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免租期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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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租期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免租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房地产租赁市场中,免租期作为一种常见的租赁优惠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写字楼、商铺、住宅等多种类型的租赁关系中。

免租期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免收承租人租金的期间。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免租期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免租期的定义与法律性质1. 定义免租期,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在一定期限内出租人免收承租人租金的期间。

2. 法律性质免租期属于租赁合同中的附款,具有独立性。

即免租期条款的存在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二、免租期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租赁期限届满时,续租或者不续租的,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此可见,当事人可以约定免租期,但需遵守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支付租金。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租人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标准。

”此规定表明,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标准,但并未明确禁止免租期。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合同条例》《租赁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免租期,但免租期不得超过租赁期限的十分之一。

”此规定明确了免租期的上限。

三、免租期的约定与履行1. 约定(1)免租期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免租期的起止时间、免租期内的费用承担等。

(2)免租期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3)免租期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2. 履行(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免租期条款,不得提前终止免租期。

(2)承租人应当在免租期内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3)免租期内,出租人仍应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四、免租期争议的处理1. 协商解决租赁双方发生免租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租赁免租期法律规定(3篇)

房屋租赁免租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租赁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交易形式,涉及到租赁双方的利益。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免租期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但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租金的约定。

免租期在房屋租赁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吸引承租人,降低租赁成本,促进租赁市场的繁荣。

然而,免租期也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如免租期的期限、免租期内的权利义务等。

本文将围绕房屋租赁免租期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二、免租期的概念及法律规定1. 免租期的概念免租期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租金的约定。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免租期可以视为出租人给予承租人的优惠条件。

免租期有助于吸引承租人,提高租赁合同的成功率。

2. 免租期的法律规定(1)免租期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免租期的期限不得超过租赁期限。

例如,若租赁期限为三年,免租期不得超过三年。

若免租期超过租赁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免租期内的权利义务免租期内,出租人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承租人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①出租人应保证房屋的合法使用,不得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②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③免租期内,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出租人应承担维修义务。

④免租期内,若房屋被征收、拆迁等,出租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

⑤免租期内,双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三、免租期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 免租期的法律风险(1)出租人风险:若免租期过长,可能导致出租人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出租人的收益。

(2)承租人风险:若免租期过短,可能导致承租人无法充分利用房屋,影响承租人的利益。

2. 防范措施(1)合理约定免租期: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约定免租期,确保双方利益。

(2)明确免租期内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免租期内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纠纷。

免房租法律效力(2篇)

免房租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租赁市场也日益繁荣。

在租赁关系中,免房租作为一种特殊的优惠条件,逐渐成为租赁双方关注的焦点。

然而,免房租的法律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旨在探讨免房租的法律效力,分析其适用范围、法律依据以及相关法律风险,以期为租赁双方提供法律参考。

二、免房租的定义及类型(一)定义免房租,即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限内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

免房租可以是部分免租,也可以是全部免租。

(二)类型1. 全部免租: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限内不收取任何租金。

2. 部分免租: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限内部分月份不收取租金。

3. 条件免租:出租人同意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如承租人完成装修、装修期间等,不收取租金。

三、免房租的法律效力(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不支付租金或者支付部分租金,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租赁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维修责任等内容。

”(二)法律效力1. 合同效力免房租作为租赁合同的一项条款,只要双方真实、自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2. 证据效力免房租的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协议。

若发生纠纷,书面约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实际履行效力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免房租义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否则,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免房租的适用范围免房租适用于以下情况:1. 促销活动:为吸引承租人,出租人可以提供免房租优惠。

2. 装修期: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期间,出租人可以免收租金。

3. 新房出租:为推广新房,出租人可以提供免租期。

4. 特殊行业:如教育、科研、医疗机构等,出租人可以提供免房租优惠。

五、免房租的法律风险1. 违约风险:若出租人违反免房租约定,收取租金,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免租政策法律规定(3篇)

免租政策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租赁市场日益繁荣。

租赁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往往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系列条款。

其中,免租政策作为租赁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对于降低租赁成本、促进租赁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免租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免租政策的定义免租政策,是指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人免除租金的约定。

免租政策通常出现在租赁合同中,是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二、免租政策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租赁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免租期限。

免租期限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更为详细。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免租期限。

免租期限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3. 《城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是我国规范城市房地产租赁关系的重要行政法规。

根据《城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免租期限。

免租期限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对免租政策作出了规定。

例如,《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免租期限。

免租期限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免租政策的具体规定1. 免租期限免租期限是免租政策的核心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免租期限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租赁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免租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租赁期限的一半。

2. 免租范围免租范围是指免租政策所适用的范围。

通常情况下,免租范围包括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

但具体范围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3. 免租条件免租条件是指触发免租政策的条件。

常见的免租条件包括:(1)房屋装修、维修期间;(2)房屋空置期间;(3)政府征收、拆迁等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使用;(4)其他双方约定的条件。

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应如何设置

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应如何设置

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应如何设置在商铺租赁的过程中,免租期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条款。

它对于租客和房东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合理设置免租期不仅能够平衡双方的利益,还能促进租赁交易的顺利达成。

那么,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究竟应如何设置呢?首先,我们要明确免租期的概念。

免租期,顾名思义,是指在租赁期间内,租客无需支付租金的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通常用于租客进行装修、筹备开业等前期准备工作。

对于房东来说,设置免租期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其一,要考虑商铺的位置和市场需求。

如果商铺位于黄金地段,市场需求旺盛,那么免租期可能相对较短;反之,如果商铺位置较偏,或者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吸引租客,可能需要提供较长的免租期。

其二,要考虑租客的经营业态和品牌影响力。

比如,一些知名品牌的入驻可能会提升整个商业区域的形象和价值,此时房东可以适当给予更长的免租期。

其三,房东还需要评估自身的资金压力和投资回报预期。

如果房东资金较为紧张,可能会倾向于缩短免租期以尽快获取租金收入;若更注重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和物业的增值,则可以在免租期的设置上更灵活一些。

对于租客而言,争取合理的免租期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谈判免租期时,租客需要充分展示自己的经营计划和对商铺的投入。

例如,详细说明装修方案、预计开业时间以及未来的经营策略,让房东了解到给予免租期能够带来长期的稳定收益。

同时,租客还可以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同区域其他商铺的免租期情况,以此作为谈判的参考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免租期的设置方式有多种。

常见的有固定期限免租和装修期免租。

固定期限免租是指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段固定的时间为免租期,比如两个月或三个月。

这种方式简单明了,但灵活性相对较低。

装修期免租则是根据租客的装修进度和实际需求来确定免租时长。

租客需要向房东提交装修计划和时间表,房东根据这些来批准相应的免租期。

这种方式更加灵活,但也需要双方有较高的沟通和协调效率。

另外,还有一种阶梯式免租的方式。

比如,在租赁的第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免租期,第二年给予两个月的免租期,以此类推。

商铺租赁合同免租期

商铺租赁合同免租期

商铺租赁合同免租期一、前言商铺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中的常见合同,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商铺租赁的权益和义务。

在租赁合同中,免租期是双方协商常见的一项议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进行探讨。

二、什么是免租期?免租期即商铺租赁中的“宽限期”,指租金因某种原因在一定期间内暂停支付的时间段。

免租期的范围和比例一般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达成,通常在租赁合同的特别条款中予以约定。

三、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期的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期的合法性并未得到明确法律规定,因此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租赁双方在约定免租期时,应注意其免租期的范围和比例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一些地方的政府可能会对免租期做出一些规定,因此租赁双方在协商时应注意这些规定。

2.民事权利人权益受到保障在约定免租期时,应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保证民事权利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3.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在约定免租期时,应遵循禁止性规定。

例如,商铺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有禁止转租、禁止经营竞争等规定,应注意不要违反这些规定。

4.约定期限应明确在约定免租期时,应明确期限。

租赁双方应该就免租期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相关的计算方式进行约定,避免在后续的执行中出现误解或纠纷。

四、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期的作用从业务角度来讲,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促进招商引资对于商业地产开发商来说,免租期可以作为一种招商引资的手段,吸引更多的商户入驻,提高商业地产的出租率,从而获得更多的租金收益。

2.降低租户的运营成本对于商户来说,免租期可以帮助他们缓解运营成本的压力。

商户可以利用免租期的时间进行装修和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日后的经营积累更多的客户群体。

3.提高商户的信心对于商户来说,免租期可以表明商业地产开发商有意愿在他们的生意中提供帮助,从而提高商户的信心和合作意愿。

五、结论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是商铺租赁中的一项常见议题。

商业地产业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商业地产业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除与其它 类合 同一样 , 要严 格审查 承租人 的身份 、 资质 、 行 业、 履 约能力 、 信用状况 、 诉讼或 仲裁情 况等 , 并 留存 相关材 料 ( 如身份证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许可证 、 有 效授权及其他与其经 营有关 的资质等 ) 外, 还要严格审 查租赁用途 , 既要符合 出租物
建筑 面积约定 为租 赁面积 , 并 将该 等资料作 为合同 附件 ; 否则, 可 由合 同双方共 同派代 表或聘请 中介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双方 确认结果 , 并将测量报 告 、 测量图表作为合同附件 。同时 , 最好 提 前 明确租赁面积争议的解决办法 。
三、 交付标准和条件 、 交付期 限
般在交付时 , 承租人应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 , 包括但不 限
于保证金 、 预付租金及管理 费 , 出租人则应确保交付 的物业及 其 附属设施 能实现租赁 目的 ,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
或规章 的规定 。 要注意事先约定供 水供 电、 中央空调 、 电梯 、 消防
租赁合同时的法律风险 防范进行归整分析 ,以最大限度保障业
主权益。


承租主体及租赁用途
租金威 扣率租金) , 即承租人每期交纳 的租金 为其 营业 额与约定 比例的乘积 ; j 三 是提成租金和同定 租金两者取其高 。 前两种在市
场培育期常用 ,而第三种则 因利 于实现 双赢 而在市场 成熟期 常 用。实践中 , 要 注意二 = 三 点, 一是 多数 合同因租期长 而每 年的固定
2 01 §
商业地产 业主在 签订租赁合 同时的法律风 险防范
蔡 剑
( 南京 大学 , 江 苏 南京 2 1 0 0 0 0 )
摘 要: 商业地 产 , 广 义上通 常指 用于各 种零 售 、 批发 、 餐饮 、 娱 乐、 健 身、 休 闲等经 营用途 的房 地产 形式 , 2 0 1 1 年 以来 , 该 市场 呈现

免租期的法律性质_案例(3篇)

免租期的法律性质_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在租赁关系中,免租期是指出租人给予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免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免租期在租赁市场中较为常见,尤其是在商业租赁中。

然而,免租期的法律性质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免租期的法律性质,并分析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法律风险。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拟租赁乙公司拥有的商业写字楼用于经营。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写字楼,租金为每月10万元。

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免租期,即租赁合同生效后,甲公司可以免费使用写字楼一个月。

在免租期内,甲公司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三、案例分析1. 免租期的法律性质关于免租期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以下观点:(1)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部分学者认为,免租期是租赁合同中的一个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该期限内,承租人无需支付租金。

(2)租赁费用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免租期实际上是租赁费用的一部分,即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将租金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免租期内支付,另一部分在免租期后支付。

(3)租赁物的使用权利:还有学者认为,免租期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使用权利的一种体现,即承租人在免租期内享有免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免租期的法律性质,法院通常认为:(1)免租期是租赁合同的一个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2)免租期是出租人给予承租人的优惠,不改变租赁合同的基本性质。

(3)免租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承租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免租期,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在租赁合同生效后,可以免费使用写字楼一个月。

在此期间,甲公司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然而,在免租期结束后,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导致乙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免租期是租赁合同的一个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甲公司在免租期内虽无需支付租金,但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仍需履行。

财税实务房地产企业免收租金出租自持商业或城市综合体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财税实务房地产企业免收租金出租自持商业或城市综合体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房地产企业免收租金出租自持商业或城市
综合体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一、税收风险表现形式
第一,免租期间,按照从租计征计算房产税,从而零申报房产税,没有按照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为了吸引客户,在发生租赁期间,往往会实行一定的免费收取租金的招商政策,结果根据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收政策规定,出租人在免收租金期间申报房产税时,不申报房产税,因为0×12%=0。

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免租期间,按照从租计征计算房产税,从而零申报房产税,没有按照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是一种漏税行为,存在被税务稽查的风险。

第二,免租期间,没有按照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纳增值税,从而漏了房产税,如果被税务稽查从而将会被罚款、缴纳滞纳金的税收风险。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

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如何约定

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如何约定

商铺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如何约定在商铺租赁的过程中,免租期是一个常常被提及和协商的重要条款。

免租期,简单来说,就是租户在一定期限内无需支付租金,但仍可以使用商铺进行装修、筹备开业等前期工作。

对于租户和出租方而言,如何合理地约定免租期,既能满足双方的利益需求,又能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问题。

一、免租期的定义和作用免租期是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的一段免除租金的期限。

其主要作用在于为承租方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空间,用于对商铺进行装修、布局调整、设备安装以及市场推广等准备工作,以确保商铺能够顺利开业并正常运营。

对于承租方来说,免租期可以减轻开业前期的资金压力;对于出租方来说,通过给予合理的免租期,能够吸引优质租户,提高商铺的出租率和整体商业价值。

二、影响免租期约定的因素1、商铺的状况新交付的商铺通常需要更长的免租期来进行大规模的装修和改造。

而如果商铺是已经经过一定装修或改造,能够较快投入使用的,免租期可能相对较短。

2、租赁期限一般来说,租赁期限越长,出租方可能愿意提供的免租期也会相应延长。

这是因为长期租赁能为出租方带来更稳定的收益,适当的免租期可以作为一种激励措施。

3、行业特点不同行业的商铺在开业筹备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上存在差异。

例如,餐饮行业可能需要进行复杂的厨房设施安装和消防改造,因此可能需要较长的免租期;而一些零售行业,如服装店铺,装修相对简单,所需免租期可能较短。

4、市场供求关系在租赁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出租方为了吸引租户,可能会提供较长的免租期。

反之,在市场需求旺盛时,免租期可能会相对较短。

5、租户的品牌和实力知名度高、实力雄厚的租户往往能为商铺带来更多的人气和商业价值,出租方可能会给予更优惠的免租期条件。

三、免租期的约定方式1、固定期限双方明确约定一个固定的免租时间段,例如“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前两个月为免租期”。

2、与装修期挂钩根据承租方的装修计划和进度来确定免租期。

例如,“承租方提供装修方案和预计工期,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给予相应的免租装修期”。

商业地产免租期法律风险提示

商业地产免租期法律风险提示

商业地产免租期法律风险提示一、免租期概念提供免租期以便承租人装修或培养市场是商业地产租赁惯用的营销手段,其期限短则数月、长达年余。

免租期间,通常承租人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须支付除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若承租人超出免租期仍未完成装修工作的,则需依约支付租金。

二、免租期的法律风险关于免租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出租人应从经济利益角度合理确定免租期,一般参照承租人装修所需时间,将装修期作为免租期。

第二,应尽量将免租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

否则,双方的法律关系将难以界定,产生纠纷后也将无所适从。

一般租赁合同尤其是商业地产方面为了吸引承租人都会给一定装修的免租期,而此阶段有些出租人便未将前述免租期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的一部分加以约定,从而导致此阶段双方法律关系的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往往可能导致如在装修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界定不清或者承租人毁约时房屋恢复原状的责任不清等情况。

鉴于此,应当将前述给予承租人的免租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之中,通过租赁合同的约定来防范前述风险的出现。

第三,应对装修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在免租期不计入租期时。

如承租人在免租期毁约应支付违约金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免租期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存在装修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商户装修完毕借故毁约后房屋恢复原状的责任等问题。

如果对装修免租期和其他形式的免租期的法律责任约定不明,就很容易在发生纠纷时,给商业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损失。

一些开发企业为了在财务统计上便于操作,把装修期独立于正式的租赁期限以外。

但是这种方式很容易出现法律上的风险,应将装修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

因为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存在租赁法律关系,存在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出现任何纠纷可以直接适用租约。

如果装修期独立于正式租赁期限以外,则在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尚未开始,并且商户未实际开始经营前,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如何界定?装修期是一个容易出现各种问题的阶段,如装修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商户装修完毕借故毁约后房屋恢复原状的责任等。

商品房屋租赁中的免租期如何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中的免租期如何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中的免租期如何规定在商品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免租期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概念。

免租期,简单来说,就是租户在一定期限内无需支付租金,但可以使用租赁房屋的时间段。

对于房东和租户而言,合理规定免租期能够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促进租赁交易的顺利进行。

一、免租期的定义和作用免租期是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户在特定时间段内无需支付租金的优惠政策。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方便租户进行装修和筹备新租赁的商业房屋往往需要进行装修、布置以及办理相关的营业手续等前期准备工作。

免租期的设置为租户提供了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些工作,减少了租户在开业前期的资金压力。

2、吸引租户对于一些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租赁区域,提供一定的免租期可以增加房屋的吸引力,吸引更多潜在租户,提高租赁的成功率。

3、促进长期租赁较长的免租期可能会促使租户选择签订更长期限的租赁合同,这对于房东来说,能够获得更稳定的租金收入。

二、免租期的常见规定方式1、固定期限免租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即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个固定的免租时间段,例如一个月、两个月等。

2、与装修期挂钩根据租户的装修需求和计划,将免租期与装修期相结合。

装修期的长短通常根据房屋的面积、装修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3、按租金支付周期计算比如,约定租户每支付半年或一年的租金,可获得相应的免租月份。

4、与租赁面积相关租赁面积较大的租户可能会获得更长的免租期,因为大面积的房屋装修和筹备所需时间更长。

三、影响免租期规定的因素1、租赁市场的供求关系在租赁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房东可能会提供较长的免租期以吸引租户;反之,在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中,免租期可能会相对较短或不存在。

2、房屋的状况和位置位置优越、房屋状况良好的房屋可能提供的免租期较短;而位置较偏或房屋需要较大改造的,可能会有较长的免租期。

3、租赁用途商业用途的房屋,如商铺、写字楼等,由于租户需要进行装修和市场开拓,通常会有一定的免租期;而住宅租赁一般较少有免租期。

商业百科:商铺“免租期”的法律风险管控

商业百科:商铺“免租期”的法律风险管控

商业百科:商铺“免租期”的法律风险管控免租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在装修期内商户享受免租的待遇。

但免租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在实践过程中容易出现法律疑难点。

如何防范免租期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是商业地产租赁过程中必须学会的实务。

商业地产招商运营也需要找一个值得信赖的平台。

1、将免租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一些开发企业为了在财务统计上便于操作,将免租期独立于正式的租赁期限以外。

这种方式很容易出现法律风险,因为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存在租赁法律关系,存在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出现任何纠纷可以直接适用租约。

如果将免租期独立于正式租赁期限以外,则在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尚未开始,并且商户未实际开始经营前,双方的法律关系较难界定,从而使解决纠纷的依据也出现疑难之处。

因此,律师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将免租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

2、明确约定免租期可能发生的问题律师建议,应当明确约定免租期间安全事故的处理、免租期违约责任等等。

关于免租期间安全事故的处理,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若因承租方未尽义务而导致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出租方或第三人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关于免租期的违约责任,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本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内的房租。

”或者约定一个比例,“如承租方根本违约,承租方应该根据未履行合同的期限占合同履行期限的比例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内的租金。

”另外,还应对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免租期带来的相关税费问题关于免租期的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免租期间未取得租金收入的,则不用缴纳营业税。

但如果在免租期间收取了定金或者是预收了房屋租金的,则于收到定金或预收房屋租金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商业性用房出租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商业性用房出租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商业性用房出租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闵力胜当前,随着住房限购等调控政策的影响的深入以及股市等投资渠道的低迷,商业性用房投资被很多个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的一个很重要渠道。

与居住性住宅相比,商业性用房主要用来出租以获取租金利益,同时商业性用房的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及风险都相对复杂,在出租的过程中,出租人也往往更渴望获得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

因此,商业性用房的租赁领域越来越成为律师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领域。

一、一般性概念商业性用房,主要是指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区别于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

狭义的商业性用房产仅指用于批发零售物业,包括购物中心、超市、大卖场、商业街、主题商场、专业市场等。

广义的商业地产还包括写字楼、酒店、甚至工业地产、仓储物流园,以及多种业态的综合体形式等。

商业性用房的出租人则包含房屋业主、授权管理人、使用权人,其中使用权人包括通过长期租赁合同获得长期租期并有权转租的人和大范围租赁后有权分割空间单位单独分别出租的人。

因为类型众多,往往也各具独特性的特点,本文篇幅有限,将主要通过最基础和常见的商业街门面房或其他临街门面房的出租合同引出商业性用房出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一般性的应该注意的事项的讨论。

二、商用房屋出租的一般合同框架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二)房屋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转租约定;(八)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九)违约责任;(十)当事人其他约定条款。

因此,一般房屋出租合同中都具有上述十条条款。

而相对来说,商业用房要更加复杂一点,往往会比以上条款有增加,也会细致一些。

比如:1、一般在“房屋坐落”条款中会约定权源的承诺,或附上出租人自有的产权证明,或附上出租人取得权利的合同、授权等文件,并承诺权源没有问题。

关于免租期法律适用(2篇)

关于免租期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租赁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免租期作为租赁合同中的一项特殊条款,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免租期是指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期间。

然而,免租期的法律适用问题却较为复杂,涉及合同法、物权法、租赁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本文将从免租期的概念、法律适用原则、具体适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免租期的概念免租期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期间。

免租期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1. 新建或装修后的房屋,出租人为了吸引承租人,降低租金,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租期。

2. 承租人为了装修、改造房屋,出租人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免收租金。

3. 出租人为了试探市场,给予承租人一定期限的免租期。

三、免租期的法律适用原则1. 合同自由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在免租期的设定上,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公平原则:在免租期的设定上,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公序良俗原则:免租期的设定应当符合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免租期的具体适用情况1. 免租期的期限:免租期的期限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2. 免租期的起算时间:免租期的起算时间通常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但也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3. 免租期的终止:免租期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双方当事人不得延长。

4. 免租期内的费用承担:在免租期内,出租人仍需承担房屋的维修、保养等费用,承租人不得因免租期而免除相关费用。

5. 免租期对租金的影响:免租期内,出租人仍需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但租金可以按照实际使用期限进行折算。

五、免租期法律适用案例分析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为每月1000元。

门面房租赁中是否需要约定免租期

门面房租赁中是否需要约定免租期

门面房租赁中是否需要约定免租期在门面房租赁的过程中,一个常常被提及但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就是是否需要约定免租期。

这看似只是一个细节,但实际上却可能对租赁双方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承租方来说,免租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首先,在新租赁的门面房进行装修和筹备开业期间,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

如果没有免租期,这意味着承租方在还没有开始正式营业、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就要承担租金的压力。

这对于一些资金相对紧张的创业者或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例如,一家新开的餐厅需要对门面进行大规模的装修,包括重新布线、铺设管道、安装厨房设备等等,这一系列的工作可能需要一两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如果没有免租期,承租方在这段时间内不仅要支付高昂的装修费用,还要支付租金,这可能会导致其资金链紧张,甚至影响到后续的正常经营。

其次,免租期也为承租方提供了一个缓冲期,让他们有时间去熟悉市场、调整经营策略。

在开业初期,业务可能还不太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积累客户、提高知名度。

免租期的存在可以让承租方在这段相对不稳定的时期内,不必过于担心租金的问题,从而能够更加专注于业务的发展。

对于出租方而言,同意给予免租期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

一方面,通过提供免租期,可以吸引到更优质的承租方。

在竞争激烈的租赁市场中,如果出租方能够在租金价格、租赁条件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优惠,就更容易吸引到那些有实力、有信誉、经营理念先进的承租方。

这样的承租方入驻,不仅能够保证门面房的稳定租赁,还可能提升整个商业区域的形象和品质,从而为出租方带来长期的利益。

另一方面,合理的免租期约定也可以促进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当承租方感受到出租方的支持和理解时,他们在后续的租赁过程中更有可能按时支付租金、遵守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减少双方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然而,是否约定免租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考虑门面房的位置和市场需求。

如果门面房位于商业繁华地段,市场需求旺盛,出租方可能在谈判中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太愿意提供免租期。

免租期的法律性质_案例(3篇)

免租期的法律性质_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在租赁关系中,免租期是指承租人在支付租金之前,享有一定期限的租赁使用权。

免租期在我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均有明确规定。

然而,免租期的法律性质及其在租赁关系中的地位,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免租期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

二、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商业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方租赁甲方位于某市的一栋办公楼,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为每年100万元。

合同中特别约定,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50万元,并在交付使用前享受3个月的免租期。

三、案例争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办公楼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天花板渗水、墙面裂缝等。

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维修,但甲方以乙方尚未支付租金为由拒绝维修。

乙方遂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支付租金,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方认为,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享受了3个月的免租期,此时仍要求甲方进行维修是不合理的。

乙方则认为,免租期不应影响甲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甲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

四、法律分析1. 免租期的法律性质免租期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中的附条件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条款,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在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约定了3个月的免租期,即乙方在交付使用前无需支付租金,这一条件成就时,租赁合同生效。

免租期作为附条件条款,其法律效力与合同的其他条款相同。

在免租期内,乙方虽然不需要支付租金,但仍然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

因此,甲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保障乙方的使用权。

2. 免租期与维修义务的关系在租赁关系中,甲方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物的使用安全。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在本案中,甲方提供的办公楼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已经影响了乙方的正常使用。

免租期并不免除甲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商铺租赁法律风险防控

商铺租赁法律风险防控

商铺租赁法律风险防控一、免租期出租人与承租人一般都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不同的合同文本对此可能措辞不同,但实质含义。

免租期的长短不一,少则三个月,多则长达两年。

双方通常约定在免租期内出租人不计收租金,不计入正式的租赁期限,正式租赁期限一般从免租期满次日起算。

在该期内,商户虽未实际开始经营前,但商铺已交付给承租商户,已处于承租商户的控制之下,且该期间一般都处于装修期,易发生风险。

基于此,我们建议:1、明确承租户的装修期间的安全施工义务,规定因承租人装修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2、明确计租日的计算方法。

双方一般约定免租期满的次日为计租日起算日。

若存在开业日与计租日不一致的,如何确定计租日则需要予以明确。

我们认为作如下约定:在免租期内,符合开业条件的,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可以开业,出租人不计收租金,但应支付管理费、公共事业使用费等费用。

3、免租期的顺延。

关于免租期能否顺延及顺延条件,建议予以明确约定,以免发生争议。

4、免租期的解约约定。

为防止承租人在免租期内解约,租赁合同应当对免租期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出租人可在租赁合同约定,如承租人在免租期违约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免租期内的租金,并明确缴纳的数额。

二、计租日租赁合同一般约定计租日从免租期满的次日起算。

若免租期满,承租人商场不具备开业条件的,承租人若长期不能营业,恐会发生纠纷。

因此,我们建议对计租日(计租起算日)可做如下约定:计租日为免租期满的次日。

若免租期满,商场达不到开业条件的,计租日为商场的实际开业日。

接到商场开业通知,承租人不开业的,不影响计租日的确定。

承租人在免租期满后、商场开业日前,经许可提前开业的,承租人的实际开业日为计租日。

为应对今后发生可能发生的纠纷,出租人应当固定,并妥善保存有关确定计租日的证据材料,如商铺交付单、开业日通知书及承租人开业申请书等书面材料。

三、装修为吸引知名品牌入驻商场,商场为商家提供巨额的装修资金商支持为常用的招商策略。

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

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

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

在这个合同中,房东和租户之间约定了一系列的租赁条款,包括租金、租期、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然而,最近兴起的一种租赁合同形式引起了广泛关注,那就是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

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在租赁市场中逐渐流行起来。

所谓免租期,是指在商铺开始正式运营之前的一段时间,租户可以暂时不用支付租金。

这种合同形式的出现是双方对风险的一种控制方式。

对于租户来说,免租期可以减轻初期的运营压力,在刚开业的时候可以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装修、宣传等方面。

而对于房东来说,通过免租期可以吸引更多的商户入驻,提高商业综合体的租赁率。

然而,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首先是租户在免租期结束后的租金支付问题。

由于免租期结束后,租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开始支付租金,但商铺可能在免租期后尚未开始盈利,这时租户可能因无法支付租金而陷入经济困境。

其次是免租期合同的不确定性。

由于免租期合同的约定灵活度较高,双方对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往往有不同的理解,这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

为了规避免租期合同中的风险和问题,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尽量明确约定各项条款。

首先是定义免租期的时间。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免租期的起止时间,以避免租户将运营时间过度延长而产生租金问题。

其次是关于免租期结束后的租金支付。

双方可以约定在免租期结束后租金的递增方式,例如逐步增加租金或者从一个较低的租金开始,随着商铺盈利能力的提升逐渐增加租金。

最后是加强合同管理和争议解决机制。

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之间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以避免纠纷的产生。

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形式,既有其优势也存在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加强沟通,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益。

租户应充分利用免租期提升商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而房东则应确保商铺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保证商业综合体的稳定运营。

只有双方齐心协力,合同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带来共同的利益。

免租期商铺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领域的一种新兴形式,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但通过双方的积极沟通和明确约定,可以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商业环境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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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免租期法律风险提示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第三产业也越来越活跃,商业地产也成为很多投资者的投资对象。

对于投资者而言,除部分自用商铺外,其余部分需要对外出租或委托商业运营公司进行出租。

那么在商业地产租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在众多法律问题中,免租期是一个看似无关紧要,却危机重重的法律风险点。

一、免租期概念
提供免租期以便承租人装修或培养市场是商业地产租赁惯用的营销手段,其期限短则数月、长达年余。

免租期间,通常承租人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须支付除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若承租人超出免租期仍未完成装修工作的,则需依约支付租金。

二、免租期的法律风险
关于免租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出租人应从经济利益角度合理确定免租期,一般参照承租人装修所需时间,将装修期作为免租期。

第二,应尽量将免租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

否则,双方的法律关系将难以界定,产生纠纷后也将无所适从。

一般租赁合同尤其是商业地产方面为了吸引承租人都会给一定装修的免租期,而此阶段有些出租人便未将前述免租期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的一部分加以约定,从而导致此阶段双方法律关系的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往往可能导致如在装修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界定不清或者承租人毁约
时房屋恢复原状的责任不清等情况。

鉴于此,应当将前述给予承租人的免租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之中,通过租赁合同的约定来防范前述风险的出现。

第三,应对装修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在免租期不计入租期时。

如承租人在免租期毁约应支付违约金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免租期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存在装修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商户装修完毕借故毁约后房屋恢复原状的责任等问题。

如果对装修免租期和其他形式的免租期的法律责任约定不明,就很容易在发生纠纷时,给商业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损失。

一些开发企业为了在财务统计上便于操作,把装修期独立于正式的租赁期限以外。

但是这种方式很容易出现法律上的风险,应将装修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

因为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存在租赁法律关系,存在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出现任何纠纷可以直接适用租约。

如果装修期独立于正式租赁期限以外,则在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尚未开始,并且商户未实际开始经营前,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如何界定?装修期是一个容易出现各种问题的阶段,如装修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商户装修完毕借故毁约后房屋恢复原状的责任等。

为了避免双方法律关系的不确定,建议最好将装修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

三、免租期法律风险控制要点
针对上述法律风险,就要我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在租赁合同中对上述装修期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

明确约定装修期间安全事故的处理、免租期违约责任、免责期满的违约责任。

例如,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本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内的房租或者约定一个比例,如承租方根本违约,承租方应该根据未履行合同的期限占合同履行期限的比例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内的租金。


另外,还应对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免租期涉及的经济指标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免租期长,出租人经济有损失,因此律师应帮助出租人确定合理免租期,一般来说按照承租人装修时间考虑,把装修期作为免租期,特殊情况的,免租期可以在装修期以外延长;二是免租期会带来税费相关问题。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给予承租人一定期限的免租期,将租赁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免租期满后开始起算,导致相应的租金收入也应当在免租期满后才能确认为企业的收入。

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从免租期开始,租赁关系就已形成,在出租人已经收取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当然应当依法确认收入,并申报缴纳营业税。

对于免租装修期或免租期,笔者认为该期限内出租人不收取承租人的租赁费用,其实质上是在假设承租人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出租人给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优惠。

那么在租赁合同履行中,承租人违法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或根本违约时,该种租赁优惠是否还能享受,需要我们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四、免租金期间房产税处理
含有免租期的经营租赁方式与无租使用有着本质的区别,出租方提供免租期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租金,并不是以不获取租金为目的的无租租赁的。

而租赁行为中,除特殊规定外,房产产权所有人为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承租方无需缴纳和承担房产税。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免租金期间营业税处理,《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免租金期间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租金收入的规定不是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更接近于收付实现制。

因此,租金收入的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租赁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支付租金日期。

由于免租金期间约定无须支付租金,因此,免租金期间租赁无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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