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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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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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信贷结构,提升信贷资产质量,依据有关国家关于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我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拟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我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我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业务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人员是指各级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经办机构是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各支行(部)、管理部等经总行授权的机构。

第七条我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我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上述(一)至(四)项指标,如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时,依照特殊要求执行。

第二章信贷组织管理体系第八条我行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放款及授信后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依照相互制约原则,各经办机构承担信贷业务的调查和授信后管理工作;总行授信审查部门承担授信业务审查工作;总行信用风险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信审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工作;总行放款审核部门承担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总行授信后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授信后监管工作。

第十条实行信审会制度。

信审会是信贷业务的决策机构,审议需经信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

信审会实行集体决议、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一条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

信贷系统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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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系统的管理,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稳健运行,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信贷业务,包括贷款、担保、贴现、信用卡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信贷业务合法合规。

(二)风险防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估、控制信贷风险。

(三)效率优先原则:优化信贷流程,提高信贷工作效率,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责任追究原则:明确信贷业务相关人员职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行设立信贷管理委员会,负责信贷业务的决策、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五条信贷管理委员会下设信贷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的日常管理、风险控制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信贷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二)负责信贷业务的审批、发放和回收;(三)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四)对信贷业务进行监督检查;(五)组织开展信贷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信贷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信贷业务的开展,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评估;(二)负责信贷业务的审批、发放和回收;(三)负责信贷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四)负责信贷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五)负责客户关系的维护和拓展。

第三章信贷业务流程第八条信贷业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客户准入:对客户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客户符合信贷条件;(二)信贷调查:收集客户相关信息,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三)信贷审批:对信贷申请进行审批,确定信贷额度、利率和期限;(四)信贷发放:办理信贷合同签订、贷款发放等手续;(五)信贷回收:负责贷款的回收、催收和清收工作;(六)信贷档案管理:对信贷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九条信贷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信贷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银行信贷制度管理规范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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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信贷制度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x银行)信贷制度管理,保证信贷制度协调统一,促进信贷业务有效发展,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基本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信贷制度,是指x银行制定的用于规范信贷业务经营及管理、具有约束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不包括信贷政策。

第三条信贷制度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统一协调、风控优先、适时完善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与形式第四条信贷制度按形式不同划分为基本制度与基本规程类、管理办法与规定类、操作规程与实施细则类。

总行可以制定各类信贷制度,一级分行可以制定管理办法与规定类和操作规程与实施细则类制度。

第五条信贷制度按照内容不同划分为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制度和信贷产品管理制度三个层次。

基本制度是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其他信贷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主要采用基本制度、基本规程等形式。

综合管理制度是规范信贷经营管理行为但并不直接向客户提供信用的制度,主要采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细则等形式。

信贷产品管理制度是规范直接向客户提供信用产品的管理行为的制度,主要采用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等形式。

第六条信贷制度应当采用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规定的形式。

情况紧急或仅需对原制度规定做出局部调整的,可以采用通知、意见、批复、会议纪要、转发文等形式作为规范性信贷制度的修改或补充,其内容应及时在修订或新设相关制度时予以吸收并体现在规范的信贷制度中。

第三章内容及表述第七条信贷制度应内容明确、逻辑严密、结构完整,对所规范的事项做出全面、准确的规定,并与其他制度协调一致。

第八条信贷制度正文应当使用条文排列表述,每条可分为款、项、目,内容较为复杂的,可以设置编、章、节。

第九条信贷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实体内容、生效时间等。

必要时,应对有关概念和术语做出解释。

基本制度主要对信贷管理体系及机制、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流程等做出规定。

银行信贷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信贷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信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及信贷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审慎审批原则;(四)高效服务原则;(五)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信贷业务流程分为以下环节:(一)客户营销;(二)客户调查;(三)信贷审批;(四)贷款发放;(五)贷款回收;(六)贷后管理。

第五条客户营销:(一)信贷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市场,挖掘客户需求,拓展信贷业务;(二)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条客户调查:(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信贷调查规定,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二)调查过程中,应注重风险识别,对发现的风险及时报告。

第七条信贷审批:(一)信贷审批人员应严格按照信贷审批规定,对客户申请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担保情况、风险程度等;(三)审批结果应明确、具体、合规。

第八条贷款发放:(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将贷款发放给客户;(二)贷款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九条贷款回收:(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贷款回收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按期回收;(二)对逾期贷款,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

第十条贷后管理:(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客户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一条信贷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一)信用风险:指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无法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风险;(二)市场风险:指市场波动导致贷款价值下降的风险;(三)操作风险:指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因人为或技术原因导致的风险。

建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本

建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本

建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行各类信贷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信用卡贷款等。

第三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明确信贷管理职责,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提高信贷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银行应遵循风险可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客户受益的原则,开展信贷业务。

第二章信贷组织管理第五条银行应设立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政策的制定、信贷审批、信贷管理、信贷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银行应设立信贷审批委员会,负责信贷审批工作。

信贷审批委员会由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信贷人员组成。

第七条银行应设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等工作。

第八条银行应设立信贷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信贷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应向银行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条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进行信贷审查。

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审批制度,明确信贷审批的标准、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十二条银行在进行信贷审批时,应充分考虑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四章信贷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对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银行应对信贷业务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信贷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贷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信贷风险控制第十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风险控制制度,对信贷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第十七条银行应根据信贷风险的大小,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贷款担保、贷款保险等。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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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银行各类信贷业务,包括个人信贷业务和单位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银行信贷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本银行信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制定信贷政策和程序,确保信贷业务合规开展;(二)开展信贷调查和评估,真实了解借款人的信贷需求和信用状况;(三)实施信贷审查和审批,合理控制信贷风险;(四)签订信贷合同,明确借款人和银行的权益和义务;(五)办理信贷发放和回收,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六)进行信贷风险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信贷风险;(七)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提升信贷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信贷组织架构和职责第五条本银行设立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全行的信贷管理工作。

信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订信贷管理制度;(二)制定信贷政策和程序;(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四)组织实施信贷审查和审批;(五)进行信贷风险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六)组织信贷培训和宣传;(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本银行各分支机构设立信贷业务部门,负责本机构的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

信贷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开展信贷调查和评估;(二)提交信贷申请材料;(三)签订信贷合同;(四)办理信贷发放和回收;(五)进行信贷风险识别和报告;(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本银行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信贷审查和审批工作。

信贷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查信贷申请材料,评估信贷风险;(二)审批信贷业务;(三)确定信贷额度和期限;(四)制定信贷还款计划;(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信贷申请与调查第八条借款人申请信贷,应当向本银行提交以下材料:(一)信贷申请书;(二)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三)收入证明和财产状况证明;(四)信贷用途说明和相关合同;(五)还款计划和保证措施;(六)本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银行小企业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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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企业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企业信贷管理,规范小企业信贷业务,提高小企业信贷管理水平,维护小企业及银行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和范围
1、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小企业信贷管理。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各个阶段。

第三条技术支持
银行加强技术、信息支持,全面推进小企业信贷的风险管理。

第四条风险控制
银行严格管理小企业信贷业务,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小企业贷款资金的安全。

第五条信息披露
银行应当及时向小企业披露与贷款有关的信息,保障小企业享有权益,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性。

第六条条款变动
如银行需修改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应当在营业场所中明确标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修改。

第七条监管机构
银行应当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规定,保障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合规性。

第二章风险管理
第八条风险管理流程
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包括小企业贷款的申请、审核、审批、放款、担保、管理等各个环节。

银行应当对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信用状况进行全
面客观的评估,以确保贷款风险的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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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x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行为,实施信贷全面风险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本行制定信贷政策、实施流程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和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依据和根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表内外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实施本制度,坚持“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相结合”的原则,达到“流程控制、职责明确、规范操作、权责分明”的要求。

本行从事信贷管理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信贷工作人员,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及本行其他信贷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

第五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坚持以服务“三农”为立行宗旨,以防范信贷风险为重点,以实现“双赢”为目标,有效地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信贷业务操作必须坚持合法、合规、按程序和有利于保障客户、股东、员工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七条实行风险管理流程控制制度。

坚持以“审贷分离”为基本原则,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为目标,把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等各环节融入于信贷调查、评审(审查、审批)、发放、收回等各环节之中,明确各岗位、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尽责要求,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总行设立业务管理部门,成立授信管理委员会。

总行对各分支机构实施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

建立客户经理制。

总行下属各支行(包括营销部)设立客户经理,负责本单位信贷业务的市场开发、产品营销和日常管理。

客户经理在业务上接受本机构分管信贷业务负责人的指导与管理,在信贷管理中负责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等工作,同时接受总行业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提高信贷业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开展的公司信贷业务,包括贷款、担保、贴现、承兑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信贷业务合法合规。

2.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信贷风险控制,降低信贷风险。

3. 精细化管理原则:细化信贷业务流程,提高信贷管理效率,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4. 客户至上原则:尊重客户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

第二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贷政策、信贷流程、信贷审批、信贷监控、信贷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制定信贷政策,明确信贷投向、信贷额度、信贷期限、信贷利率等,确保信贷资金合理配置。

第六条建立信贷审批制度,明确信贷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审批标准,确保信贷审批科学、规范。

第七条建立信贷监控机制,对信贷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信贷风险。

第八条建立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贷业务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章信贷业务流程第九条信贷业务流程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三个阶段。

第十条贷前调查阶段:1. 调查对象:借款人、担保人、抵押物等。

2. 调查内容:借款人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

3. 调查方式:现场调查、非现场调查、第三方调查等。

第十一条贷中审查阶段:1. 审查内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贷款用途的合规性;担保、抵押物的合法性等。

2. 审查方式:内部评审、外部评审、风险评估等。

第十二条贷后管理阶段:1. 贷款资金使用监控: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防止挪用。

2. 贷款偿还监控:跟踪贷款偿还情况,确保贷款按时足额收回。

3. 信用状况监控:定期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及时调整信贷政策。

信贷基本管理制度

信贷基本管理制度

信贷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信贷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机构利益,有效防范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信贷组织架构1.设立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管理工作,包括信贷审批、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

2.设立信贷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信贷业务,对重大信贷业务实行集体审批。

3.设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信贷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保障信贷业务的安全和合规。

4.设立信贷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业务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信贷风险。

5.设立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6.设立风险防范部门,负责对信贷风险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三、信贷业务管理1.信贷审批(1)信贷审批委员会依据公司信贷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审批信贷业务。

(2)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制度,确保信贷审批程序合规、透明。

(3)对重大信贷业务,应进行风险评估、综合分析,确保审批决策科学、合理。

2.风险控制(1)建立风险分类制度,对不同信贷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2)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及时处置不良资产,减少资产损失。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有效防范风险。

3.信贷营销(1)建立营销渠道,开展信贷业务推广和宣传工作,增加信贷业务量。

(2)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做好客户信息管理,为信贷业务提供有效支持。

4.贷后管理(1)建立贷后管理制度,对信贷业务实施跟踪管理,确保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2)对信贷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定期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对逾期和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保障资产质量。

四、监督检查1.建立信贷内部控制制度,对信贷业务的内部流程和控制进行规范和监督。

2.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信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4.建立监督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信贷业务的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

五、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信贷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等处罚。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文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信贷管理,保护金融机构利益和银行信贷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的信贷业务管理。

第三条银行信贷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并按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要求,实施信贷业务监督管理。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和权限,并配备相应的内部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银行应建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评估、风险定价、风险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

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信贷客户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七条银行应建立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及时掌握信贷市场的动态和客户的信用状况。

第八条银行应加强对信贷业务的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交流,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

第九条银行应严格落实上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报送监管信息。

第十条银行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信贷客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二章信贷业务管理第十一条银行应依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需求,制定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和信贷业务发展计划。

第十二条银行信贷业务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客户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银行应建立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客户风险评级结果,对不同级别的客户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和措施。

第十四条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的评估,建立客户信用风险评审制度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贷审批流程,严格按照风险管理要求和内部控制要求,审核信贷申请,确保审批决策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银行应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和计提风险准备金,确保风险覆盖、风险防控的需要。

第十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的信贷管理和监控机制,对信贷资金的使用状况和偿还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

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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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公司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公司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信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风险控制原则;3. 全流程管理原则;4. 诚信申贷原则;5. 协议承诺原则;6. 贷放分控原则;7. 实贷实付原则;8. 贷后管理原则。

二、贷前调查第四条贷前调查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第五条贷前调查内容包括:1.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2.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信用记录;3.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财务状况;4.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经营状况;5.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6. 担保物的评估价值。

第六条贷前调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三、贷中审查第七条贷中审查是对贷前调查结果的审核,确保信贷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八条贷中审查内容包括:1. 贷款申请材料的合规性;2.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的合理性;3. 贷款担保的充分性;4. 贷款用途的合法性。

第九条贷中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四、贷后管理第十条贷后管理是对贷款发放后的监控、监督和调整,确保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降低信贷风险。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内容包括:1. 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2. 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3. 跟踪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4. 调整贷款条件,防范信贷风险。

第十二条贷后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信贷管理部门报告贷后管理情况,确保信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风险控制第十三条风险控制是公司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1. 建立健全信贷风险评估体系;2. 加强信贷风险预警;3. 严格执行信贷风险控制政策;4. 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某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某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某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贷审批流程第二条本行信贷审批流程由申请、初审、复审、审贷决策、合同签订、贷款发放等环节组成,其中初审、复审、审贷决策环节设有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由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三章信贷风险评估第三条本行对于申请贷款的借款人要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条件等方面的评估,将其进行打分,并据此进行贷款额度的确定。

第四章担保要求第四条本行设有不同的担保要求,根据贷款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确定担保要求的种类,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同时,对于贷款额度较大或风险较高的借款人,要求提供第三方担保。

第五章利率测算第五条本行对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设置不同的利率,包括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利率测算要考虑市场情况、贷款期限、贷款额度以及借款人信用评级。

第六章还款方式第六条本行对于贷款借款人的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期付息等多种方式,具体还款方式由借款人和本行协商确定,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七章贷后管理第七条本行对已发放贷款的借款人进行贷后管理,包括定期检查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经营状况等,并根据情况作出调整和决策,保证风险控制和借款人的利益。

第八章违约处理第八条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本行将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追索,包括抵押拍卖、质押处置等手段,最大限度保护本行的利益。

第九章贷款逾期处理第九条借款人发生逾期还款行为时,本行将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催收通知、逾期利息加收等手段,督促借款人尽快归还贷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造成损失的行为,本行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追求法律赔偿。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本行决定,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同时,本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以进一步规范信贷管理。

以上是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大致内容,具体细节和操作流程可根据不同银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信贷业务的组织、申请、审批、发放、回收及贷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行信贷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信贷管理组织结构应遵循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五条本行信贷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

第二章信贷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借款人申请信贷,应向本行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信息。

第七条本行应建立信贷调查制度,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进行调查,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第八条本行信贷审批应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第九条本行信贷审批应坚持风险可控原则,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三章信贷发放与回收第十条本行与借款人签订信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本行应按照信贷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借款人发放信贷资金。

第十二条本行应建立信贷回收制度,按照信贷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收回信贷资金。

第十三条本行应建立逾期贷款管理制度,对逾期贷款采取催收、保全、诉讼等措施,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四章贷后管理第十四条本行应建立贷后管理制度,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第十五条本行应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信贷资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本行应建立信贷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信贷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本行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内部纪律处分和外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本行所有。

第十九条本行可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X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是XXX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行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审贷分离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包括表内信贷业务和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人员是指本行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支行是指有权(授权)办理和经营本行信贷业务的各支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管理要求第六条:本行主要负责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本行辖区内各支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测和检查监督;提供信贷管理信息平台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服务,接受各支行的信贷业务咨询。

第七条:本行内设机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计划,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加强信贷管理。

董事长对信贷业务审批有“一票否决权”,没有“一票通过权”。

二)监事会: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本行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监督经营管理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经营管理层:主要职责是制订、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操作规程;完成董事会批准的信贷管理目标任务。

本行按照“审贷分离”、“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置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前台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与调查评估、信贷客户的拓展和维护、信贷业务日常管理、组织存款、营运资金等工作。

信贷业务额度管理制度范本

信贷业务额度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额度管理,确保信贷资产质量,提高信贷业务风险控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信贷业务,包括个人信贷、公司信贷、信用卡信贷等。

第三条信贷业务额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可控原则:信贷业务额度管理应确保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信贷风险。

(二)授权分级原则:信贷业务额度管理应根据不同层级授权,合理分配信贷额度。

(三)动态调整原则:信贷业务额度应根据市场环境、客户信用状况和风险偏好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信贷额度管理职责第四条总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贷额度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分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信贷额度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信贷额度分配、调整、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客户管理部门负责客户信用评级、信用风险分类及信贷额度分配建议。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提出信贷额度调整建议。

第八条各业务部门负责按照授权范围,具体实施信贷业务,确保信贷额度合规使用。

第三章信贷额度分配第九条信贷额度分配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客户管理部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

(二)风险管理部门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信贷额度分配建议。

(三)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根据客户信用评级、风险分类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信贷额度分配方案。

(四)总行信贷管理部门对分行信贷额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全行信贷政策。

第十条信贷额度分配应考虑以下因素:(一)客户信用状况;(二)客户还款能力;(三)市场环境;(四)业务发展需要;(五)风险偏好。

第四章信贷额度调整第十一条信贷额度调整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客户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环境、客户信用状况和风险偏好等因素,提出信贷额度调整建议。

(二)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根据调整建议,制定信贷额度调整方案。

(三)总行信贷管理部门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全行信贷政策。

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文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公司信贷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公司全体员工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从事信贷业务活动的所有环节。

第三条银行公司的信贷管理原则是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合规运作、服务实体经济。

第四条银行公司信贷管理的核心要求是科学决策、规范流程、严格审批。

第五条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公平的信贷市场竞争环境。

第二章信贷审批管理第六条银行公司信贷原则上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区分按照不同授信额度、不同信贷类型进行审批。

第七条信贷审批流程主要包括:客户提交申请、前期尽职调查、信用风险评估、审查决策、审贷会议、签约与放款。

第八条信贷申请人须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表、借款用途及还款计划等,并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第九条银行公司针对申请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信用状况评定、还款能力评估、担保能力评估等。

第十条对于信贷申请有重大风险的,应当组织几个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审贷意见。

第十一条信贷审查决策时,应根据评估结果、信贷政策、信贷审查规则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第十二条信贷审贷会议由银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审贷过程、意见和决策。

第十三条签约和放款环节必须了解信贷对象的基本情况,确保签约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贷款资金到位,并及时做好贷后管理。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四条银行公司应建立健全信贷风险防控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保证信贷业务风险可控。

第十五条信贷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信用风险管理包括:信用审查、风险定价、贷后监控、风险预警及处置等。

第十七条市场风险主要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银行公司应及时制定应对策略,控制市场风险。

第十八条操作风险主要指人为疏忽、失误导致的风险,银行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控制机制。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xx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xx总发〔xx〕21号,xx年2月5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制度、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制度组成。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制度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制度由总行及分支机构制定,各分支机构制定的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制度须报总行审批或备案。

第三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审慎合规经营的原则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坚持收益有效覆盖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本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各类信用业务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指本行各级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从事信贷业务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报备,以及信贷业务实施、贷后经营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制度是本行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本行各级机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体系第七条设立市场营销委员会,研究审定并监督执行全行信贷业务的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审核决定对重要客户的营销方案。

第八条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作为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信贷业务决策的集体议事机构,评价和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风险,对有权审批人进行智力支持和权力制约。

第九条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全行风险管理战略和目标,研究审定并监督执行全行风险管理战略目标、风险限额、资产组合、政策制度、基本授权、产品创新等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银行信贷业务基本制度1]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基本制度1]模版

信贷业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信贷业务管理,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依据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我行信贷业务的基本准则,是拟定各类信贷营运与管理制度、办法、规程、指引、建议或意见等的基本依据,是对整个信贷业务全过程、全方位、各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信贷业务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所有方针政策,自觉遵守银行监管当局的关于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围绕全行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实现信贷业务的可延续发展。

第四条信贷业务的目标是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坚持审慎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合理的信贷管理组织体系和完善信贷政策,对信贷业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监控和管理,以规范信贷行为,优化信贷结构,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增强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我行对借款人(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贴现等所有表内外信贷业务。

第二章信贷管理的体系第一节组织体系第六条我行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由参加信贷业务活动各环节(包括信贷政策的拟定,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和审批,信贷业务的发放,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不良资产的处理,以及其它信贷风险衡量、监测、监控和报告等)的各个部门及其每一级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行长室成员及贷款审批委员会等对行长负责的专业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下级各级职工或员工)组建,各部门及其每一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据有关其职责分工,均负有相应的防范、监控和化解信贷风险的责任。

(一)总行行长室是我行信贷业务营运与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我行的总体信贷管理策略。

(二)信贷管理部门是专责信贷风险管理的部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各类信贷管理政策、制度、细则和限额,负责信贷风险的识别、衡量、监督和监控,独立尽职审查,并就信贷风险的状况按规定报告,为信贷决策提供必要支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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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明确各信贷管理部门职责,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资金营运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符合国家的信贷货币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在三者不平衡时,要充分考虑防范信贷风险和本行长远利益。

第三条本制度是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包括贷款、承兑、贴现等业务)的总称。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经营行是指各支行;管理行是指总部;信贷人员是指各级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总部和支行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不同管理部门和不同岗位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七条总部信贷管理部门分设为公司业务部、小企业金融服务部、个人业务部、资产保全部、授信管理部和审贷委员会。

公司业务部、小企业金融服务部、个人业务部负责对所分管信贷业务的审查;授信管理部负责对信贷业务客户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并负责对各类信贷业务整体风险的控制;资产保全部负责对划总部管理的不良贷款和对已确权的抵债资产的盘活、重组、处置和管理;审贷委员会负责对信贷业务的审议。

第八条支行信贷管理部门分设为信贷管理科、授信评审科和审贷小组。

信贷管理科负责对信贷业务客户的调查,信贷业务的初审和审批后管理;授信评审科负责对信贷业务的复审、对信贷业务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审贷小组负责对支行信贷业务的审议。

第九条实行审贷委员会制度。

支行审贷小组由支行授信评审科负责人、信贷
管理科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为审贷小组组长,审贷小组审议未通过的信贷业务支行不能办理或上报,对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支行行长有一票否决权。

总部审贷委员会由本行授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及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授信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审贷会召集人,对审贷会未通过的信贷业务不得办理,行长对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

总部对支行、总部对信贷管理部门进行信贷业务品种、额度、期限等在内的有限授权,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

超授权权限的信贷业务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审议审批。

第十一条实行信贷业务备案制度。

支行对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在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实施前,向总部有权审批人和相关部门备案,总部对备案材料审查后不同意的信贷业务不得实施。

第十二条实行岗位责任制。

在信贷业务办理中,设立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岗、审查岗、审议审批岗等,各岗位相应承担各自责任。

第三章客户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信贷业务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从事特殊行业或业务的应当持有由有权国家机关、部门颁发的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客户在本行办理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应付利息和到期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本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三)在本行开立基本或一般帐户,自愿接受本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四)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认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必须符合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
(五)除自然人外的客户,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经年检的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六)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
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资质证、排污许可证等;
(七)除自然人外,需有符合比例规定的资本金和规定的资产负债率;
(八)申请承兑业务,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和可靠的承付资金来源;
(九)申请票据贴现。

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和税票;
(十)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第十五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对信贷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是本行对客户实行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

对应授信客户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十六条客户信用等级管理。

信用等级评定是对客户办理信贷业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本行客户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AA+、AA、A+、A、B、C 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xx条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应授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净资产和其他要素确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使本行对其提供的各类信用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第十八条对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包括单一客户和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管理。

年度内本行核定客户综合授信额度,作为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限额,不与客户见面,由本行内部掌握;集团额度授信是本行对集团客户进行客户评价,确定授信额度并将授信额度在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经办行在分配的授信额度内为集团客户成员单位办理各项信贷业务。

第十九条实行循环额度贷款管理。

循环额度贷款是本行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只要借款人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借款人可以循环使用额度。

第五章信贷业务种类
第二十条贷款是本行根据客户申请,对其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一)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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