事处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教学事故分类及级别

教学事故分类及级别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上课过程中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



D06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上课过程中致使学生受到严重伤害,医疗费5000元以上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上课过程中致使学生受到伤害,医疗费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上课过程中致使学生受到伤害,医疗费在1000元以下
监考教师缺席



C12
监考教师考前未按规定时间贴好考号、清理、整顿、规范考场

C13
监考教师考前未检查考生的规定证件,导致无证件学生考试
监考教师考前未认真检查考生的规定证件,导致学生代考等作弊行为


C14
监考教师未按考试规则发放试卷,影响考生考试尚能弥补者
监考教师未按考试规则发放试卷,影响考生考试无法弥补者


C22
未按规定报批,擅自更改学生学籍

教学保障事故(D类)
类别
事 故
级别
D01
教材科因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课一周内尚未得到教材
院(系、部)没有按规定及时报出所用教材或所报教材有误,使学生在开课后未得到教材
由于管理人员失职,导致学生开课两周以上,仍有缺供教材,在短期无法解决的



D02
未按时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导致推迟上课或考试时间5分钟以内的

D12
教学楼清洁卫生差,教师休息室上课期间无饮用水供应

D13
实验室责任人未按实验教学计划要求将实验仪器设备准备好,或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

因排课、排考或调课失误,小范围内影响教学秩序,未能及时妥善解决

教育事故认定和处理的规定

教育事故认定和处理的规定

教育事故认定和处理的规定为了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贯彻依法治校,提高教学质量,避免或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违反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视为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分为以下四类:1.教学管理方面事故;2.教学过程方面事故;3.考试与成绩方面事故;4.教学保障方面事故。

三、教育事故按程度分为三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

四、教学事故可以由检查人或发现人,在发现后两天内向各专业部、德育处或教务处报告。

专业部、德育处或教务处调查核实后应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填写《教学事故记录表》,作好详细记录,并由教务处将教育事故认定通知发至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部门。

五、《教学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教学事故隐瞒不报,或教学检查人员对执勤中发现的教学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同时记为责任人。

六、Ⅰ级事故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核定,Ⅱ、Ⅲ级事故由教务处长负责核定,并由教务处将处理结论书面报校长办公室、通报人事科以及相关的责任部门,由人事科执行经济处罚决定。

Ⅰ级事故通报全校。

七、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八、对其他有关部门的教育事故认定与处理的规定:1.未按照《作业指导书》明确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完成时间”完成有关工作影响教学的,对责任人(有关岗位人)认定为Ⅱ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为Ⅰ级事故;完成工作时间略有拖延但工作质量符合标准的,可认定为Ⅲ级事故。

2.校长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财务室、督导室等行政职能科室未及时履行或未履行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平衡协调、考核奖惩工作,而影响教育工作的,对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有关岗位人)可认定为Ⅱ级教育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为Ⅰ级教育事故。

3.经学校培训部统筹安排后,执行部门没有安排好教学场地、设备、教师,影响职后培训工作的,场地、设备、教师所在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教务员视为责任人,造成一定后果的,可认定为Ⅲ级教育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为Ⅱ级教育事故。

教学事故界定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界定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界定处理办法为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理教学环节中的各类事故,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分类及等级界定本办法将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按其情节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重大教学事故(Ⅰ级),一般教学事故(Ⅱ级),教学违规(Ⅲ级)。

第一类课堂教学Ⅰ级1.未经批准,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

2.对学生实施体罚,造成严重的影响。

3.非客观原因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

4.整个学期未完成教学进度1/2以上。

5.无故旷堂三学时及以上。

Ⅱ级1.旷堂1——2学时。

2.酒后上课,课堂吸烟。

3.整个学期未完成教学进度2/3。

4.在课堂上用语言或行为贬损、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5.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或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

6.擅离课堂外出办理其它事情,严重影响教学。

7.未经学校及相关部门批准,随意停课。

Ⅲ级1.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

2.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

3.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或无案上课。

4.上课迟到10分钟或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内。

5.教态不规范,坐着上课,穿背心、穿拖鞋,体育教员不按规定穿运动服上课等仪表不整。

6.上课时,接听或打电话。

7.上课不按时登记学生点名册,没有记录;教案不规范。

8.缺乏责任心,课堂秩序混乱。

第二类实践教学Ⅰ级1.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2.未经批准,教师擅自取消实训大纲规定的实习内容。

3.实训室因管理人员的不善,而造成重大事故或故意隐瞒不及时报告的。

其余条款参照课堂教学Ⅰ级。

Ⅱ级1.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不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指导学生实习,致使学生实习达不到教学相应要求。

2.教师责任心不强,致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3.实训室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设施、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

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2.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停电、停水,使上课或实习、实验中断。

3.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教学秩序混乱的。

1.因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及长期停课。
Ⅰ 2.因实验材料供应失误,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身伤害。

3.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善,致使教学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及影响正常教学。
-4-
级 实
5.指导教师对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未予以指导或

指导不负责任,致使出现严重抄袭现象,且未及时发现和纠正;或有

1/2 学生的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或不附合实际评定成绩

者达到所指导学生人数的 1/2。
6.丢失或不按规定整理上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Ⅰ 1.学生在实验、实训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撤离职守,造成 级 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下课 30 分钟以上按旷课计)。
6.教师擅离课堂外出办理其它事情,严重影响教学。
7.教师不按教学要求布置作业。
8.课堂教学不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授课,教学任务无法正常完
成。
1.在讲课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违反国家法律内
容,散步传播淫秽内容。
Ⅰ 级
2.对学生实施体罚,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 3.非客观原因造成较大范围教学秩序混乱。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教学安排,造成严重后果的。
束课程一周以内。
课 堂
2.上课无故迟到 5 分钟以上 10 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 10 分钟以上

但在 30 分钟以内的。

3.教师酒后上课或上课抽烟,造成不良影响者。 Ⅱ 4.课堂上用语言或行为贬损、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者。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由于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或教学后勤保障人员违反学院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影响教学正常秩序,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按照教学与管理的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政治思想(A)、课堂教学(B)、考试与成绩管理(C)、教学管理(D)、教学保障(E)五类。

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Ⅰ级为重大教学事故,Ⅱ级为严重教学事故,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详见附表一)。

三、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教学管理与监督部门相关人员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和影响报告教务处。

教务处查实后,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附表二)。

并依据本办法对事故级别和责任人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

Ⅰ级事故由院长核定,处理意见经学院党委会讨论,由院党委行文通报。

Ⅱ级事故由分管院长核定,处理意见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由学院行文通报。

Ⅲ级事故由教务处核定,交分管院长审查,由学院行文通报。

四、对教学事故责任人,视其事故级别和情节给予以下处分:Ⅰ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给予记过处分,当月扣发绩效奖800元,取消2年评优评先资格,2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事故责任人认识较差的,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

Ⅱ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给予警告处分,当月扣发绩效奖400元,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1年内不得晋升职称。

Ⅲ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当月扣发绩效奖200元,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附表一: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政治思想类(A)课堂教学类(B)考试与成绩管理类(C)教学管理类(D)教学保障类(E)附表二:教学事故认定表。

教学事故的分类、事项和级别

教学事故的分类、事项和级别
1.未影响学生正常上课;
2.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II
I
B4
非极特殊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前下课(含上机、实验):
1.提前下课5至10分钟;
2.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
II
I
B5
各类人员在教学、实验、实习以及教学管理等教学活动中故意散布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书 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发给了不应发给者:
1)及时追回,未造成不良后果;
2)及时追回,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3)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证书无法追回。
III
III
II I
A 5
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及各类证书、证明:
1.过失;
2.故意。
II
I
A 6
单位领导或经办人员对本部门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人员对值勤 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者:
2)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工作。
III
II
III
II
F3
周内有两天上课铃声不响或明显不准而未及时修复。
III
F4
因管理原因致使电教设备不能按教学计划正常使用:
1.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影响正常教学工作不超过20分钟;
2.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超过20分钟。
III
II
F5
需通知而未及时通知、能修复而未及时修复的停电造成停止或中断考试、 上课、实验、实习等正常的教学工作:
II
试卷:
D10
1.相邻两届学生的试卷内容重复率超过30%、与教学大纲相比试题
II
份量明显不足或难易程度明显偏离教学大纲要求;
2.试卷重复使用。
I
D11

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

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
Ⅰ或Ⅱ
27
监考、巡视人员暗示考试内容,为学生作弊提供方便或者姑息、纵容、袒护学生作弊
Ⅰ或Ⅱ
28
监考、巡视人员违反规定在考场中使用手机
Ⅱ或Ⅲ
29
监考教师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Ⅱ或Ⅲ
30
主考、监考、巡视人员迟到5分钟以上
Ⅱ或Ⅲ
主考、监考、巡视人员迟到5分钟及以内

31
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Ⅱ或Ⅲ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

未携带任何教案或教学资料进入课堂上课,或错带教材,耽误教学

6
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
Ⅱ或Ⅲ
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及以内

教师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
Ⅱ或Ⅲ
教师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内

7
教师在上课或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
Ⅱ或Ⅲ
8
因保管不当遗失教学班作业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

50
不能按时提供学生成绩,影响正常学籍处理

51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变更教学计划
Ⅱ或Ⅲ
52
学院制定的开课计划与教学计划不符,使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Ⅱ或Ⅲ
第五类教材
53
由于工作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开课后既无教材又无补救措施
Ⅰ或Ⅱ
54
所用教材严重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Ⅰ或Ⅱ
55
因教师没有按规定及时报出所用教材或教材供应部门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学2周后尚未得到教材
Ⅱ或Ⅲ
56
选用教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
Ⅱ或Ⅲ
57
教师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计划订购的教材

教学事故的鉴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的鉴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的鉴定及处理办法为维护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使教师在良好的教学秩序中完成工作任务,应该尽量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一旦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为使教学事故的鉴定和处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1、教学事故按性质分为六类:A)课堂教学;B)实践教学;C)考试;D)教学管理;E)教学辅助。

2、教学事故按程度分为三类:Ⅰ)重大事故;Ⅱ)较大事故;Ⅲ)一般事故。

第二条教学事故及其等级第三条教学事故处理程序1、教学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报主管领导和部门。

所在部门的领导应立即与事故责任人核实情况,填写教学事故处理意见表并附上事故责任人的事故说明,呈报学校教务管理部门。

2、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Ⅰ级教学事故的处理要经校长或校务委员会审批。

3、审批结果交学校人事处执行。

4、教学事故处理意见表、事故责任人所作的书面检讨、书面处理通知等原件材料统一由教务管理部门存档。

第四条教学事故处理1、Ⅰ级事故:①本人应先作书面检讨,视情节、态度给予记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公职处理;②全校通报批评;③本学期考核评为“不称职”;④按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100~150元;⑤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2、Ⅱ级事故:①本人应先作书面检讨, 视情节、态度给予警告、记过处理;②通报批评;③本学期考核最高只能评为“称职”;④按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50~80元;⑤一学期内累计发生3次Ⅱ级事故者,则第4次Ⅱ级事故按Ⅰ级事故处理。

3、Ⅲ级事故:①本人应先作书面检讨,由所属部门进行批评教育;②通报批评;③本学期考核下降一个等级;④按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25~40元;⑤一学期内累计发生3次Ⅲ级事故者,则第4次Ⅲ级事故按Ⅱ级事故处理。

4、隐瞒不报的教学事故,作Ⅲ级教学事故处理。

5、上表未列的其他教学事故,按其性质及造成的后果比照上表的事故等级处理。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12
理论课上课未带备课笔记或教案、教材;实践课上课无指导书(任务书),未给学生布置适量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13
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不认真、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

14
在机房上课或带学生上机时,做与上课或上机无关的事,对学生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放任不管。

15
未按要求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低劣,有严重错误,或有严重抄袭现象。
Ⅲ/Ⅱ/Ⅰ
21
未按时、按规定命题或交印试卷,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22
泄露考试内容。
Ⅲ/Ⅱ/Ⅰ
23
试卷有误致使学生不能答题,或题量不足造成大部分学生提前三分之一时间交卷。
Ⅲ/Ⅱ
24
试卷保管者未按时将试卷送达考场或监考未到,耽误考试。

25
监考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请人代监考、考试过程中擅离岗位、接听手。

26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清场或清场不彻底,未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对考试造成不良影响。

27
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听任学生作弊或发现违纪和作弊现象隐瞒不报。
Ⅲ/Ⅱ/Ⅰ
28
监考教师在考场内看报刊、书籍、交头接耳、聊天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29
考试完毕未按规定回收试卷,造成回收试卷份数不足。
Ⅱ/Ⅰ
30
Ⅲ/Ⅱ
16
未按要求联系和指导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对所联系或指导的学生放任自流。
Ⅲ/Ⅱ
17
因课前准备不充分,不能按时上课或使上课中断,影响教学。

18
教学过程中,在教学场所使用通信工具,影响教学的。
Ⅲ/Ⅱ

高校教学事故分类级别及处理办法-事故处理办法

高校教学事故分类级别及处理办法-事故处理办法

高校教学事故分类级别及处理办法:事故处理办法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努力防范并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杜绝各种教学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方法。

一、教学事故依据教学运行管理的不同环节,分为课堂教学类(A)、实践教学类(B)、考试与成果管理类(C)、教学常规管理类(D)和教学保障类(E)五类,并依据事故性质和所造面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Ⅰ级为重大教学事故,Ⅱ级为较大教学事故,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详见附表)二、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发觉人、知情人应准时将事故状况报告有关单位和教务处。

经有关单位和教务处查实后,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填写《西北××高校教学事故认定表》,并依据本方法对事故级别或责任人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看法,报教务处、人事处、主管校长核定,报教学行政会批准。

有关单位领导对本部门事故隐瞒者,或管理人员对发觉的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责任人。

三、教学事故一经核定,要视事故级别和情节赐予以下处分:1.Ⅰ级赐予全校通报批判,严峻者,经学校讨论,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按20学时标准(含职称津贴,下同)扣发津贴;2.Ⅱ级赐予全校通报批判并按10学时标准扣发津贴; 3.Ⅲ级视情节及影响程度在教学系统通报并按5学时标准扣发津贴;4.一学期累计发生Ⅲ级及以上(含Ⅲ级)教学事故二次或受到全校通报批判二次者,按40学时标准扣发津贴,一学期内发生Ⅲ级及以上(含Ⅲ级)教学事故三次或受到全校通报批判三次以上者,按60学时标准扣发津贴,并经学校讨论,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5.发生教学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在本年度不得晋升职称和参加各类评优。

6.一学年内累计发生教学事故二次以上的相关责任人,其本年度考核结论只能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附件1、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课堂教学类(A)二、实践教学类(B)三、考试与成果管理类(C)四、教学管理类(D)五、教学保障类(E)。

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维护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从严治教,进一步规范教学和管理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分类及等级按照教学工作是学校中心工作的原则,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事故,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教学进行的事故。

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事故、实践教学事故、考试与成绩管理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四类。

依据对教学工作影响程度的不同,各类教学事故分Ⅰ级(重大)教学事故、Ⅱ级(较大)教学事故和Ⅲ级(一般)教学事故三个级别。

(一)课堂教学事故1.Ⅰ级课堂教学事故。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属于Ⅰ级课堂教学事故:(1)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教师擅自变动课程教学大纲或不按大纲要求组织教学,严重脱离课程基本知识体系。

(3)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4)在一学期内,任课教师擅自变更教学课程表确定的教学时间或地点2次及2次以上,导致多数学生误课并影响正常的教学进程。

(5)在一学期内,任课教师擅自停课、缺课超过4学时。

2.Ⅱ级课堂教学事故。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属于Ⅱ级课堂教学事故:(1)任课教师擅自变动主干课程教学大纲或不按大纲要求组织教学,造成课程知识体系缺陷。

(2)在一学期内,任课教师擅自变更教学课程表确定的教学时间或地点1次,导致多数学生误课。

(3)在一学期内,任课教师擅自停课、缺课4学时(含4学时)以内。

(4)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未按要求布置作业或不按规定批改作业或大量丢失学生作业。

(5)任课教师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授课随意性强、自由散漫,学生反映强烈。

(6)任课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出现大量科学性、常识性错误。

(7)无特殊情况实际授课进度与教学进度计划相差3周以上。

(8)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违犯有关规定擅自向学生推销参考书或其它学习用品。

(9)任课教师无故迟到5分钟或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一次及以上;任课教师无故擅离岗位超过5分钟一次及以上。

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认定与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认定与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认定与处理办法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及过失的出现,并使事故及过失一旦出现时得到有效、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的分类与级别由于教师或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产生不良后果的事件,均属于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分为五类,即A教学、B考试、C成绩、D管理、E保障;事故级别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违反教学工作规范要求,但不足以构成教学事故的,为教学过失。

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的分类与级别其它未列入表中但对正常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比照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予以认定处理。

二、教学事故与教学过失的报告教学事故与教学过失实行督察和举报相结合的制度。

校内外任何人员皆可通过信件、电话、网络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教务处或相关学院进行反映或举报。

三、教学事故与教学过失的认定教学事故与教学过失由学院(系)或教务处组织查实、认定。

学院(系)认定的由学院(系)将“教学事故/过失认定通知单”在5个工作日内发至责任人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认定的由学院(系)在接到“教学事故/过失认定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转交责任人。

部门集体对教学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人为责任人。

事故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轻后果或主动报告的,按低一级别认定。

一学年内出现两次以上教学过失者,第三次起的教学过失按Ⅲ级教学事故认定。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一)若责任人对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教学事故/过失认定通知单”10个工作日内,向分管副校长提出申诉,由分管副校长召集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及各学院教学院长进行仲裁。

(二)教学事故责任人在接到“教学事故/过失认定通知单”10个工作日后未提出申诉的或仲裁结果确认为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Ⅰ级教学事故,全校通报批评;Ⅱ级教学事故,学院(系)、部处内通报批评;Ⅲ级教学事故,系(室)内通报批评。

小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小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小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教学事故”系指教职员工在教学过程中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要求,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并使事故一旦出现时得到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教学事故可分为三大类,即: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教学事故据程度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事故)、二级(较大事故)、三级(一般事故)。

一学年内累计2次一般责任事故等同于1次较大责任事故;一学年内累计2次较大责任事故等同于1次重大事故;依此类推。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教学事故可由发现人、知情人向校长室报告。

校长室安排年级组(完小)于3天内查实后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做好记录,核准后,于一周内将事故认定书通知责任人。

教学事故登记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对本部门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人员对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或有意隐瞒者,也应列为责任人。

教学事故及事故等级依照《织里实验小学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界定表》进行认定和区分。

重大教学事故由校长核定,较大和一般事故由分管校长核定。

事故责任处分由有关部门依据事故认定结果及本办法有关条文负责实施。

有关教学事故的档案记载应一式二份,分别由校长办公室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年级组(完小)存档。

三、教学事故的处分对于构成1次一般教学事故责任者,予以记载并在年级组(完小)范围内通报。

对于构成1次较大教学事故(累计等同)责任者,予以全校通报,取消其该年度考核评优及各种荣誉称号评定的资格。

对于构成1次重大教学事故(累计等同)责任者,予以全校通报,该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各种荣誉称号及职称职务晋升的资格。

一学年内累计构成2次以上重大教学事故(累计等同)的责任者,将视情况分别予以降级(职)、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直至解聘,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载入教职工本人业务档案。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了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并处理好各类教学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本办法所指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因素而对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二、教学事故的分类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考试与成绩管理、教学管理根据事故性质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可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一)课堂教学类一般教学事故:1、教师或其他人员上课(实验/上机)迟到或早退或中途离场10分钟内的。

机房、其他实训实验室管理员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10分钟以内。

2、整个学期不按计划布置作业或对学生作业不批改、不检查。

3、教师上课时通讯工具发出讯号声响。

4、教师酗酒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5、教师穿拖鞋、背心上课、衣着不整齐(因教学需要例外)。

6、因教师教学工作失误,造成100元以下财产损失、设备损坏或学生受轻伤。

7、教学中故意辱骂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8、由实训中心统一安排的实训实习(含顶岗实习)以及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要求需集中进行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如校外参观、社会调查、专业技能实践等),院(系)指定的指导老师未按规定提前一周制订、上报实训实习或活动指导计划的。

9、教师备课不充分,教案潦草、简单、明显为敷衍了事的。

10、教师或其他人员上课(含上机及其他实训课)组织不力、管理不严(如睡觉、来回走动或打闹、大声喧哗),造成课堂秩序混乱的。

11、教师或其他人员上机或其他实训课未填写《实验申请及考核报告》的。

12、教师或其他人员上课(含上机及其他实训课)时做与本次教学无关的事情。

13、教师未按要求填制并上交《学期授课计划》的。

14、因调课、代课通知错、漏,造成上课无教师或无学生。

15、教师事前已请假,受理者未及时转告,导致学生空等10分钟以内者。

16、教师未按要求或延迟2天录入专业教学计划的。

教学事故的分类

教学事故的分类

教学事故的分类
教学事故是指因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教学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因过失而造成教学质量受到影响、教学秩序受到干扰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严重教学事故:因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或其他相
关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导致教学计划、教学组织管理、教学安全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事故。

2.重大教学事故:因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或其他相
关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教学质量受到影响、教学秩序受到干扰的事故。

3.一般教学事故:因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或其他相
关人员的轻微过失行为,导致教学质量受到影响的事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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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未按时准备好教师上课所需教具、实验材料等,影响教学效果

65
教室或其它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未能按规定清扫和整理,造成不良影响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表
海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表
责任人姓名
所在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
200年月日
事故发生地点
教学事故内容:
责任人所在单位对事故级别初步认定及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
Ⅱ或Ⅲ
44
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
Ⅱ或Ⅲ
45
教学管理人员丢失学生原始成绩,造成严重后果
Ⅱ或Ⅲ
46
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有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影响
Ⅱ或Ⅲ
47
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未能在接报15分钟内及时处理。

48
教师已办理停调课手续,但管理人员未能及时通知学生,影响教学秩序

23
任课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

24
试题有严重错误,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Ⅰ或Ⅱ
25
考试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Ⅰ或Ⅱ
26
监考、巡视人员无故缺席
Ⅰ或Ⅱ
27
监考、巡视人员暗示考试内容,为学生作弊提供方便或者姑息、纵容、袒护学生作弊
Ⅰ或Ⅱ
28
监考、巡视人员违反规定在考场中使用手机

10
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进度表达2周

11
任课教师穿背心、拖鞋上课(必须穿背心、拖鞋上课的场合除外)

第二类实践教学
序号
事故
等级
12
学生在实习、实验过程中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13
未经批准,教师擅自取消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或实验内容
Ⅰ或Ⅱ
14
因教师责任心不强,致使学生在实习、实验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盖章)
200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0年月日
主管校长意见:
签字:
200年月日
备注(附件材料等):
注:此表一式三份,责任人所在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各执一份。

49
档案管理混乱(含学生档案、教学档案、试卷保存、成绩管理等),造成不良影响

50
不能按时提供学生成绩,影响正常学籍处理

51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变更教学计划
Ⅱ或Ⅲ
52
学院制定的开课计划与教学计划不符,使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Ⅱ或Ⅲ
第五类教材
53
由于工作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开课后既无教材又无补救措施
Ⅰ或Ⅱ
Ⅱ或Ⅲ
15
教师和实验人员不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指导学生实习、实验,致使学生实习、实验达不到教学相应要求
Ⅱ或Ⅲ
16
教师对学生实习、实验过程不认真考核,不批阅学生实习、实验报告,随意给定实习、实验成绩

17
由于实验室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实验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
Ⅱ或Ⅲ
18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责任心不强,致使毕业论文(设计)错误较多、质量较差
Ⅱ或Ⅲ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程表安排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教师擅离课堂外出办理其它事情,严重影响教学
Ⅱ或Ⅲ
4
非客观原因造成较大范围教学秩序混乱
Ⅰ或Ⅱ
教师课堂上不负责任,对学生放任自流,课堂教学纪律很差

5
不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上课时无教案、讲稿,致使教学出现明显失误,教学效果较差
Ⅱ或Ⅲ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
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
第一类 课堂教学
序号
事故
级别
1
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在教学中发表错误观点或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Ⅱ或Ⅲ
2
未经批准,教师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1/4以上

自行减少教学学时2学时及以上
Ⅱ或Ⅲ
3
擅自停课、旷课
Ⅰ或Ⅱ
擅自调课、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
Ⅱ或Ⅲ
擅自请人代课,由此导致教学效果很差,影响教学质量
Ⅰ或Ⅱ
60
管理不善,设备丢失,严重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61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停电、停水,使上课或实习、实验中断
Ⅱ或Ⅲ
62
因校内各种原因造成停电、停水10分钟内响应,进行现场处理

63
教室管理人员疏忽,延迟开门时间5分钟以上,影响上课或考试
Ⅱ或Ⅲ
64

34
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上
Ⅱ或Ⅲ
35
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及以内

36
批改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

未提交试卷分析表或试卷标准答案

37
成绩上报后因批改错误而更改学生成绩

38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及学生考试成绩
54
所用教材严重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Ⅰ或Ⅱ
55
因教师没有按规定及时报出所用教材或教材供应部门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学2周后尚未得到教材
Ⅱ或Ⅲ
56
选用教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
Ⅱ或Ⅲ
57
教师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计划订购的教材

58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使用自编教材

第六类教学保障
59
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善,致使教学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影响正常教学
Ⅱ或Ⅲ
29
监考教师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Ⅱ或Ⅲ
30
主考、监考、巡视人员迟到5分钟以上
Ⅱ或Ⅲ
主考、监考、巡视人员迟到5分钟及以内

31
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Ⅱ或Ⅲ
32
监考、巡视人员对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视而不见,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从而造成严重影响
Ⅱ或Ⅲ
33
管理人员和主、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组织考试;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如吸烟、看报纸、杂志等
Ⅱ或Ⅲ
39
考试后教师或教学秘书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第四类教学管理工作
40
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虚假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1
私自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私自更改或伪造学生成绩档案

42
审查不认真,错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Ⅱ或Ⅲ
43
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学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Ⅱ或Ⅲ
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不规范,选题不符合要求

19
实验室管理人员未按计划将实验仪器设备准备好,影响实验课的正常进行

20
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不及时报修,或维修人员不及时修理,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第三类考试与成绩管理
21
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

22
命题教师不按时交付试卷,造成不能及时印制,影响考试

未携带任何教案或教学资料进入课堂上课,或错带教材,耽误教学

6
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
Ⅱ或Ⅲ
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及以内

教师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
Ⅱ或Ⅲ
教师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内

7
教师在上课或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
Ⅱ或Ⅲ
8
因保管不当遗失教学班作业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

9
不让教学督导员或教务处安排的其它人员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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