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范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范例

(试行)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〇〇九年五月

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范例目录

1、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2、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

3、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4、火灾事故认定书

5、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材料收取凭证

6、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受理通知书

7、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8、火灾事故认定复核调卷通知书

9、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

10、案件移送通知书

11、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12、火灾损失统计表

13、封闭火灾现场公告

第一次勘验

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勘验时间:2009年5月10日15时15分至5月10日16时30分

勘验地点:××市大成区小湖路23号至诚大厦一层客龙商行

勘验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含技术职务):毕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工程师);文宵庭(××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工程师);武恒援(××市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助理工程师)气象条件(天气、风力、温度):天气:晴风力: 2~3级温度: 28~31℃

勘验情况:火灾基本情况:2005年5月10日14时20分,××市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市大成区小湖路23号至诚大厦1层客龙商行发生火灾。14时21分,××市公安消防中队出动3台水罐车、20人于14时25分到达火灾现场,14时40分将大火扑灭。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5月10日15时15分,××市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同时设定警戒线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见照片1)

现场勘验情况:(按勘验顺序记录,也可分为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专项勘验进行记录)(下接第2页)

现场勘验负责人(签名):毕清2009年5月10日勘验人(签名):文宵庭2009年5月10日记录人(签名):武恒援2009年5月10日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李新甫2009年5月10日身份证件号码:460……

第一次勘验

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勘验时间:2009年5月10日15时15分至5月10日16时30分

勘验地点:××市大成区小湖路23号至诚大厦一层客龙商行

勘验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含技术职务):毕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工程师);文宵庭××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工程师);武恒援××市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助理工程师)

气象条件(天气、风力、温度):天气:晴风力: 2~3级温度: 28~31℃

(上接第1页)环境勘验:至诚大厦位于××市大成区小湖路23号,东侧为××商业街,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停车场,北侧为绿地(见照片2-3)。该大厦坐南朝北,使用性质为商住楼,建筑主体地上6层,1层为服装商行,2层经营餐饮,3层—6层为住宅,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大厦一层第3号铺面客龙商行大门外侧顶部有烟熏痕迹,其他位置无此现象。(见照片4和现场方位图)

初步勘验:客龙商行东西长12米,南北宽8米,建筑面积120m2,烧毁建筑面积80m2。东侧和南侧为服装柜台,(下接第3页)

现场勘验负责人(签名):毕清2009年5月10日勘验人(签名):文宵庭2009年5月10日记录人(签名):武恒援2009年5月10日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李新甫2009年5月10日身份证件号码:460……

第一次勘验

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勘验时间:2009年5月10日15时15分至5月10日16时30分

勘验地点:××市大成区小湖路23号至诚大厦一层客龙商行

勘验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含技术职务):毕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工程师);文宵庭××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工程师);武恒援××市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助理工程师)

气象条件(天气、风力、温度):天气:晴风力: 2~3级

温度: 28~31℃

(上接第2页)东侧烧损较南侧严重。北侧为更衣间,西侧为铝合金大门,均部分烧损。中部为收银台,东侧烧损严重(见照片5-8和现场平面图)。细项勘验:客龙商行内东南角处衣物全部烧毁,顶棚烧穿,顶棚的石膏板掉落于衣物灰烬上(见照片12-13和现场物品复原图)。该商行东南角处墙壁形成“V”形烟熏痕迹(见照片9-11)。

专项勘验:客龙商行内东南角“V”形痕底部距地面5cm,该处柜台底部灰烬底层发现×牌香烟一截,长度为5cm,旁边有浅绿色烟灰缸一个,由中部断裂(见照片14-17)。(下接第4页)

现场勘验负责人(签名):毕清2009年5月10日勘验人(签名):文宵庭2009年5月10日记录人(签名):武恒援2009年5月10日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李新甫2009年5月10日身份证件号码:460……

第一次勘验

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勘验时间:2009年5月10日15时15分至5月10日16时30分

勘验地点:××市大成区小湖路23号至诚大厦一层客龙商行

勘验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含技术职务):毕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工程师);文宵庭××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工程师);武恒援××市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助理工程师)

气象条件(天气、风力、温度):天气:晴风力: 2~3级

温度: 28~31℃

(上接第3页)该处地面烧成一个直径30cm的凹坑(见照片18)。距离凹坑边缘25cm的西侧发现一个电源排插,一白色塑料插头尚插于排插内,排插四周灰烬中发现单股铜芯线若干段(见照片19-21和现场电气复原图)。提取痕迹、物证情况:在客龙商行大门东墙上提取客龙商行的电表残骸一个(见照片22);在该商行内柜台东南角底部提取电源排插一个(见照片23);在该商行内柜台底部提取电源插头一个(见照片24);在该商行内柜台底部提取单股铜芯线若干段(见照片25);(下接第5页)

现场勘验负责人(签名):毕清2009年5月10日勘验人(签名):文宵庭2009年5月10日记录人(签名):武恒援2009年5月10日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李新甫2009年5月10日身份证件号码:46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