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必背知识总结
民法知识点必背知识总结第一章基本概念一、民法的内容和基本原则民法是以调整人的日常生活为内容的,内容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家庭等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保护人格原则、公平原则等。
二、民事主体的概念和种类民事主体是指可以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又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
三、民法的任务和功能民法的任务和功能包括: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个人权利、调整社会关系等。
第二章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四、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民事权是指具有客体性、绝对性、性对性和排他性的法益。
民事权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债权和义务等。
五、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行为是指依法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行为包括意思表示行为和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律行为。
六、法律行为的要件和效力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主体能力、客体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
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有效、无效和撤销等。
第三章民法的保护七、人格权的内容和保护人格权是指个人的尊严、名誉、荣誉、自由、肖像权等权利。
人格权的保护包括:名誉权保护、荣誉权保护、自由权保护等。
八、财产权的内容和保护财产权是指个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权利。
财产权的保护包括:所有权保护、用益物权保护、担保物权保护等。
九、债权的产生和保护债权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货物、劳务、资金等的权利。
债权的产生和保护包括:债权的产生、债权的转让、债权的转移、债权的诉讼保护等。
第四章合同和不当得利十、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十一、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目的的合法性、合同形式的合法性等。
合同的效力包括:有效、无效、撤销等。
十二、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种类不当得利是指民事主体在取得不当利益的情况下,受益人应当退还不当利益。
民法知识点总结
民法知识点总结民法总则民法债法(私法)一、民法总论民法的概念平等主体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1、民法调整对象1)平等主体——主体资格平等、各方当事人地位平等2)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身份关系不得抛弃和转让)3)财产关系包括支配型(对物的支配,物权;对智力成果的支配,知识产权)和流转型(债的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
(1)自然人死亡后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再享有民事权利。
但法律对其名誉、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人身权等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
这些法益受到侵害时,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寻求救济。
(2)死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顺序: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起诉;无配偶、父母、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原告起诉。
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无限责任(1)公司法人负担的债务,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承担无限责任;(2)公司法人负担的债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限长但有限责任;(3)未履行或者为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称为“瑕疵出资股东”。
注意三个法条:①《公司法解释》第条第款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②《公司法解释》第条第款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公司的发起人对瑕疵出资股东的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瑕疵出资股东追偿。
③《公司法解释三》第条规定,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恶意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让与人系瑕疵出资股东)对让与人(瑕疵出资股东)的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受让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让与人(瑕疵出资股东)追偿。
(三)个人合伙、认定个人合伙的关键在于判断当时人是否共担风险。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常识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
常识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一、民法概述民法是规定个人和法人在民事关系中地位、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的专门法律。
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二、民法基本原则1. 民事主体的平等原则:即公民和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2. 自愿协议的原则:即一切民事行为应当基于自愿,不得强迫他人进行民事行为。
3. 诚实信用的原则:即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合理、诚信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4. 法律保护的原则:即个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5. 利益平衡的原则:即在民事活动中,一方的权利和利益与另一方的权利和利益之间应当保持平衡,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民事主体1. 公民: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未满足法定年龄的人;因精神障碍或者精神疾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认能力;因其他原因丧失辨认能力的人。
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满足法定年龄,但是由于未成年、心智障碍或者精神疾病等原因,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比,行为能力受到法律限制的人。
四、民事权利1. 人格权:是指公民对其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等人格利益所享有的利益。
2. 财产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合法获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
3. 合同权:是指公民和法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可以依据这些规定的市场主体间订立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
4. 物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动产与不动产的权利。
五、民事行为1. 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使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
民法最重要知识点总结
民法最重要知识点总结民法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民事权利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等内容。
本文将重点总结民法的几个重要知识点,包括民事权利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和婚姻家庭法。
一、民事权利法民事权利法是调整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包括民事权利的取得、行使、变更、消灭等内容。
在民事权利法中,有几个重要的知识点需要重点关注。
1. 权利的取得权利的取得包括合法权利的产生和民事主体的取得权利两个方面。
合法权利的产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所有权可以通过依法取得动产或不动产,合同权利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取得。
而民事主体的取得权利则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可以取得特定的法定权利。
2. 权利的行使权利的行使是指民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将自己的权利实施到某一行为上的过程。
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民事主体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乱纪。
3. 权利的变更权利的变更是指权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发生变化的过程。
权利的变更可以是依法的,也可以是合法的。
4. 权利的消灭权利的消灭是指权利在一定条件下失去的过程。
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到期、权利人死亡等都会导致权利的消灭。
以上是民事权利法中的几个重要知识点,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注意。
二、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规范因违反个人、财产权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在侵权责任法中,有几个重要的知识点需要重点关注。
1. 侵权行为的构成侵权行为的构成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过程。
侵权行为的构成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主体、客体和结果。
2. 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责任种类。
3. 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免除或减轻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例如侵权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情况引起的。
以上是侵权责任法中的几个重要知识点,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注意。
民法常识知识点总结
民法常识知识点总结一、民事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人的基本法律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和团体,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和责任。
民法规定了自然人、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自然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与人的生存、身体健康、姓名荣誉等有关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
财产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与个人财产有关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法人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
人格权是指法人享有的与人格有关的权利,如名称权、名誉权等。
财产权是指法人享有的与法人财产有关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自然人和法人的义务包括行为义务和支付义务。
行为义务是指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应当以一定的行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支付义务是指主体应当向他人提供或者交付一定的金钱或者物品。
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主体依法对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设定、变更、消灭的行为。
民法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效力、无效和撤销等规则。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包括客体、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能力。
客体是指发生法律行为的事物,包括财产和权利。
意思表示是指主体表达意思的行为或者方式。
法律行为能力是指主体行使一定的民事法律权利和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义务的能力。
对于自然人来说,法律行为能力主要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对于法人来说,法律行为能力包括依法建立和终止的法定能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和撤销。
有效是指符合法定要求的法律行为,可以产生法律效果。
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法律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
撤销是指主体有权利请求对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已经发生的法律行为进行变更或者消灭。
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当依法承担赔偿、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 知识点总结大全
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引言民法是指国家对民事关系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规范。
在我国,民法是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掌握民法的知识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规范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适用原则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归纳。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是对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它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平等。
二、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合同权利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对自身身心完整和名誉尊严的保护权利。
在我国的民法中,人身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支配权和处分权。
在我国的民法中,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3. 合同权利和责任合同权利和责任是指个人依法与他人建立合同关系,约定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权利和责任是市民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制度。
三、民法的适用原则民法的适用原则是指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问题采取相应的适用方法和原则。
1. 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事关系进行认定和处理。
法定原则是民法适用的基础。
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个人的意思自治和自由选择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自由原则强调契约精神和合同自由。
3.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要追求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在民事关系中,各方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4.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四、民法的实施和保障民法的实施和保障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机构和制度来支持和保证。
我国设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对民事关系进行司法审判和检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论民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它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民点法知识点总结
民点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是我国《民法总则》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民事主体和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则。
其中的基本原则包括个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的平等、自愿与诚实、保护公共利益等。
在民法的适用中,这些基本原则是判断民事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1. 个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有相应权利的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义务。
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首先尊重他人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利益来谋求自己的利益。
2. 法律保护的平等:《民法通则》规定,法律对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在法律的保护下,每个公民都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同的义务。
在法律行为中,不应当因为种族、性别、宗教、地域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3. 自愿与诚实:《民法通则》规定,法律行为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行为中,如实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采取欺骗、强迫等手段。
4. 保护公共利益:《民法通则》规定,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尊重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考虑到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侵权责任法的适用条件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对于侵权行为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过错和因果关系等方面。
在适用侵权责任法时,需要对这些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1. 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方面。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时,需要考虑到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 损害结果: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必须导致损害结果,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导致了被侵权人的权益受到了实际损害。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时,需要考虑被侵权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了实际损害。
3. 过错: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必须具有过错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必须是故意或者过失的。
民法法考知识点总结
民法法考知识点总结一、人格权1. 人格权的含义人格权是指每个人基于其作为人的本质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法律所保护的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2. 人格权的保护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人格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人格权在法律上也是不可转让的,不能被他人侵害。
3. 人格权的限制尽管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人格权也会受到限制。
比如在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方面,人格权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财产权1. 财产权的含义财产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制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2. 财产权的保护财产权在法律上受到严格的保护,任何侵犯财产权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财产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继承、处置的。
3. 财产权的限制财产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比如在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方面,财产权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三、合同1. 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民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依法设立的意思表示。
2. 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多个方面。
3. 合同的效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侵权1. 侵权的概念侵权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他人人格权、财产权等。
2. 侵权的举证责任在侵权行为中,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一般由侵权行为的承担者负担。
即如果他人主张其受到了侵权行为的损害,那么侵权行为的承担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自己并未侵权。
3. 侵权的责任和补偿一旦侵权行为成立,侵权行为的承担者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需要对他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补偿。
五、物权1. 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个人对一定的物的支配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最全民法知识点总结
最全民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民法的总纲和基础。
它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具有普适性和基础性。
民法总则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等。
1.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对待。
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
财产关系是人们在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人身关系是人们在人身上的权利和义务。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比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婚姻关系等。
2. 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和消灭,都是通过法律主体的活动来实现的。
3.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或者改变、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包括意思表示和意思表示产生效力两个方面。
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表达意思的行为,比如签订合同、遗赠遗产等;意思表示产生效力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产生了法律效力,从而实现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4.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法律责任主要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适用的刑事制裁。
二、物权法物权是指人对自己的物的直接支配和享有,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权利。
物权法主要规定了对物的占有、使用、利用、处分等权利,以及对物的保护和限制。
1. 物权的主体物权主体是指具有物权的自然人和法人。
物权主体包括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等。
所有权人是指对物享有最充分的权利的人,用益物权人是指对特定的物享有一定的使用和取益权利的人,担保物权人是指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
民法总则部分知识点总结
民法总则部分知识点总结一、民法总则的基本内容1、民法总则的概念及其作用民法总则是指导和统一民法各分编的基本法律文件。
它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作为其他民法法律的依据,为其他法律的制定提供了基础原则和制度规范;第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总纲,对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第三,作为民事法律制度和具体法律规范的解释标准。
2、民法总则的内容体系民法总则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合同、侵权行为、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
这些内容构成了我国民法总则的基本框架。
二、民法总则的主要知识点1、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性利用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民法总则对物权进行了概括性、全面性的规定,包括物权的性质、取得、行使、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
2、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撤销或者终止财产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调整民事关系的主要形式。
根据民法总则,合同必须符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合同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同的基本原则等。
3、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主体的因过错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民法总则规定了侵权行为的种类、主体责任、行为责任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其中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举证责任等具体规定。
4、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是社会基本单元,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要素。
民法总则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包括婚姻的基本功能、婚姻的结婚条件、婚姻的效力、离婚程序、夫妻共同生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
5、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后,其财产按法律规定分配给其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对继承进行了全面规范,包括继承的效力、继承的顺序、继承的放弃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
以上便是民法总则的一些基本知识点的总结,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法体系的基础,对整个民法体系具有总纲性、指导性的作用。
民法 知识点总结大全
民法知识点总结大全第一章民法总则1. 民法的含义和作用2. 民法的基本原则3. 民法的适用范围4. 民法的法律地位5.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6. 民事主体的一般规定7. 民事权利和义务8. 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章民事主体1. 自然人2. 法人3. 其他组织第三章民事权利和义务1. 权利的内容和保护2. 权利的取得3. 权利的行使4. 义务的内容和履行5. 人身权利6. 财产权利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1.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定2.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3. 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4. 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和变更5. 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与撤销6. 特别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五章物权1. 物权的基本理论2. 不动产权3. 动产权4. 物权的限制和消灭5. 物权保护第六章合同和侵权责任1. 合同的成立2.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3.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4. 合同的保护和实现5. 不当得利6. 侵权行为的成立和责任第七章继承1. 继承的基本规定2. 继承的承认和放弃3. 继承的清偿和保障4. 继承的管理和代管5. 继承的遗赠第八章婚姻家庭1. 婚姻的基本规定2. 夫妻财产制度3. 家庭暴力4. 亲子关系和抚养5. 离婚与离婚财产第九章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的基本规定2. 诉讼的主体和客观条件3. 诉讼的程序4. 诉讼的证据5. 诉讼的结果和执行第十章土地法1. 土地的所有权2. 土地的使用权3. 土地的抵押和出租4. 土地的征收和补偿5. 土地的管理和保护总结: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合同和侵权责任、继承、婚姻家庭、民事诉讼法、土地法等内容。
这些知识点的掌握能够帮助我们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基本知识点总结
民法基本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 主体平等原则民法第一条规定,公民享有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这表明了民法所确认的主体是平等的。
2. 民事权利限制的合法性原则民法规定了一些民事权利的产生、行使的限制,这些限制是合法的,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如:合同自由原则、物权行使的限制、知识产权的保护等。
3. 自然人主义原则自然人主义原则指民法认为个人是最重要的权利主体,法人只是为了服务个人而建立的法律事实的产物。
这意味着在民事关系中,自然人的权利地位是最小的。
4. 民事行为自由原则民事行为自由原则是指法律不得迫使公民进行某项交易,公民不会因为违背其中规定而受到处罚。
民事活动是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的,国家只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顺序,保护交易的合法性。
5. 良民原则在民法的规定中,良民原则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这是因为只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民事活动才能得到保护和发展。
这种原则将涉及到公民义务尊重和法律之间的其他交易关系。
二、民法中的基本概念1.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主体通过自己的真实意志和真实行为排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法律上的特定规定,从而使人们能够理解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2.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由民事主体进行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目的在于产生、变更、转让、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等。
民事法律行为是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合法地进行的。
3. 受益人和义务人在民事关系中,受益人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享有权利的主体,义务人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承担义务的主体。
在很多民事关系中,受益人和义务人可能是同一个人。
4. 保护主体保护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受到保护的主体,这些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保护主体的权利和利益是由一部分人共同承担负责的。
5. 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因违约、违法等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物质责任、精神责任、经济责任等多种形式。
民法知识点大全
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指一定社会调整特定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主要内容包括: 财产关系方面:权利的种类归属行使救济途径人身关系方面: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人格);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及身份关系;民事主体的行为(法律行为);民事主体违反义务时的法律责任等。
民法的地位:是国民生活的基本法。
2、民法的起源(二)民法的特征(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是民事关系(属私法)民事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为私利而实施的生产、生活、处分权利、履行义务等活动所引发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民事:即私事,是与国事无关的私人事务。
如,投资、合伙、劳动力的雇佣,订立遗嘱、签订合同,婚姻的结合与离异,亲属间的扶养,遗产的继承等等。
国事:即国家公共事务。
如,国家机关的设置对市场的干预。
2、民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在法律上,财产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这两类。
财产关系财产所有关系是指因占有和支配物质资料或精神财富而产生的经济关系。
如,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占有使用处分权等等。
财产流转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交换劳动成果或其他财产而发生的财产由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经济关系,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如,因转移所有权而发生的财产流转:买卖、赠与。
因转移财产的使用权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出租物品、借贷。
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具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
如,姓名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
对财产所有关系的调整包括四个方面。
确定所有权的内容;确定所有权的归属;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确定所有权的保护方法对财产流转关系的调整,主要是设立债的制度。
对人身权的调整包括三个方面。
规定人身权及其保护范围;确定对他人人身权应当遵守的义务,规定保护的方法。
3、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双方或多方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平等的人。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如,买卖、借贷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律考民法知识点总结
律考民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 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是指关于民事关系的制度秩序和规范体系的总称。
它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责任等内容。
2. 民法的分类民法包括家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其中,家法主要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物权法规定人对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规定;侵权责任法主要规定了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二、民事主体1. 民事主体的种类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中,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民事主体,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是指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一般来说,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年龄以下的人可能不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是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自然人一般都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的人可能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而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都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3. 民事行为的基本要素民事行为的基本要素包括客体、目的、形式和意思。
其中,客体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标的物,目的是指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形式是指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的形式要求,意思是指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三、民事权利和义务1. 民事权利的内容和保护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利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拥有权等;其他权利主要包括合同权利、侵权权利等。
民事权利的保护主要通过依法行使、维护和救济来实现。
2. 民事义务的种类和效力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财产义务、非财产义务等。
民法的专业性知识点总结
民法的专业性知识点总结1. 民法概论民法概论是民法学的基础课程,它包括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精神。
民法概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民法的概念与分类:民法是以定义人民个人和家庭生活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
按照内容、对象、性质等方面的不同,民法可以分为一般民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多个分支。
- 公民的法律地位:公民是民法中的主体,其法律地位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两种法律地位。
-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的核心内容,包括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效力、意思表示的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合法原则等。
这些原则贯穿民法的各个分支和具体规定,是民法适用的基本准则。
2. 物权法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人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的权利和义务。
物权法的知识点包括:- 物权的概念和种类: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支配能力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几种类型。
- 物权的取得和转让:物权的取得包括依法取得和非法取得两种方式,而物权的转让包括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等多个方面。
- 物权保护:保护物权主要包括物权归属纠纷、侵权行为、守护物权等方面的知识,其中包括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等。
3. 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分支之一,它规定了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合同法的知识点包括:- 合同的基本要件:合同的基本要件包括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等几个方面。
-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变更等多个方面。
-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的履行和违约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包括履行义务、请求履行、履行期届满等多个方面。
4. 侵权法侵权法是民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分支,它规定了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因违法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法的知识点包括:- 侵权行为的构成和主体:侵权行为是指以过错行为、违反法律或因特殊关系等情形造成损害的民事行为。
民法必背知识点总结
民法必背知识点总结一、民事主体和民事行为1.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2. 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法律规定所进行的意思表示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力。
民事行为包括订立合同、行为保护、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效力等方面的规定。
二、民事权利和义务1.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律规定所享有的行使、得到的保护的合法权益。
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人格权利等方面的权利。
2. 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是民事主体依法律规定所应当履行的责任。
民事义务包括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抚养教育、给予帮助等方面的义务。
三、合同1. 合同的成立:合同是协议由双方或者多方订立,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承诺、订立合同、合同的订立和生效、合同的无效等方面的规定。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四、侵权责任1.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损害行为、侵犯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规定等方面的行为。
2.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违约金、赔偿标准等方面的责任。
五、继承1. 继承的方式:继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等方式。
2. 继承的效力:继承的效力包括继承的允许、财产继承、继承权的行使等方面的规定。
以上是民法的一些必背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在学习过程中,要多加练习,深入理解每个知识点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提高自己的民法能力。
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024年成人高考《法学民法》必背考知识点汇总
1.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目的-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自治原则和交易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民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方法-民法适用范围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转让、消灭等。
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法的解释方法包括文字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精神解释和实证解释等。
3.民事权利的取得和行使-民事权利的取得主要有法定方式、协议方式和依法减轻主体的负担等。
法定方式包括继承、赠与、买卖等。
-民事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需要满足四个基本要件,即行为主体、客体、目的和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终止、无效和无条件履行等。
5.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生效、失效和有效期等。
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不同的效力期限。
6.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主要通过撤销、确认和重立等程序实现。
-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主体包括当事人、合法利益人和国家机关等。
7.民事责任的主体和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主体包括行为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等。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等。
8.民事责任的产生和消灭-民事责任的产生主要依据是违约、侵权和不当得利等。
-民事责任的消灭可以通过履行、强制执行和协议终止等方式实现。
9.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包括暂时措施、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等。
-民事权利的保护机构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仲裁机构等。
10.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意思表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一致和法律的约束等要件。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可以依据协议、履行和法定情形等。
(完整word版)民法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和适用一、名词解释:1、Kii: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渊源:是民專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二、简答题:♦民法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平等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2、人身关系:与人身不町分离,基丁•彼此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3、财产关系:民爭主体之间基于财产而发生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包括财产支配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权利法:民法的眾要内容是规定和保障民半主体的合法民爭权利;民法的规范冬为授权性规范:民法是实现人权的手段。
2、民法是公私混合法:民法原则上是私法,但并罪全然是私法,因为民法总则中关丁•人格和身份等规定,是不以当事人的介意加以变更,为了保护弱者而规定的,属于强行法,即公法。
但民法人部分规定仍属于町以以当爭人合意加以变更的任意性规定,因此民法是公私混合法。
3、民法是市民法:市民是私法概念,真有自利性。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1、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它是鍛典型的成文法。
(包括民法典、其他有权机关的民爭立法文件)2、习惯:己经在社会中出现并经长期反复适用,为一般国民法律意识所接受的行为规范。
3、判例:公开的、只令先例拘束性、彼普遍化的,由校高级别法院制定或认町的法院判决。
4、学理:经法院采用的法学家就民法问题的观点。
事理之性质:是案件中作为确定出弔人权利义务关系之依据的有关卞实本身的规定。
同法族的外国法:占罗马法以及现代人陆法系诸国的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
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没右•规泄而适用国际惯例。
民法的适用范用:民法的适用范闱指民法的效力。
1、对人的适用范围: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法人和合伙。
2、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我国领土、领空、领海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和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
民法知识点全总结
民法知识点全总结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缔结、变更、解除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是平等地位,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协商和实践,法律不会强迫他们进行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
2. 占有保护原则占有保护原则是指对于具有占有行为的人所形成的权利,法律给予保护。
在占有行为中,对于善意取得的占有权,法律给予绝对的保护,但对于恶意取得的占有权,则法律给予限制或排除保护。
3. 信义原则信义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所作的承诺和行为应当信守。
因此,在民事行为中,契约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相对事实主义原则等都体现了信义原则。
4.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应当对于处于弱势的当事人予以特殊保护,包括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法律应当对于这些人群给予特殊的保护,以保障其权益。
5.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应当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予以禁止和制裁。
二、民事主体1. 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均以实际行为为准绳,自然人通过实际行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法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法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法人通过其代表人或依法设定的机构进行民事活动。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足法定岁数或者患有精神病等导致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其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八周岁但尚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因精神病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完全辨认或者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其行为需经监护人同意方能成立。
4. 组织组织是指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法律赋予其独立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民事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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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总结.txt人和人的心最近又最远,真诚是中间的通道。
试金可以用火,试女人可以用金,试男人可以用女人--往往都经不起那么一试。
民法先介绍一下民法里面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第一,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第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其中重点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掌握三点:(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2)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第四,民事代理主要掌握四点:(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分类重点是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3)代理权行使的原则(4)关于无权代理的有关问题第五,物权制度重点掌握:(1)所有权(2)担保物权第六,债权重点掌握:(1)债的保全和担保(2)合同在民法这一章,重点掌握以上六大方面,但这也是相对本章内容而言的。
从整个教材来看,民法也属于重点考试内容,所占考分比例较高。
因此,对于本章,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以上六点。
第一节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通则》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无论是概念,还是调整对象,主体都应该还包括非法人组织。
因此,我国的民法调整对象可以视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调整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权利体现的是财产关系;人身权利体现的是人身关系。
首先,民法中的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次,人格权利的具体化,就是具体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隐私权,自由权、信用权、名誉权等;身份关系是指因血缘、婚姻等身份关系而发生的收养、抚养、赡养、监护等人身权利,如亲权、亲属权、荣誉权。
亲权指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种身份权;亲属权是指旁系血亲这样一些关系。
(三)我国民事立法的概况1986年4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它具有我国民事基本法地位。
因此,主要记住: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都是基本法律,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都属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合同法》,另外,还有《婚姻法》、《继承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立法原则主要记以下六项原则的标题。
(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公序良俗原则(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它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因素构成,每项民事法律关系都不能缺少这三个因素,它们是:主体、客体、内容。
(一)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
我国的民法将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在特别的情况下,自然人这一民事主体,还可以表现为其他形态,如个体工商户及农村承包经营户。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因此,特别注意的是,它讲的是一种资格,而不是讲具体的权利。
在我国,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也就是说,自然人在整个生存期间,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比如,婴儿一出生,便具有了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它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任何自然人都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任何自然人都具有同一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年龄以及智力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我国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类: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具有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还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quot;。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只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需要依法核准登记。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这实际上承认个体工商户具有名称权。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独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2.法人(1)法人的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它有独立的组织,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区别于非法人组织,如分支机构。
(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种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法人也是营利法人。
非企业法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国家管理以及从事文教、科技等项活动的法人。
这类法人分为三类: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自成立时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至法人终止时终止,民事权利能力消灭。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在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时,即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
(5)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法人的成立是指法人获得法律上主体资格的法律事实。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存续期间发生组织上的合并或分立以及活动宗旨、业务范围等变化。
法人变更的形态有:法人的合并;法人的分立;组织形式的变更,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其他形式的变更,如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
法人的终止是指法人法律上人格的丧失,即法人的消灭。
我国《民法通则》第45条规定,企业法人由下列原因之一而终止:①依法被撤销②解散③依法宣告破产④其他导致法人终止的原因3.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合伙、法人的分支机构、筹备中的法人。
(1)合伙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共同劳动的一种形式。
合伙是民事权利主体依相互的协议而形成的特别形式。
在合伙中,各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而经营积累的财产则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为合伙而进行的经营活动,其结果均归于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的债务,在合伙人之间,依各自的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承担;而在合伙与第三人之间。
则由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到,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的性质是有区别的。
(3)筹建中的法人筹建中的法人是指为设立法人组织而进行筹建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他的特征在于:筹建中的法人是一种组织,而非筹建人;筹建中的法人是为设立法人而存在的组织体,是非法人组织。
(二)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四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1.物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并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物在理论上,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划分:(1)动产与不动产(2)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3)特定物与种类物(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5)其他分类货币和有价证券也是物的种类。
有价证券主要包括:票据、股票、公司债券、国库券、提单和仓单。
2.行为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重要部分。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科学发现、商标等。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人格权,人身权,体现了一些跟人身利益相关的一些权利。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