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招标文件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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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招标文件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污水处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BKZ/SB-WSCL)
招标人: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经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4]347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招标代理工作。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污水处理设备的投标。
1、招标人: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2、工程地点及招标内容
2.1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2.2招标内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成套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方案设计、设备提供、安装、调试等(招标编号:BKZ/SB-WSCL)。
3、如贵单位有意参与投标,请凭本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于2006年月
日13:00~16:00,日9:00~16:00到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溪路131号黄龙世纪苑4-301)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5、招标答疑:投标人应于2006年月日 18 时之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传真至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06年月日9:00,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28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总服务台。
7、开标:2006年月日9:00时在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随带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8、请立即以传真方式确认收到此邀请书和接受邀请;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加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联系电话:2 传真:0 联系人:刘宝平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31号4幢301室邮编:310007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日
第二章招标设备一览表
第三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组织和实施,招投标全过程接受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和指导。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工程货物。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招标人”系指代建单位,招标人委托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业主”系指使用者。
“投标人”系指具有供货能力和类似业绩且接到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的独立法人。
“发包方”系指代建单位。
“承包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的中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凡具有供货能力和类似业绩并能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独立法人,且接到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的,为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5、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6、现场踏勘:招标人定于前附表所书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就现有施工条件以及已完成的工程现状做必要的介绍。投标人应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便能够编制合理可行的处理方案。
7、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
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的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写明日期。
招标人进行的解释或澄清的答疑文件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进行,投标人在本文件规定时间以后的询问,招标人将不做任何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5天,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或完善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招标人原则上不再发布任何补充文件,若确需发布补充文件,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疑问(书面)的正式答复将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招标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及货币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在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商务标:
1) 投标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报价汇总表
4) 设备报价表;
5) 其他费用报价表
6) 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如不填写将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
7) 优惠条件:
a.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付款条件、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b.当优惠条件涉及“设备报价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
8) 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
2) 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简介(含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及客户的联系电话);
4)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产品鉴定证书;
6)最近3年本公司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附律师事务所证明);
7) 各种获奖证书;
8) 投标人近三年来用户回访记录;
9)投标人浙江地区近三年来业绩情况;
技术标
内容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包括:
1)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
2)产品的材质、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