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

工作实施细则

重理工学〔2012〕91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培养目标

,一,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第三条培养方式

,一,实行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以在校为主的课程学习和在企业为主的实际课题实践训练相结合~既要打好课程学习基础~又要以实际课题带动专门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能力的提高。

,二,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合作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项目研究、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校外合作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第四条培养方案

,一,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主要依据。

,二,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中心,根据国家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定和修订。

,三,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简介、培养目标与要求、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论文工作与要求、学位授予等。

,四,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实施。在运行期内需要微调的~由专业学位硕士点所在学院,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学位硕士点负责人同意后~由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报研究生处审批~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个人培养计划

,一,原则上以班级,培养方向,为单位制订培养计划~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研究生入学后2周内~在导师,导师组,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自身特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后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研究生自己保存、一份交所在学院,中心,保存、一份交研究生处备案。

,三,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一经确定~应严格遵守执行~一般不得变动。如确需变动~应由研究生在开学后2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导师组,、所在学院,中心,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第六条课程学习

,一,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须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教学、成绩管理等具体要求按《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与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至少8次~并填写学术报告记录册。同时~必须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活动至少1项。

第八条专业实践

,一,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二,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三,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具体要求按《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培养独立科学研究能力与应用现有的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综合体现。研究生必须通过中期考核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一,中期考核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对其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核和评定。具体要求按照《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接受导师指导的重要环节~也是判断学位论文研究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按照《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实施办法》执行。

,三,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须在导师,导师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具体要求按照《重庆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四,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是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培养质量进行的一次总结性考核~具体要求按照《重庆理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为了加强培养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各专业学位硕士点所在学院,中心,须根据本细则规定~制定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