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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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学校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二)充分依靠群众。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依规依法。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贯穿始终,做到标本兼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局机关党员干部、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各中小学校长。

(二)重点问题。重点整治以下4类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贫困生补助款管理使用中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行为。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教师评先评模、职称晋级、贫困生补助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对待教师家长态度生硬冷漠、漠视群众疾苦、官僚主义严重,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在学校管理中执纪不公、滥用职权、欺压教师等问题。

四、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动员部署、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增强干部群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自查自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运用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

(三)加大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有错不究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责任。

(五)及时通报曝光。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加大对“微腐败”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效应。

(六)加强经常性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七)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加大党务、校务公开力度,落实监管职责。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召开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各学校(幼儿园)要聚焦问题,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在单位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责任人员。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6月)。召开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

(三)集中查处(7月至9月)。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职能科室集中查处。

(四)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认真总结,归纳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隐患,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动。在局领导小组的的领导下,各职能科室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各学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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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学校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举报登记、公开曝光等制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零报告的,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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