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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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内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内容

It will not be the pressure from the outside that will crush us, but only ourselve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内容1、若合同约定的不是固定总价,又对全部工程的计价、签证、核定工程量等均有争议则应对全部工程进行司法审价。

2、若只对工程某项或某些签证、索赔等有争议,则是对这一部分进行司法审价。

近期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投诉问题,矛盾不断产生,因此需要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呢?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要遵守这些原则。

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有关内容。

一、公正原则作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咨询机构和专业鉴定人员,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案件造价进行鉴定,首选应体现公正原则。

所谓公正原则,是指鉴定机构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站在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公平地作为鉴定的依据,不得因当事人的地位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从而使利益失去平衡。

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是对已经过去的客观事实重新确认,它必须反映客观的真实。

经过法庭质证的鉴定结论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往往成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因此,公正原则是工程造价鉴定最重要的原则。

鉴定机构和具体的鉴定人员只有严格、准确地贯彻公正原则,才能使鉴定结论公正、客观,才能经得起法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才能顺利地为法庭处理案件所采信。

二、从约原则在工程合同造价纠纷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在合同或者签证中的特别的约定,有的约定是明显高于或低于定额计价标准或市场价格的。

在发生争议后,当事人会提出要求撤销或改变原有约定,于是如何处理这些特别约定便成为鉴定人员的难题。

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即只要与法无悖,不管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具体条款是否合理,鉴定人员均无权自选理发或否定当事人之间有效的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这就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须遵循的从约原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注意点有哪些方面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注意点有哪些方面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注意点有哪些方面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数据。

Engineering cost judicial appraisal requires careful examination of relevant documents and data.2.需要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背景和环境。

It is necessary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background and environment of the engineering project.3.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st should be conducted.4.在鉴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strictly complied with during the appraisal process.5.鉴定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鉴定经验。

Appraisers need to have rich experience in engineering cost appraisal.6.对工程工程变更、索赔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调查。

Detailed investigations into engineering changes, claims, etc., should be carried out.7.要注意避免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和不公正行为。

Care should be taken to avoid potential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unfair behavior.8.鉴定结果应该客观、公正、准确。

The appraisal results should be objective, fair, and accurate.9.鉴定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

浅析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浅析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浅析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要点及其注意事项摘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是集工程计价方法和司法鉴定方式为一体的产物,工程计价方法的特殊性源于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法律性为一体的组合。

并且基于工程涉及到的内容往往都比较复杂,所以一旦涉及工程价款纠纷,便通常会面临到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问题。

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通常为这类纠纷案件的调解或者裁判提供了直观证据,严重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

为了充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作用,本文概述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点及其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分析,旨在保障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科学公正。

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鉴定要点;注意事项;我国造价司法鉴定研究这几年刚起步,现有法律法规更是少之又少,实务中遇到工程价款纠纷案件需要启动造价鉴定程序时,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准则,鉴定人员更多是依据自己经验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基于此,以下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点及其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和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诉讼仲裁活动中所涉及的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就其本质而言是因委托而产生的专业行为,而非行政、司法行为,即不是国家行为,其公正准确程度并不取决于鉴定人员行政权力的大小,而是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包括造价、政策和法律)和职业道德水平。

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合法、公正、客观、科学的特征。

并且《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点的分析结合笔者实践工作经验,认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点主要包括:2.1收集了解鉴定资料。

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一类是诉讼资料,包括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法庭审查记录。

一类是技术资料,包括合同、协议、采购合同、洽商、工程预结算书、设计文件、签证、变更、技术内业、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在工程结算司法鉴定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鉴定机构的选定:根据法院或仲裁庭的委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机构,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当事人应该对鉴定机构的选定发表意见,避免出现不公正的情况。

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申请人为司法鉴定的提起人,因此对鉴定事项具有主要的举证责任。

鉴定结果也是案件审判的重要依据,申请人需要尽其所能,提供完整的鉴定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招标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单及签证、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工作联系函以及其他与鉴定结果有关的材料。

及时与鉴定机构沟通:虽然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是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但因其并没有实际参与工程的施工等事项,计算工程造价时可能存在瑕疵或错误。

因此申请人及时与鉴定机构就工程造价中容易忽视或发生错误的问题及时与鉴定人员交流。

遵循回避原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令)中第六条明文规定:“司法鉴定的原则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确定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并通知委托人方能进行。

在勘验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克服送鉴材料的局限性,对一些不完整、表达不清楚、有矛盾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澄清。

总之,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各方当事人的配合和协作,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当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工程结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鉴定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内容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内容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内容程序及注意事项近几年来,因建筑工程造价纠纷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因而也就出现了诉讼中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

建筑工程是一种特殊的产品,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导致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复杂性。

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地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合自己十几年的工作经验谈些体会。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征(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考试吧论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一)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及内容委托主体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

委托方式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内容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对送鉴材料的要求:(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编制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编制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编制一、概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涉及工程造价争议的案件中,由法院依法指定专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的造价进行鉴定和评定的一种司法活动。

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裁决,因此要求鉴定方案的编制必须准确、全面、专业。

本文将从编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的流程、内容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提供参考。

二、编制流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的编制流程主要包括任务分工、资料收集、实地调查、数据处理、专业分析和撰写报告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任务分工:依法院指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资质和专业经验,确定鉴定组成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

2.资料收集: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工程造价数据,包括合同文件、变更通知、施工图纸、全过程造价资料等。

3.实地调查:对涉案工程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工程现状、施工质量、工期进度等情况。

4.数据处理:整理和归档收集到的资料,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和整理。

5.专业分析:通过工程造价分析软件或专业工具对数据进行专业分析,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评估。

6.撰写报告:根据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的结果,撰写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明确鉴定结论和论据。

三、内容要求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的内容要求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涉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造价情况。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案情梳理: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和争议事实进行梳理,明确鉴定目的和任务。

2.资料收集:详细列出收集到的所有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和资料,突出重点信息。

3.实地调查:对涉案工程所在地的地理环境、现场施工情况和变更情况进行详细的实地调查记录。

4.数据分析:对所有收集和整理的工程造价数据进行逐项分析和综合评价,提出专业的分析意见。

5.鉴定结论:对经过数据分析和专业评估后的造价情况进行鉴定结论,明确造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6.鉴定报告:根据鉴定结论,撰写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逻辑清晰、用词准确。

四、注意事项在编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依据:明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程造价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程造价是指进⾏某项⼯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

正常情况下,⼯程竣⼯结算⽂件如能够经发包⽅与承包⽅确认,则其即可作为核定⼯程造价的依据,但实际有很多⼯程的竣⼯结算⽂件不能够得到发包⽅的确认,于是往往就需要进⾏⼯程造价鉴定。

1、什么是⼯程造价鉴定?⼯程造价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受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特定建设项⽬的施⼯图纸及竣⼯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程造价鉴定可以分为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经由⼈民法院、仲裁机构委托的⼯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由当事⼈⾃⾏委托的⼯程造价当事⼈鉴定。

⼯程造价当事⼈鉴定可再划分为⼀⽅当事⼈委托的⼯程造价当事⼈鉴定和两⽅以上当事⼈委托的⼯程造价当事⼈鉴定。

2、⼯程造价鉴定要遵守什么原则?司法鉴定的原则:最⾼⼈民法院法发[2001]23号《⼈民法院司法鉴定⼯作暂⾏规定》中第⼀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1)合法、独⽴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明、公正、⾼效。

3、当事⼈申请对⼯程造价进⾏鉴定的,如何处理?当事⼈对⼯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法采取其他⽅式确定⼯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程造价鉴定机构对⼯程造价进⾏鉴定;当事⼈双⽅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鉴定过程中,⼀⽅当事⼈⽆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法进⾏,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4、当事⼈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定的效⼒如何认定?当事⼈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当事⼈要求重新鉴定的,⼀般不予准许,但有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具有《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第⼆⼗七条第⼀款规定情形除外。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注意事项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注意事项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砼标号、水泥砂浆比例)等。

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

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

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

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对有最高限价的材料的定额套用的规定等。

如花岗石、大理石、木地板、外墙装饰板等,主材价格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定额规定,以94预算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主材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则以最高限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1、开展工作的复杂性。

司法实务中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注意事项

司法实务中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注意事项
法官在工程造价鉴定 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2 审查鉴 定的必 要性和 充分保护 当事 人的举证 权 利
申请 鉴定 是 当事人 应 有 的举 证权 利 ,是一种 基 本诉 讼 权利 。法 院在 审理 纠纷 时应 充分保 护 当事人 的诉 讼权 利 , 保障诉讼 程序公 正 、合法 。然而 ,并不是 只要 当事人在举 证 期 限 内提 出工 程造 价鉴 定 申请 ,法 院就一 概委 托鉴 定 。鉴 定与否 决定权 在法院 ,法 官不能放弃 鉴定必要 性审查 ,否则 造成 案件 不必要 拖延 和增 加诉讼 成本 ,还有 可 能 出现否 定 当事人有 效约定 和结算 ,影 响实体公 正。例如 ,合 同约定 固 定 价 ,履行完 毕后 ,承包方 以没有施 工资质 主张合 同无效 申 请 工程 造 价鉴定 ,法 院应不 予 同意 。因为合 同约定工 程价 款 以 固定价 结算 ,虽然 因承 包人 不具备 施工 资质 致合 同无 效 ,如果 工程 经骏工 验 收合格 ,依 照 《最 高 人 民法 院关 于审 理 建设 工程 施工 合 同纠纷 案件适 用法 律 问题 的解释 》第二 条 的 规定 ,工 程价 款 仍应 参 照合 同约定 确 定 ,无 需 委托 鉴 定 。又 如 ,当事人 签订 的建设 工程 施工 合 同是通 过招标 投 标方 式达成 的 ,履约过程 中发生 纠纷 ,一方 当事人 申请 对工 程成 本进 行造 价鉴 定 ,借 此证 明 中标 价低 于 成本 造价违 反 了《中华人 民共 和国招标 投标法 》第 33条 “投标人 不得 以低 于成 本 的报价 竞标 ”之规定 ,主 张合 同无效 。然 而《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招 标投 标 法》第 33条 “投 标人 不得 以低 于成本 的 报价竞标 ”只是规 范性条 款 ,并 不是强 制性条 款。鉴定机 构 采 用定额 法作 出的工程 成本造 价反映 的只是 同行 业社会平 均成 本造 价 ,不 等于 具体企 业 实际成 本 。具体 企业 的投 标 价低 于社会 平 均成本 价并 不等 于就 低 于该企业 的成本 ,是 否低 于成 本报 价竞投 只有投标企 业 内部 清楚 。只要是 自愿 投 标 ,投标人 当时意 思表示就 真实 ,中标 后招标人 与投标人 就 达成 了合 意 ,双 方合 同成 立 。法 院不应 以投标 价低 于成 本 价否 定合 同效 力 。 由于 市场 变化 ,企业 在履 约过程 中发 生 成本增 加 ,承包 人为 逃避 违约 责任 或欲通 过按 定额 计算 工 程造 价达 到增 加工 程款 目的 ,常有 出现 。法 院对此 类成 本 造价鉴 定 申请 如 同意鉴定 ,不但 会导 致诉 讼无 必要 拖延

司法鉴定中涉及工程造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司法鉴定中涉及工程造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机 构 、 定 人 的声 誉 。 鉴
要图一 己私利 ,如果鉴定人变成 当事人的利害关 系人则是十分 可怕 和危险 的,因此必须严 厉制裁 鉴定 人的职业规范和纪律约束 十分重要 。
《 决定》 第十三条指 出 :鉴 定人或者鉴定 机构 “ 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 ,由省级人 民政府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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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4 07 月第 4 期
应当有 问必答 , 这也是鉴定人的法定 义务 。 对配合 法庭 , 查明案件事实 , 分清是非极为重要 。问 题的
事 人 打 得 火 热 , 吃 喝喝 , 到底 当事 人 目的 就 是 吃 说
关键是有些鉴定机构委派 出庭人员不是本 案件具 体鉴定人 , 在庭审 中一问三不知 , 有些鉴定人员 出 违 纪 、 规 的鉴 定 机 构 和 鉴 定 人 , 申鉴 定 机 构 、 违 重 庭事先不作准备 , 在法庭上 自以为是 , 发言矛盾 其 百 出,搞得法庭 十分尴尬 ,引得 当事人一 片埋怨 声。 部分鉴 定人员在法庭上的表现 十分糟糕 , 这样 做 的后果 只能是砸牌子 、 丢饭碗 , 切实影 响了鉴定
重头戏 , 即工程造价案件司法 鉴定 。 因工程造价 纠 纷引发 的案 件随着基本 建设领域 投资力度 加大 ,
这几年一直处于高位状 态 , 工程造价专业性强 , 且
其纠纷又十分复杂 , 非法 官 自身 能断案解决 , 故法 院委托 已登记管理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 出具
鉴定结论乃是明智之举 。 在司法实践 中 , 起到 了积 极 的作用 。 但也存在一些 问题 , 主要反映在 以下几
应对合同是否有效出具两个不 同的计价原则 和鉴 定结论 ,供法院在进 一步公 开开庭庭 审质证 后根 据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选择一个鉴定 结论作 为判案 的依据 。鉴定人在合 同或条款合法性 尚未确定 的

律师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操作指南

律师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操作指南

律师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操作指南
律师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操作指南:
一、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指派或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专门知识对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律师参与司法鉴定的角色与职责
1. 在案件受理阶段,律师应了解案件中涉及的工程造价问题,评估鉴定的必要性、关联性和可行性。

2. 在鉴定过程中,律师应协助当事人与鉴定机构沟通,确保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在鉴定意见初稿形成后,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4. 在庭审中,律师应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提出异议或要求补充鉴定。

三、注意事项
1. 律师应提醒当事人遵循必要性、关联性、可行性、鉴定范围最小化等原则申请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2. 在特殊情况下(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失他人合法利益),当事人未申请鉴定,法院也会依职权启动鉴定。

此时,律师应向当事人释明,给予当事人机会抉择是否提起鉴定。

3. 若法院认为专门性问题(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需要进行鉴定,律师应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并协助其完成鉴定程序。

四、结语
律师在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应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维护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提供有力支持。

司法造价鉴定注意事项

司法造价鉴定注意事项

司法造价鉴定注意事项一、了解司法造价鉴定的基本概念。

司法造价鉴定呢,就像是一个给工程建设项目“算账”的过程,但这个账可不是随随便便算的,是在司法程序里进行的哦。

它是要确定工程的造价,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的。

比如说,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里,如果双方对工程花了多少钱有争议,那就得靠司法造价鉴定来搞清楚啦。

这就要求我们得把这个鉴定当成一个很严肃的事情来对待。

二、鉴定机构的选择。

这可太重要啦!咱们得找靠谱的鉴定机构。

那什么样的算靠谱呢?首先得是有资质的,就像人找工作得有学历证书一样,鉴定机构得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鉴定资质才行。

不能随便找个街边小公司就说是能做司法造价鉴定的。

而且呢,这个机构最好是有丰富的经验,做过很多类似的鉴定项目。

你想啊,如果一个机构老是出错或者办事拖拖拉拉的,那怎么能行呢?咱们可以去打听打听,问问同行,看看哪个机构口碑好。

还有哦,要看看这个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是都是些刚毕业没经验的小年轻,可能在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就有点吃力啦。

三、鉴定资料的准备。

资料就像是打仗时候的武器一样,没有好的资料,鉴定可就做不好喽。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来说,各种图纸那是必不可少的,从最初的设计图到后来的施工图纸,都得找齐了。

这就像我们要知道一个人长什么样,得有照片一样,图纸就是工程的“照片”。

还有工程的合同,这里面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计价方式等等,这可是非常关键的资料。

另外呢,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签证单、变更单也不能少。

比如说工程中途改了设计,那这个变更单就记录了到底改了啥,花了多少钱。

要是少了这些,鉴定出来的造价可能就不准确啦。

而且这些资料最好是整理得井井有条的,要是乱七八糟的,鉴定人员看着也头疼呀。

四、与鉴定人员的沟通。

咱们可不能把资料一交就啥也不管了,和鉴定人员的沟通很重要呢。

要把工程的情况详细地告诉他们,比如说工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有没有一些隐藏的小细节。

你要是不说,他们可能就按照常规的方法去鉴定了,到时候结果可能就不太对喽。

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工程造价鉴定是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评估和核算的过程。

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我们需要注意一系列问题,以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本文将介绍工程造价鉴定的一些重要问题和注意事项。

一、施工方案的正确选择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之前,我们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选择与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进度计划等因素密切相关。

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能够提供更准确的造价数据,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同时,施工方案的正确选择还可以降低工程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合理的工程量计算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准确的工程量计算是非常重要的。

工程量计算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结构、土方、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

我们需要仔细核算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格,以确保工程的成本得到准确评估。

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还应该考虑工程项目的工期、工艺特点和使用条件等因素,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工程造价。

三、考虑材料和人力资源材料和人力资源是工程造价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需要合理评估材料和人力资源的需求,并考虑到价格的波动和供应的不确定性。

在对材料和人力资源进行鉴定时,我们还应该综合考虑材料的质量、供货周期和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等因素,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合理的风险评估在工程造价鉴定中,我们需要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

风险评估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材料供应、人力资源等。

我们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

只有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准确评估,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规划工程造价,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

五、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

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进行工程项目的造价评估时,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社会效益。

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资源的利用以及社会效益的提升,以确保工程项目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须谨慎

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须谨慎

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须谨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法律纠纷中,对涉及工程造价相关问题进行的鉴定活动。

这是一项重要的司法鉴定工作,对于保障公平正义、维护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鉴定过程中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必须谨慎,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首先,申请人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必须慎重。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属于专业性强的鉴定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因此,选择具有权威认可、资质齐全的鉴定机构是至关重要的。

申请人应当查阅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选择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声誉的鉴定机构。

其次,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相关材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从大量的工程资料中获取相关信息,包括合同、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等。

申请人应提供详实和完整的资料,确保鉴定人对问题有全面的了解。

任何遗漏或不完整的资料都可能导致鉴定结论的不准确或不全面。

第三,申请人在接受鉴定时要积极配合鉴定工作。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通常需要鉴定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对各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条件,确保鉴定人能够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和准确的陈述,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

最后,申请人和被鉴定方在鉴定过程中要保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

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法律纠纷,保障合法权益。

申请人不应在鉴定过程中试图做出虚假陈述、提供不准确的证据或进行其他不正当的行为。

被鉴定方也应尊重鉴定人的权威和公正性,积极配合鉴定工作。

总之,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申请人谨慎对待。

通过选择权威的鉴定机构、提供完整的资料、积极配合鉴定工作和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可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措施发布时间:2021-08-04T16:37:53.680Z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第40卷第9期作者:李文凯[导读] 这里就对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应解决措施进行分析。

李文凯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的规模也逐渐扩大,随之而来的则是与日俱增的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工程造价纠纷案件占比较大,而工程造价的确认往往会直接影响这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以为了更有效的确认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环节也由此诞生。

作为各类工程造价案件裁决的重要依据对工程款纠纷案件判决有决定性的影响。

这里就对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应解决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引言随着建筑业多元化发展,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适应建设领域当前发展趋势,工程造价鉴定部门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该工程鉴定完善的工程造价鉴定措施与方法,充分发挥出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实现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起到积极作用。

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概念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受到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授权,并且拥有合法的司法鉴定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相关理论知识与技术对建筑工程当中的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判断,从而给予相应的符合法律法规的,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意见。

2、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2.1以证据作为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保证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时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开展公平公正的鉴定工作,为此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在进行鉴定工作时要还原事实的真相,在工作当中对工作程序以及鉴定结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2以技术为支撑来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建筑工程的开展离不开先进的建筑工程技术,为此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时,需要拥有专业的建筑施工技术人员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理论知识的人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施工理论知识来开展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分析出建筑工程造价出现的问题以及找出根源所在。

建筑工程质量与造价鉴定应注意的几个原那么

建筑工程质量与造价鉴定应注意的几个原那么

建筑工程质量与造价鉴定应注意的几个原那么内容提要: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造价审定的专业性工作,也是司法审判证据链的组成部份,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为了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工作更好的进展成熟,笔者在此列举并分析了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应坚持的大体原那么,并间接的提出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字:质量造价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在建筑工程诉讼进程中,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应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托依法取得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中的司法鉴定人(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者)依法运用建筑工程结构知识和技术,对建筑工程构件质量和施工平安等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辨别和判定的活动。

建筑工程造价(审价)鉴定是指在建筑工程诉讼进程中,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应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申请,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中的司法鉴定人员,依据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辨别并作出结论的活动。

近几年,随着建筑工程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多,标的也愈来愈大,要求对建筑工程质量或造价问题进行鉴定的案例也慢慢增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以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2五、2六、27、2八、29条对鉴定的申请、鉴定机构的确信、从头鉴定和鉴定书的内容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

可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并无关于工程质量和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的大体原那么规定,在此,笔者依照司法鉴定的客观要求,结合自己的执业实践,对建筑工程质量和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的大体原那么作一详细的介绍。

鉴于不管是质量鉴定仍是造价鉴定,均属于建筑工程案件中司法鉴定的范围,二者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故作者将质量鉴定和造价鉴定的大体原那么合二为一。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3篇)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3篇)

第1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一、前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验收等环节中,由于合同纠纷、工程质量争议、合同价格纠纷等原因,需要由专业机构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鉴定,以确定工程项目的合理造价。

本方案旨在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提供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流程和方法。

二、鉴定目的1. 明确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为合同纠纷、工程质量争议、合同价格纠纷提供依据。

2.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3. 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鉴定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鉴定过程应客观、公正,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2. 科学合理原则:鉴定方法应科学、合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3. 依法依规原则:鉴定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四、鉴定范围1. 工程项目的合同造价鉴定。

2. 工程项目的结算造价鉴定。

3. 工程项目的竣工造价鉴定。

4. 工程项目的造价争议鉴定。

五、鉴定程序1. 受理申请- 当事人提交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 鉴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鉴定事项、鉴定范围和鉴定依据。

2. 组成鉴定组- 根据鉴定事项和鉴定范围,组成专业鉴定组。

- 鉴定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

3. 现场勘查- 鉴定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勘查,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 记录勘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4. 资料收集- 收集与鉴定事项相关的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结算资料等。

-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

5. 鉴定分析- 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勘查情况,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分析。

- 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和鉴定。

6. 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组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讨论,形成鉴定意见。

- 鉴定意见应明确、具体,并附有相关证据和依据。

7. 鉴定结论- 鉴定机构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核,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 将鉴定结论提交当事人。

六、鉴定方法1.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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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家规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


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往往会产生纠纷,所以需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不了解司法鉴定的企业可能会感觉很复杂,因此,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整理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两个阶段的一些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

一、第一阶段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第一阶段,是从鉴定委托到出具司法鉴定初稿。

要特别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

资料的完整性
依据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中4.2.1条内容:“委托人移交的证据资料宜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起诉状、反诉状、答辩状、代理词;
(2)证据及《送鉴证据材料目录》;
(3)质证记录、庭审记录等卷宗;
(4)鉴定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根据笔者多年的鉴定经验,完整的鉴定资料还应包括: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业务委托书;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协议等(如招标工程,还应提供招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招标答疑、图纸答疑、会审纪要等);
(3)委托鉴定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建设单位或业主供应的建筑材料与设备清单、材料认价单、施工技术资料等);(4)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或明确该工程的实际开、竣工时间;
(5)委托人转交的证据材料应分为双方当事人确认内容和未确认部分。

完整的司法鉴定资料不仅能客观、公正地提供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而且能使鉴定人及时、准确地做出判断。

因此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资料的完整性有着突出、重要的地位,切不可忽视。

资料的合法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律法释[2001]33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工程造价鉴定所采用的全部证据,均应该由当事人质证。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委托人移交的质证笔录,必须要仔细、反复的研读,把握关键点,研究关键点。

质证笔录正确的研读,不仅可以使鉴定人员了解双方当事人对双方证据资料的不同看法和不同态度,而且对梳理案情有一定的帮助。

尤其在出具鉴定意见时,可以准确的定性争议部分与非争议部分,还可以多角度解读,从而避免在征求意见阶段双方当事人出现较大歧义,影响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资料的有效性
现场勘验笔录为司法鉴定依据,其有助于对施工图和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内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真实客观的现场依据,也是司法鉴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笔者认为现场勘验,要注重细节,要掌握技巧,确保资料有效,其中:
细致表现在:
现场勘验应制作勘验笔录和勘验图表,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盖章。

对于绘制的现场图表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测人姓名,身份等内容。

必要时鉴定人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的方式,留下影像资料。

尤其是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焦点问题,须现场核实、仔细记录,必要时可由主办法官主持当面澄清。

技巧表现在:
(1)对于技术上简单,计算方便的鉴定项目,现场勘验一般安排在工程量计算之后,对工程量计算过程中不明确的事项通过现场勘验加以明确;
(2)对于图纸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工程造价鉴定,也可分两次现场勘测,第一次安排在图纸算量之前,第二次可安排在图纸算量之后,目的是将算量过程中遇到的不明确事项可通过现场勘验逐一落实;
(3)对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已完成或未完成内容,要仔细、慎重的勘验主要节点,避免错勘、漏勘;
(4)对于双方当事人对变更签证产生质疑的内容,如现场能测量,尽量精准测量,如现场已无法核实,鉴定人可在勘验现场时告知当事人原因,避免出具鉴定意见后留下不公正的口实;
(5)对于隐蔽无法勘测的内容,尽量以施工图设计内容为鉴定依据,确有一方当事人提出质疑,鉴定人员可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质证依据,然后再予以鉴定;(6)对于当事人提出钢筋砼中是否有添加剂,鉴定人员在尊重设计图纸内容的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砼配合比通知单,然后根据提供的相关依据及图纸设计内容进行鉴定;
(7)对于当事人认为图纸内设计天棚抹灰但实际未抹灰的内容,鉴定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正确记录,在做出鉴定意见时,要仔细斟酌地方文件的相关规定。

(8)对于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件有不同说法,但现场无法勘验的内容,鉴定人可通过主办法官,由双方当事人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鉴定人要分别记录双方当事人意见,避免矛盾扩大化;
(9)对于双方当事人有语言或肢体冲突致使勘验现场混乱,鉴定人员在征求主办法官意见的前提下,可暂缓勘验时间。

资料的准确性
计量与计价的准确性是鉴定意见的是否合理、权威的体现,也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根本。

在计量方面,对于纷繁复杂的鉴定资料要进行归类,不能操之过急下定结论,而是要对鉴定资料中的衔接关系进行梳理,才可进入工程量计算环节。

在计算时不仅要注意图纸内设计内容及深度,而且对有关联的设计变更、签证要进行前后对比,还要结合现场勘验结果仔细分析可取部分与删减部分,在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鉴定人员可与鉴定机构专家小组进行技术探讨,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尽量使工程量趋于合理、精准。

在计价方面,鉴定人员需要对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进行详细的分析,其中:(1)鉴定项目合同对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约定不明确的,鉴定人员应理清合同履行的事实,如是按合同履行的,应向委托人提出按其进行鉴定;如没有履行,鉴定人可向委托人提出“参照鉴定项目所在地同时期适用的计价依据、计价方法和签约时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鉴定”的建议,鉴定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进行鉴定。

(2)鉴定项目合同对计价依据、计价方法没有约定的,鉴定人可向委托人提出“参照鉴定项目所在地同时期适用的计价依据、计价方法和签约时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鉴定”的建议,鉴定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进行鉴定;
(3)鉴定项目合同对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约定条款前后矛盾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决定适用条款,委托人暂不明确的,鉴定人应按不同的约定条款分别作出鉴定意见,供委托人判断使用。

二、第二阶段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第二阶段,从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初稿提出异议到出具正式鉴定报告。

该阶段要特别注意公平的对待当事人的意见。

司法鉴定过程中,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司法鉴定的公平性,此阶段必不可少。

司法鉴定项目的鉴定时效性很强,自委托人委托后,应当及时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因此在征求意见时,鉴定人要综合考虑鉴定项目的大小以及委托人的时间限制,客观地确定合理的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接收征求意见稿7个工作日。

笔者通过多次的鉴定项目分析,为了能及时、准确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人可在项目实施阶段告知双方当事人对鉴定项目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实,在征求意见阶段不仅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促使鉴定意见更加完善、准确。

对于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征求意见稿回复,鉴定人在态度上要严谨,要逐条核实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1)因鉴定人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错误要尽快修改,不能将错就错;
(2)因证据链的原因出现错误,应要求当事人尽快补充证据,确有必要,可与主办法官沟通后,延长鉴定时间;
(3)因双方当事人理解上的差异,要尽可能以现行政策法规、定额、相关配套文件予以解释,切不可囫囵吞枣,以免在庭审时或其它阶段引起隐患,致使鉴定机构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以上对于两个阶段的司法鉴定的分析梳理,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工程造价鉴定也是造价咨询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造价咨询机构业务水平、社会信誉的重要标志,我们应在实践中多去了解钻研。

(来源: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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