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课后习题(商标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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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商标权的保护

1.何谓商标的反向假冒?

答:(1)商标的反向假冒,是指假冒者将他人带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买来后,撤掉原来的注册商标,换上假冒者自己的商标,再把商品投向市场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他人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被称为商标的反向假冒。这是我国《商标法》2001年修改后新增加的一项内容。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其商标法中将反向假冒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2.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

答: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①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即指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看,凭视觉判断所对比的商标大体上差别不大,就构成商标相同。

②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商标的反向假冒,是指假冒者将他人带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买来后,撤掉原来的注册商标,换上假冒者自己的商标,再把商品投向市场的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①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④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将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⑤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⑥其他的侵权形式。如通过广告损毁他人注册商标的声誉、淡化他人注册商标的影响等。

3.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答:(1)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概念

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和有关的民事法规对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所作出的、由侵权人承担的强制性处罚措施。

(2)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方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①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权利人要求人民法院对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立即予以制止,以避免自身的权益遭受更大的损失。

②消除影响

商标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使商标权人的商标声誉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商标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消除因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其注册商标造成的不良影响的法律责任。

③赔偿损失

这是商标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因商标侵权行为给注册商标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下面三种行为哪些构成商标侵权?

(1)深圳一公司将“海尔”商标作为该企业空调产品上的商品装潢使用;

(2)广州一公司将“可口可乐”商标作为该企业的字号突出使用在一种新饮料产品上;

(3)香港一公司将内地企业“Kelong”空调的商标,在互联网上注册为域名。

答:(1)《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根据此规定,深圳一公司将“海尔”商标作为该企业空调产品上的商品装潢使用侵犯了海尔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构成商标侵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

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根据此款规定,广州一公司将“可口可乐”商标作为该企业的字号突出使用在一种新饮料产品上,构成商标侵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根据此款规定,香港一公司将内地企业“Kelong”空调的商标,在互联网上注册为域名,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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