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标准版)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5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地质因素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的灾害事件。
为了有效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提高对地质灾害的了解和应对能力,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1. 普查范围:全市(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灾害易发区域。
2. 普查内容:(1)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规模和危害程度;(2)灾害易发区域的地质情况、地质力学特性和易发规律;(3)灾害影响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状况;(4)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三、普查组织和人员1. 普查组织:设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普查工作。
2. 普查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具备地质和灾害防治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普查方法和流程1. 普查方法:采用田野调查和实地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
2. 普查流程:(1)确定普查范围和内容;(2)组织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3)分区划片,制定普查计划,并组织实施;(4)对隐患点进行勘察和评估,记录相关信息;(5)对易发区域进行地质观测,分析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6)编制普查报告,总结分析数据,提出预防和处置建议。
五、普查结果和应对措施1. 普查结果:普查报告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位置、规模、危害程度和防治建议。
2. 应对措施:(1)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加固和修复,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2)对易发区域实施规划控制,限制建设活动;(3)加强地质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预防能力;(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六、监督和评估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普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一个范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旨在全面了解和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演化规律,为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下面给出一个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地质灾害的情况,以便制定有效的灾害防治措施。
通过普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规模和影响范围,为灾害防治规划、工程设计和应急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范围本普查制度适用于我国各地区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包括山体滑坡、地震地质灾害、泥石流、地面塌陷、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采矿和建设活动引发的人为灾害等。
三、普查内容1. 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特征和活动规律2. 地质灾害的规模和影响范围3. 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化的原因和机制4. 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风险评估5. 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情况6.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估7. 其他与地质灾害普查相关的情况四、普查方法1. 实地调查:组织专业人员赴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
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地质灾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制作相关图表和报告。
3. 专题研究: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其成因和规律。
4. 普查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普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五、普查责任1.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2. 地质灾害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普查计划,组织调查工作并分析、总结普查结果。
3. 监测机构和科研院校: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六、制度执行1. 加强普查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加强普查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库。
3. 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及时更新普查信息和数据。
4. 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措施,加强对灾害隐患区的治理工作。
2023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
2023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为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2023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以供各地方政府参考。
一、普查目的地质灾害普查旨在全面了解本地区地质灾害潜在风险及其危害程度,为灾害风险评估、制定防灾减灾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内容1.基础资料调查(1)本地区地质背景调查,包括地质构造、地貌地貌特征、岩性、地层、地震活动等情况;(2)本地区气候和降水特征调查;(3)本地区人口、土地利用及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2.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1)细致调查本地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特征,及其威胁范围;(2)记录隐患点的地理位置、规模、原因以及历史灾害记录等;(3)对隐患点进行等级划分,明确各类隐患点的防治重点。
3.灾害影响范围调查(1)确定历史地质灾害的受灾区域,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生产生活设施集中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2)详细调查各类地质灾害对区域内的人类活动、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
4.灾害风险评估(1)根据普查数据,综合评估各类地质灾害的风险程度和潜在危害;(2)划分灾害风险等级,为制定防灾减灾规划提供依据。
三、普查方法1.资料收集收集和整理相关地质、气象、土地利用等基础资料,包括现有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防治工作档案等。
2.实地调查选择典型区域进行实地勘察,采集调查数据,重点调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利用现代测绘技术获取高精度地理信息数据。
3.信息整合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手段,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和展示,生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风险评估图等。
四、普查组织1.成立普查组由地质灾害防治部门牵头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并指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专业单位参与普查工作。
2.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普查方法和技术培训,提升其普查能力和技术水平。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4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普查是对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调查和评估的工作,是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的基础。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是:(一)收集、整理和更新地质灾害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形成科学的地质灾害目录;(二)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风险,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三)制定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权威、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地质灾害普查由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应当提供协调配合。
第六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考察、数据采集和专家论证等方法,全面系统地开展。
第七条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时间和负责人。
第二章调查对象第八条地质灾害普查的调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区域和分布情况;(二)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风险评估;(三)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四)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地质、地貌、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五)与地质灾害相关的人文、社会、经济等人为因素;(六)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和预警机制。
第九条地质灾害普查调查对象的范围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可根据地理、行政、自然和人文等因素进行划分。
第十条地质灾害普查调查对象的数据应当详实、准确、完整,形成科学可信的数据库。
第三章调查内容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分类;(二)地质灾害的分布和规模;(三)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和频率;(四)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五)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征;(六)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地质、环境、气象等因素;(七)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工程、社会、经济等因素。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地质灾害普查是为了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发生原因以及灾情状况,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并为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合理的防灾减灾措施提供必要的参考。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身财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目标是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发生规模、地理分布、特点和演变趋势,建立健全全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体系和预警监测系统,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具体来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普查范围地质灾害普查的范围应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地滑坡、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工程地质灾害等。
二、普查内容地质灾害普查的内容应涵盖地质灾害的发生规模、地理分布、成因机制、灾情统计、灾害对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具体包括:1. 灾害统计信息:对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规模、强度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完善的灾害事件数据库。
2. 灾害类型和分布:调查研究各类地质灾害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制作地质灾害分布图和灾害风险区划图,为灾害防治和规划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3. 灾害成因机制:深入分析各类地质灾害的成因机制,探究灾害发生的内在规律,为灾害预警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 灾情调查与评估:对地质灾害的灾害过程、灾情状况、环境影响等进行调查与评估,为灾害救援和恢复重建提供数据支持。
5. 灾后防治措施评估:对灾后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评估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防灾减灾能力的提升。
三、普查方法地质灾害普查应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现场调查、遥感影像解译、航空摄影测量、地质勘探和相关数据分析等。
1. 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了解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及其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获取实时的灾情数据和图片资料。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三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指根据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政策和要求,对特定区域内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和收集相关数据的工作。
下面是一个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普查工作,规范地质灾害数据的统计、报送和管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减灾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普查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由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有地质灾害普查能力的单位或专业机构参与普查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地质、地理、测绘、环境科学等基础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第三章普查内容与方法第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的调查;2.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危险性分析;3.地质灾害防治和减灾措施的调查和评估;4.地质灾害影响区域的人口、建筑物、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情况的调查;5.地质灾害防治和减灾的需求和建议。
第五条地质灾害普查主要通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和统计等方法来完成。
第四章数据管理与报送第六条地质灾害普查的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和归档,并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备份和保护。
第七条地质灾害普查数据报送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格式进行。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八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地质灾害防治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九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并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逾期需要调整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重新制定。
以上是一个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完整版)地质灾害检查制度
(完整版)地质灾害检查制度1. 引言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和应对能力,制定一套完善的地质灾害检查制度将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档旨在规范地质灾害检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管理机构2.1 地质灾害检查由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2.2 地质灾害检查机构由专业地质灾害监测和评估人员组成,负责实施检查工作。
3. 检查范围和周期3.1 检查范围包括易发地质灾害区域、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区域等。
3.2 检查周期为半年一次,对于易发地质灾害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周期。
4. 检查内容4.1 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包括地质灾害点的数量、类型、规模等信息的调查登记。
4.2 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对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隐患进行排查,包括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地方形态等方面的调查。
4.3 地质灾害监测参数的测定:对地质灾害监测参数进行实地测定和采样分析。
4.4 地质灾害处置措施的评估: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和已采取的处置措施进行评估和总结。
5. 检查流程5.1 确定检查计划:根据检查范围和周期,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5.2 检查前准备:收集相关地质灾害数据和资料,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5.3 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组织地质灾害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实测。
5.4 检查报告:根据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包括检查发现的问题、建议的改进措施等。
5.5 检查报告反馈:将检查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并对问题跟踪和整改进展进行反馈。
6. 检查评估6.1 检查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地质灾害的风险程度和处置效果。
6.2 检查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制定地质灾害预警和应对策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7. 相关政策和法规7.1 制定本地质灾害检查制度前,应对相关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进行调研和分析。
7.2 将相关政策和法规纳入到地质灾害检查制度中,确保检查工作的依据和合规性。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三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____字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和意义1.3 研究内容1.4 研究方法第二章地质灾害普查概述2.1 地质灾害的定义和分类2.2 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征2.3 地质灾害普查的意义和目标2.4 地质灾害普查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与问题3.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3.2 存在的问题和挑战3.3 国内外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经验借鉴第四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与技术4.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4.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技术4.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指标体系第五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管理与应用5.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管理体系5.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的管理与分析5.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成果的应用案例第六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与培训6.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架构6.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人员的培训和素养提升6.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监督和评估第七章案例分析7.1 某地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案例7.2 某煤矿地质灾害普查案例7.3 某金矿地质灾害普查案例第八章结论及建议8.1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与问题回顾8.2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成果和应用8.3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管理与组织8.4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展望及建议第九章参考文献附录附录1: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方案附录2: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报告格式附录3: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报表这篇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研究,总字数为____字。
论文共分为九个章节,每个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第二章地质灾害普查概述:定义和分类了地质灾害,讨论了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征,分析了地质灾害普查的意义、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三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与问题:介绍了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借鉴了国内外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经验。
第四章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与技术:讨论了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方法和技术,建立了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指标体系。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地质灾害的普查工作,掌握矿井地质灾害风险状况,预防和化解矿井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
第三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的、综合的、系统的原则,加强与其他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四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依法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注重工作方法创新,推动普查工作向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第六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保护普查数据的安全,并合理利用普查数据资源。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矿山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矿山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加强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条矿山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普查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普查第十一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按照地质灾害普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矿山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义务,提供准确、完整的普查数据。
第十三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二)矿井水文地质调查;(三)矿井地质条件调查;(四)矿井工程地质调查;(五)矿井变形与破裂调查;(六)矿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七)其他与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密切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注重调查结果的综合分析,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报告。
第四章数据管理第十五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交换。
第十六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应当经过核实,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密,防止泄露。
第十八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应当及时备份,并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2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一、背景与目的矿井地质灾害是矿山开采活动中常见的风险,为了保护矿工的安全,保障矿山的稳定经营,制定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矿井地质灾害的全面了解,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单位,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
普查范围包括矿区内各种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普查内容1. 矿井地质灾害历史记录:收集和整理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事故资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等。
2. 矿井地质灾害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考察,对矿井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
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岩层裂隙等相关信息的收集。
3. 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对矿堆、矿洞、采矿井和巷道等相关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
4. 矿井地质灾害监测:建立矿井地质灾害监测系统,监测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及时预警和采取措施。
5. 矿井地质灾害评估:对矿井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普查机构和责任1. 矿山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明确普查范围和目标。
2. 矿山工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包括调查、记录、监测、评估等任务。
3. 矿山工务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实施和管理。
并建立相应的培训机制,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普查水平。
五、普查结果和报告1. 普查结果应及时汇总和分析,形成矿井地质灾害普查报告。
2. 普查报告应准确、全面地反映矿井地质灾害的现状和潜在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建议,并报告给矿山管理机构。
3. 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普查报告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
六、普查结果的应用1. 普查结果应作为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为矿山的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地质祸害普查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和资产的安全,在防备和减轻地质祸害风险方面,本企业订立了地质祸害普查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所在区域的地质祸害进行全面的普查和评估,为企业祸害防控供应科学依据,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部门。
各部门须依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地质祸害普查工作。
3. 职责与义务3.1. 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并协调本部门的地质祸害普查工作;•指定专业人员参加地质祸害普查工作,并供应技术引导和支持;•确保地质祸害普查工作定时完成,并及时上报普查结果。
3.2. 专业人员•参加地质祸害的普查和评估工作;•手记地质祸害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分析;•依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祸害防控措施建议,并参加相关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3.3. 全体员工•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搭配地质祸害普查工作的进行;•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对地质祸害防控的认得和应急处理本领;•如发现地质祸害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4. 地质祸害普查程序4.1. 订立普查计划每年初由企业职能部门订立地质祸害普查计划,明确普查区域和时间,并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普查内容、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4.2. 信息收集与分析依照普查计划,各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参加地质祸害普查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收集和整理有关地质祸害的历史数据、地质图、气候记录等信息;—实地调查,包含采样、测量和现场评估;—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归纳,评估地质祸害的风险程度。
4.3. 结果报告与反馈各部门应依照要求将地质祸害普查结果汇总报告给企业职能部门,并向公司领导供应认真的分析和建议。
企业职能部门依据报告结果订立相应的地质祸害防控措施,并组织相关培训、演练和应急预案订立。
4.4. 监督与更新企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地质祸害普查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依据实在情况,进行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并及时通知各部门。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5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一)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三)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矸场,危坡,河流(水利设施)、防洪排水设施等。
(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
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
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个钻孔封孔的质量。
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七)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应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的断层,查明煤矿内主要褶曲形态,收集煤矿裂隙发育资料,总结规律,编制煤矿构造纲要图。
其中,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水性、与强含水层导通等情况。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三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球内部或地表与大气相互作用引起的一种自然现象,具有突发性、广泛性和严重性的特点。
地质灾害不仅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重大威胁。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各国都建立了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并进行相关研究和监测。
本文将介绍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模板,从六个方面分析。
一、普查目标和任务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目标是全面了解、科学评估本地区的地质灾害潜在风险和现状,为制定有效的预防、治理和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普查任务包括:收集和整理历史地质灾害案例,调查研究本地区地质背景、地质构造和地形地貌等,进行灾害隐患点和潜在危险区域的识别与评估,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提出防灾减灾措施和对策建议。
二、普查方法和技术地质灾害普查需要采用多种方法和技术进行研究和监测。
其中包括:地质勘察、遥感影像解译、地形测量、气象观测、地震监测、水文水资源调查、地下水位监测等。
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工具,对普查结果进行空间分析和统计,实现对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和预警。
三、普查内容和要素地质灾害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和严重程度等基本情况;灾害影响范围和灾害链反应;灾害发生频率和规律;灾害形成机制和危险性评价;灾害风险分析和评估;防灾减灾措施和预警体系等。
此外,还需要考虑人口、经济、环境等要素对地质灾害的敏感性和脆弱性,进一步完善普查内容。
四、普查数据和信息的管理地质灾害普查的数据和信息管理是保障普查工作科学、高效、可持续进行的重要环节。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收集和整理本地区的历史地质灾害案例、监测数据和研究成果等。
同时,制定清晰的数据管理规范和流程,确保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共享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五、普查结果和应用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该形成科学、全面的报告,包括灾害现状和趋势分析、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防灾减灾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地质灾害普查规章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普查是指对某一地区或一定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和监测的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坚持科学、细致、全面、严谨的原则,确保普查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依法组织实施,确保普查人员的安全和普查数据的保密。
第五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普查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普查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普查工作。
第八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实务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地质灾害普查工作。
第九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普查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普查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地质灾害普查的实施程序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按照“确定目标、编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明确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标准,确保普查工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包括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提高普查的效率和精度。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充分征求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的意见,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处理第十七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引起重视和警惕。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有力有效。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系统、科学地了解矿井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和发生规律,提高对矿井地质灾害的预测、预防和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所有矿山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包括煤炭矿山、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是指对矿山各类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分布特点等进行系统、科学的调查、统计和评估工作。
第四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矿山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和发生规律,为矿山地质灾害的预测、预防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应当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保证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按照下级向上级的原则进行,各级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地质灾害普查工作。
第二章任务和内容第七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的主要任务有:(一)了解矿山各类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明确矿山各类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和影响因素;(三)掌握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和规模演化过程;(四)评估矿山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程度;(五)提出针对性的矿山地质灾害预测、预防和防治措施。
第八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矿山地质环境及其变化情况的调查和分析;(二)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危害程度的调查和评估;(三)矿山地质灾害的时空分布特点和影响因素的研究;(四)矿山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规模演化过程的研究;(五)矿山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程度的评估;(六)矿山地质灾害预测、预防和防治措施的提出。
第九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按照科学、系统、综合的原则进行,采用现代化的调查、统计和评估技术手段。
第三章组织和实施第十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各级矿山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矿山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科研机构或专业单位参与。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四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上级关于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托,着眼普及地灾防治法规常识,传授科学防灾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动员全矿力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巩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为充分掌握井田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是指职能管理部门在上一年度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稳定性和危害性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分析,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三、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组组长:张永飞副组长:郝振良、张龙成员:张亮、郭强、____、刘胤、李帅、甄子杰、王龙、张鹿鸣、白小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方龙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日常工作。
领导组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地质灾害及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科室普查工作,负责____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矿技术负责人要负责____相关部门具体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摸底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对采矿工程设备、矿区资源环境及生产活动的影响,特制定以下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明确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并全面有效地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如下:组长:郭建南,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与安排,确保整改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赵文海、汤雪林,协助组长工作,协调各部门普查行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并重点跟踪与监督隐蔽致灾因素的调查工作。
成员:廖基贤、罗仁秋、文建新、刘邵江、李砚,在组长与副组长的领导下,结合各自专业与矿井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本专业领域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完成普查任务,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整改方案。
二、普查内容与制度1. 采空区排查制度鉴于采空区积水是我矿面临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特制定以下排查制度:(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严格执行“三线”管理,确保矿井安全。
(2)普查小组需定期深入井下,对已揭露的采空区、老巷进行排查,每月至少一次,排查结果由安全科负责整改落实,并存档备查。
(3)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及时将实测图填绘于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4)从技术角度论证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井巷工程、保安煤柱及矿体的相互影响,确定监测重点。
(5)地质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全面监测监控井下采空区出水地点。
(6)结合相关资料与施工单位,对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地质预报,并在回采过程中观测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记录相关台账,制定技术措施应对异常情况。
(7)发现采空区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规程。
如需变更生产作业计划,应对采空区进行详细论证并存档。
2. 老窑、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排查制度(1)地质防治水办公室负责摸底矿区内外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并在图纸上标注位置,定期观测排查。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2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本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以上级关于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托,进一步提高我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巩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为充分掌握井田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一、目的以上级关于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托,着眼普及地灾防治法规常识,传授科学防灾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动员全矿力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巩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为充分掌握井田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是指职能管理部门在上一年度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稳定性和危害性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分析,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1231、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建全、人员落实;2、要____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4、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建立地质灾害防治____,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5、制定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6、____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职工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时要____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演练;7、____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的检查,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____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和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4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一、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富副组长:李超成员:王玮塔怀成李博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____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段队技术员负责本段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段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金三角煤矿位于集贤县集贤镇东南____公里,同江-三亚高等级公路在井田北部通过,距双鸭山矿业集团运煤专用线集贤煤矿火车站____公里,其交通方便。
根据井田地质、地形条件及煤层的赋存特点,设计确定斜、立井混和开拓方式,井田主提升采用斜井开拓,回风采用立井回风。
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三个掘进工作面面,掘进也采用炮掘,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开采。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垂深一般介于15米至____米之间,在煤层露头区域形成垂深约为____米的采空区,此类区域内普遍存在积水现象。
原丰源煤矿主要开采17煤层,经预测,其积水量大致为____立方米。
上述提及的老窑均已在____年之前关闭。
原____煤矿老井方面:依据现场访问与深入调查,该煤矿始建于____年,主要开采24、25煤层。
在____年至____年期间,曾实施过____万吨/年的技术改造项目,随后于____年再次扩大生产规模至____万吨/年。
由于生产能力提升至____万吨/年,老井于____年底正式停产并封闭。
目前,在矿区北西及北东区域分别形成了面积约为____平方公里(含老窑开采破坏区)及____平方公里的采空区,预测其积水量分别为____立方米及____立方米。
矿井开采概况:在____煤矿的矿权范围内,矿区东北部煤层露头线附近分布着众多老窑,这些老窑多采用斜井开采方式,沿煤层掘进,开采斜长普遍在20至____米之间,最大采掘垂深约为20至____米。
多数老窑巷道内存在积水,或因井口坍塌、排水及通风困难等原因而停止开采。
截至____年,地瓜____煤矿内的所有老窑均已完成关闭,累计开采量约为____万吨。
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技改前24煤层+____米标高以上及矿区北东面25煤层+____米标高以上的资源已被采空。
四、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管理制度1. 采空区管理:定期深入现场,每月对全矿范围内的采空区进行监控检查,协调施工单位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整理监测资料,明确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坚持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及时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
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应立即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根据采空区与矿井重点场所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角度进行论证,确定当前监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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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95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标准版)
(一)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三)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矸场,危坡,河流(水利设施)、
防洪排水设施等。
(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
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
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个钻孔封孔的质量。
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七)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应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的断层,查明煤矿内主要褶曲形态,收集煤矿裂隙发育资料,总结规律,编制煤矿构造纲要图。
其中,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水性、与强含水层导通等情况。
(八)陷落柱普查,了解周边煤矿陷落柱发育规律,查明煤矿内直径大于30m的陷落柱,主要包括陷落柱发育形态、岩性、周边裂隙发育程度、导水性等。
(九)瓦斯富集区普查,应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系统收集煤矿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图,对煤矿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防突预测预报工作。
(十)应力集中区普查,对煤层直接顶板坚硬的煤层要观察其顶板垮落步距,防止顶板垮落步距过大造成冲击地压事故。
对受集中应力影响的巷道、硐室要定期观测变形量,防止崩塌破坏。
(十一)导水裂缝带、底板扰动裂隙带普查,应采用物探、钻
探实测和理论计算等方法确定煤矿导水裂缝带高度和底板扰动裂隙带高度,合理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如果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中等以上的含水层(体)时,在掘进、回采前,应当对含水层(体)进行疏干。
(十二)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普查,应查明影响煤矿安全开采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含水体的水源、水量、水位、水质和导水通道等,预测煤矿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十三)井下火区普查,应查明火区范围、密闭、气体成分等情况,查明因采矿活动或地压影响易造成漏风、煤体松散的地段。
(十四)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普查,应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明井田内岩浆岩侵入体分布范围、古河床冲刷带、古隆起、天窗等,将查出的不良地质体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十五)地面致灾因素普查,要对地面工业广场、生活区及矿区范围内的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土(排矸)场,危坡,河流(水利设施)、防洪排水设施等进行定期巡查,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预防,确保不发生滑坡、泥石流、洪水等灾害。
(十六)露天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边坡,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松散层、风化层、软弱层,含水层,滑坡体及地表水体等。
(十七)对地质灾害普查结果要进行建档管理,查出的重大致灾地质因素要及时向
上级企业汇报。
(十八)对查出的煤矿致灾地质因素要按照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资金、定人员的“五定”原则进行防治。
(十九)对因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