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同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大同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摘要: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而家庭农场有利于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本文以山西省大同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为例,对如何充分利用好农业政策,加快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提出了对策。关键词:大同市;家庭农场现状;制约因素;对策
近年来,大同市着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挖掘农业优势资源,重点培育种养大户、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此“家庭农场”也应用而生,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 大同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特征
据调查统计,目前大同市已有各类“家庭农场”260个,其中:由农业部门认定的有6个,工商部门注册的有1个。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有157个,占总数的60.4%。从事养殖业的有65个,占总数的25%。种养结合的有36个,占总数的13.8%。家庭农场经营的耕地面积达2.96万亩,经营规模在100—500亩的有162个,占总数的62.3%。“家庭农场”的劳动力总数1127个,其中:家庭成员883个,占总数的78.3%,雇工244个,占总数的21.7%。
1.1 经营规模较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种植类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均在100亩以上,共有176个,占总数的67.7%,其中500亩以上的14个。有166个家庭农场长期有雇工,占家庭农场总数的近三分之二,雇工人数244名,平均每个农场1.5名左右。这些家庭农场不仅仅从事最基本的农业生产,有许多还延伸到运输、加工、
商业等领域。
1.2规模效益明显,市场竞争力较强。全市260个家庭农场去年实现经营收入3910.2万元,每个场平均收入为15万元,远远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家庭农场全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有150个,占57.7%,其中50万元以上15个。有200多个家庭农场牵头领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2 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
一是对家庭农场还缺乏必要的认识。由于中央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家庭农场依然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各级各部门也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而予以重视,没有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而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也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二是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大部分家庭农场处于低级的管理层次,没有科学严谨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分析管理等等,随意性非常大,造成很多浪费和不合理支出,
三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机具陈旧、落后亟待更新。大同是严重缺水地区,所以多数家庭农场农田水利设施规模小、水利化程度低,设施老化损坏严重,对农业生产影响巨大。由于资金等种种原因家庭农场总体农业机械化更新换代落后,科技含量低,功能单一的农机多,复合型机具少。
3 对策
随着发展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的加快,突破“一家一户”局限,高效盘活闲置土地,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将成为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3.1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家庭农场在扩大种植规模时,必定需要实行土地流转,因此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适当集中,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础。目前,许多土地流转签订承包协议不规范,必须要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转程序及法律体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既让承包者种得放心,也让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为家庭农场主有目的地做好服务,如举办专门的新型农民培训班,开通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等,为家庭农场全方位地提供技术支持。
3.2 推进家庭农场规模适度化发展。家庭农场的规模不是越大越好,要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如果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超过自身经营能力,那么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都可能下降。
3.3 加大农业投入及科技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关部门要切实推广普及符合农村实际的适用新技术、新品种,为家庭农场提供科技支撑,增强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和总体水平。要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
3.4 加强教育培训。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业现代化离
不开高素质的农民,素质得不到有效提高,就根本不可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家庭农场。
3.5 赋予家庭农场合法身份。近期荆州区经管部门认定的第一家家庭农场,以“油稻模式”种植为主的“宝均家庭农场”正式挂牌成立,并颁发了“荆州市家庭农场”认定证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认定注册登记制度,制定《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予以界定。鼓励符合标准的农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支持其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