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会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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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总结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总结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总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

此外,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八种行为,第一、二、五、****七项,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第四、八项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只按成本结转;对于第三项,分情况进行处理。

从2009年1月1日之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执行新政策。

必须遵从下列顺序:(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按组成计税价格。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按规定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例1】某一般纳税人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80万元,计税价格为100万元,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该行为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只按成本结转;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 80+100*17%贷:库存商品 8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17%二、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例2】某一般纳税人公司以库存商品对外投资,双方协议按成本计价。

该批库存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计税价格为100万元。

库存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100*17%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外购) 1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17%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80贷库存商品 80三、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例3】某一般纳税人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80万元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职工。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不同会计处理比较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不同会计处理比较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问题。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八种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现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分配;(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单位或者个人.进项税和视同销售的衔接:以上行为中,购进的货物只有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才视同销售,所以,你买了面、油,用于职工食堂,是不用视同销售的。

你用仓库里购入的钢材盖楼,也不用视同销售。

但是,国家为避免你既没有视同销售缴纳销项税,又在进项抵扣,所以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

至于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以上五种行为都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公允价值)确定办法:(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或者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会计核算问题(分别几种行为举例)(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现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的除外。

以上三种情况,只是销项税问题.(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借:在建工程等贷: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成本价)贷:库存商品很多人认为,应当按照成本价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你想一下,如果那样处理,从招待费、广告费等计提基数,到企业所得税汇缴表的填报,会多么的麻烦和吃亏呀。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会计核算中的异同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会计核算中的异同

会 计 准 则 作 出较 大 变 革 , 2 0 0 8年 开 始 对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和
优 惠政策进行较大调整 , 2 0 0 9年增值税从 生产型 向消费型 转
型, 可 是在 视 同销 售 业务 中 , 三 者 还是 存 在 较 大的 差 异 。

增值 税 的八种视 同销 售
【 关键 词 】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会计Fra bibliotek算 视同销售
增值 税 是销 售有 形 动产 、 提 供 加T 修 理修 配 劳
务 中的增值额 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
税是 对生 产经 营所得 和其 他所得 征 收 的一种 税 。增
目前 关 于视 同销售 的概 念 尚未有 一个 明确 的定 论 。大部 分 文献指 出该 交易 行 为在会 计上 不作 为 销 售 处理 , 而 在税 收上作 为销 售处 理 。 笔者 认为 这是 不 全面的。 非 货 币性资 产交 换会 计核算 中 , 企业 将 自产
只有商 品所有 权 已经转 移 、 没有被 保 留控 制权 、 收入
入 和成 本 。 这 个在 会计 上作 为销 售核算 , 税 法上 也作 为销 售核算 , 其实也 是视 同销 售 的业务 。 笔者认 为视 同销 售是 一种 特殊 的销 售行 为 ,是指 除正 常销 售货
物外 , 对 外发 出货 物达 到某 种交 易 的行 为 。 即企业 向
税及 纳 人所得 税 核算 范 围。其账 户 处理 为正 常 的销 工 程 领 用 自产 产 品 时不 能 一 味 的作 为 视 同 销 售 处
售处 理 。
理。 只有 该在 建 工程是 不 动产类 的 , 才要 考虑 视 同销 售 的增 值税 。 自产产 品用 于非 应税 项 目属 于企业 内

企业增值税与所得税对视同销售业务的财税处理差异分析

企业增值税与所得税对视同销售业务的财税处理差异分析

均销 售 价格 确 定 ; 组成 计 税 价 格 确 按 定 ,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征 消 费 税 货 其 不
物 : 组 成 计 税 价 格 = 本 × 1 成 本 利 成 (+
产 机 构 、 供 劳 务等 方 面 的 自产 自用 提 产 品 。 自产 自用 的产 品 、 品 等 在会 商 计 上 应 按 成 本 结 转 ,不 作 为 销 售 处 理 。企业 将 资 产移 交 使 用 时 , 将 产 应 品的 成 本按 用 途转 入 相 应 的 科 目, 借

增 值 税 视 同销 售 业 务 的 会计
二 、 得税 视 同销 售 业务 的会 计 所
与 税 务 处 理
与 税 务 处理
应 当按 照 公 允价 值 确 定 收入 , 算 应 计
纳 税额 。
《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及 其 实 施 细 增
则 的 规 定 有 8种 行 为 必 须 视 同 销 售 货 物 , 这 些 视 同 销 售 业 务 , 般 纳 对 一
发 生 上 述 业 务 时 都 应 视 同 销 售 确 认 收 入 。 而 在 会 计 上 , 将 自 己 的 产 品 对 用 以职工 福利 的情 形确 认 收入 , 可 见 , 计 与 税 法 的 处 理 一 致 , 需 纳 会 不 税 调 整 。其 他会 计 上 不 确认 收入 , 会 计 与 税 法 出 现 差 异 ,需 进 行 纳 税 调
回的货 币投 出 , 记 “ 借 长期 股权 投 资 ” 科 目, 贷记 “ 银行 存款 ” 目。期 末结 科
转 成本 , 记 “ 营业 务 成 本 ” 目, 借 主 科 贷 记 “ 存 商 品 ” 目。从 以 上 各 情 形 库 科 可 看 出 ,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视 同 销 售 业 务 , 一 部 分 在 会 计 上 也 确 认 收 入 业 务 ,会 计 与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处 理 一 致 ;

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对比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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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 征税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 不确认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
物无偿赠送他人
收入 销项税 征税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 不确认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
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收入 销项税 征税
结束语
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也是伟大的, 所以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正确的。
When You Do Your Best, Failure Is Great, So Don'T Give Up, Stick To The End
委托代销方式
▪ 差异:代销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受托方只 收取手续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 商品,包括手续费与销售数量、金额挂钩或者 不挂钩;另一种是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 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属于“视同买断”。所得税上规定的委托代销 方式只明确了支付手续费一种,而增值税未区 分采取何种委托代销方式。 另外采取委托代销方式提前收取全部或部 分货款和未收到代销清单时,增值税均有纳税 时间的规定,而所得税未做出此方面的规定。
销项税
征税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 不确认 不视同销售,不视同销
应税项目
收入 进项税转出 售
视同销售业务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11、将外购的货物作为集体 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 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 福利
不确认 收入
不视同销 售,进项 税转出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上的异同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上的异同

一、增值税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会计上确认收入:(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注:可对比满足收入的5个条件理解,即1.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2.不再继续管理和控制3.能可靠计量收入金额 4.能流入经济利益 5.能可靠计量成本(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三、按照新税法要确认收入:税法上确认收入(注:以所有权是否转移为判断原则)(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税法上不确认收入(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引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企业所得税改革工作小组编)的如下内容,供参考:原税法中对于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也要视同销售。

增值税“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处理的分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处理的分析
税务筹划
增值税“ 视 同销售” 在增值税 、 会计和所得税处理 的分析
广 东 省 轻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黄 海 平
摘要: 增 值 税 的 八 种 视 同销 售 行 为 , 无论 会计上如 何处理 。 均 要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但 缴 纳 增 值 税 的 视 同销 售行 为 并 不 意 味 一 定 要 交 企 业
行为 , 不 视 同销 售 不 确 认 收 入 。
( 三) 套 计 准 则和 所 得 税 法 对 确 认 收 入 的规 定
收 入 准 则 规 定 。企 业 销 售 货 物 只要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就 可 以 确
所 得 税 .这 是 因为 会 计 准 则 对 收 入 的 确 认 规 定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对 收 入 确
则 确 认 收 入 强 调 相 关 的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人 企 业 ,而 企 业 所 得税 法 对 收 入 的确 认 不 强 调 “ 相 关 的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这 一 条 。
货 物 行 为 计 征增 值税 。
( 二) “ 视 同销 售 ” 在 企 业 所 得税 诸 中 的规 定
企业 处 置 资产 根据 所 有 权 是 否分 离 分 为 内 部 资 产 处 置 和 外部 资 产 处置, 外部资产 处置应按规定作 为视同销售 并确认收 入 , 如: 用 于 市 场
增 值 税 条 例 和所 得 税 法 对 视 同销 售 的 概 念 也 是 不 同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确 认 收 入 是 参 照 所 有 权 是 否 转 让 及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增 值 税 条 例 是 按 照 货 物 是 否 转 移 和 环 节 来 征 收 的 。也 就 是 说 , 在会计核算上 , 如 果 一项 销 售 业 务 它 的 经 济 利 益 不 能 确 定 是 否 流 人 企 业 时 .在 会 计 上 是 不 确 认 收 入

视同销售业务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

视同销售业务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

视同销售业务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浅析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也变得日益复杂,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也极为常见,正确从会计和税务两个不同角度处理视同销售行为,成为会计等专业在校学生和正在从事会计、税务等工作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政策就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进行分析。

关键词:视同销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9-0120-02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也变得日益复杂,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也极为常见,如何正确从会计和税务两个不同角度处理视同销售行为,成为会计等专业在校学生和正在从事会计、税务等工作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政策就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进行分析和探究。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上述8种行为应该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

其确定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不中断。

二是防止以上行为发生逃避纳税的现象。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解析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解析

第⼀,增值税视同销售解析。

根据《增值税暂⾏条例》,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为,可归纳为:⼀是将货物(有形动产)⽤于在建⼯程、⽆形资产开发、职⼯福利、个⼈消费等⾮⽣产性⽤途,要考虑货物的来源,如果货物是外购的,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为,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货物是⾃产或者委托加⼯收回的,则视同销售⾏为。

⼆是将货物⽤于投资、偿债、捐赠、利润分配、⾮货币性资产交换,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均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为。

对于归纳1,需要把握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先,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为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为相⽐,实质是完全不同的。

视同销售⾏为,会计上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的贷⽅,确认⼀笔销项税额,由于销项税额在数量上会⼤于原在借⽅确认的进项税额,使得“应交税费——直交增值税”科⽬产⽣贷⽅余额,这就需要给国家缴纳增值税;对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为,会计上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的贷⽅,确认⼀笔进项税额转出,由于转出的进项税额,在数量上等于原在借⽅确认的进项税额,会使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结平,即不需要给国家缴纳增值税。

其次,判断是视同销售⾏为,还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为,要依据该⾏为是否具有增值的特性。

例如,将外购的货物⽤于在建⼯程、职⼯福利等,由于外购的货物未产⽣增值额,因此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为;但将⾃产或委托加⼯收回的货物⽤于在建⼯程、职⼯福利等,由于⾃产或委托加⼯收回的货物经过加⼯过程已具备了增值的特性,所以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结论2,主要是出⾃于保证增值税税源的⽬的。

结论2涉及的各项交易,其共同特征是,货物⽆论何种原因,最终均脱离了企业的范围,考虑到税收监管的困难,⽆论货物是否产⽣增值额,均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所得税视同销售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告、样品、职⼯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上比较分析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上比较分析

或者是委托I T的 , J U 这个情 况下 的行为就是销售行为。 其实质都与增 0 引 言 值税有关, 都在会计意义上是有效的。 由于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对外捐 视 同销售是分 为会计 和税 收上 的两条线 , 在进行会计统计时 , 其 因此在会计上不作收入处理 。 会计 分 销 售 成 果 会作 为销 售 业绩 来 看 , 在 进 行 税 收 时 , 而 则不 并 不 作 为销 售 赠货物不符合确认 收入 的条件 , 录为 : 业绩来看。本 文将对视同销售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 的相同点和 借 : 业 外支 出 营 不同点作 了全面的 比较分析。 贷 : 存商 品 库 般来说 ,视同销售 可以分为增值税视 同销售和所得税视同销 应 交 税 费— — 应 交 增值 税 ( 项 税 额 ) 销 。 售, 二者其实在本质上并没有什 么不 同, 是属于会计处理的范畴 , 都 2 所 得 税 视 同 销售 但 是 在 税 收 意 义上 的差 别较 大 , 以下 是 对一 些 二 者 异 同点 的 一 些 分 赠 品 实物 一 般 不入 商 品 系 统 而在 系统 外 流 转 ,会 计 处理 以 “ 赠 析和探讨 。
理。企业应按货物的公 允价值确认 收入 , 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应 交税 费— — 应 交增 值 税 ( 项 税额 转 出 ) 进 22企业将外购 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的处理 。在会计和所得 . 如果不是外购 的货物, 而是委托生产或者是委托I JT的, U 这个情
( 接第 6 上 3页 j
征集活动 , 在经公众投票后决定 ; 九寨沟可作为四川旅游的代表性景 会。充分利用各种旅游展览( 会、 销) 博览会 , 精心策划与设计 旅游地 展台 , 吸引观展者 的注意 , 发放旅游宣传手册 等资料 , 积极宣传 、 推介 观, 熊猫 作 为 四J 旅游 的形 象标 志。 I I 34 四川旅游形象的多样性传 播 应根据整合 营销传播理论 , . 以 旅游地形象。 统一 的传播 目标来协调运用各种旅游形象传播方式、 手段 , 使不同的 345节事活动 。根据 四川 的传统文化特色、 .. 民族风情和各民族 传播工具在每 个阶段发挥出统一的、 最佳的和最 有效的传 播影响力。 传统节 日, 科学设计、 策划各类旅游节庆活动 , 如火把节、 女儿节、 转 形象传播方法多种 多样 ,现代 营销管理理论和实践从企业营销的角 山会、 龙舟节、 彝族年等 , 充分吸引公众注意力 , 形成轰动效应与新闻 度, 归纳和提炼 了多种信息传播工具 可用 以推动信息传播 , 如媒体 广 传 播 效 应 。 告、 直接 营销、 促销、 公共关系、 个人销售等。 四J 在针对 目的地形象 I I 346联合促销 。川内各地市、 .. 各旅游景区要加强要加强联合促 传播 的实际操作 中, 应重点关注的信息传播渠道 是 : 销, 同时, 四川要与云南 、 陕西、 西藏 、 贵州、 重庆 、 甘肃等西部省市加 341媒体广告。根据 l I ..  ̄J 旅游形象传播的 目标市场、 I 发展与经 强旅游合作 , 应根据各 自形象定位 , 或优势互补、 或资源共享, 加强分 营时期 、 时段的不同 , 采用不 同形式的广告媒体和手段 , 拟订 广告 媒 工 、 作 , 建 西 部 区域 旅 游 营销 联 盟 , 同 面 对 市 场 , 传 、 育 西 合 构 共 宣 培 体组合策略和计划 方案 , 积极开展广告宣传。 在充分利用电视、 报纸 、 部 旅 游 形 象 。 广播 、 杂志、 户外广告等传统的广告媒体开展宣传 的同时 , 要利 用网 35 四川 安 全 旅游 形 象 塑 造 随 着 旅 游 业 的迅 速 发 展 , 游 安 全 . 旅 络网络、 手机等媒体传播 四川旅 游形象 , 拉近与 受众 的距离 , 制造 舆 问题 日益突显。 旅游业是一个对产业环境十分敏感的产业 , 发生严重 论话题 , 形成 口碑传播。四川应不断完善 自己的旅游网站 , 并进入各 旅 游 安 生 事件 必然 对 旅 游业 产 生 显 著 的 影 响。 汶 川 大地 震 使 E l al J 许 主要网络搜索引擎 , 与一些热 门网站建立链接 , 并充分发挥 网络传 递 多旅游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 ,生离死别或残疾等地震带来的各种后 信息、 收集信息 、 开展数据库营销 、 顾客 关系管理、 有效广告 公关传 果给 当地 居 民 、 会 大众 、 游 从 业 人 员和 游 客造 成 了严 重 的心 理 阴 社 旅 播 、 现 四川 旅 游 文 化 的职 能。 展 影, 给四川旅游业带来 了巨大打 击。在今 后相 当长的时间 内, 塑造 四 342 公 关 活 动 。 公 关 活 动 可 以建 立和 维 持 旅 游 目的 地 与 公 众 J旅 游 的 安全 形 象 , 除游 客 对旅 游 安 全 的担 心 , .. I l 消 显得 尤 其重 要 。 问的良好关系 , 建立、 维护、 改善或改变旅游地形象。 四川旅游形象营 四川安全旅游形象塑造应从以下几 方面着手 :①构建四JI I 旅游 销主要公关手段有 : 各种活动。 ① 如举办新闻发布会、 旅游推介会 ; 安全预警 系统 、 举 旅游安全控制系统、 旅游安全施救 系统和旅游保险系 办旅游发展研讨会 、 座谈会 、 联谊会等。 ②邀请明星、 名人出任 四川旅 统 , 建立旅 游安全 的应急机制 : 在灾害重建与旅游规划开发 中, ② 要 游形 象大 使 或代 言 人 , 用 其 公 众 形 象及 知 名度 影 响相 关 群体 。 邀 充分进行 生态灾难评估 , 利 ⑧ 重新确定人与 自然关 系, 长远规划要注意生 请主要旅游客 源地新闻媒体和 国内外有广泛影响 的新闻媒体记者和 态安全 ; ③建立后 生灾害动态监测 、 、 监控 预防和应急机制 , 要注重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系列之三: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系列之三: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系列之三:视同销售
提到视同销售,很多人都会想到增值税视同销售,实际上在企业所得税上也存在视同销售的说法,那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是不是一回事呢?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该如何填报呢?本文给予分析。

一、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区别与联系
增值税视同销售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存在一定的差别,增值税视同销售包含10项,包含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列明7条及财税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的3条,延续了增值税在流转环节征税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包含8项,涉及资产的所有权均发生转移,涉及劳务的均为已经发生,会计上统一不做收入确认,税法上要求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成本。

具体区别与联系如下:
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填报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填报顺序遵循先填A105010表第1-20行,再自动带入A105000第2行和第13行,最后导入主表A100000第15-16行。

具体如下:
三、视同销售填报注意事项
1、既然是视同销售,跟销售还是有区别的,填报时注意调表不调账,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列,不做账务调整。

2、视同销售的价格除有特殊规定外,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80号公告规定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那什么是公允价值
呢?公允价值本身是个模糊概念,具体到征税上就是征纳双方均认可的价格就是公允价值,实务中可以按照如下顺序来确定:①参考自身同类同时期产品或服务收入;②参考市场同类同时期产品或服务收入;
③按照成本利润率来核定应税收入。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区别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区别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区别相关法规根据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法规规定,对视同销售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如下: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处置资产的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视同销售内容

视同销售内容

本例中,外购衣料与应税劳务加工成服装,并不属于税法规定的进
项税额不得抵扣的任何情形,却将其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而将委托
加工的服装对外赠送属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却未按视同销售
计提销项税额,因此该例讲解是完全错误的。本例的正确处理应该是:
购买衣料与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额应正常抵扣,同时,对外赠送的服
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对在税法上认为是视同销售的行为,无论是针对哪种税种,进行会计处理时存
在一些需要明确的概念。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视同销售的问题,只有是否确认
为收入的问题。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中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时基本上都是要确认收
入的,这样看来,所得税法规中认为的几种视同销售需要缴纳所得税,在会计上也 增加了当期利润,这是一致的。之所以在所得税法规中提出视同销售,其实是强调 货物之间的转移行为,并不是会计概念上的收入概念。
② 用于交际应酬; ③ 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④ 用于股息分配; ⑤ 用于对外捐赠; ⑥ 其他改变资产权属的用途。
解读
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模式,其核心是强调所得税的纳税主 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企业内部机构或经济组织 不再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对其相互之间的符合规定的资产处置、劳务提 供、财产转移不视同销售,而只有向法人实体以外的主体转移资产、提供劳务、 转让财产才视同销售。
行次
1 13
14
15 16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2)货物、财务、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列
• 根据国税函【2018】1081号中有关填表的说明,各行次填列方法如下: • 第13行: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按照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的应税收入。 • (1)第14行“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交易行为,会计核算 未确认或未全部确认损益,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应税收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 度已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的,直接填报非货币性交易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已确认的非货币性交 易的差额。 • (2)第15行“货物、财务、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将货物、财务、劳务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 应税收入。 • (3)第16行“其他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上述项目外,按照税收规定其他视同销售确认应税 收入。

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有差异

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有差异

得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较增值税而言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
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对外提供营业税 劳务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
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和对外提供营业税劳务是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不是所得税
的视同销售。 二是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但资产所在地理位臵发生了改变,从境内转移到了境
它不同于一般销售行为之处在于,这种行为虽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但 在税收角度被认为它实现了在销售实现后的功能(如分配等); 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臵资产所 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视同销售行 为都有相应的规定; 由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调整适用的对象不同,对企业视同销售行为的涉税处 理亦各有不同。企业应清楚掌握两者的差异,进而做出正确的涉税处理。
(二)、(三)、(七)项;
另一类是不涉及货币流量的,可不作销售收入处理,只要按同类平均售价体现 销项税金,即上述视同销售规定的(四)、(五)、(六)、(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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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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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
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 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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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6)将购买的货物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视同销售,不征
(1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视同销售,征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易错易混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会计视同销售区别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2)销售代销货物;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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