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监督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二章安全评价程序与内容第五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单位应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三)施工组织设计;(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五)安全教育制度;(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七)物料提升机(钢井架、龙门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安监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以上资料审查完毕,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审查意见。
对审查不合格的工程,安监机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重新报送审查,审查合格方能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七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一)施工准备评价。
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和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对工程安全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管理分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两大内容,履约考评按季度进行。
第3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第四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对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及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
第二章履约检查第4条履约检查内容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工控制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管理、安全防护管理、脚手架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防汛及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明挖工程安全隐患、暗挖工程安全隐患、盾构工程安全隐患。
其考评内容、检查方法和考评规定详见附表1~附表14。
第5条履约检查形式1、日常检查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检查,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附表1~附表14所列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天填报不少于一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2、抽查u 甲方代表对附表1~附表14所列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二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安全质量部安全主管工程师对附表1~附表14所列的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三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工程2部监控分中心负责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隐患填入附表10和附表12~14对应项,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文明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
二、评价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综合评价,奖惩分明: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
4. 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客观真实,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三、评价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5)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2.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3)施工现场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控制情况;(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情况;(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3.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2)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3)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和验收情况;(4)施工现场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4. 施工现场进度保证(1)施工现场进度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2)施工现场进度控制措施落实情况;(3)施工现场进度调整和优化情况。
四、评价方法1. 自评: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 互评:施工现场所属单位之间相互进行评价,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价。
3. 专家评价: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价。
4. 社会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媒体宣传等方式,了解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满意度。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12月26日)粤建管字〔2000〕14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监督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二章安全评价程序与内容第五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单位应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三)施工组织设计;(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五)安全教育制度;(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七)物料提升机(钢井架、龙门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安监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以上资料审查完毕,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审查意见。
对审查不合格的工程,安监机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重新报送审查,审查合格方能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七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一)施工准备评价。
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评估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安全评估管理是指对施工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危险及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提出综合预防控制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中各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施工安全评估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安全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评价方案。
第六条施工安全评估管理应与质量、进度等管理相互配合,实现全面、协作的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评估制度,保证施工安全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成立安全评估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施工安全评估工作。
第九条安全评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统一领导施工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评估相关制度、规定。
(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审查和批准施工安全评估报告。
(四)关心、支持、关注施工安全评估工作,推动施工安全工作做优做强。
第十条安全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门,协助领导小组处理工作,负责专项评估计划和评估报告的编制。
第十一条安全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安全评估相关技术和标准,有能力组织实施安全评估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评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就关键领域和重点工程的安全评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审核。
第三章目标和责任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评估管理目标体系,确保安全评估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评估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评估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评估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善建议和意见。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措施一、评估原则1、严格遵守本考核办法。
2、本着公平、正义原则。
二、评估时间和内容1、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每周四上午9:30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日。
2、检查内容为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劳保用品的穿戴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纠正及生活区环境卫生等。
三、检查员的组成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专业工程师等;四、评估方案1、考核分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员工的培训与记录。
2、检查中如需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
需要限期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如不按时完成整改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复项目进行双重处罚。
五、评估分数基准1 、施工安全检查与评价,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2 、施工安全检查考核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 的评分表进行评分。
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分总额不得超过检验项目的到期分;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其中一个保证项目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4)、检验得分汇总表中各分项的实际得分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式中:A1 - 汇总子项实际得分;B - 总结中该项的满分;C - 本检查评分表实际得分。
5)、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验评分表或检验评分汇总表的总分值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式中:A2 - 缺项总分;D - 表中实际项目的实际得分总和;E - 表中实际项目的到期满分之和。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制度一、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工程,下同),采用百分制,由工程质量管理量化评价、工程安全管理量化评价、工程绿色施工管理量化评价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量化评价权重为35%,工程安全管理量化评价权重为40%,工程绿色施工管理量化评价权重为25%,。
二、量化评价细则(一)概述。
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以下称自动评分系统)。
自动评分系统依托“监督管理系统”、“混凝土追踪系统”、“检测监管系统”、“深基坑和地下工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筑起重设备实时监控系统”及“现场考勤定位系统”、“现场量化评价资料上传模块”等子系统运行,通过自动采集施工监理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的过程管理、行为管理和结果管理中的质量安全数据,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的自动评分。
自动评分系统评价标准分为①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1~2),②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3~4),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5~6),④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7~8),⑤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绿色施工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9)五部分。
(二)评价范围、标准、周期和计算。
1.广州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工程),自报监开工之日起至完工(其中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办理安全评价之日止),除因法定节假日、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停工外,施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1~2);监理企业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3~4);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5~6),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7~8),施工、监理企业绿色施工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绿色施工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9)。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是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程序和规范。
它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下面将从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内容、流程和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1.施工现场环境评估:对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环境、周边环境等进行评估,分析其对施工安全的可能影响。
2.施工设备评估:对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仪器进行评估,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能够正常运行且安全可靠。
3.施工材料评估:对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材料进行评估,检查其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评估其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4.施工工序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工序进行评估,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并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安全操作规范。
5.施工人员素质评估:评估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和安全意识,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并能够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1.风险识别: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勘察和检查,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2.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其可能的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
3.风险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4.风险监控: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调整和完善控制措施。
5.风险应急:制定应急预案,培训施工人员正确处理紧急情况,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1.施工方案编制阶段:在编制施工方案的过程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在方案中体现。
2.施工前准备阶段:在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对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和人员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并记录整改情况。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第四章企业安全管理评价标准第一节安全管理标准化总要求为了客观地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实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必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和能力进行量化考核。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的标准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施工企业每年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考核评价。
第二节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对有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应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2.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划分考核评价等级考核内容各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为零的项目数(个)各评分表实得分数(分)汇总分数(分)合格0≥70且其中不得有一个施工现≥75场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基本合格0 ≥70 ≥75 不合格出现不满足基本合格条件的任意一项时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评价类型:□市场准入□发生事故□不良业绩□资质评价□日常管理□年终评价□其他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上年度施工产值:在册人数:评价内容评价结果零分项(个)应得分数(分)实得分数(分)权重系数加权分数(分)无施工项目表A-1 安全生产管理0.3 表A-2 安全技术管理0.2 表A-3 设备和设施管理0.2 表A-4 企业市场行为0.3 汇总分数①=表A-1~表A-4加权值0.6有施工项目表A-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0.4 汇总分数②=汇总分数①×0.6+表A-5×0.4评价意见:评价负责人(签名) 评价人员(签名)企业负责人(签名)企业签章年月日第三节企业安全生产评价一、评价内容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安全技术管理评价、设备和设施管理评价、企业市场化行为评价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等5项。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一、前言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是指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情况的评估和监督,通过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和控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
广东省作为我国人口和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建设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施工安全评价工作,提升工程施工的安全水平。
二、评价的范围和对象《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安全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隧道工程等。
评价的对象包括承包商、施工队、监理单位等。
三、评价指标和方法1. 评价指标(1)施工人员安全培训:评价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安全培训,并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2)现场安全设施: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包括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安全网等。
(3)作业安全措施:评价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护设备、设置警示措施等。
(4)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包括扬尘治理、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等。
(5)安全监测与预警:评价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警示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 评价方法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检查、抽样、调查问卷、实地踏勘等。
评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以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参考。
四、评价结果和管理措施1. 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情况。
合格表示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具备较高水平,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基本合格表示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需要改进完善;不合格表示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2. 管理措施根据评价结果,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4篇)
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确保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安全性评价工作是指对某一安全事项或者安全工程进行评价,评价其安全性能、风险程度、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工作。
二、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1. 安全性评价工作由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
2. 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3. 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与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5. 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并及时提供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三、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程序与内容1. 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评价对象:明确要评价的安全事项或者安全工程。
(2)收集基础资料:收集与评价对象相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现场观察、文献资料、历史数据等。
(3)确定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评价方法和技术路线。
(4)开展评价工作:按照评价方法和技术路线进行评价工作,做好安全性能、风险程度、应急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5)整理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进行整理,并形成评价报告。
(6)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进行沟通与讨论。
2. 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性能的评价:评价对象的安全性能,包括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性能等。
(2)风险程度的评价:评价评价对象的风险程度,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应急能力的评价:评价评价对象的应急能力,包括应急预案、应急物资等。
(4)社会影响评价:评价评价对象对社会的影响,包括环境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等。
(5)其他相关评价:针对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其他相关评价。
四、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质量控制1. 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024年安全评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评价是指对工程、产品、设备、工艺、场所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评价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等。
第四条安全评价应当依法进行,科学合理,并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评价的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建设,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安全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及时的原则,保护评价结果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安全评价应当与相关方利益相关者密切合作,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
第二章安全评价机构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法人、非法人机构。
第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备案注册。
第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制定并执行科学的评价准则和技术规范,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评价项目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评价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安全评价程序第十三条安全评价程序包括项目申报、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报告和评估反馈几个阶段。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阶段,评价申请方应当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评价申请,评价机构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五条评价准备阶段,安全评价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数据采集、风险分析等工作,并制定评价方案。
第十六条评价实施阶段,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评价方案进行评价,采取合适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七条评价报告阶段,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向评价申请方提交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评估反馈阶段,评价申请方可以提出异议,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反馈,并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一、引言施工安全是建设工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工人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种施工安全风险,建立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施工安全风险评价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和识别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风险,为采取相应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意义:通过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能够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环境和减少资产损失。
三、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的内容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方法2.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制定适合施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
标准应包括施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型、风险等级划分、风险防范措施等。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程序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程序,包括评估的时间节点、评估的人员和评估的内容等。
评估程序应确保全面、科学、公正和公开。
4.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责任和权限明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责任和权限,包括评估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分工等。
相关部门和个人应按照评估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5.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处理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利用。
评估结果应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确保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四、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的实施和管理1.培训和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护知识和应急预案等。
2.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的检查机制,确保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抽查,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
3.风险评估改进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和工程特点,及时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进行改进和优化。
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是指通过系统、科学、客观的方法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管理方法。
广东省作为全国经济发展较为突出的地区,建设工程的快速发展对施工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的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的管理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
三、管理要求1. 安全评价的时间节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应于工程招标前进行。
评价结果应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 安全评价的主体安全评价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评价,施工单位应配合完成评价工作,安全评价机构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评价报告撰写。
3. 安全评价的内容安全评价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安全责任进行评估和分析。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
4. 安全评价的方法安全评价应采用科学、客观的方法进行,可采用量化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检查、统计分析等手段,以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5. 安全评价的效果监督安全评价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评价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并按照评价报告中的改进措施进行改进。
相关部门应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于不按照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施工安全评价或篡改评价结果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总结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规定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规定一、目的为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企业。
三、评估内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并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
3. 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包括:(1) 安全设施、设备等的配置是否齐全,是否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2) 安全防护用品、器具是否配备足够,并适当安装和使用;(3) 是否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4) 是否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定期缴纳保费。
4. 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是否落实到位,职工是否按照培训要求合格取证。
5. 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生产自查等方面的情况。
6.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措施,包括现场值班、检查及巡视等方面的工作。
四、评估程序1. 施工企业应当在每个行政区域内选择三家安全生产评估机构进行报名。
2. 各评估机构应当在资质条件、评估费用等方面进行比较,综合考虑后选定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 评估工作应当由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人员进行,包括现场评估和档案查询等方式。
4. 评估机构应当出具评估报告并将其报送施工企业和所在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五、考核和奖惩1. 对评估为合格的施工企业,应当作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进行表彰。
2. 对评估为不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并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 安全生产评估机构应当为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并具备资质等级标准及评定机制。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安全评价管理措施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包括配套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报告书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周边环境的安全监测。
未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制订安全监测方案的,属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评价不合格的。
第四条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一)涉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安全;(二)工程建设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构筑物的影响;(三)施工方法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市政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影响;(四)桩基施工、深基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五)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位置是否合理,且应符合城市环境要求;(六)施工现场脚手架、高支模、塔吊、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等对周边健的重大危害(构)筑物、电缆、通讯、居民、行人、道路、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影响;(七)施工中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程度;(八)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
第五条安全评估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
安全备案与安全施工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备案与安全施工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备案和安全施工评价的管理流程,使安全工作在施工全过程中得到重视和保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顺利、高效进行。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安全备案和安全施工评价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定义1.安全备案:指施工单位为新建、重建、扩建建筑或构筑物,或者建筑物改变建筑性质或者工程规模,即需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备齐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报备。
2.安全施工评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中进行安全施工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确定其安全准入资格的过程。
第二章:安全备案管理制度第四条:安全备案程序1.编制安全备案材料,并报送给建设工程监理机构。
2.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接收到安全备案材料后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由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安全备案材料报送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确认合格。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安全备案证明。
第五条:安全备案内容1.安全施工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2.安全管理人员的职务及其资格要求。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实施和完善。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5.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情况。
第六条:安全备案证明1.安全备案证明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资格的证明。
2.施工单位必须携带安全备案证明材料参加施工资格评审等有关审批事项。
第三章:安全施工评价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施工评价程序1.施工单位申请安全施工评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及证明。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评价办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公示。
4.参照评价结果,对施工单位资格进行管理。
第八条:安全施工评价内容1.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最新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安全评价在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为了更好地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国家制定了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并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最新内容进行介绍。
一、背景和目的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存在着许多安全风险。
为了预防和控制这些安全风险,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国家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从计划、设计、施工、使用到维护、拆除等各个阶段,全面评估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施工安全和建筑质量。
二、主要内容1. 安全评价的范围和对象建筑工程安全评价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
其评价对象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电气设施、消防系统、机械设备、土地利用等方面。
2. 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依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进行科学选择。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结构安全性、防火性能、抗震能力、环境保护等方面。
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计算机模拟等多种手段。
3. 安全评价的程序和流程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的程序包括项目申报、评价审查、评价实施和评价报告四个阶段。
项目申报应提交相关资料,明确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评价审查由相关部门进行,对评价内容和方法进行审核。
评价实施阶段需要进行实地勘察和数据收集,并进行评估和分析。
评价报告需要详细描述评价结果和建议,并给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安全评价的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安全评价应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建立评价机构的信用评价制度。
评价过程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在国家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
三、新变化和亮点最新的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相比以往,有以下新变化和亮点:1. 强化了评价结果的使用新办法规定,评价结果应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反馈,并在项目决策中得到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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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按其规定聘请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第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以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第四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
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A规定。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的内容直接分为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行4个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B规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按附录C规定。
第三章评价方法
第七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原则:
1、各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和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2、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
该项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3、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分项评分的实得分按下列公式换算:
有缺项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100
4、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4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
本实施细则附录A 中表A.0.1—表A.0.4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0.3、0.2、0.3、0.2。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原则:
1、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
2、单项评分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加分总和也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
3、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4、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采用附录B表。
第九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分采用附录C表。
第四章评价等级
第十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均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1核定。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2核定。
第十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3核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相应解释权归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
程局有限公司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所有,本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若与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之处,一律以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不适应之处,过程中将适时进行修改。
表4.0.1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
表4.0.2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
表4.0.3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
附录A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评分
附录C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附录B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业绩评分
表A.0.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
评分员:年月日
注:“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表A.0.2 资质、机构和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评分员:年月日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中“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3 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
评分员:年月日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中“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4 设备与设施管理分项评分
评分员:年月日
附录B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业绩评分
评分员年月日
评分员:年月日
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附录C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上年度施工产值:在册人数:
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三体系文件》、
《安全评价通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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