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当前美丽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的要点思考
当前美丽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的要点思考摘要:美丽村镇作为美丽中国建设重要构成部分,在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实际建设规划过程中,依然暴露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环保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美丽村镇建设发展进程,还需要对美丽村镇实质内涵进行准确理解和把握,并联系村镇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和建设,以推动村镇获得更好发展。
基于此,对当前美丽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的要点展开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美丽村镇;建设规划;要点;探讨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即生态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和治理有效。
美丽村镇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并且美丽村镇的全面实现离不开建设规划工作在其中发挥引领作用,实践中也要结合村镇发展实际,对多方因素进行考虑和统筹,以更好实现美丽村镇总体目标[1]。
本文也联系美丽村镇实质内涵,对当前建设规划工作存在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并提出极具针对性应对措施,以供参考。
一、美丽村镇实质内涵美丽村镇的“美丽”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村镇具有环境优美、设施完备、规划合理的外在之美;二是村镇具有居民富裕、文化繁荣、产业发展的内涵之美。
具体来说,美丽村镇实质内涵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产业发展,与城市相比较,村镇发展与自身生活、生产和生态存在十分紧密联系,在对美丽村镇建设规划时,也要注重与自然环境融合共生,并且在对村镇产业进行布局时,也要体现出集聚性和集约性,实践中可以结合所处地区优势资源,对支柱产业进行选择和培育,以达到经济和生态效益和谐统一目的;(2)生活舒适,在完成人居环境功能化改造和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工作以后,可以呈现崭新的村镇生活格局,尤其是村镇道路、绿化、垃圾处理等设施设备的完善,可以塑造良好村镇空间格局,实际规划也要尊重村镇文化特色和自然环境,对村镇发展空间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和设计,以充分彰显出该地区特色,另外也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提高村镇管理效果;(3)文化传承,文化、民俗作为村镇发展的灵魂,并且这些文化习俗更加贴近村镇人民实际生活和生产,将之融入到美丽村镇建设规划中,可以获得村镇人民集体认同感,在继续传承传统居民风貌的同时,还能够调动村镇发展自身力量,以共同创造地方生活之美;(4)支撑保障,美丽村镇是我国进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需要通过做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居民养老保险、构建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为村镇人民生活和村镇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13]669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13〕669号)各省辖市规划局,昆山市、泰兴市规划局,沭阳县建设局:为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各地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苏政发〔2013〕1号)和《省政府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苏政发〔2013〕25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为导向,贯彻落实全省“优先推进城镇化、区域发展差别化、建设模式集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城镇化方针。
二是统筹协调、同步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应优先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或城乡统筹规划同步编制;已完成城市(镇)总体规划修编或城乡统筹规划编制的,可单独编制镇村布局规划。
三是因地制宜、按需编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以设区市市区、县(市)域为范围全面组织,或针对需要优化村庄布点的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政府组织、村民参与,强化政府政策指导与技术服务,高度重视“村两委”意见,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过程,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等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利益。
二、总体目标通过本轮规划优化工作,总体上要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形成基本稳定的城乡空间体系,其他地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序推进村庄的合理集聚。
二是结合基本农田保护、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重视保护和培育具有地域特点和产业发展特色的村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晋建村字[2011]118号【发布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4.18【实施日期】2011.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村字[2011]11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有关市规划局:现将《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附件:2011年小城镇规划编制任务分配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主旋律,认真落实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动员会议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百镇建设工程”为主线,以示范镇为突破口,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重点建设的原则,着力抓好重点镇规划编制、镇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政策改革创新。
同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古村镇保护利用和亚行贷款项目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实施“百镇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城镇化(一)制定实施意见。
报请省人民政府出台实施“百镇建设工程”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步骤、支持措施等。
各市出台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意见。
(二)完善省小城镇领导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市域城镇化进程,实施“百镇建设工程”的新要求,调整、充实省小城镇领导组及其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
(三)确定“十二五”省级重点镇。
组织各市推荐申报省级重点镇,严格把关,认真核查,提出初审意见,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
(四)抓好2011年“百镇建设工程”首批示范镇建设。
在确定“十二五”省级重点镇的基础上,选择20个左右基础条件好、县和镇领导高度重视、投融资能力强、规划建设力度大的镇,作为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工程”首批示范镇,率先加快建设。
村镇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村镇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一、引言村镇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新的年度里,我们需要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村镇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方面的建设,提升村镇基础设施水平,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推进住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提高住房安全性和舒适度。
促进产业发展:培育和引进优势产业,增强村镇经济实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提升环境质量:加强村镇环境治理,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打造美丽宜居的村镇环境。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工作计划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制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网络。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住房改造工程方面:开展农村危房调查,全面掌握住房安全状况。
制定住房改造计划,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住房建设质量。
产业发展方面:深入挖掘村镇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
鼓励和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
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聚度。
环境治理方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加强村镇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
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村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加强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确保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镇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村镇建设工作要点1. 规划引领:制定科学合理的村镇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确保村镇建设有序推进。
2.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方面,提升村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3. 住房保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提高住房安全性。
4.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村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提升村镇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
5. 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村镇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村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6. 产业培育:培育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村镇居民的收入来源。
7. 村镇管理:加强村镇管理,完善村镇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村镇管理水平。
8. 人才引进与培训:引进和培训优秀人才,为村镇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持。
9. 宣传与推广:加强村镇建设的宣传与推广,提高村镇居民对建设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10. 监督与评估:建立完善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村镇建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1. 村镇文化建设:挖掘和传承当地文化,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提高村镇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归属感。
12. 村镇旅游开发:结合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开发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吸引游客,增加村镇经济收入。
13. 村镇安全建设:加强村镇安全设施建设,提高村镇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村镇安全稳定。
14. 村镇信息化:推进村镇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各类便民服务,提高村镇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15. 村镇社会保障:完善村镇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村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保障村镇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16. 村镇土地利用:合理利用村镇土地资源,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17. 村镇法律服务:加强村镇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村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维护村镇社会稳定。
村镇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村镇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章引言村镇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村镇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制定本年度村镇建设工作计划,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和乡村振兴的深入发展。
第二章任务和目标2.1 主要任务2.1.1 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方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2.1.2 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产品加工、农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的发展。
2.1.3 加强村镇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品质。
2.1.4 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服务水平。
2.2 年度目标2.2.1 完成村镇道路建设8000公里,提高村镇出行便利度。
2.2.2 新建和改扩建村庄供水和供电系统,提高供水和供电能力。
2.2.3 培育30个特色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2.2.4 建设10个农村旅游示范点,促进农村旅游发展。
2.2.5 建设10个农村电商示范村,推动农村电商健康发展。
2.2.6 新建1个生态农业示范区,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2.7 提高农村教育和医疗水平,建设10所农村小学和1所医疗中心。
第三章工作任务和计划3.1 村镇基础设施建设3.1.1 完成道路建设8000公里计划在年度内新建、改建和修复村道8000公里。
根据路网规划,选取重要的乡村干道进行路面硬化和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出行便利度和交通安全性。
3.1.2 优化农村供水和供电系统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村镇供水和供电系统,提高供水和供电能力。
采取水资源整合、深化供电网络建设等措施,为村庄提供稳定的供水和供电服务。
3.2 农村产业转型升级3.2.1 培育特色农业产业通过培训、示范和政策支持,培育村镇特色农业产业。
重点发展休闲农业、无公害农产品、高端农产品等优势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竞争力。
3.2.2 发展农村旅游选取具备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的村庄,建设农村旅游示范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建[2015]1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01.05【实施日期】2015.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2015〕1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公用局、综合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现将《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月5日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一系列会议精神,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以县城建设攻坚战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导向和法治导向,统筹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程质量治理专项行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节能省创建等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着力打造行业发展“升级版”,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19万套、基本建成17万套;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平稳;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60%以上。
--城市建设管理。
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县城分别达到90%和80%;城市中水利用率达到30%;城镇新增绿地4300公顷、绿廊绿道300公里,70%以上县城建成园林城;15年以上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全部完成。
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建成数字城管平台的市县达到100个。
--城乡规划。
城镇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工作加强,规划实施和管理水平提升,规划执行力明显增强,城镇风貌特色逐步显现。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云农办办〔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3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2023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3月30日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回升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1.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逐级下达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面积稳定在6287.1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930.3万吨以上。
完成70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确保大豆播种面积达到252.2万亩。
推广水稻旱种和烟—粮、果—粮等粮经协同发展模式,挖掘粮食生产潜力。
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工程,大力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集成推广标准化、绿色化技术。
2.巩固提升油料产能。
逐级下达油料生产目标任务,扩种油菜45万亩,确保油料播种面积达到499.6万亩。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6•【字号】豫政办[2006]98号•【施行日期】200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6〕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目前仍有近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
加强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06〕1号),加强我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规划为先导,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扎实稳步推进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遵循城乡建设发展客观规律,充分发挥规划的科学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优化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和简便易行的治理方案。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注重中原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突出乡土和民族特色,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安全经济、省地节能。
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美观的要求,推广节地、节能、节材技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坚持试点引路、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村字〔2017〕33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村字[2017]33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大同、忻州、阳泉市规划局,太原市环卫局,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现将《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16日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目标,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小城镇建设、农村规划建设和风貌提升、绿色村庄创建、农村气化七项工作,推进村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垃圾治理(一)继续抓好乡村清洁工程。
全省完成投资10亿元,抓好保洁队伍管理和车辆设备配置,建设330个垃圾中转站,创建3220个达标村庄。
今年是乡村清洁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要做好乡村清洁工程收尾工作,完成乡村清洁工程实施评估报告,全面总结5年实施的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探索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和大型企业参与,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委托第三方监管”的长效运营管护机制。
(二)推进41个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县建设。
2月底前与省城投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3月底前协调有关部门落实11个示范县的农发行项目贷款,推进项目开工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
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放心租房。
2.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
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3.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以深化城市管理改革为动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4.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镇:以提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收官战,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
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因地制宜建设小城镇,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5.提升建筑品质:以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不断提升建筑品质。
资质审批要提速,部机关要带头、限时办理。
6.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以彰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为核心,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以上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要点,涵盖了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建筑品质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多个方面。
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可以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建村函[2014]6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建村函〔2014〕6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2014年全省村镇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城镇化工作、农村工作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委城镇化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优化乡镇空间布局;突出抓好农村泥草(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重点抓好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让受灾群众早日重返家园;下力气抓好以城关镇、百镇为重点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吸纳人口能力;集中各方面力量整合涉农资金,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督办、检查、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促进村镇建设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强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今年全省村镇规划任务目标是:督促没有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县(市)完成规划编制、完成258小城镇总体规划、71个小城镇控详规划和142个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一)加强规划编制指导,确保完成编制任务。
组织村镇规划编制情况调查,找出村镇规划存在的问题,指导规划主体单位委托名院、名家按照《小城镇规划编制导则》、《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和住建部《村镇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村镇规划,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开展优秀规划评选,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开展优秀村镇建设规划评选,推广优秀规划案例示范,组织村镇规划典型案例培训,提升村镇规划理念。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3.09.12•【字号】冀建村[2003]426号•【施行日期】2003.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03]426号)各市建设局(规划局),省农垦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日益繁荣,村镇建设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小城镇规模和乡镇企业迅速扩大,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投入逐年大幅度增加,开发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村镇建设工程日趋大型化、复杂化,村镇建设的管理范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根据全省村镇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镇建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城镇化水平,是党和国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决策。
村镇建设作为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涵盖村镇规划设计、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房地产管理、市政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当前村镇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建设法规得不到全面有效实施,人员素质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市场主体行为随意性大,规划建设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漏洞较多,村镇规划建设总体质量和水平较低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镇化质量提高,保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顺利实施的一个严重问题。
各市县建设系统担负村镇建设管理职能的各单位和部门,应当充分认识村镇建设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适应当前城镇化战略的总体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能,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理顺体制,完善法规,把村镇建设工作作为建设系统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村镇建设的管理。
要深入村镇,调查了解村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做好村镇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依法做好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村镇建设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规划设计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村镇建设的专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4.01
•【字号】鄂建办〔2020〕26号
•【施行日期】2020.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住建系
统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办〔2020〕2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委、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
现将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实际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可反馈相关业务处室。
附件:
1.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要点
2.2020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3.202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4.2020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5.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6.2020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7.2020年全省标准与科技工作要点
8.2020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9.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10.202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
11.2020年综合计划工作要点
12.2020年人事教育工作要点
13.2020年全省建筑业发展工作要点
14.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规范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制度
规范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制度村镇建设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而规范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制度,则是保障村镇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
本文将从村镇规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讨论如何规范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制度。
一、健全村镇规划制度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的基础,关系到建设成效和效益。
因此,要加强对村镇规划的规范和管理。
首先,加强对村镇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审核。
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划编制流程,明确规划编制的时限和程序,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指标,并进行专业的审核和评估。
其次,加强对村镇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
要建立村镇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定期对村镇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村镇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和完善,对于实现村镇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首先,建立健全村镇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和管理制度。
要规范项目报批流程,统一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加强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其次,加强对村镇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要建立项目实施的跟踪机制,对项目的进展进行实时监控,并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加强村镇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村镇建设需要资金的支持,因此,加强村镇建设资金的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加强村镇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管。
要制定相应的资金筹措渠道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其次,加强对村镇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项目资金的流转和使用的制度,明确资金的用途和管理责任。
四、加强村镇建设队伍建设村镇建设队伍是村镇建设的主体力量,对于推动村镇建设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加强对村镇建设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首先,要加强对村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要根据村镇建设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干部培养计划,并加强对干部素质的评估和提升。
其次,要加强对村镇建设队伍的培训和教育。
要定期组织村镇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总之,规范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制度对于推动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2.26•【字号】鄂办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办发〔2008〕5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2008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配合协调,切实抓好落实。
年底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2月26日2008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2008年全省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首要任务,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改善民生和村庄环境整治为工作重点,抓好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加快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以上要求,结合省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一)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
重点支持46个粮食大县建设,力争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00万亩左右。
抓好黄冈市、荆州市、孝感市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争取国家批准新建荆门市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
以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21个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县的标准粮田建设。
抓好宜昌市、黄冈市国家大型油菜生产基地建设。
做好天门、潜江、仙桃、黄梅等7个县(市)国家棉花基地建设的项目储备工作。
(省发改委)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建设,实施畜牧、水产大县建设。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鄂建文[2017]9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7.02.17【实施日期】2017.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建文〔2017〕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7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2、2017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3、2017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4、2017年全省城市管理(稽查执法)工作要点5、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6、2017年全省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7、2017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8、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9、201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10、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11、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政策法规工作要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17日附件1:2017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2017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五个统筹”,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发挥行业智力优势,加大横向协作和上下联动,不断强化规划的引领、调控和约束作用,切实提升全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以实现“编审督一体化”为目标,在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监督机制方面谋改革。
立足城乡规划在法律保障、技术标准、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为基础,着力推动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监督的薄弱环节改革,逐步构建适应全域空间管控、优化空间结构、限定城市边界等新要求的法定城乡规划体系。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3.04•【字号】苏建办[2007]79号•【施行日期】2007.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办〔2007〕79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市容)局、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建工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二00七年三月四日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007年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向“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
全省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和村庄建设整治示范、小城镇建设;继续完善城市环境和交通基础设施,打造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以建筑节能为重点,推进资源节约型城乡建设,为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以提高规划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序推进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快组织编制区域性规划和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完成《江苏省沿江风光带规划》、《江苏省沿海城镇带规划》,适时编制《苏南地区综合交通规划》,积极配合建设部编制《长三角城镇群规划》,整合区域空间资源,引导城镇空间和产业布局的合理集聚,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做好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的准备工作。
加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与省有关部门重大区域基础设施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03.16•【字号】黑建村〔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建村〔2015〕24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2015年全省村镇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优化乡镇空间布局;突出抓好农村泥草(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下力气抓好以城关镇和重点镇为突破口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吸纳人口能力;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面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督办、检查、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促进村镇建设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重点镇和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一)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指导没有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32个县(市)组织编制体系规划、完成54个镇(乡)总体规划、88个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开展优秀规划评选。
开展优秀村镇建设规划评选,推广优秀规划案例示范推荐上报国家。
(三)落实规划编制经费。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各县(市)要落实村镇体系规划、重点镇和示范村、达标村规划编制经费,确保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四)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规划、有批复、有实施”的要求,加强机构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所有建设项目要依法执行规划许可制度,否则不得办理产权,不给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以城关镇和重点镇建设为突破口抓好新型城镇化(五)加强城关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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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会议精神,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按照“多规协调”的要求,以重点镇、特色镇及各类试点示范镇为重点,推动全域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结合“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风格塑造,实施宜居村庄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村镇污水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园林城镇创建工作,逐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一、加强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
1、推动省级以上重点镇、特色镇及各类试点示范镇全域规划编制及备案工作,着手搭建全省小城镇规划工作基础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全域规划体系。
继续指导21个“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规划实施,探索小城镇“四化同步”发展路径。
2、开展村庄分类研究,组织制定《湖北省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技术要点》和《湖北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引》,推动编制全省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3、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管理制度,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管理情况全省交叉检查。
二、积极推动小城镇建设发展
4、加强小城镇建设分类指导。
开展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建设研究,探索不同类型小城镇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模式。
5、开展“湖北省园林城镇”创建活动,命名首批“湖北省园林城镇”。
6、积极探索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PPP运行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度。
大力支持黄梅小池开放开发、钟祥柴湖振兴发展、恩施龙凤扶贫攻坚。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7、督促指导各市县6月底前完成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并报批备案。
8、认真开展“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巩固“洁万家”成果,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完善收运体系,推进区域性垃圾处理场建设。
2015年,力争使60%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9、每季度开展考核,按市州排名公布。
以县为单位开展达标验收。
四、加快推进村镇污水处理工作
10、督促仙洪、四湖地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4月底前全面正常运行,年底以前负荷率不低于75%。
进一步加强技
术培训,逐步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11、督促丹江库区“十二五”水污染治理项目按期达标完成。
12、贯彻落实鄂政发〔2014〕46号文件,制定乡镇污水厂运营及管网建设奖励实施细则。
五、开展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
13、完成2014年启动创建的200个宜居村庄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工作,以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命名全省第四批“宜居村庄”。
新启动实施200个村的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完善配套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成一批宜居美丽乡村。
14、结合“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风格塑造,抓好“美丽乡村”和“荆楚派”民居建设试点。
15、加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督促指导我省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抓紧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备案。
研究制定《湖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开展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推荐申报和审批公布工作。
组织编印《湖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湖北传统村落名录》。
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16、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万户,力争完成渔民上岸安置任务4000户。
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
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绩效评价。
督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面积达到住建部规定标准。
六、积极做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17、认真履行行业扶贫工作职责,做好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片区区域开发与扶贫攻坚工作,协调相关政策向片区倾斜,落实年度资金、项目、人才、技术和政策措施等,完成好行业扶贫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认真组织开展脱贫奔小康试点、“616”、“1+1”、“双联双促”等各项定点帮扶工作。
18、认真履行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与住建部的联系协调,争取住建部在《关于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的12个方面加大对我省倾斜支持,促进大别山片区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