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制度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城市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城市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1.12.31•【文号】中青发〔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城市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1〕1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团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共青团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城市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2021年12月31日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城市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2021年12月28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12月31日共青团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城市基层团的建设,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基层团组织主要包括街道团组织、社区团组织,以及辖区内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团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市场商圈等新兴领域的团组织。
共青团紧密联系和主导建立的各类青年社团、青年之家等,是城市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延伸和组织依托。
第三条城市基层团组织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城市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切实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共青团章程之组织制度
共青团章程之组织制度第十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的了解和参与。
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共青团规章制度
共青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规范团的工作,提高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其成员,包括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及团员、团干部等。
第三条共青团组织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第四条共青团组织要坚持以青年为本,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关心青年成长成才,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共青团组织按照地域、单位、学校等原则设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第六条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团的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七条团干部要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团员要履行团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努力完成团的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团的活动与工作第九条共青团组织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生活、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十条共青团组织要关注青年成长成才,开展青年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第十一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青年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章团员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团员管理要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团员的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第十三条团员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际表现和成绩,对表现优秀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团员进行帮助和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共青团组织所有。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共青团组织全体会议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规章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发展工作要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团员入口关的前提下,做好经常性团员发展工作,不断为团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一、发展共青团员的基本方针、原则(1)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进步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2)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团的基层组织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不断地把思想品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各项工作优异的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4)各基层团委应根据本地区团员占青年的比例和入团积极分子队伍的情况,确定每年发展团员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证发展团员工作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1)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广大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2)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定期找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3)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制度。
未经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4)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团史团情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5)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做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6)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
基层团组织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基层团组织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基层团组织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一、工作程序:1.召集会议:基层团组织应定期召集会议,以讨论重要事务、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任务等。
会议的召集应提前通知全体团员,并明确议题和参会人员。
2.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团组织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具体任务、时间安排、负责人等。
工作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充分考虑团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
3.组织团日活动:定期组织团员进行团日活动,包括团队建设、知识学习、社会实践等。
团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创新和调整,鼓励团员参与并提出建议。
4.宣传报道:根据团组织的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宣传队伍进行宣传报道。
宣传报道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海报、图片、视频等,宣传内容要准确、全面,既展示团组织的亮点和成果,又关注会员的需求和意见。
5.评优表彰: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优表彰,激励团员积极向上。
评优表彰可以包括个人和集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标准和奖励措施,并公开公正地进行评选和表彰。
6.记录汇报:团组织应及时记录工作过程和重要事项,并编写工作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和建议等,汇报形式可以是书面报告、会议汇报、电子邮件等,根据需要进行及时、精确地传达。
7.评估总结:定期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评估总结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团员,并与团员共同探讨对策和解决办法。
二、操作规范:1.组织管理:基层团组织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权限。
各级团组织应定期检查基层团组织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
2.信息沟通:团组织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通过会议、通知、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团员发布有关工作的信息和通知,并鼓励团员积极反馈和提出建议。
3.工作记录:团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系统,包括会议记录、工作日志、汇报材料等。
农村基层共青团制度
村团支部工作职责村级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基础,是村党支部的助手,村委会的帮手。
村团支部在村党支部和镇团委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各项职责: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和农业生产技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围绕本村生产经营工作重点,独立开展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新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新世纪青年人才工程为主要载体的特色活动,为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和带领本村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构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树新风、破旧俗,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及时与外出务工团员青年加强沟通和联系,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优秀青年农民、青年致富创业带头人和青年岗位能手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6、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吸收新团员,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上团课,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团员证年度团籍注册,团内登记统计,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等工作,健全团内组织制度。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村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1、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即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然后依照工作目标的要求逐项落实的制度。
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工作的落实。
共青团章程之组织制度(4篇)
共青团章程之组织制度共青团章程的组织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形式:共青团的组织形式是按照地域划分的团组织,包括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地)委、团县(市、区)委等层级。
2. 组织架构:共青团组织分为团支部、团委、团总支、团级以上组织等不同层级。
团支部是共青团基层组织的基本单位,团委是高校和中小学团组织的领导机构,团总支是地方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构。
3. 入团程序:共青团的入团程序包括预备入团和正式入团两个阶段。
预备入团是指具备团员条件的团员积极分子进行的准备工作,正式入团是指经过团组织推荐和审核后被正式录取为团员。
4. 团干选拔:共青团干部选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主要包括团组织提名、基层团组织讨论、评议、投票等环节。
5. 团组织会议:共青团各级组织定期召开团组织会议,包括团委委员会、团员大会、团支部会议等。
会议是进行组织工作、讨论问题、决策事项的重要形式。
6. 团干培训:共青团组织注重团干的培训和提高,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和交流活动,提升团干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以上就是共青团章程中的一些组织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共青团的组织正常运转,发挥团组织在青年群体中的引领和服务作用。
共青团章程之组织制度(2)组织制度是共青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共青团章程明确了团组织的组织制度,并规定了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共青团工作的基本准则。
本文将从组织制度的角度,对共青团章程中关于组织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共青团章程规定了团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层级。
根据章程的规定,共青团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团支部和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的基本组织单位,负责团的具体工作。
团委是团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团的各项工作。
共青团章程还规定了团的层级,包括中央团委、省团委、市团委等。
其次,共青团章程明确了团组织的成员条件和加入程序。
根据章程的规定,团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年满14周岁,无犯罪记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
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是由共青团中央组织部于1992年颁布的,2016年修订。
全文共8章51条,对代表的产生、委员会的产生、组织领导、选举办法、报批手续、监督与处理等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中文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发文机关共青团中央实施日期1992年1月修改日期2016年7月15日目录.1.2修订信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2016年7月15日, 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审议通过。
)政策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二) 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委员会的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由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共青团的组织制度
共青团的组织制度一、共青团的组织制度的含义及意义指要求团组织和团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如团的民主集中制, 团的代表大会选举制度、团的代表会议制度,团员证制度等,都是团的组织制度的内容。
民主集中制是团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是增强团结,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必然要求。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原则共青团组织是按照一定的政治目的、任务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作为团的基本组织制度,是团的组织制度的中心内容。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三、组织制度的贯彻和落实,需要严明的组织纪律作保证【革命故事】:《鸭梨,从树上落下》团的组织制度需要组织纪律作保证,同学们,现在老师给大家讲一个关于组织纪律的故事。
题目叫《鸭梨,从树上落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一年1948年,毛主席当时住在西柏坡,在他居住的院子里,有一棵鸭梨树。
那年秋天,梨果已经成熟,一个个黄澄澄的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十分诱人。
谁来这个小院都要看一看这棵树,夸赞树上的梨儿真好,但谁也没有从树上摘一个尝尝。
警卫战士们更拿这棵梨树当做保护对象,生怕树上少了一个,破坏了这一道好风景。
战士们说,咱们是神仙,只闻味,不能吃。
不料夜晚一阵风吹来,几个大梨从树上落下,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便静静地躺在那里。
早晨,主席走出办公室,一眼就看到了几个大梨,便过去捡了起来,提着梨把儿闻了闻香味,然后把它们放到了西房的窗台上。
这座院落是房东家的,树木也是他家的。
梨再香再甜,战士们谁都不吃,主席和家人也是不能吃的。
吃了,就破坏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破坏了军民关系。
他们高度的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使梨儿在窗台上被冷落了好几天。
这些鸭梨都已经熟透了,住在另一个院的房东也不来收摘。
主席便让战士们一个个摘下,用筐子给房东送去,房东却不收。
基层团组织管理制度
基层团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管理,促进团组织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层团组织是团组织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广大团员的基层战斗堡垒。
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帮助和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保障基层团组织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基层团组织是青年在团的关心下的家,是青年锻炼自我、服务他人、实现自己的重要平台,是团员投身社会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基地。
第四条基层团组织的管理要以团的章程和政策文件为指导,要与党组织和社会主义制度相协调,保证团的利益和团员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五条基层团组织由团员大会、团委会以及其他组成部分组成。
第六条团员大会是基层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由该基层团组织的所有团员组成,是团员民主议事的场所,具有选举和决定该基层团组织各项工作的职权。
第七条团委会是基层团组织的执行机构,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组织和领导该基层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基层团组织还可以设立组织宣传、组织培训、组织活动等部门或小组,具体职责由团委会负责安排。
第九条基层团组织应当建立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和顺利进行。
第三章基础工作第十条基层团组织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团的章程和政策文件,将团的工作融入到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工作中,为广大青年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基层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团员活动,包括团员学习、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丰富团员的课余生活,增进团员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第十二条基层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和培养,帮助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引导团员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
第四章民主管理第十三条基层团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团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四条基层团组织要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意见制度建设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构建一套适应时代要求、切合基层实际、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提高基层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对于新时期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基层团的工作实际,规范制度运行,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制度创新,努力构建体系健全、切合实际、动态开放的团的基层组织制度体系,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
二、基本原则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重在规范、创新、落实,包括执行、落实好已有的制度、对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补充、结合实际进行制度创新实践等方面。
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突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适用性和系统性。
加强制度设计的全局性、战略性研究,坚持实事求是,体现科学精神。
制度设计力求切合基层实际和青年需求,注重实效,增强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统筹考虑,在完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加强配套建设,力求框架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完备。
(二)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
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进行制度创新时要突出前瞻性设计,实现制度建设的动态开放。
(三)坚持将制度落实贯穿始终。
通过细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程序、改进执行效果、加强监督检查来维护制度的权威,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成为基层共青团组织的基本运作规范,成为团干部和团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主要内容“党建带团建”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
要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支持,推动基层落实好“党建带团建”,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共青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共青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一、共青团的组织机构共青团的组织机构是共青团的各级组织,领导机关工作的部门的统称。
它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要求,团的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的。
(一)从中央到基层的共青团组织系统共青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了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系统,即: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共青团省,直辖市,自治区委员会―――共青团地市委员会―――共青团县(市)委员会―――共青团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共青团支部。
团的领导机关,在全国是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团的中央委员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团中央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产生的委员会。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在委员会闭会期间。
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
委员会要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在团的基层组织里,团的领导机关是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是基层委员会。
团的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县和县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可以派出自己的代表机关。
(二)军队共青团组织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军队中的团组织是全国共青团的一部分。
根据军队的特殊情况,团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团的工作,是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中的团组织在党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我军是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战斗组织。
为了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适应军队所担负的任务与所处的特殊环境,军队共青团组织与地方团的组织形式有所不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旅=团级单位和初级指挥院校、专业技术院校,建立共青团委员会。
中国共青团团章团的基层组织制度法规
中国共青团团章团的基层组织 - 制度法规 -第二十四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二十五条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
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第二十六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结构与设置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结构与设置作者:[团区委] 11740日期:[2010-2-11]1、团的基层组织结构团的基层委员会是团员代表大会(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基层团的日常工作。
团的基层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章》规定,团的基层委员会可下设团总支部(或支部),团总支部可下设团支部,团支部团员数量较多时,可设立若干团小组。
2、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条件《团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见图示)。
(1)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支部。
(2)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总支部。
(3)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3、团的基层组织的建立《团章》规章,团的各级委员会都必须经选举产生,换言之,团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都必须经过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具体来讲,团的基层组织的建立一般必须经过三个环节:(1)成立建团筹备小组。
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指导下,在应建团单位(指团员人数至少在3人以上的单位,下同)成立“建团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之始就应明确成立的目的、组成的人员、开展的主要工作等。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7.01.19•【文号】中青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1.1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7〕5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冶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7年1月1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三会两制一课冶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冶,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冶,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冶,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章支部大会第五条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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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制度
一、基层组织设置
根据《团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二、岗位职责
(一)书记岗位职责
1、团委书记在单位党委、上级团委和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团委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代表团委列席有关会议;
3、主持召开团的委员会和下属团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检查团委的年、月工作计划,指导各团支部的工作,做好团委年、月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5、正确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了解青年的需求、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
和生活,及时反映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6、了解所属团支部建设情况,及时做好下属组织的改选、调整和充实;抓好共青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委委员的作用;
7、制定发展团员规则,并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8、抓好团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团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9、负责接待和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和被处分的团员的申诉;
10、协调好党、政、团之间的关系。
(二)副书记岗位职责
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三)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定期检查和指导各支部使用团建台账情况;
2、了解下属团支部的班子建设情况及督促和指导团员发展工作;
3、负责检查和汇总下属团支部年度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发展,组织处理超龄离团等数据;
4、负责开展先进支部、优秀团员评比活动;
5、协助书记抓好团支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召开团支部组织委员会议,总结组织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研究和探讨团的组织建设的新课题。
(四)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好青年文体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竞赛;
2、办好青年活动阵地,保管好活动器材;
3、了解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负责召开支部文体委员会议,交流活动经验,布置活动安排。
(五)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摸清团员青年的思想变化,掌握先进青年和后进青年的名单,制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的意见;
2、办好团的宣传阵地,利用团讯、广播、黑板报、橱窗、网络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的中心工作及好人好事等;
3、善于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报导各项活动中的突出事例;
4、负责召开团支部宣传委员例会,总结、布置宣传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