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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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学校公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
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
一、资产类10303 结余
1101 现金
2102 银行存款四、收入类
3103 其他应收款11401 伙食收入
4104 库存物资12402 财政补助收入
5105 固定资产13403 其他收入
二、负债类五、支出类
6201 预收伙食费14 501 伙食支出
7202 其他应付款15 502 人员支出
16 503 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净资产类
8301 食堂基金
9302 固定基金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
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
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
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
数核对,做到日结月清、账款相符。
102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帐只允
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
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
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
款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
额之间如有差
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
节至相等。
103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
付款项、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费用等。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
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
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04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
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
价。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
金”等科目。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
(数量),月末汇总,按当前价格计价,盘点时物资差价计收入或支出,
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
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
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
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
食支出”。
对于随购随用的物资,可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支出”
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
耗的物资,可按以下八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
肉食品、⑤水产品、⑥蛋奶类、⑦燃料、⑧其它材料。
105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
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2、学校食堂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
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减少固
定资产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处置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
入,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4、本科目只核算用非财政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并按使用年限计提
折旧,由财政资金投入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在行政账核算,食堂不计提折旧。(二)负债类
201预收伙食费
1、本科目主要核算IC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
2、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
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
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4、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
收入”科目。
5、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
科目:①IC卡余额、②预收学生伙食费、③预收教师伙食费、④预收营
养餐补助费等。
202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
证金等,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
2、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301食堂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拥有的非限定性用途的净资产中的滚存结余资金。
302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