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油定牌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方(以下科称甲方):
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得双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定牌加工“德合”品牌5升小包装花生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金额、生产日期
合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二、订单方式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共计加工箱“”牌升装小包装花生油,分批次进行加工,单批次最低加工数量不得低于箱,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加工该批次订单,因此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是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合作的总条款,不涉及产品价格,产品价格按照一单一议价的原则执行。
3、甲方订单格式附后,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材料提供
1、所需一切材料包括花生油、标签、纸箱等,全部由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样稿,代为加工、印制,胶带则使用乙方统一胶带。甲方只负责成品的接受。
2、为降低包装成本,乙方将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包材(标签、纸箱等)一次性采购完毕。印制、加工包材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并在甲方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委托加工数量内的最后批次订单时,作为甲方末次订单的货款使用。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保证所定牌加工花生油符合GB1534—2003压榨一级标准。
2、验收全部在乙方工厂内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订书面验收单,该验收仅限于表面质量验收。
3、验收标准附后,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提供
甲方提供
1、商标所有权证明。
2、商标授权委托书。
乙方提供
1、卫生许可证。
2、QS许可证。
3、批次质检单(乙方工厂内部)。
六、交货时间、方式
本合同所确定的定牌产品,甲方必须提前日将需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以传真的形式发给乙方确认,乙方确认后须在日内全部加工完成。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将外部物流费用分摊到产品单价之中,乙方负责将定牌产品配送至甲方苏州市区内的指定地点,所产生的配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配送到其他指定地点,其中的运费差额部分,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承担费县到苏州运距范围内的运输费用。
七、付款方式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将包材费用汇入乙方账户,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立即安排定牌加工备案、包材采购等事宜。
2、甲方在每次订单前,应与乙方联系人提前沟通,确认后,将订单传真给乙方,同时将该批次订单货款总金额的%汇入乙方账户,作为定金,以便乙方安排生产计划。
3、余款70%部分,在甲方订单要求的期限内,汇入乙方账户,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安排发货。如因甲方汇款不及时而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发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委托加工产品不能按时发出,造成乙方库存积压超过个月(天)的,乙方有权将剩余甲方产品销毁,并没收甲方该批次订单货款总额的%定金部分,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八、责任
1、乙方只负责定牌产品的加工,无权对定牌产品进行销售,并保证所加工定牌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商标的合法有效性,乙方只负责定牌产品的生产加工,如因侵权产生的一切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如因产品质量不达标引起的质量投诉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
5、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6、如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由于洪水、火灾、雷电、风暴、地震、社会事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时,未履行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的不可抗力事故证明文件。
十、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委托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2、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修改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