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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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1 第号

注:本栏内容由买方填写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单位名称: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北侧逸翠园-西安地址:

(三A期)2栋50301号

电话:电话:

开户行:建行西安逸翠园支行开户行:

银行帐号: 61001100672052500015 银行帐号:

签约地点:珠泉新城营销中心展示区景观绿化工程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砂石料买卖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1.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单价包含□砂石、□运费、□上车费、□卸车费、□增值税税金、□道路清洁费(运输造成的工地周边道路污染清洁费用)及必要措施(进出场、交通城管相关单位协调关系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它费用,原则上价格不予调整,但遇市场价格波动超过± 15 %时,经甲方友好协商

达成书面协议后,则按新价格执行。

以实际供货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实际供货发生数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超出合同量,所增加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2.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质量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标准、规范,则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1)国家标准GB/T14684-2011《建筑用砂》、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

(2)行业标准JC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测方法标准》。

(3)供货前,需经甲方考察货源,双方同时取样封存/乙方提供样板,经甲方确认后,甲方负责封样保存,定样作为验收依据。

(4)其他:。

第二条交货方式

1.供货期:2017年8 月 25日至2018 年 1月 25日,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供应时间、数量及交货地点,乙方必须保证供应及时、足量,不得耽误甲方工期,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采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或超量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甲方现场联系人:电话:。

□本合同价格含运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验收合格前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指定或委托承运人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本合同总价中,乙方只代收代付给承运人,承运人将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甲方。

□本合同不含运费,乙方指定或委托承运人运输, 经甲方确认运费后,乙方代收代付给承运人,乙方必须落实承运人将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甲方,否则改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送货单、过磅单。

第三条验收

1.材料进场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仓管人员对货物数量、规格及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该签字仅作为到场数量依据,结算时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品种、数量结算。

2.在货物到场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做好最终验收工作。甲方应当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将砂石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如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支付相应货款,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款支付

1.支付时间:每月 20 日前双方核对上月所供货品数量、金额,付款资料齐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上月货款的 100 %;供货结束,双方完成结算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2.甲方以下列第 1、2 项方式支付

(1)银行转账;(2)银行承兑汇票;(3)其他。

3. 申请付款时,乙方须提交正规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签章确认的送货单,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及时签认对账单等与本合同材料结算有关的统计数据和资料。若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付款至指定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

5.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乙方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派遣专人负责,对运输车辆安全生产、工地建设、运营审查、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等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应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投保并提高投保额度,做好事故安全保障。

3.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及司机具备道路交通运输部门批复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并提供证件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不得雇请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无通行证等非法车辆及驾驶人员。如因证件不全,违反当地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业主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覆盖,防止洒漏,所行驶的道路必须采取环保措施(如洒水防尘),环保措施及道路污染清洁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5.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交通法规,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交通安全,严禁超速、超载、冲红灯、逆行、无放大号牌、污损车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保证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严格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按规定卸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内。

7.乙方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对上述规定执行不力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侵犯第三方人身、财产权利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侵权责任,并保证不影响合同履行;由于乙方运输造成的任何安全、经济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合格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零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或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不能交货或或乙方明确表示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乙方应将多付款项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未交货部分货款 0 %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如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当时内无条件退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时退换货的,按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乙方提前交货或多交货物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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