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执行解读(机电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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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机电质量标准化执行解读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设备与指标

(1)煤矿各类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

【解读】证标管理是煤矿生产安全装备的安全关口,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相关标准、规范等,把住煤矿装备入口关。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办字[2003]96号文,要求煤矿主要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生产处于良好的状态,以适应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需要,上述指标可直接反映出煤矿机电水平。(使用状态)

(2)设备综合完好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

【解读】根据设备综合完好率是指完好设备台数÷(在箱台数(使用+待修+待报废+闲置+库存+借出台数)+借入台数-借出台数);小型电器是指插销、按钮、接线盒打点<拉线>器、电铃电、照明灯;具体参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检查设备综合完好率、防爆率、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并按照检查表进行检查。全矿机电设备综合状态指标三率达到“90·5·1”的要求:设备综合完好率≥90%,设备待修率≤5%,事故率≤1%

2.煤矿机械

(1)机械设备及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解读】在推进煤矿机电安全质量达标的同时,还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选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的保护装置,促进煤矿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2)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解读】1.煤矿各种机械设备状态是决定设备能否安全运行的关键,煤矿各种机械设备均应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其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可靠。2.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煤矿装备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落后的技术和装备在我国现有煤矿装备中所占比例很高。因此,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应积极引进、采用新技术,更新新装备,加速煤矿本质安全建设。

3.煤矿电气

(1)供电设计、供用电设备选型合理;

(2)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解读】按GB3836.1-2010标准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还必须符合专用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规定,其型式包括:隔爆型电气设备d等10种。其它的,应由主管部门制订规定,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证明具有防爆性能,并在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5)煤矿供电安全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目前,部分煤矿井上下供电管理、停送电管理不规范,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煤矿供电管理应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等制度,提高供电管理水平,保证供电安全。

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属煤矿一类负荷供电,需有完善的双回路供电。

(3)防爆电气设备无失爆;

【解读】电气失爆是引发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必须保证电气设备防爆率达到100%;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按GB3836.1-2010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有

关内容执行。根据原煤炭工业部《煤矿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小型电器包括插销、按钮、打点器、接线盒、电话机、照明与信号灯、电铃、电笛、电钻、发爆器等。井下电缆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均属于失爆。

(4)电气设备完好,各种保护设置齐全、定值合理、动作可靠。

【解读】按照《》及进行,表格填写按照。

4.基础管理

(1)机电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解读】机构成立按照。制度制定按照。

(2)机电技术管理规范、有效,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业务保安工作持续、有效;

【解读】制度制定按照,表格填写按照。

(3)机电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性能测试、检验及探伤等及时有效。

【解读】电气试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10条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胃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按《安全规程》第490条矿井应按表11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每月一次的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季一次的有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6月一次的有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6月不少于一次的有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记录按照《)

5.岗位规范

(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解读】制度制定按照,表格填写按照。

(2)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

(3)规范作业,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

【解读】“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6.文明生产

(1)现场设备设置规范、标识齐全,设备整洁;

(2)管网设置规范,无跑、冒、滴、漏;

(3)机房、硐室以及设备周围卫生清洁;

(4)机房、硐室以及巷道照明符合要求;

(5)消防器材、绝缘用具齐全有效。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解读】详见总则。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二)突出矿井在2006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三)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四)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五)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六)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七)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2)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3)单回路供电的(对于边远地区煤矿另有规定的除外);

(4)矿井供电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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