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考前冲刺笔记样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法律普通原理
第一节法律来源
1 、法律产生社会根源: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浮现而产生。
法律产生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影响:(1 )商品互换和私有制浮现;(2 )奴隶制浮现。
2 、法律产生普通规律性:(1 )法律和国家同步产生;(2 )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 )不断地从个别调节上升为普通调节;(4 )从权利、义务合一到权利、义务严格区别;
(5 )从法律与宗教、道德浑然一体到法律获得相对独立地位。
第二节法律本质和基本特性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集中体现(最本质属性)
2 、法律是特殊社会规范:(1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2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规范;(
3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明行规范;(
4 )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规范;(
5 )法律是对社会具备普遍约束力规范。
3 、法律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第三节法律渊源和分类
1 、法律渊源:指用于体现法律各种详细形式。
2 、法律渊源种类:(1 )制定法(2 )判例法(
3 )习惯法(
4 )引证法(
5 )宗教法(
6 )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
3 、法律分类:(1 )依照法律创制方式和体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具备条文形式法律文献,即规范性
文献。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承认,不具备条文形式习惯。又称习惯法。
(2 )依照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主线法和普通法。
(3 )依照法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权利和义务法律。
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实现而制定关于程序方面法律。
(4 )依照法律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效力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
普通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社会组织普遍合用,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法律。
特别法:凡是只在一国特定地区内或只对特定主体,或在特定期期内有效是特别法。
(5 )依照法律主体、调节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6 )公法和私法
(7 )法系:大陆法系: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法国民法典》为代表各国法律,因此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英国法系:指中世纪以来英国法律和仿效英国法律老式各国法律。也称普通法系英美法系。
第四节法律历史类型
1 、法律历史类型:凡是经济基本及体现阶级意志相似法律,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法律。
2 、奴隶制法律:经济基本:是奴隶主阶级对于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完全占有。
特点:(1 )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2 )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不平等。
(3 )以十分残酷惩罚办法维护奴隶主政治统治。(4 )保存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痕迹。
3 、封建制法律:经济基本: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某些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特点:1 )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人身依附关系2 )公开规定封建级别特权3 )用野蛮残酷手段弹压人民反抗。
4 、资产阶级法律:经济基本: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无产阶级被剥夺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和维持整个社会生存。
特点1 )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5 、社会主义法律:
第五节法律与其她社会现象关系
1 、法律与社会经济基本:(1 )经济基本决定法律(
2 )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本。
2 、法律和政治
3 、法律和道德
第二章国内社会主义法律
第一节国内社会主义法律产生
1 、社会主义法律产生历史必然性:(1 )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需要。(
2 )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需要。
(3 )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
2 、社会主义法律产生普通规律:
第二节国内社会主义法律本质和作用
2 、党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关系:(1 )党政策指引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和实行(2 )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政策重要手段;(
3 )党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 、国内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
4 、社会主义法律与客观规律
5 、国内社会主义法律作用:(1 )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作用: 1 )维护社会主义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2 )弹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反抗和破坏,实现对敌专政
(2 )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作用: 1 )消灭和改造旧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本; 2 )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增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3 )国内社会主义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作用
(4 )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方面作用
第三节国内社会主义法律制定
1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活动。
(1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活动之一;(2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要遵循一定程序;(3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不但涉及创制新法律,也涉及修改和废除过时法律;(4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过程。
2 、制定基本原则:(1 )从实际出发;(2 )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 )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4 )保持法律稳定性、持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3 、制定程序:(1 )法律议案提出;(2 )法律草案审议和讨论;(3 )法律通过;(
4 )法律发布。
3 、国内社会主义法律渊源:1 )宪法2 )法律3 )行政法规
4 )国务院部门规章
5 )军事法规和规章
6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7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 )特别行政区法律
9 )经济特区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承认习惯11)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4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承认并以
其强制力保证明行行为规则。
构造:合用条件、行为准则(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5 、种类:(1 )按法律规范自身性质,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2 )按法律规范所包括行为准则拟定程序,分为拟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
6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系统化:系统化方式:(1 )法律汇编(2 )法律编纂。
7 、国内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现行规范所构成有机统一整体。
第四节国内社会主义法律实行
1 、社会主义法律实行: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和实现。
实行方式有二种:(1 )法律合用(2 )法律遵守。
2 、社会主义法律合用:
(1 )概念:即普通所说执法,指被授予专门职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社会关系调节活动。
(2 )特点:1 )法律合用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国家机关,它以国家名义进行活动。2 )这种活动必要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畴内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用法律目,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种特定社会关系调节。
(3 )总规定:对的、合法、及时。
(4 )原则:1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以事实为依照,以法律为准绳。
3 、社会主义法律遵守:
(1 )概念:指一切国家机关、公司事业组织、社会团队和公民恪守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4 、社会主义法律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约束力,涉及法律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1 )空间效力:(2 )时间效力:(3 )对人效力:
5 、社会主义法律解释:指对法律条文含义和合用条件所作阐明。
(1 )从解释主体上分类:正式解释(立法、司法、行政)、非正式解释。
(2 )从解释外延上分类: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字面解释。
(3 )从解释办法上分类: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系统解释。
6 、违法与法律制裁:(1 )违法:指违背法律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行为。
要件:1 )违法客体2 )违法客观要件3 )违法主体4 )违法主观要件
(2 )法律责任:指由违法行为引起依法所应承担带有强制性责任。
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