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2013年税率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税目 税率 征收范围一、交通运输业 3% 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其他交通运输业和交通运输辅助业二、建筑业 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三、金融保险业 5%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其他金融业务;保险四、邮电通信业 3%邮政业、电信业、邮政电信业、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电话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他邮政电信业务五、文化体育业3%文化业的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体育业 六、娱乐业 5%-20%歌厅、舞厅、卡拉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七、服务业 5%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八、转让无形资产 5%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九、销售不动产 5%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说明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 1,00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 2,755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35 5,50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的部分45 13,505(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利润总额) 不含税级距(利润总额—所得税) 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1、薪资和福利费用1.1 员工薪资1.2 五险一金1.3 奖金和津贴1.4 年终奖金1.5 其他福利费用(如健康保险、补贴等)2、投资支出2.1 设备购置费用2.2 建筑物和房地产投资2.3 研发费用2.4 合同订立费用2.5 软件购置费用3、借款利息3.1 法定利息3.2 合同约定利息3.3 银行贷款利息3.4 其他借款利息4、捐赠支出4.1 慈善捐款4.2 社会公益捐赠4.3 教育捐赠4.4 科研捐赠5、税前捐赠5.1 党费5.2 行业协会会费5.3 高校教育捐赠5.4 其他社会组织捐赠6、税前损失6.1 资产损失6.2 销售损失6.3 贷款损失6.4 其他经营损失7、税前减免7.1 科技创新税前减免7.2 稳定就业税前减免7.3 高新技术企业税前减免8、其他税前扣除项目8.1 税收滞纳金8.2 债务重组费用8.3 清理费用8.4 一次性捐赠附件:- 员工工资表- 五险一金缴纳明细- 设备购置发票- 建筑物和房地产投资合同- 研发费用报告- 借款合同及利息明细- 捐赠收据- 税前损失清单- 税前减免申请表- 其他相关凭证法律名词及注释:- 税前扣除:指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乘以适用税率)时,可以将某些合法支出项目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费用。
- 薪资和福利费用: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和补贴等费用。
- 投资支出:企业为购置固定资产、进行研发、租赁建筑物等所支付的费用。
- 借款利息: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
- 捐赠支出:企业向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进行的捐赠支出。
- 税前捐赠: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将一定金额的费用用于捐赠的行为。
- 税前损失: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
- 税前减免:企业可享受的一些特殊税前减免政策。
- 其他税前扣除项目:未被分类到具体项目中的其他可扣除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1 资本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2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3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4 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5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6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笔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国税发[2003]45号7 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3]45号8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9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实施细则》第十二条10 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11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12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财税字[1995]81号13 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财税字[1996]79号14 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15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及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函[1997]472号16 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实施细则.》第十七条17 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超过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准予税前扣除国税发[1994]132号18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3]804号19 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国税函[2000]579号20 贿赂等非法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1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序号内容依据22 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3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4 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5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的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国税发[2000]84号26 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国税函[1999]486号27 企业超过规定标准缴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1]39号28 凡属于个人(集体)旅游等消费性质的机车船票,均不得在其受雇或投资的企业作为企业费用在税前扣除国税函[2004]329号29 关于纳税人支付给雇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或外单位人员的工伤事故医疗费用、赔偿款的处理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伤事故,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属于医疗费用,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30 纳税人按照国家国资局《〈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89号)规定缴纳的资产占用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31 纳税人根据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将清查出的资产损失作核销所有者权益处理的,该部分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作纳税调整减少处理,即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置惩罚问题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当年度实践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人为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人为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手艺先进型效劳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职工福利费14% 职工教育经费2.5%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8%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条》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告白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履行)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据实扣除练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辨别为人为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人为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人为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贩卖或业务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当年贩卖(业务)收入;化装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
科目明细员工薪资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经费员工工会经费业务款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献支出利息支出(向公司借钱)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钱)利息支出(规按限期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非银行公司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住宅公积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扣除标准 / 限额比率说明事项(限额比率的计算基数,其余说明事项)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加计 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薪资14%薪资薪金总数%薪资薪金总数;超出部分,准予在此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8%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公司全额扣除软件生产公司的员工培训花费2%薪资薪金总数;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条》和税务机关代竣工会经费凭证扣除(60%, 5‰)发生额的 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 5‰;股权投资业务公司分回的股息、盈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15%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出部分向此后结转3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公司不得扣除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数;公益性捐献;有捐献单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 不可以算限额据实(非关系公司向非金融向金融借钱的利息支出、金融公司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金融公司借钱)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公司经同意刊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同期同类范围内可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出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供给“金融企扣(非关系公司间借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状况说明”款)权益性投资 5 倍或 2金融公司债权性投资不超出权益性投资的 5 倍内,其余业 2 倍倍内可扣(关系公司内借钱)据实扣(关系公司付供给资料证明交易切合独立交易原则或公司实质税负不高于给境内关系方的利境内关系方息)同期同类范围内可同期同类可扣并签署借钱合同扣(没关系关系)权益性投资 5 倍或 2倍内可扣(相关系关系自然人)据实扣(相关系关系能证明关系交易切合独立交易原则自然人)不得扣除的借钱利息=该时期借钱利息额×该时期未缴足注部分不得扣除册资本额÷该时期借钱额不得扣除据实规定范围内罚款、罚金和被充公财物损失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资助支出不得扣除规定范围内(“五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增补养老保险5%薪资总数增补医疗保险5%薪资总数与获得收入没关支出不得扣除不收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不得扣除包含不收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财富,不得计算对应的折花费旧、摊销扣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专项资据实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金财富保险据实特别工种员工的人身安全险能够扣除其余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能够扣除的除外租入固定财富的租借费按租借期平均扣除经营租借租入分期扣除融资租入组成融资租入固定财富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劳动保护支出据实合理公司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不得扣除总机构管理费)公司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不得扣除金公司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不得扣除许权使用费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盈利等不得扣除权益性投资利润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未经审定准备金不得扣除固定财富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不超出最低折旧年限生产性生物财富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林木类 10 年,畜类 3 年不低于 10 年分摊一般无形财富法律或合同商定年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财富无形财富摊销限分摊不行扣除开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公司整体转让或清理时扣除不行扣除与经营活动没关的无形财富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子建筑物改建支出,按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长久待摊花费限额内可扣2、租入房子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商定的节余租借期分摊3、固定财富大维修支出,按固定财富尚可使用年限分摊4、其余长久待摊花费,摊销年限不低于 3 年财富损失实质财富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法定财富损失创办费能够扣除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久待摊花费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据实审计及公证费据实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财富的,据被扣附研究开发花费后基础上按研发费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用的 50%加计扣除;局申请加扣形成无形财富的,按成本的 150%摊销)税金能够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咨询、诉讼费据实差旅费据实会议费据实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切的资料工作衣饰花费据实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花费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借费据实水电费据实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08 年从前并入薪资,2008 年从前计入薪资总数同时缴纳个税;2008 年此后的则作交通补助及员工交通花费08 年此后的并入福为员工福利费列支利费算限额电子设施转运费据实维修费据实安全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绿化费据实5%(一般公司)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公司须转账支付,不然不行扣手续费和佣金支出15%(财富保险公司)按当年所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10%(人身保险公司)按当年所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不得扣除为刊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相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25%今年保费收入的 25%,合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费补助司)的栽种业险种担保补偿准备(中小公司信誉1%当年年终担保责任余额担保机构)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公司信50%当年担保费收入用担保机构)属于利润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花费在税前扣除;属于资煤矿公司维简费支出实质发生扣除;天性支出的,应计入相关财富成本,并按公司所得税法例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花费在税前扣除高危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花费预提不得在税前扣支出除交易所会员年费据实单据同业公会会费据实单据信息表露费据实通告费据实其余视状况而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 10%(人身保险企业) 保金等后余额的 10%算限额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 不得扣除 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 佣金
(同上)
(同上)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 《财政部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 20% 按交易经手费得 20%缴纳的 的通知》(财税〔2012〕11 号)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税 投资者保护基金 前扣除 证券公司按营业收入 0.5%-5% 0.5%-5%缴纳的证券投资者 保护基金,准予税前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 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 1% 贷款资产余额的 1% 知》(财税[2012]5 号)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贷款损失准备金 31 日止) (金融企业) 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 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 不得扣除 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 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 (同上) (同上)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 权益性投资 5 倍或 2 倍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国税
权益性投资的 5 倍内,其他业 发〔2009〕2 号) 内可扣 (关联企业借款) 2 倍内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 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 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高于境内关联方 《企业所得税法》第 46 条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 (无关联关系) 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 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7 号) 利息支出(向自然 权益性投资 5 倍或 2 倍 人借款) 内可扣(有关联关系自 然人)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 然人) 利息支出(规定期 限内未缴足应缴资 本额的)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 不得扣除 机构间支付利息 住房公积金 罚款、罚金和被没 据实 不得扣除 规定范围内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35 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10 条 部分不得扣除 易原则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 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8]121 号) (同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4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一、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明细1.1 销售收入1.1.1 产品销售收入1.1.2 服务销售收入1.1.3 其他销售收入1.2 利息收入1.2.1 存款利息收入1.2.2 债券利息收入1.2.3 贷款利息收入1.2.4 其他利息收入1.3 出租收入1.3.1 资产出租收入1.3.2 土地出让收入1.3.3 其他出租收入1.4 资产转让收入1.4.1 固定资产转让收入 1.4.2 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1.4.3 股权转让收入1.4.4 其他资产转让收入二、营业成本扣除项目明细2.1 原材料成本2.1.1 直接原材料成本 2.1.2 间接原材料成本2.2 劳务成本2.2.1 直接劳务成本2.2.2 间接劳务成本2.3 业务费用2.3.1 销售费用2.3.2 管理费用2.3.3 财务费用2.3.4 研发费用三、税前扣除项目明细3.1 财产损失扣除3.1.1 自然灾害损失 3.1.2 事故损失3.1.3 不可抗力损失 3.1.4 其他财产损失3.2 坏账准备扣除3.2.1 坏账准备计提 3.2.2 坏账准备回收3.3 捐赠支出扣除3.3.1 慈善捐赠3.3.2 公益捐赠3.3.3 其他捐赠支出3.4 研发费用扣除3.4.1 研发人员薪酬 3.4.2 研发设备费用3.4.4 研发外包费用3.5 税前捐赠扣除3.5.1 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3.5.2 文化创意产业企业3.5.3 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附件: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填写指南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示例法律名词及注释:- 营业收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款项或应收款项总额。
- 利息收入:企业从资金借贷或资产投资中获得的利息所得。
- 出租收入:企业将自有的资产或权益出租给他人并获得的收入。
- 资产转让收入:企业将自有的资产或权益进行转让并获得的收入。
- 营业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 原材料成本:企业购买的用于生产的材料所发生的成本。
2013年最新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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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税率表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2
超 过 15,000 元 到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 30,000元的部分 部分
装卸搬运
2
建筑业
包括建筑、安装、修缮、 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3%
3
金融保险业
包括金融、保险
8%
2001年减为7% 2002年减为6% 2003年及以后减为7%
4
邮电通信业
包括邮政、电信
3%
5
文化体育业
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3%
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
6
娱乐业
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 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
5%~10%
3/6
级数
税目
基本税率
低税率
优惠税率
2013年最新税率表
(五)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
25% 20%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 场所但取 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
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15%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服务等合同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 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 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3 12.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
14
13.权利、许可证照
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 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一、运营成本类(1)直接生产成本1.原材料及直接物资成本2.劳务费用3.工资和福利费用4.折旧费用5.租赁费用6.修理费用7.检测费用8.外协成本9.换修费用10.其他直接生产成本(2)销售费用1.广告宣传费用2.销售人员薪酬3.业务招待费用4.业务差旅费用5.物流配送费用6.库存租赁费用7.其他销售费用(3)管理费用1.行政管理人员薪酬2.办公场地租赁费用3.办公设备购置费用4.通信费用5.招聘费用6.培训费用7.工资福利费用8.管理咨询费用9.信息化建设费用10.其他管理费用二、财务费用1.利息支出2.手续费用3.借款利息4.银行手续费5.银行利息6.其他财务费用三、税收及其他规费1.城市维护建设税2.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4.城镇土地使用税5.印花税6.土地增值税7.其他税收及规费四、其他税前扣减项目1.捐赠费用2.税前准备期间减少的无形资产摊销3.税前准备期间减少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税前准备期间转入的减税备案凭证的扣除金额附件:1.直接生产成本凭证清单2.销售费用凭证清单3.管理费用凭证清单4.财务费用凭证清单5.税收及其他规费凭证清单6.其他税前扣减项目凭证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所得税:企业实施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应纳税的税种。
2.扣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本、费用、损失、准备金等相应减计的行为。
3.直接生产成本:直接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原材料、劳务费用、工资和福利费用等。
4.销售费用:企业进行销售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宣传费用、销售人员薪酬等。
5.管理费用:企业进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薪酬、办公租赁费用等。
6.财务费用: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用等。
7.税收及其他规费: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类税收和规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在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中,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务事项。
了解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和项目,对于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理降低税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的主要内容。
一、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这里的“合理”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薪金支出应当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二、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例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应当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社会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六、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未经核定准备金
不得扣除
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规定范围内可扣 规定范围内可扣 不低于10年分摊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
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一般无形资产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各类基本社会保 障性缴款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部分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据实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据实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 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 款额
规定范围内
规定范围内(“五费一金”:基本养老 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资产损失
不可扣除 不可扣除
限额内可扣
实际资产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
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 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 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 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分摊
8% 全额扣除
2%
(60%,5‰) 15%
工资薪金总额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 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 费凭据扣除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 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 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附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序号名称金额1 研究开发费用2 广告费用3 培训费用4 员工福利费用5 捐赠费用6 科研经费7 会议费8 差旅费用9 设备购置费用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11 租赁费用12 债券利息支出13 货款损失14 坏账损失15 处罚款16 其他合理费用合计说明:1. 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为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究设备购置费、试验材料及实验费用、技术开发人员薪酬等。
2. 广告费用企业为推广自身品牌或产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广告制作费、广告媒体费用等。
3. 培训费用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而进行的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培训师薪酬、培训材料费用等。
4. 员工福利费用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员工医疗保险费、员工社保费等。
5. 捐赠费用企业向公益机构或慈善组织等进行的捐赠所支付的费用。
6. 科研经费企业进行科学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科研设备购置费、科研项目经费等。
7. 会议费企业组织或参加会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费、会议餐费等。
8. 差旅费用企业员工因公务差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9. 设备购置费用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设备购买款项等。
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企业拥有的用于经营的车辆按照一定折旧率计算的费用。
11. 租赁费用企业为租赁办公场所或设备所支付的费用。
12. 债券利息支出企业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费用。
13. 货款损失企业因为货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4. 坏账损失企业因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5. 处罚款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的罚款所支付的费用。
16. 其他合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合计:填写各项扣除费用金额后进行求和,得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额。
以上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应的费用填写于该明细表中。
请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合理准确地填写扣除明细表,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二)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关联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行业2倍内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据实扣除
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Nhomakorabea捐赠支出
12%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下同)。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除。
2013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据实扣除任职或受雇,合理2.50%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8%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工资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职工教育经费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扣除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2013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15%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3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签订分摊协议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业务招待费(60%,5‰)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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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据实扣除任职或受雇,合理2.50%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8%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工资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职工教育经费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扣除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2013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15%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3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签订分摊协议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业务招待费(60%,5‰)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扣除。
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部分不得扣除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扣除。
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关联企业借款)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行业2倍内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据实规定范围内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规定范围内(“五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5%工资总额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财产,不得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据实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财产保险据实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险可以扣除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按租赁期均匀扣除经营租赁租入分期扣除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劳动保护支出据实合理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总机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扣除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补充养老保险5%工资总额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林木类10年,畜类3年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可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实际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未经核定提取的准备金不得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一般无形资产不可扣除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长期待摊费用限额内可扣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开办费可以扣除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
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低值易耗品摊销据实股权投资发生的损失一次性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的损失一次性扣除。
审计及公证费据实税金可以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咨询、诉讼费据实差旅费据实会议费据实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材料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费用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赁费据实水电费据实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并入福利费算限额属职工福利费范畴,福利费超标需调增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用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限额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额同时缴纳个税;2008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电子设备转运费据实修理费据实安全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绿化费据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据被扣附后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150%摊销)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工作服饰费用据实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扣除。
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营业成本,准予据实扣除电信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5%(一般企业)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可扣15%(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10%(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不得扣除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投资者保护基金0.5%~5%营业收入的0.5%~5%不得扣除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按比例扣除——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许从事贷款业务,按规定范围提取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贷款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25%本年保费收入的25%,适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1%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0%当年担保费收入煤矿企业维简费支出实际发生扣除;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预提不得在税前扣除交易所会员年费据实票据交易席位费摊销按10年分摊同业公会会费据实票据信息披露费据实公告费据实其他视情况而定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明细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同上)《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
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