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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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2 应急组织体系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2.2 日常管理机构2.3 专家组2.4 应急处理机构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3.2 预警3.3 报告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应急响应的原则4.2 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4.3 突发动物疫情分级应急响应4.4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4.5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5 应急响应的保障系统5.1 应急队伍保障5.2 交通运输保障5.3 医疗卫生保障5.4 治安保障5.5 物质保障5.6 资金保障5.7 技术储备与保障6 预警管理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市、乡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及《**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财产随时和其他社会危害。
1.4.2 统一领导。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扑灭市境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动物防疫应急预案范文(3篇)
动物防疫应急预案范文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___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___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
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
主要职能是:___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___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___预案演练;___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重大疫情动物应急工作预案
重大疫情动物应急工作预案1. 引言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发生的疫情事件频繁,不仅对人类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也对动物健康和农业产业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疫情,保障动物健康和农业发展,制定一份全面、详细的重大疫情动物应急工作预案尤为重要。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本预案的目标是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疫情动物疫病的传播,减少动物和人员损失,保障动物养殖业和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2.2 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治疗,科学防治;•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信息共享,快速响应;•全面配合,合力应对。
3. 预案内容3.1 预防措施•加强动物流通管理,建立动物追溯体系,控制疫源和病原的传播;•做好动物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动物免疫力;•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排查,密切关注疫情动向;•加强动物检疫,严防疫情扩散;•进一步完善养殖环境,提高动物饲养条件;•加强科研和技术支持,提升应对疫情的能力。
3.2 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疫情信息;•与各级卫生健康、农业和林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实时交流信息;•及时发布动物疫情预警信息,提醒养殖户和相关部门采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预测研究,提前做好准备。
3.3 应急处置•成立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应急预案和操作指南,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配备必要的装备和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疫区封锁和交通管制,控制病源扩散;•加强兽医队伍建设,提供专业的兽医服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加强危险品和废弃物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3.4 评估总结•每次疫情发生后,及时开展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推广先进的疫情防控技术和方法。
4. 实施和监督4.1 实施•各级动物卫生监测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宣传和培训,提高养殖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形成合力。
动物疫情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贸易的增 加,动物疫情突发事故的频率和 范围不断扩大,给人类和动物健 康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目的和意义
制定动物疫情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旨在预防和应对动物疫 情突发事故,保障人类和动物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 持续发展。
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迅速、有效地应对动物疫 情突发事故,减少疫情对人类和动物的危害,控制疫情的扩 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CHAPTER
02
动物疫情突发事故的种类和特 点
动物疫情突发事故的种类
口蹄疫
非洲猪瘟
这是一种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动 物传染病,主要症状包括口腔黏膜、 蹄部和乳房皮肤水疱。
这是一种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传 染病,具有极高的致死率,且传染性 强。
高致病性禽流感
这是一种由禽流感病毒引起的高致死 性传染病,主要感染鸡、鸭、鹅等家 禽,可引起急性呼吸道症状和死亡。
实用性原则
预案修订应注重实用性,确保预案的 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满足实际应对疫 情的需求。
动态性原则
预案应随疫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及 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措施和方案。
程序性原则
预案修订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组 织专家评估、风险分析、方案制定、 审查和发布等步骤。
预案完善的措施和方法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
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疫情发 现和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追溯感染源
通过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追溯疫情的感染源和传播链 。
调查结论与措施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再 次发生。
疫情处置与消杀
1 2
确诊与疑似病例处理
对确诊和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
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 总那末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和社会公共卫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安康,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本区蓦地发生或者传入,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以及相关产业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安康严重伤害的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那末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依法施行,快速反响〞的工作方针,建立“统一指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一旦发现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动物疫病处置要求,把疫病控制、泯灭在最小的范围内。
疫情分级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的严重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等因素,突发动物疫情分为特殊重大〔I 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普通〔Ⅳ级〕四个等级。
特殊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I 级〕由农业部认定的特殊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由农业部或者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由市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普通突发动物疫情(Ⅳ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猪瘟疫情在本区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本区呈爆发流行。
〔3〕区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2 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区政府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是区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 ,负责指导、组织全区突发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指挥、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行动。
区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必要时由区政府主要指导担任。
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农经局局长担任。
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突发动物疫情频发,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能够及时、科学地应对突发动物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一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报告动物疫情;2. 确定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迅速遏制疫情蔓延;3. 组织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公众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防控意识;4. 确保养殖业和相关产业的正常运转,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生活。
三、应急预案内容1. 疫情监测与报告(1)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系统,及时了解疫情动态;(2)规范动物疫情报告程序,确保疫情的快速上报。
2. 疫情处置与控制(1)根据疫情的严重性,及时成立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疫情处置工作;(2)迅速开展疫情防控行动,包括封控疫情暴发地区,限制人员流动,加强卫生消毒等;(3)提供充足的疫苗和药品供应,保障养殖场和相关产业的疫情防控需求;(4)密切监测疫苗和药品供应情况,及时调集补给。
3. 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1)建立动物疫情信息中心,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做好相关媒体沟通工作;(2)加强对公众的疫情防控宣传,提高公众的科学防控意识;(3)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科普宣讲,解答公众对疫情防控的疑问。
4. 疫情后期恢复与重建(1)恢复养殖业的正常运转,加强养殖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帮助养殖户尽快恢复生产。
四、应急预案执行1. 应急预案的执行由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2. 各级政府和养殖场、动物卫生监测机构等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行动;3. 预案结束后,应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完善。
五、总结突发动物疫情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制定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是防范和应对突发疫情的重要措施,它能够为疫情防控提供具体的指引和操作流程。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及时、迅速、高效、科学、有序地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结合团风实际,制定本预案。
1.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3。
1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Ⅰ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有5个以上乡镇发生疫情,或在县内有3个以上乡镇连片呈多发态势。
(2)口蹄疫在14日内有5个以上乡镇发生严重疫情,且疫情连片.(3)暴发猪链球菌病、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4)农业部、省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1。
3.2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有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发生疫情,或有2个乡镇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有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发生严重疫情,且疫情连片发生,或有新的口啼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5个以上乡镇发生猪瘟、鸡新城疫,或疫点达到20个以上. (4)在我县已消灭的牛瘟、牛口蹄疫等又有发生或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等疫病传入或发生.(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已脑、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涉及2个乡镇以上,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6)农业部、省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1.3。
3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2个以上。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是针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的紧急情况制定的应对措施和行动计划,旨在保护动物健康、维护畜牧业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该预案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 监测和报告:建立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及时、准确地监测动物疫情,确保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2. 调查和排查:在发生疫情后,迅速展开疫情调查和排查工作,确定疫情的来源、范围和危害程度,为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3. 防控措施:采取快速、有效的应急措施,包括划定疫区、实施动物隔离和封控、进行动物扑杀、消毒和清理等,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
4. 应急物资保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确保及时供应所需的消毒剂、防护用品、兽药等物资。
5. 技术支持和人员协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确保应对措施的顺利实施。
6. 社会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动物疫病防控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对动物疫病的能力,有效减少动物疫情的危害,并保障畜牧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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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Ⅱ、Ⅲ、Ⅳ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由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或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
5善后处理5.1后期评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应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针对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5.2奖励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或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灾害补偿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为扑灭或防止重大动物疫病传播,其牲畜或财产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补偿标准由财政局会同农业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5.5抚恤和补助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对从事防扑疫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津贴,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5.6恢复生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督促指导动物饲养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并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范围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重大动 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内容
包括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处 置、控制、消灭等各个环节的应 急工作。
02
疫情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组织架构
01
02
03
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组 织动物疫情应急工作,下 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专家组
由动物疫病防治专家、流 行病学专家等组成,负责 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
预警标准与程序
预警标准
根据疫情监测结果,结合专家评估, 确定疫情预警等级。预警等级分为特 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 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预警程序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预警标准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 预警等级、预警范围、预警期限、防 控措施等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
03
疫情监测与预警
监测方法与手段
疫情报告
建立疫情报告制度,通过各级动 物防疫监督机构、兽医实验室、 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厂等
渠道获取疫情信息。
现场调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疫情发生区域进行 现场调查,了解疫情发生情况,包 括发病动物种类、数量、临床症状 、流行病学史等信息。
实验室检测
对发病动物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 病原学检测、血清学检测等,以确 定病原种类和抗体水平。
资金使用监管
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用于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 必要支出。
资金筹措
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为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06
疫情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
评估方法与标准
定期评估
对疫情应急预案进行定 期评估,一般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
重大动物应急预案演练
一、引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演练目的1. 提高各级动物防疫部门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2. 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3. 增强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4. 提高公众对动物防疫知识的了解和参与意识。
三、演练时间2023年X月X日四、演练地点XX市XX县XX养殖场五、演练内容1. 疫情报告与先期处置;2. 疫情诊断与流行病学调查;3. 疫区封锁与扑杀;4. 疫区消毒与灭源;5. 紧急免疫与疫苗接种;6. 应急物资保障;7.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8. 应急演练总结与评估。
六、演练组织机构1. 演练指挥部:负责演练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2. 演练办公室:负责演练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3. 演练专家组:负责演练的技术指导和评估工作;4. 演练参演单位:包括动物防疫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
七、演练流程1. 演练准备阶段:各部门根据演练方案,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等准备工作;2. 演练实施阶段:按照演练内容,依次进行疫情报告与先期处置、疫情诊断与流行病学调查、疫区封锁与扑杀、疫区消毒与灭源、紧急免疫与疫苗接种、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环节;3. 演练总结与评估阶段: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八、演练评估1. 演练效果评估: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 部门协作评估:评估各部门在演练过程中的协同作战能力;3. 公众参与评估:评估公众对动物防疫知识的了解和参与意识。
九、演练总结1. 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2. 提高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3. 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4. 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防控。
重大突发野生动物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突发野生动物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重大突发野生动物疫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犬瘟热等对野生动物种群、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威胁的疫情。
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有效处置;(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工作。
2. 专家咨询组由野生动物保护、疾病预防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3. 应急队伍包括野生动物保护队伍、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交通保障队伍、物资保障队伍等。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1. 监测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报告发生疫情后,立即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并按照规定时限逐级上报。
四、应急处置1. 应急处置流程(1)疫情确认:专家咨询组对疫情进行确认;(2)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3)应急处置:采取隔离、扑杀、消毒、封锁等措施;(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5)总结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2. 应急处置措施(1)隔离病源:对疫情发生区域进行隔离,限制人员、动物和物资流动;(2)扑杀:对病源动物进行扑杀,防止疫情扩散;(3)消毒:对疫情发生区域进行消毒,消除病原体;(4)封锁:对疫情发生区域实行封锁,防止疫情传播;(5)物资保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供应。
五、后期处置1. 善后处理对疫情发生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恢复生态平衡;对扑杀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受影响群众进行安抚和补偿。
2. 调查评估对疫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经费保障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及时到位。
XX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模板】
XX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2.2 日常管理机构2.3 技术专家组2.4 应急处置机构2.5 组织框架图3 分级标准3.1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3.2 重大动物疫情(Ⅱ级)3.3 较大动物疫情(Ⅲ级)3.4 一般动物疫情(Ⅳ级)4 监测、预警与报告4.1 监测4.2 预警4.3 报告5 应急响应和终止5.1 响应原则5.2 应急响应5.3 安全防护5.4 响应终止6 善后处理6.1 后期评估6.2 灾害补偿6.3 抚恤和补助6.4 恢复生产6.5 社会救助7 应急保障7.1 交通与通信保障7.2 应急队伍保障7.3 医疗卫生保障7.4 治安保障7.5 物资保障7.6 经费保障7.7 培训和演练7.8 宣传教育7.9 奖惩措施8 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预案解释8.4 预案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公众健康和我市畜牧业以及相关产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突然发生或传入,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以及相关产业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各有关部门互相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精选13篇)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精选13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精选13篇)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
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篇1为及时、迅速、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一、指挥系统乡政府成立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对本乡防疫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由畜牧、公安、财政、民政、农经、科技、宣传、监察等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分析研判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村(居)、养殖场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兽医站,乡分管领导任主任,兽医站站长任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一)畜牧部门1.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杀的技术方案。
2.划定疫点、疫区和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所有畜禽的扑杀、畜禽尸体和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等工作。
4.具体组织实施对受威胁区畜禽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受威胁区畜禽饲养和经营及其畜禽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追踪、检疫和监管。
6.提出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方案。
7.对封锁、扑杀、染疫畜禽和同群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同群畜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奖金的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负责畜禽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播。
9.负责对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员身体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公司根据市畜牧兽医局要求,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统一指导下,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能分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控制和扑灭等应急处置,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暴发动物疫情时的应急处置过程。
二、应急监测和预警宰前收猪人员场外临车观察生猪情况,发现疑似疫病立即上报部门经理及驻场兽医,并对车辆进行有效隔离,部门经理及官方兽医人员做出分析和评估报告,进行动物疫情预警。
三、疫情报告和确认经分析评估后确认为重大动物疫病,应立即向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
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派员进行临床核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怀疑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在2小时内报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并采集临床样品送国家指定科研单位和实验室诊断中心确诊。
四、应急处置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及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按照上级领导指示参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工作。
(一)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1.对发病场所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动物及动物产品、饲料、垫料、污水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2.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及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按照上级领导指示参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工作。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由市畜牧兽医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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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健全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减轻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的危害,确保本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河北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非洲猪瘟疫情分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或h7n9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3)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全省有3个以上市的行政区域内同时发生疫情,或特殊需要划为Ⅰ级疫情的;(4)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5)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2.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或h7n9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2)口蹄疫在14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的行政区域或5个以上县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4)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全省有2个市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5)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本省或发生;(6)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涉及3个以上市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7)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3、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或h7n9流感在21日内,在全市的2个以上县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2)口蹄疫在14日内,在全市的2个以上县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3)在一个平均潜伏区内,有全市的5个以上县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全市有5个以上县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并呈暴发流行;(5)小反刍兽疫21日内在全市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6)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7)市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动物疫情。
4.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或h7n9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1个县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的行政区域内呈暴发流行。
(3)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为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市农业农村局可以结合本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一般动物疫情的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市政府和省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沧州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依法应对、果断处置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
本市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1.市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较大、一般动物疫情,或需要由市政府直接指挥、处理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外办、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沧州火车站等部门、单位。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市委宣传部:协助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对外发布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单位的新闻报道,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及记者采访。
市委网信办:负责有关重大动物疫情网络信息内容和网络舆情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出安排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应急物资的协调调度。
市公安局: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护疫区社会秩序,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动物扑杀、动物防疫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重大动物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市级所需的资金,并做好资金(含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组织落实好我市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慈善捐赠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及有关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公路、地方铁路运输工作,依法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公路动物运输防疫的监督检疫和疫区封锁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市城管局:牵头负责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各环节监管,切断动物疫病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链条。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扑灭和应急处理的技术研究工作,为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供技术支持和储备。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配合农业农村、海关部门,做好境内外可能对我市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防护措施的指导及人间疫情的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根据市政府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授权,发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组织实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政府封锁令的规定,负责组织关闭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市场;组织对动物产品加强监管,严防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交易、进入餐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监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市外办: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国际组织考察和争取国际援助等方面的工作。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负责做好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及时收集、分析境外动物疫情信息,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理时的无线电频率保障工作。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时的通信保障工作。
沧州火车站:保证应急处置人员及有关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检测样本的铁路运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疫区封锁工作。
其他市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制定具体防治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县级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同级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负责本市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应急预案的起草工作;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系统;定期组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业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演练,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日常管理机构。
(三)专家委员会。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设置市本级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2.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3.参与本市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4.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5.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6.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需要,设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
(四)应急处理机构。
1.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分别按照职责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和疫情监测,并对疫区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应急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2.海关部门负责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疫情报告、消毒处理及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一)监测。
本市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农业农村局应会同海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二)预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动物疫情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对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及时作出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