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2024年第一季度房土两税申报流程
![2024年第一季度房土两税申报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d348a786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b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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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两税明细申报业务培训27页PPT
![房土两税明细申报业务培训27页PPT](https://img.taocdn.com/s3/m/e2c8f6b77fd5360cbb1adb35.png)
11、获得的成功越大,就越令人高兴 。野心 是使人 勤奋的 原因, 节制使 人枯萎 。 12、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如同种树 ,先有 根茎, 再有枝 叶,尔 后花实 ,好好 劳动, 不要想 太多, 那样只 会使人 胆孝懒 惰,因 为不实 践,甚 至不接 触社会 ,难道 你是野 人。(名 言网) 13、不怕,不悔(虽然只有四个字,但 常看常 新。 14、我在心里默默地为每一个人祝福 。我爱 自己, 我用清 洁与节 制来珍 惜我的 身体, 我用智 慧和知 识充实 我的头 脑。 15、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 农夫不 会播下 一粒玉 米,如 果他不 曾希望 它长成 种籽; 单身汉 不会娶 妻,如 果他不 曾希望 有小孩 ;商人 或手艺 人不会 工作, 如果他 不曾希 望因此 而有收 益。-- 马钉路 德。
Than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外网网报操作手册
![外网网报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8d1dd2e0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4f.png)
网报用户操作手册1、整体介绍本次网报升级考虑到方便纳税人使用和操作所以仍然沿用之前网报的整体界面和功能框架,主要变化在报表申报中增加了一些报表种类和税源信息采集功能,例如房产税中的房屋信息采集和土地使用税中的土地信息采集等。
功能界面如下图:2、报表申报2.1涉税(费)通知涉税(费)通知里包括通知公告、我的消息、本月待申报、本月已申报,如下图显示:2。
2基本信息基本信息里显示纳税人在税局里认定的税费种信息,显示的列信息比之前旧版的更多,如下图所示:2.3税收网报2.3。
1税收报表填写2.3.1。
1通用申报功能说明通用申报主要用来申报工会经费等税费,剔除了残疾人保障金、河道费、印花税和增值税的附加税费,要求纳税人能使用单独申报表申报的不要在通用申报里报。
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1)【税收网报】—【税收报表填写】—【通用申报】2、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获取税种信息】按钮,系统会列出已认定的税种信息,填写申报数据。
3、如果有税源类申报,需要点击【项目提取】,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列出已登记的税源项目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税源项目信息反填至申报表。
4、勾选上需要申报的税种,填写“应税项”等信息,确认需要申报的金额正确无误以后,点击【申报】,保存成功后会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5、点击【是】跳转【税收网报】—【实时扣款】页面,进行缴税操作。
6、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
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注意事项前置条件:设计税务登记、认定相关税(费)种。
如果申报税款信息要与不动产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关联,必须先进行相应税源项目的登记。
2.3.1。
2附加税(费)申报功能概述完成纳税人进行附加税(费)的申报。
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1)【税收网报】—【税收报表填写】-【附加税(费)申报】,点击进入界面.2、录入所属期等必录项,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认定的税种附加,操作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点击【删行】选择需要删除税种,根据纳税人提交的实际情况,录入数据项。
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操作指引(终稿)(1)
![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操作指引(终稿)(1)](https://img.taocdn.com/s3/m/38465c628e9951e79b89274c.png)
附件: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操作指引1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1.1功能概述对纳税人的房产税税源信息进行采集、编辑。
操作岗位:申报审核岗、申报采集岗、纳税申报岗1.2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1)【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行为税申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界面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
3、点击【新增房屋】或【作废房屋】,对纳税人的房产信息进行编辑。
注意【房产取得时间】,填写之后带出默认【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时间为房产取得时间的次月。
4、维护完房屋基本信息之后,点击【房屋信息】中【维护应税明细】,对应税信息进行维护,数据项【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时间填写方式如下:按照金税三期数据规则和相关政策,将自动强制计算申报从【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开始的往期未申报和当期申报税款。
对于2015年底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房屋,【纳税义务有效期起】的填写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截至2015年底均已正常申报的房屋,该栏次填写【2016-01-01】。
2、从2015年底前某一征期至2015年底,连续未申报的房屋,该栏次填写连续未申报行为的开始日期。
如申报到2015年9月30日,则该栏次填写【2015-10-01】。
3、2015年底前一个或多个征期存在非连续未申报情形的房屋(如:2015年一季度已申报,二季度未申报,三季度已申报,四季度开始均未申报),按以下顺序进行信息采集:(1)二季度未申报,在【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填写填写2015年4月1日,(2)三季度已申报,点击【应税明细】栏次【变更】按钮,将“房产原值”改为0,【变更日期】填写2015年6月30日;(3)四季度开始未申报,在被拆分的三季度记录点击【变更】按钮,据实输入【房产原值】,【变更日期】填写2015年9月30日。
依此类推。
4、区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分别维护,【保存】。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城镇土地使用税](https://img.taocdn.com/s3/m/79561f3ff705cc1754270942.png)
抗申击报疫财情产我和承行诺为税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4.检查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注意系统弹窗,无误地使用税。
困申难报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5.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跳转缴款界面。申报完毕 。
修改城镇土地使用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4.进入界面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注意:土地基本信息的填报务必 准确具体,若后期修改需谨慎。)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5.填报无误后下拉界面点击保存。注意系统弹窗,自行判断后点击确定 。采集完毕。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6.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应税明细维护界面。进入后根据实际情况选 择、填写土地信息。
3.选择申报日期和所属期,点击查询。
困作难废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4.找到需作废的申报表点击右边作废,点击确定,显示作废成功即可。
困作难废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困作难废减财免产简和介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谢谢观看!
局端)
采集城镇土地使 用税税源信息。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1.登陆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困采难集减城免镇简土介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3.点击新增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 作手册(电子税务局端)
0 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 1 信息
0 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 2 报表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申报常见问题操作指引
![房产税土地使用申报常见问题操作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ed5db425f5335a8102d220b0.png)
核心征管运维问题操作指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常见问题)一、房、土两税申报模块,具有往期未申报校验功能。
即从当前申报所属期开始,校验之前属期是否全部申报。
问题分析:某纳税户,新增一块土地,有效期起止是2016年1月1日—2099年12月31日,现在申报2019年下半年,会校验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是否已申报,若没有校验到已申报信息,则要将2016年1至2019年6月的数据体现在申报表的“往期申报信息”中去再申报一次,如果校验到已申报,则只会产生所属期为2019年下半年一个半年的申报和应征信息。
二、房、土两税不支持直接在“申报错误更正”模块更正,对于这种由税源信息产生的申报信息,需通过变更税源的方式实现更正申报。
问题分析: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的房产原值或土地面积错误,但是已申报入库。
去变更税源,在“变更日期”栏填写2019年6月30日(即需更正申报所属期的前一天),则此时原登记信息将从2019年7月1日为分隔点拆分为两条申报属期的信息,重新维护当前属期的土地面积或房产原值后保存,申报界面又可以弹出数据来申报,此次再申报时系统自动校验上次已缴纳税款,进行多退少补(如果土地等级变更过的则不会自动抵减,系统会认为是不同的征收品目,产生旧品目的多缴和新品目的应征),从而实现更正申报。
也就是说,利用“变更日期”变动过一次税源,对应那条信息就又弹出来可以申报,变动几次,就可以更正申报几次。
应该享受小规模减半没有享受,或者不改享受减半的享受了,均可以通过此法利用“变更日期”去改动下税源以后重新按照正确的申报,产生多退少补。
三、房、土两税申报时,未申报信息带出了往期已缴税款。
问题分析:当纳税人在申报2019年下半年房、土两税时,在“往期申报信息”中还带出来了2019年上半年甚至之前的已申报信息。
原因是税务人员办理过变更税源后,未再次进行申报,导致被校验成了未申报,只需要申报保存即可。
2019年起存在小规模减半征收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上半年申报并缴纳了房、土两税(减半征收的),申报下半年的时候又带出上半年的税额需要缴纳,就是因为上半年税源信息被“变动”过了,而填写下半年申报表时享受小微减半的期间是2019年7月—12月,上半年是无法减半的。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房产税如何计算?](https://img.taocdn.com/s3/m/d7413d742af90242a895e5ac.png)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房产税如何计算?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税费计算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大家都知道购买商品房是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税费的,如契税、房产税、费用管理费、维修基金等。
房产税作为其中的一项,相信不少人都有听说过。
并且根据房子的使用方式不同,房产税缴纳的费用也会有所差别。
现在就不妨听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及房产税的计算方式吧,或许能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1、进入申报系统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
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
2、登记房产信息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
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房产税如何计算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通过上文有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和房产税计算公式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房产税的计算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从价计征、从租计征、个人出租计征,当然这三种房产税计算方式也是有很大不同的。
《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企业版)
![《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企业版)](https://img.taocdn.com/s3/m/68fc4cc058fb770bf68a5592.png)
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企业版)一、企业登录 (1)二、功能 (1)1. 系统主界面 (1)1.1 导航 (1)1.2 右侧功能栏 (2)1.3 左侧导航栏 (2)2. 建筑业项目管理 (3)2.1 本地企业本地项目 (3)2.2 本地企业外地项目 (17)3. 房地产项目管理 (31)3.1 本地企业本地项目 (31)3.1.1 查询 (31)3.1.2 添加项目 (32)3.1.3 项目情况 (34)3.1.4 项目开发期 (35)3.1.5 承建方 (40)3.1.6 外管证信息 (41)3.1.7 预缴增值税税款 (43)3.1.8 证件信息 (49)3.1.9 项目进度 (55)3.1.10 完工决算信息 (63)3.1.11 删除项目 (64)3.2 本地企业外地项目 (64)4. 企业管理 (79)4.1 企业基本信息管理 (79)4.2 进项税金分摊管理 (80)4.3 企业预缴抵减信息管理 (82)4.4 三证合一关联查询 (82)5. 台账管理 (82)5.1 建筑业项目预缴税款台账 (82)5.2 房地产项目预缴税款台账 (85)5.3 房地产土地出让金台账 (87)6. 项目管理 (88)6.1 项目进度管理 (88)6.1.1 建筑业项目进度管理 (88)6.1.2 房地产项目进度管理 (89)6.2 项目注销管理 (90)6.2.1 建筑业项目注销管理 (90)6.2.2 房地产项目注销管理 (93)7. 第三方信息 (96)7.1 电子档案信息 (96)7.1.1 国有土地使用证 (96)7.1.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7)7.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9)7.1.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99)7.1.5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100)7.2 国有土地使用证信息 (101)7.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 (102)7.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 (102)7.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 (103)7.6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信息 (104)一、企业登录企业端登录流程: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登录地址:/operation/loginQydx.action原已使用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增值税项目管理功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需重新重复操作,使用原密码即可登录使用。
房土两税操作指南(省局)
![房土两税操作指南(省局)](https://img.taocdn.com/s3/m/38c92549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45.png)
房土两税操作指南(省局)房土两税,是指房地产税和土地增值税。
这两种税收是我国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税种,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房土两税政策,加强税务管理,现对房土两税的操作指南进行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税1. 纳税主体按照《房地产税法》规定,纳税主体包括房地产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和受益人等。
其中,所有人是指所有权人或经营者;使用人是指占有或使用房地产土地的使用人;受益人是指使用房地产土地及其建筑物所得的收益人。
纳税主体根据不同的身份和情况,需要缴纳不同的房地产税。
2. 纳税标准按照《房地产税法》规定,房地产税的征税依据为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的面积或评估值,征税率暂定为1.2%。
按照房地产税的计算方法,纳税人需要按照实际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进行缴纳税款。
3. 纳税申报房地产的所有人或管理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房地产税。
申报表格可以在当地税务部门获得或下载,申报表格需要填写详细的纳税人信息、房地产信息和相关的税款信息。
4. 税款缴纳根据规定,房地产税每年需要在3月1日之前进行缴纳。
纳税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POS机、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纳。
如果逾期未缴纳,则需要缴纳滞纳金。
二、土地增值税1. 纳税主体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为在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纳税主体根据所得收入金额,需要缴纳不同的土地增值税。
2. 纳税标准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十分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土地利用期限、起始和结束时间、房地产成本等因素进行计算,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核算纳税额。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土地增值税按照实际利润额暂定税率为30%。
3. 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是最为复杂的一个部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填写不同的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纳税人需要搜集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如有纳税问题,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房土两税申报辅导材料20190625
![房土两税申报辅导材料20190625](https://img.taocdn.com/s3/m/29eb6c78f111f18583d05aa4.png)
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
三、ETAX申报操作之房产税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3月成功办理转登记,即4月至6月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优惠
核对申报信息无误后保存
三、ETAX申报操作之房产税
5、小规模纳税人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019年5月1日为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即1-4月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半优惠
• 系统已批量处理,企业申报时需核对单位税额是否 正确,无需其他操作。
一、本市政策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原标准
土地等级 一级 土地
单位税额 30
二级 土地
20
三级 土地
12
四级 土地
6
五级 土地
3
六级 土地
1.5
2019年起 土地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土地 土地 土地 土地
单位税额 15 10
6
•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50%征 收,即可在本市普惠性政策上叠加享受50%减征优惠。
• 企业申报时需根据所属期内增值税纳税人类型自行勾选是否 享受,同时填写政策适用的起止时间。
二、国家政策之房土两税
征管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 1、关于申报表的修订 本次共修订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涉 及的6张表单及填表说明。增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 申报有关数据项目,相应修改有关填表说明。
3
五级土地 1.5
一、本市政策之城镇土地使用税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 城镇土地使 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和缴纳期限的公告 》(国家 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第1号 ):“城镇土地 使用税按照半年纳税的,分别在每年的5月31日和11 月30日前申报缴纳。”
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1]
![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1]](https://img.taocdn.com/s3/m/a4b184c9cfc789eb162dc891.png)
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1]第一篇: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1]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常见问题1、为什么无论税源登记怎么修改,总是凑不到应缴税款?明细申报系统高度智能化,系统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变更情况,自动生成差额应补退税款,其对税款所属期的控制是严谨的。
需要注意的是,明细申报系统不是“计算器”,纳税人前期应补的税款不能通过调整本期计税依据生成应补税额,从而达到少缴滞纳金或者逃避处罚的目的。
税源登记的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纳税人在办理税源登记时,一定要按照房产土地的真实情况填写。
在对税源登记进行修改时一定要“还其本来面目”。
只要税源登记是正确的,其生成的应缴税款(包括前期应补退税款)就一定是正确的。
2、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是如何规定的?企业按季申报,申报期为季后15日内。
个人按半年申报,申报期为半年后15日内。
纳税人在一个季度内实际收取的所有租金(不考虑租金涵盖月份和年度),均应当按月归依,并于季后15日内汇总申报从租房产税。
3、如何理解税源登记中的“所属期起”、”所属期止”?税源登记中的“所属期”是指税款所属期。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月计算,本月新增的房产土地从次月(指税款所属期)开始纳税,本月减少的房产土地从次月(指税款所属期)停止纳税。
从租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其税款所属期为收到租金的月份。
4、所有房产都用于出租,是否应当办理从价登记?无论纳税人房产是否用于出租,都必须办理从价登记,从价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按月变更。
纳税人房产用于出租的,应当在从价登记中记录“出租面积”和“出租原值”,未记录“出租面积”和“出租原值”的,将无法进行下一步从租登记。
5、一幢房屋分租16家,从租房产如何填写?以产权证(无证的按幢)为基本单位,先登记从价,后登记从租。
从价登记信息中应当填写出租面积和出租原值(从价计税依据=计税原值-出租原值-免税原值-减税原值)。
“合同租金总收入”和“本期应税租赁收入”填写16家租金合计数,不分摊到各家。
房、土两税税源信息采集培训2020
![房、土两税税源信息采集培训2020](https://img.taocdn.com/s3/m/4f95cf5c3169a4517623a347.png)
二、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
先采集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数 据,如果纳税人的房产是自 用的,只需要录入计税房产 原值即可点保存,购买房屋 的不动产发票金额加上缴纳
的契税金额。
从价计征:
维护应税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房源应税信息的有效期起不能早于房源的初始取得时间; * 房源出租面积不能大于房屋信息的建筑面积; 如果该纳税人的房产,一部分或全部出租,输入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面积,点提交后,返 回主页,重新进入维护税源明细,再增加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增加从租。
得时间选2019-09-30即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类型、所有权人识别号、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房产属性、房 屋取得时间、建筑面积,行政区划为“惠山区”,乡镇街道为“洛社镇”,房屋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房产 坐落地址,→【保存】→→【提交】→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确定】
注意: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购置存量房、出租、出借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
填写成功后,点击提交 选“是”,进行税源信息维护 选择土地登记,保存,提交即可
变更:涉及修改、删 除已录入的土地信息, 维护老的土地税源信
息明细
注意:申报月份为变更 日期的次月,比如:
2019年10月土地面积发 生变更,则变更日期填
写2019-09-3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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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两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纳税人可打开视图――文档结构图,观看操作指南)1城镇土地使用税操作1.1土地登记1.1.1初始登记1.1.1.1宗地总体信息登记打开网上申报系统系统,打开房土两税税源登记界面,点击“登记”按钮,可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界面点击“登记”按钮,可进入宗地登记界面点击下图右上方“新增宗地登记”进入登记界面。
宗地总体信息登记界面:1.1.1.1.1总体要求土地使用税遵循“谁纳税谁登记”原则,只要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就必须办理宗地登记。
纳税人应当按照”明细登记“的要求,根据土地证逐行填写。
无土地证的土地应当按宗地逐行填写。
纳税人不得将多个宗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纳税人应当逐项认真填写登记内容。
底纹为蓝色的为必填项,纳税人应当完整、如实填写所有字段。
必填项不能为空,非必填项存在可填内容的都应当完整、清晰地填写,不可省略。
所填代码应当与代码表仔细核对,不能超出代码表范围。
1.1.1.1.2字段说明税务管理码和纳税人名称系统自动带入。
土地唯一代码系统自动生成。
市、县(区)、乡镇(街道):根据税务登记信息生成,纳税人可根据土地座落修改乡镇街道信息。
详细地址:填写土地的座落地址,须完整填写详细地址。
土地名称: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如1号土地,戴南镇1号土地,新泰路土地等等。
土地证书号:请根据土地证填写。
未领取土地证的不填写。
证书地号:字符型。
请根据土地证中的证收地号填写。
未领取土地证的不填写。
土地性质:下拉选择。
土地用途:下拉选择。
土地总面积: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填写,以此为计税依据。
此面积为全部面积,包括减税面积和免税面积。
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出售后,应税土地面积逐渐减少的,此处仍然填写原始总面积。
土地总价=“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土地开发成本”。
“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与“土地开发成本”两项必须填一项,确实为0的可填0。
政府减免或者返还的地价可从土地总价中减去。
填写土地总价后,系统将提供地价分配计入房产原值的计算器。
数据导入后,纳税人应当手工将房产与土地关联(在房产登记中逐条选择房产所在的土地)。
初始取得时间:填写纳税人取得该土地的时间(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
根据土地转让或者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填写,无转让或者出让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初始取得时间应当小于土地明细登记中的“所属期起”。
宗地总体登记填写完成后,还需要继续登记明细应税信息。
如果此时登记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自动提示须进行明细登记。
1.1.1.2宗地明细信息登记点击界面下方“增加”按钮,可进行宗地明细登记界面。
1.1.1.2.1总体要求纳税人应当逐项认真录入,底纹为蓝色的为必填项。
右方信息可拖到下方滚动条继续填写。
1.1.1.2.2字段说明土地名称:由纳税人自行编写(系统自动带入,如存在多条明细记录,则应当区分编写。
)纳税人类型:土地使用税遵循“谁纳税谁登记”原则,在登记时应当注明“纳税类型”,如“权属所有人”、“集体土地使用人”(包括承租集体土地)、“无偿使用人”(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代管人”、“实际使用人”等等。
土地用途:下拉选择。
地段等级代码:即税目税额,如果不清楚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土地面积:即计税依据,包括减税面积和免税面积。
免税代码:点击“免税代码”时,系统将弹出对话框,由纳税人自行选择适用减免税事项,点击“确定”按钮返回。
在填写免税事项时应当注意,免税事项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免税面积:选择“免税代码”后(免税代码不为空),“免税面积”就必须填写(不能为0或为空)。
“减税代码”和“减税面积”的操作比照上述方法。
“免税面积”与“减税面积”之和必须小于土地面积。
所属期起:指税款所属期起,初始上线时,填写上线月份。
所属期止:首次登记时,“所属期止”默认为“2050年12月”,表示当前状态。
正常情况下(进行“注销操作前”),所有土地的记录都必须存在当前状态。
纳税人进行“注销”操作后,该土地将不存在当前状态。
如果同一宗地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应税土地等级(或者包括两种免税类型以上的免税土地),则需要拆分明细登记。
点击“增加按钮”可继续进行下一条明细登记,应当注意拆分面积之和应当等于“宗地总体登记”中的“土地总面积”。
(房地产企业可以不相等)登记完成后点击界面右上方“保存”按钮可完成登记。
如果纳税人有多块宗地的,可重复上述操作进行登记。
1.1.2变更登记变更后,同一土地可能会形成不同所属期的有效记录。
同一土地的有效记录连续不中断、不交叉、不重复。
1.1.2.1正常变更登记正常变更登记是指纳税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应进行的正常性变更操作。
例如,纳税人2013年1季度完成申报后,如果4月、5月、6月登记信息发生了变化,纳税人应当在二季度申报前(7月15日前)完成变更登记。
1.1.2.1.1宗地总体登记的变更纳税人可直接修改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后保存。
1.1.2.1.2土地明细登记的变更点击右下方“变更”按钮,可进入土地明细登记的变更界面。
界面上方为原始信息(供比对),下方为修改后的信息。
下方红色圈内的项目为不影响应纳税额的信息,可直接修改保存。
蓝色圈内的信息为不可修改信息。
其他为影响税额的信息。
1.1.2.1.2.1未申报信息的变更(不影响税额信息)不影响税额的未申报信息可直接修改保存。
1.1.2.1.2.2未申报信息的变更(影响税额信息)如果纳税人需要变更的是“未申报”(见变更按钮左侧)的信息,那么可直接修改并保存。
处于“未申报”状态的记录包括新登记记录和修改后尚未进行申报的记录。
例如,该纳税人土地面积从2013年4月起应当变更为4000平方米,则应当将“所属期起”修改为“2013年4月”,“土地面积”修改为“4000”。
点击“保存”按钮后,原登记信息将拆分成两条,一条所属期为2013年4月至当前,面积为4000平方米(当前有效)。
另一条所属期为2013年1月至3月,面积为3000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1月至3月的记录仍然属于有效记录(历史有效),表示在该所属期内的有效纳税状态。
点击上图“确定”按钮后将提示修改成功,同时提示修改“宗地总体登记”中的土地面积。
纳税人应当将“宗地总体登记”中的“土地总面积”修改为40000平方米。
如果修改时不涉及“所属期起止”,系统将直接保存,不做拆分操作。
如果只是将“所属期起”变大,不修改其他信息,则表示前一段所属期(变大后与变大前的差额)不存在纳税义务,系统将直接保存,不做拆分操作。
但执行此操作时,系统将禁止造成所属期“中断”的操作(下同)。
如果需要同时修改数月数据(例如一季度申报后,需要同时修改4月、5月、6月数据),应当逐月分次进行修改,即重复上述操作即可。
注意:为防止误操作,对“未申报”状态的记录,系统不允许修改所属期止(下同)。
1.1.2.1.2.3已申报信息的变更(不影响税额信息)不影响税额信息可直接修改保存。
1.1.2.1.2.4已申报信息的变更(影响税额信息)如果登记信息处于“已申报”状态(已经完成申报的记录),只要修改信息涉及税款或所属期变化,则将生成一条或数条新记录(有效记录)替代原记录,原记录废止但仍然永久性保存。
如果修改信息不涉及税款和所属期变化,可直接操作和保存。
点击上图“变更”按钮,可对“已申报”记录进行修改。
例如,该纳税人从“2013年5月”起,免税面积增加了“1000”平方米,可如实进行修改保存。
(须选择免税代码)点击“保存”按钮后弹出如下窗口提示:生成两条新记录,第一条2013年1月至4月数据不变,第二条2013年5月至当前免税面积增加1000平米。
原记录(2013年1月至当前)被替代废止(系统永久保留纠错过程。
)1.1.2.2纠错变更登记如果纳税人前期已经申报的信息发生错误,则需要进行纠错变更登记。
在一般情况下,纠错变更登记的操作对象为“已申报”记录。
1.1.2.2.1补充性纠错变更(从头开始增加部分所属期)例如,纳税人一块土地,初始登记时从2013年1月(所属期起)开始纳税,后来发现应当从2012年5月开始纳税。
纳税人只需在变更时,将“所属期起”修改为2012年5月后保存即可。
1.1.2.2.2删除性纠错变更(从头开始删除部分所属期)接上例,如果纳税人后来发现,该土地应当从2012年7月开始纳税。
纳税人应当将所属期选定为“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将“土地面积”和“免税面积”全部修改为0。
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弹出窗口提示:生成两条新记录,第一条2012年5月至6月面积为0,第二条2012年7月至12月数据不变。
原记录(2012年5月至12月)被替代废止(系统永久保留纠错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记录在5月和6月已经申报纳税,因此5月和6月的记录不可删除。
直接将所属期起改为2012年7月是无意义的,这样不会产生应退税款。
1.1.2.2.3替代性纠错变更(部分所属期登记错误)接上例,如果纳税人发现2012年8月至10月的土地面积应当是4000平方米,则需要将“所属期起止”修改为2012年8月至10月,将“土地面积”修改为4000。
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弹出窗口提示:生成三条新记录,第一条2012年7月至7月数据不变,第二条2012年8月至10月土地面积变更为4000,第三条2012年11月至12月数据不变。
原记录(2012年7月至12月)被替代废止(系统永久保留纠错过程。
)1.1.2.2.4纠错之后再纠错纠错完成后,替代废止记录的新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如果需要继续对“未申报”状态的记录继续进行修改,其操作方法参照“正常变更”中的“未申报信息的变更”。
1.1.3记录删除处于“未申报”状态的记录存在“删除”按钮。
但能够删除的记录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处于“未申报”状态,二是此记录是该土地记录中所属期最早的一条(删除后不会造成所属期中断或者无当前状态),三是该条记录的所属期中不涉及废止记录(如果所属期涉及废止记录,说明该记录是由废止记录变更而来,不可删除)。
1.1.4注销登记1.1.4.1正常注销当前有效记录可办理注销登记。
点击上图“注销”按钮,可进入注销登记界面。
纳税人应当填写“土地转出日期”和“所属期止”。
“土地转出日期”的年月应当与“所属期止”的年月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所属期止”应当大于等于该土地已经申报的最大所属期。
(系统控制)系统自动填入“注销日期”(当前日期)。
处于注销状态的记录仍然是有效记录。
处于注销状态的记录不可以修改。
如确需修改,则应当先“撤销注销”。
1.1.4.2错误注销的恢复已经注销的记录将产生“撤销注销”按钮。
点击“撤销注销”后可将记录恢复到撤销前的状态。
1.1.4.3注销提前的处理注销时“所属期止”填写的月份小于实际应注销月份,会造成少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