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的法律史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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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法律史解释
2007年4月24日
一、音乐与文辞
据《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 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毛诗大序》依周礼主“诗有六义”之说,并对风雅颂作了 政治化解释,但未解释赋比兴。郑玄《周礼注》: “风言 贤圣治道之遗化也。赋之言铺也,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 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 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
宋《诗》学与宋《诗》学的区别:
1、汉儒不重文本,每以道德教条穿凿,宋人重视文本;
2、宋儒不言天人感应,而重视个体的内在自觉,完成了 由政治向个人、由外向内的转向。
3、宋学的文学意识大大增强,重视对诗的审美体味。朱 子认为立赋、比、兴之义,是欲使人“知作诗之法度 也”。
汉儒喜穿凿的习惯从另外一个层面说明《诗》、礼在先秦政 治中的作用。章学诚《文史通义》开卷宣称:“《六经》 皆史也”,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 王之政典也。” 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 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 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 矣。”
命名并不仅仅是把符号赋予事物,对自然物来说,命名 是对其本质的揭示;对于人而言,命名是一种创造。 人是在伦理关系中成其为人的,伦理必由命名开始。 自然物的本质首先显现在“艺术”活动中,因此,歌 唱和绘画是对物的第一次命名,而诗则是对人的第一 次命名,通过这种命名,父成其父,夫成其为夫。
诗创造了名称,也创造了名称的所指。何为夫、何为妻, 并没有科学意义的标准,只有诗,才能既表现为人夫 为人父的美丽,又确立了伦理上的责任。
三、修身与修辞
在先秦,赋、比、兴和风、雅、颂一样,都是立身之本, 为政之道,但后世逐渐演化为文学上的修辞术。
朱熹认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者也;比者,以彼 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
首先来看赋。宋人李仲蒙提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 物尽也”,清李重华《贞一斋诗说》宣示:“赋为 ‘敷陈其事而直言之’,尚是浅解。须知化工之妙处, 全在随物赋形。故自屈、宋以来,体物作文,名之曰 ‘赋’,即随物赋形之义。”
《世说新语》记载:“谢公(安) 因子弟集聚,问《毛诗》 何句最佳,遏(谢玄) 称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公曰:‘讦莫定命,远猷辰 告’。谓此句偏有雅人深致。” 《诗》开始文学化。
朱熹改变了汉儒“以经制势”的做法,开始用《诗》治心。 《论语集注》主张:“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 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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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至东周时期,诗配合周礼,在祭祀、宴乐、外交、教育、 讽谏君王等方面广泛应用,公卿、大夫、士子成言立说, 常引诗为断语,仅《左传》、《国语》中,引诗便多达二 百五十条。
春秋礼崩乐坏,但诗仍然是政治活动的重要内容。 汉武帝建元五年,立五经博士,齐、鲁、韩三家顿时显赫
(这三家《诗》是今文经学)。西汉时受压抑的古文经学, 东汉时得到了重视,毛诗也立了学官。 孔子提倡“复礼”,说明礼曾是国之大纲,《诗》在汉代之 所以能够被经化,也因为它曾经支配着政治生活。
五、失道而后德
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 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 之以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 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 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比是兴和赋的中介,兴全无理路可言,兴则在感性中包含 着理性的关联或区分。
赋与兴似无关联,但就“随物赋形”而言,赋本质上也是 兴,都涉及物、我的相互转换与融合,但兴被动多于主 动,赋则主动多于被动。
四、诗的命名力量
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 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 草木之名。”
兴的意义最难明。《说文解字》,兴,开头;刘勰《文 心雕龙》认为“兴”是“托物起兴”;梁·钟嵘《诗品》 认为“文有尽而意有余,兴也”。清·陈启源《毛诗稽 古篇》认为:“诗人兴体,假像于物,寓意良深。凡 托兴在是,则或美或刺,皆见于兴中。”
周英雄在其《赋比兴的语言结构》一文中指出:“兴的应 用可以说是研究中国诗词的核心问题,因为‘托物言志’ 不仅和修辞有直接的关系,更间接牵涉到诗人处理物我 的基本人生观。”闻一多《诗经通义·周南》:“三百篇 中以鸟起兴者,亦不可胜计,其基本观点,疑亦导源于 图腾,歌谣中称鸟者,在歌者之心里,最初只自视为鸟, 非假鸟以为喻也。假鸟以为喻,但为一种修辞术,自视 为鸟,则图腾意识之残余。历时愈久,图腾意识愈谈, 而修辞意味愈浓。”
唐代孔颖达主编《毛诗正义》,首倡“风、雅、颂者,诗篇 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 。
《诗集传》认为,风雅颂乃是乐章之腔调,赋比兴则是《诗》 的艺术手法。朱熹对“六义”的解释堪谓真知灼见,直 至今天仍袭用他的说法。
二、经学与文学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 虽多,亦奚以为。”
从今天的观点看,《诗》和其他经典都是三代的政治历史, 以政治道德比附《诗》和董仲舒春秋决狱同理,有点象流 行于英美的判例法,从思维形式来看是一种类推。
先秦立典范,汉儒模仿,到了宋人,便开始了独立的思考, 无论是对经典义理的重视,还是对《诗》的文学化品味, 都体现了个体的主动性。
五四运动以来,《诗》的文学化走向宋人的反面,宋人讲究 文学是为了唤醒道德自觉,而今天则是西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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