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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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内容解读

现如今的农民工返乡做创业,能够享受到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呢?农民工返乡创业什么政策最好?为你带来了“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 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一、《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五方面政策措施

1、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2、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

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尺0

策。

4、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

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5、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二、返乡农民工优惠证怎样申领创业补贴

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按照每人不

超过5万元的标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

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招用人数每人5万元以内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 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

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各省的优惠政策不一样。

三、部分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具体政策和做法

山东省

农民工返乡创业土地使用权可作为贷款抵押品。为加强创业政策扶持,解决农民工创业初期的资金困难,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

1、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均可作为抵(质)押品。

2、对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

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有条件

的地方可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山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创业者提供招工服务、代存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便利服务。

江苏省

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开展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各地根据情况对

返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补贴,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创业贷款担保机制,为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同时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

安徽省

可享受税收减免。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对农民工创业有关税收进行减免。对农民工返乡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富裕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安置人数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外出务工农民回小城镇从事工业生产,凡符合条件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湖南省

湖南省各级政府先后都成立了招商引资回乡创业服务领导小组,纷纷出台优惠政策与措施,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尽量给予资金扶持,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如岳阳市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兴办的经济实体,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在用地、用水、用电上优先保障。各

级领导每年利用春节和长假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机,开展各种慰问

活动:如召开民营企业家茶话会、座谈会,宣传家乡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游子”回湘创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民工在外学到了

技术、积累了资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结交了商界朋友,通过回乡办厂兴业,带动湖南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指南为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国务院于

2006年1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重庆市委、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

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8〕296号)、《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号)等文件。

1.放宽准入条件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返乡创业者进入,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在符合城乡规划、市

(镇、

村)容、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创业者以租借商业用房和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生产经营场所,供电、供水等部门应给予支持。

2.落实创业用地

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

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减半收取集体

非农用地规费。

3.个体经营优惠政策

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对返乡创业人员手续合法、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设立登记申请优先办理,当场核准、发照。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 现行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各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按最低限额标准减半收取。

4.创业优惠政策

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进入园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5.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要按规定享受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优惠政策。

6.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

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收个人所

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若有重叠,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不得重复享受7•信贷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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