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毒物相关知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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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毒物相关知识概述

在一定条件下,摄入较小剂量即可引起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机体受毒物作用后引起一定程度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一、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

(一)生产性毒物主要来源于原料辅料、中间产品(中间体)、成品、副产品、夹杂物或废弃物;有时也来自热分解产物及反应产物,例如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时可分解产生氯化氢,磷化铝遇湿分解生成磷化氢等。

(二)生产性毒物可以固态、液态、气态或气溶胶的形式存在。

气态毒物指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有毒物质,如氯气、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液态物质蒸发或挥发、固态物质升华时形成的气态物质称为蒸气,前者如苯蒸气,后者如熔磷时产生的磷蒸气。凡沸点低、蒸气压大的液体都易产生蒸气,对液体加温、搅拌、通气超声处理、喷雾或增大其表面积均可促进蒸发或挥发。

悬浮于空气中的液体微滴称为雾,多由蒸气冷凝或液体喷洒而形成,如镀铬作业时产生的铬酸雾、喷漆作业时产生的漆雾等。悬浮于空气中直径小于0.lμm的固体微粒称为烟,金属熔融时产生的蒸气在空气中迅速冷凝、氧化可形成烟,如熔炼铅、电解铝时可产生铅烟、铝烟,锰电焊作业时产生锰烟;有机物加热或燃烧时,也可形成烟。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其粒子直径为0.1~10μm的固体微粒则称为粉尘,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粉状物质在混合、筛分、包装时均可引起粉尘飞扬。生产中烟和粉尘可混合存在。漂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二、生产性毒物的接触机会

劳动过程中或生产环节中有机会接触到毒物。如原料开采与提炼,加料和出料;成品处理、包装;材料加工、搬运、储藏;化学反应控制不当或加料失误引起冒锅和冲料;物料输送管道或出料口堵塞,作业人员进入反应釜出料和清釜。储存气态化学物的钢瓶泄漏,废料处理和回收,化学物采样和分析,设备保养检修等。

三、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生产性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吸收进入人体,亦可经皮肤和消化道吸收。

(一)呼吸道

因肺泡呼吸膜极薄,扩散面积大(50~100m²),供血丰富,呈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状态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吸收进入人体,大部分生产性毒物均由此途径吸收进入人体而导致中毒。经呼吸道吸收的毒物,未经肝脏的生物转化解毒过程,即直接进入大循环并分布于全身,故其毒作用发生较快。

(二)皮肤

皮肤对外来化合物具有屏障作用,但的确有不少外来化合物可经皮肤吸收,如芳香肤氨基和硝基化合物、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氨基甲酸酯类化合物、金属有机化合物(四乙铅)等,可通过完整皮肤进入人体,主要通过表皮细胞吸收入血而引起中毒。毒物也可通过皮肤附属器官,如毛囊、皮脂腺或汗腺进入真皮而被吸收入血,但实际意义并不大。经皮肤吸收的毒物也不经肝脏的生物转化解毒过程,即直接进入大循环。

(三)消化道

在生产过程中,毒物经消化道摄入所致的职业中毒甚为少见,常见于事故性误服。由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或食物受毒物污染时,毒物也可经消化道进入体内。有的毒物,如氰化物可被口腔黏膜吸收。

四、毒物在体内过程

(一)分布

毒物被吸收后,随血液循环分布到全身。毒物在体内的分布主要取决于其进入细胞的能力及与组织的亲和力。大多数毒物在体内呈不均匀分布,相对集中于某些组织器官,如铅、氟、铝集中于骨骼和神经组织,一氧化碳集中于红细胞。在组织器官内相对集中的毒物。随时间推移而呈动态变化。最初,常分布于血流量较大的组织器官,随后逐渐转移至血液循环较差、组织亲和力较大的部位(靶组织或储存库)。

(二)生物转化

进入机体的毒物,有的直接作用于靶部位产生毒效应,并可以原形排出。但多数毒物吸收后需经生物转化,即在体内代谢酶的作用下,其化学结构发生一系列改变,形成其衍生物以及分解产物的过程,亦称代谢转化。

生物转化主要包括氧化、还原、水解和结合(或合成)四类反应。毒物经生物转化后,亲脂物质最终变为更具极性和水溶性的物质,有利于经尿或胆汁排出体外;同时,也使其透过生物膜进入细胞的能力以及与组织的亲和力减弱,从而降低或消除其毒性。但是,也有不少毒物经生物转化后毒性反而增强,或由无毒转变为有毒。许多致癌物,如芳香肢、苯并(a)芘等,均是经代谢转化而被活化。

(三)排出

毒物可以原形或其代谢物的形式从体内排出,排出的速率对其毒效应有较大影响,排出缓慢的,其潜在的毒效应相对较大。

1.肾脏是排泄毒物及其代谢物最有效的器官,也是最重要的排泄途径。许多毒物均经肾脏排出,其排出速度除受肾小球滤过率、肾小管分泌及重吸收作用的影响外,还取决于毒物或其代谢物的分子量、脂溶性、极性和离子化程度。尿中毒物或代谢物的浓度常与血液中的浓度密切相关,所以测定尿中毒物或其代谢物水平,可间接衡量毒物在体内的负荷情况,并结合临床征象和其他检查,有助于诊断。

2.呼吸道气态毒物可以原形经呼吸道排出,例如乙醚、苯蒸气等。排出的方式为被动扩散,排出的速率主要取决于肺泡呼吸膜内外气态毒物的分压差,通气量也影响其排出速度。

3.消化道肝脏是毒物排泄的重要器官,尤其对经胃肠道吸收的毒物更为重要。肝脏是许多毒物的生物转化器官,其代谢产物可直接经胆汁随粪便排出。有些毒物,如铅、锰等,可由肝细胞分泌,经胆汁随粪便排出。有些毒物经胆汁排入肠道后可被再吸收,形成肠肝循环。

4.其他途径如汞可经唾液腺排出;铅、锰、苯等可经乳腺排入乳汁;有的还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如铅

等。头发和指甲虽不是排泄器官,但有的毒物,如铅、砷等可富集于此,而由此排出体外。

(四)首积

进入机体的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接触间隔期内,如未能完全排出而逐渐在体内积累的现象称为毒物蓄积。蓄积作用是引起慢性中毒的物质基础。当毒物蓄积的部位与其靶器官一致时,则易发生慢性中毒,例如有机汞化合物蓄积于脑组织,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当毒物的蓄积部位并非其肥器官时,又称该毒物的“储存库“,如铅蓄积于骨骼内。储存库内的毒物处于相对无活性状态,在急性毒作用期对毒性危害起缓冲作用;但在某些条件下,如感染、服用酸性药物等,体内平衡状态被打破时,储存库内的毒物可释放入血液,有可能诱发或加重毒性反应,如慢性中毒的急性发作。

五、生产性毒物危害的控制原则

(一)根除毒物

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可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例如用硅整流器代替汞整流器,用无汞仪表代替含汞仪表;使用二甲苯代替苯作为溶剂或稀释剂等。但替代物不能影响产品质量,并需经毒理学评价,其实际危害性较小方可应用。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毒原料时,应强化局部密闭和(或)通风排毒,并经净化处理等措施,实行特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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