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 12条基本原则

合集下载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述第一,制订议事规则目的一、保护多数人的决策权二、保护少数人的发言权三、保护每个成员的权力四、保护未出席会议的成员的权力第二,基本规则一、组织的权力超越单个成员的权力组织有权制定规则,其成员必须遵守。

如果某个成员的权力与组织进行工作的权力相抵触,组织的权力总是优先。

举例:在业主大会的一次会议上,有人提出提案:“在小区里修建一个儿童游乐场”。

征得会议主持人允许,甲女士正在发言表示支持该提案。

反对该提案的乙先生大声反对并与发言人争辩。

主持人要求该业主遵守程序,但乙先生继续他的干扰行为,并称作为业主他有发言权。

主持人平静地声明业主大会有权有秩序地进行工作,这个权力超越单个业主的发言权。

主持人进一步告诉乙先生业主大会有权力将妨碍该权力的业主请出会场。

二、所有成员平等,所有成员的权力平等这些权力是:• 参加会议权• 提案权• 在讨论提案时的发言权• 提名权• 投票权• 任职权举例,乙先生有权发表他对修建儿童游乐场的提案的反对意见。

但是,他必须征得主持人的允许,得到了发言权才能在讨论中发言。

三、法定人数到场才能议事法定人数是必须到场的最少成员人数,会议才能合法行事。

这个数目通常写在章程里。

在在人数较少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中,法定人数是其成员的大多数。

设立法定人数的目的是防止一个没有代表性的群体以组织的名义采取行动。

举例:时间已经很晚了,业主们逐渐离开业主大会的会议。

一个业主提议“在公园里修建一个儿童游乐场”。

一个业主注意到有小孩子的年轻夫妇成员离开了会议,他要求主持人确定法定人数是否还在会上。

(主持人可以不经要求采取这个行动。

)法定人数不在会上了,业主大会不能在儿童游乐场问题上采取行动。

四、多数人决策这条规定是基本的民主程序。

少数人有权发表意见,但一旦参加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中大多数作出一个决定,少数人必须尊重和遵守这个决定。

举例:多数人表决通过一个提案将修建儿童游乐场的提案推迟到下一次会议上作决定。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罗伯特(1837-1923)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最后升任工兵准将,令他永垂史册的杰作却是我们在推介的《议事规则》。

罗伯特根据美国草根社团的合作实践,以及英国四百多年的议会程序,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编纂成《议事规则》,于1876年问世。

其重要性立即为人们所认识,影响迅速扩大,被广泛接纳为各类会议的议事准则。

1915年修订和大为扩充的《议事规则》第四版是个里程碑,由于罗伯特的独特贡献,书名也早就被公认作《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了,到了2000年该书已发行了第十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共有六百多页(英文本更长达千页),内容十分庞大。

罗伯特意识规则强调了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全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领袖,并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袖,但是同时,集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使自己仍旧能够直接控制自己的事务,避免领袖的权力过大,避免领袖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

当今世界,无论是公共领域中的联合国大会、欧盟议会、各国国会的议事程序,还是私人领域里如上市公司、合伙小店、兴趣团体、学校班会等的议事章程,无不以《议事规则》为依据和蓝本,而议事规则也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

罗伯特意识规则可以精炼成为十二条原则,其凸显了三大特点:约定性,即规则明示在前,对事不对人;工具性,凡事不往道德上扯,能用工具来解决的绝不无端拔高和指控;价值中性,旨在凝聚组织认同,提高运作效率,平衡多元利益,通过文明议事来说服、辩论、妥协,从而形成有效果的行动。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第1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2条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

(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15条)为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和文明,保护每个人平等的表达权利,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动议规则第1条动议可议原则: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第2条动议中心原则: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动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第二章发言规则第3条主持中立原则:“主持人”依据规则裁判并执行程序,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主持人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主持,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4条机会均等原则:发言前要举手,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方可发言。

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

发言请起立。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只能对着主持人发言,参会者之间不能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约定。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能偏离当前动议的议题。

一个动议表决之后才能讨论另一个动议。

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打断违法发言规则的人,被打断者应马上停止发言。

第10条正反轮流原则: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11条明确立场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说理由。

第12条文明表达原则:不能人身攻击、不能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只能就事论事。

第三章表决规则第13条充分辩论原则: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虽然次数没有用尽,没人再想发言,才能提请表决。

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

第14条正反表决原则: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如果主持人享有表决权,应该最后举手。

第15条过半通过原则:当“赞成方”票数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通过。

议事规则顺口溜:1.议题具体,得是动议;2.没有动议,讨论无的;3.有口难言,主持中立;4.举手发言,等待准许;5.耐心聆听,打断无礼;6.面对主持,免得生气;7.限时限次,公平合理;8.一时一件,不许跑题;9.主持叫停,得要服气;10.正反轮流,皆大欢喜;11.首先表态,再说道理;12.就事论事,不能攻击;13.话都说完,才能表决;14.先正后反,弃权没戏;15.多数通过,平局没过16.萝卜青菜,开会顺利。

罗伯特议事规则总结

罗伯特议事规则总结

罗伯特议事规则总结
1、一时一件规则:一次只能有一个议题,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
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把它先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议。

2、动议中心规则:动议即是“行动的建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建议。

不能只提出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3、限时限次规则:不超时,禁止一言堂,比如设定每人只能发言n次,每次m分钟。

4、发言完整规则:不得打断别人的正常发言。

5、文明表达规则:禁止人身攻击,质疑动机,扣帽子,贴标签。

6、面向主持规则:参与者之间不能直接辩论,只能对主持人发言。

7、主持中立规则:主持人不能不能偏向任何一方的意见。

9、正反轮流规则: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持人应
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发言权。

9、机会均等规则: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
甚至是每一个人。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

10、充分辩论规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

每个人
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11、正反表决规则:主持人必须请正、反两方分别表决,缺一不可。

不可以正方表决后,发现
已经达到表决额度的要求,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请反对方表决。

12、过半通过规则:出席会议的人员超过50%赞成即可获得通过。

罗伯特议事法则

罗伯特议事法则

罗伯特议事法则罗伯特议事法则罗伯特议事法则 (Robert's rules of order)摘自:亨利·马丁·罗伯特撰写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第一章宗旨第1条本议事规则的宗旨,是在尊重每位参会者平等权利的前提下,使会议有效率地进行,形成有行动效力的会议决议。

第二章根本原则第2条每位参会者的意见都是宝贵的,不同意见的存在是正常的。

在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会议以“多数决定”的表决形式来形成会议决议。

第3条每位参会者都有权利努力将自己的个人意见转化为会议决议,但是个人意见的表达及会议决议的形成要遵循约定的会议规则和程序。

第4条会议授权主持人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并执行会议规则,但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参与会议内容的讨论。

第5条参会者在发言之前必须首先举手向主持人申请发言权,不能打断其他人的发言。

第6条在辩论过程中,发言人表达意见的对象只能是会议主持人,不能直接与意见不同的人展开面对面辩论。

第7条“动议”是会议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必须是具体而明确的行动建议。

会议遵循“先动议后讨论、没动议不讨论、讨论则只讨论当前动议”的原则。

第8条会议的每个议题应该在参会者充分表达、讨论和修改之后,才可以进行表决以形成会议决议。

第三章发言、辩论规则第9条会议发言权由主持人分配,但会议主持人除维护议事规则之外,不得就讨论内容发表评论,也不能对任何人的发言进行总结。

第10条如果主持人确实希望对当前动议发表评论或者因利害关系而需要回避,则主持人需要让出主持之位并授权一位临时主持人来主持,直到本动议表决结束。

第11条发言者必须首先举手向主持人申请发言权,先举手者获得发言权,主持人应宣布“请某某先生/女士发言”,并重申会议约定的发言时间限制。

第12条参会者在其他人的发言过程中可举手预约发言,主持人进行记录;如果有多人举手预约发言,则主持人按举手先后顺序依次记录;在发言人结束发言后,主持人依次请举手人发言。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还要注意,虽然公众集会一般希望有大量的人出席,但这并不是必要条件。比如,在大众中选择一些人出来构建一个社团,开始都是通过公众集会的形式,人数较多。通过几次会议,人数减少。一旦社团组织建立,就不再是公众集会了。
公众集会在第53节有更深入的讨论。
【固定组织的基层会议】
如果一个会议组织没有制定任何议事规则,那么它仍然受“通用议事规则”的约束(如《导言》中描述的那样)。当然,组织内部首先要对“通用议事规则”的定义有一个共识。大多数会议组织的成文规则分为若干级别,有的是由组织自身制定的,有的是由组织的上级机构制定。这些规则,有些阐述了组织的宗旨和使命,有些是对“通用议事规则”的诠释或补充,有些则规定了议事规则之外的其他事情。第2节介绍了一般情况下这种规则体系的构成,以及本书的规则在这样的体系中所处的地位。除了通用议事规则和组织自己制定的特别议事规则,组织的行为还受到其所在地方、州或者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并且这些法律法规有更高的效力。
有关表决额度的规定在第44节有详细的描述,例如“全体成员的过半数表决”(majority of the entire membership),就是指全体成员的过半数,而不是全部出席成员的过半数。
协商会议的类型
根据在议事规则上的不同特征,协商会议可以分为五种主要类型:(1)公众集会(mass meeting);(2)固定组织的会议(assembly of an organized society),特别是指其最基层组织的会议;(3)代表大会(convention);(4)立法机构(legislative body);(5)董事会(board)。下面分别简要描述。
罗伯特议事规则
1、在有不同意见时,多数方的意见成为集体意愿的表达。
2、必须同时兼顾少数方,包括个人权利,尤其要保护表达权和知情权。

一分钟搞懂罗伯特议事规则

一分钟搞懂罗伯特议事规则

一分钟搞懂罗伯特议事规则星:xing 刑:xingr 醒:xingg 幸:xinghyih shih gui zer de 1 2 tiaor ji benn yuanr zer (jir jiann bann )dih 1 tiaor 、dongh yih zhong xin yuanr zerdongh yih shih kai huih yih shih de ji benn dan yuanr 。

" dongh yih zhee ,xingr dongh de tir yih yee 。

" huih yih taoo lunh de neih rongr ying dang shih yi xih lieh mingr queh de dongh yih ,ta menr bih xu shih juh tii 、mingr queh 、kee cao zuoh de xingr dongh jianh yih 。

xian dongh yih houh taoo lunh ,wur dongh yih buh taoo lunh 。

dih 2 tiaor 、zhuu chir zhong lih yuanr zerhuih yih " zhuu chir renr " de ji benn zhir zer shih zun zhaoh gui zer lair cair panh bingh zhir xingr chengr xuh ,jinh kee nengr buh fa biaoo zih jii de yih jianh ,yee buh nengr duih bier renr de fa yanr biaoo shih qing xiangh 。

(zhuu chir renr ruoh yaoh fa yanr ,bih xu xian shouh quanr ta renr linr shir daih xingr zhuu chir zhi zer ,zhir daoh dang qianr dongh yih biaoo juer jier shuh 。

罗伯特议事原则

罗伯特议事原则

罗伯特议事原则一百年前有个好小伙子,名叫享利.马丁.罗伯特,二十五岁,中国人叫愣头青。

他毕业于西点军校在南北战争期间奉命主持一个地方教会的会议。

结果呢——搞砸了。

人们争个不亦乐乎,什么结论都没有。

总之一塌糊涂。

这个会开了比不开还要糟糕。

这个小伙子呢,有点一根筋。

说我要研究一下,弄个规则,否则我就再也不开会了。

他研究上下几千年的开会讨论,有一个结论:人大概是特别爱争论的一个动物,最难被道理说服的动物,分歧一旦出现。

很难在短时间内靠语言交流说服对方。

否则吵个几天几夜都不会有结果。

而且越吵越觉得自己有道理,对方是个笨蛋。

所以双方找到共同点达成一个结论一定要有一个机制。

他把这个研究当作一个战争一样。

把人的争论本性当作敌人。

最后这个小伙子打赢了。

打赢的结果是1876年罗伯特议事规则。

他自费出版买了一千本到处送人。

1915愣头青罗伯特成了将军,他修订了这规则。

一开始人家不重视,嘴上没毛说话不牢的小家伙行吗。

唉,没想到,真行,他们一实行这个规则,吵架没了,会开下去了。

墨水瓶,板凳也不乱飞了。

结果罗伯特议事规则成了世界上最通行的议事规则。

为什么会这样,当然罗除了一根筋,智商也和我们差不多,他不过是吸收了议会与西方各种会议规则的道理。

最重要的是他深刻地分析了人性的本质,认为人同时有“追求自由”与“追逐利益”的天性。

攻破了人性中或明或暗的一系列堡垒,所以他赢了。

赢还有一个原因: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制定的重要特点是实用,从实际中出发,最早的规则,其实是罗自己摸索出来的四五条他抄在一张纸上放在钱包里,开会随身带着,发现按这几条做会能开下去。

此后他与妻子积极参加民间组织,又根据实际情况扩充。

最后才慢慢写成书。

罗和其它议事规则作者想法不同的地方是罗认为:每个社团为自己量身定做一套规则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们应当使用相同的议事规则。

从这种实际的需求出发,工程兵将军罗伯特才成功了。

但是这个规则在一百年中最终获得人们认可一致赞许最根本的原因则隐藏在他规则本身,下面我会慢慢谈到。

罗伯特议事规则总结

罗伯特议事规则总结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15条)为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和文明,保护每个人平等的表达权利,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动议规则第1条动议可议原则: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

”第2条动议中心原则: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动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第二章发言规则第3条主持中立原则:“主持人”依据规则裁判并执行程序,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主持人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主持,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4条机会均等原则:发言前要举手,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方可发言。

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

发言请起立。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只能对着主持人发言,参会者之间不能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约定。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能偏离当前动议的议题。

一个动议表决之后才能讨论另一个动议。

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打断违法发言规则的人,被打断者应马上停止发言。

第10条正反轮流原则: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11条明确立场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说理由。

第12条文明表达原则:不能人身攻击、不能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只能就事论事。

第三章表决规则第13条充分辩论原则: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虽然次数没有用尽,没人再想发言,才能提请表决。

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

第14条正反表决原则: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如果主持人享有表决权,应该最后举手。

第15条过半通过原则:当“赞成方”票数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通过议事规则二、议事规则的基本原则1.保证参会的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利。

2.达到法定人数,做出的决定才是有效的。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包罗万象的议事规则的总成。

其基础的规则可概括为下面10条。

1 在有不同意见时,多数方的意见成为集体意愿的表达。

2 必须同时兼顾少数方,包括个人的权利,尤其要保护表达权和知情权。

3 主持人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规则和程序,但禁止主持人参与内容的讨论。

4 同时只能由一个议题,议题必须是明确的语言,不可以是模糊的想法。

5必须在经过充分且自由地辩论和修改之后才可以表决。

6 辩论发言必须围绕当前议题,禁止跑题。

7 禁止进行人身攻击,禁止怀疑别人的动机。

8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能超过约定的长度。

9 每人对每个议题最多发言约定的次数。

10 意见相反的两方应该轮流得到发言权。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要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要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要法定人数:过半确定主持人与记录员(主席与秘书)。

至少必须有主持人主持人中立,不总结,不陈词一事一议。

一次只议一事,一事只议一次动议:时间,地点,人物,资金,方式,效果动议必须可以被表决,必须具体而明确附议:无人附议的动议自动流产正方双方轮流发言(不得出现连续两次相同意见发言)同时只能有一个人发言。

发言者不超时,不跑题。

其他人不插嘴,不打断尽量向主持人发言,决不允许向对手发言不得质疑其他人的动机。

不得出现人身攻击举手起立发言,先举手者先发言(或用话筒)先说立场,再说理由弃权无效,即弃权票不参与表决。

越弃权越对自己不利。

三分之二原则更为普适。

特别留意强少数派既清点赞成票,也清点反对票,不计算弃权票会议必须有决议,决议必须被执行教学视频怎样宣布会议开始确定主持人主持人站在所有人都看得见的房间前边主持人敲击小木槌宣布会议开始(或请大家就座)怎样提出主动议称呼主持人主持人点你的名,或点头致意我提议……之后就座必须有人“附议”,这不代表同意,只代表可以讨论主持人:经提议并有人附议,我们开始讨论……怎样修改主动议可对主动议提出修正案(初级修正案)对初级修正案也可提出修正案(次级修正案),但次级修正案只能针对初级修正案(不能针对主动议)不能再有下一级修正案例子动议:购买一台电脑和一台打印机附议开始讨论修正案:限制金额不超过2000美元附议开始讨论次级修正案:删去2000,改为3000附议开始讨论最后的讨论仅限于讨论2000还是3000,不得再讨论是否购买设备(这个例子略去了投票表决过程)怎样进行简单多数表决被提名者需获得表决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才可当选例如,50人出席,40人表决,则过半数票为21票。

20票则视为未通过但具体情形可由章程确定。

例如章程规定需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则若全体成员为75人,则过半应为38人。

有些组织会要求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绝对多数票农村版罗伯特议事规则第一条: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引言罗伯特议事规则是一套广泛应用于会议和团体决策的规范,它提供了一种有序且公正的方式,以确保每个成员的声音都被听到,并最终达成最佳决策。

本文将介绍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重要工具。

一、决策方式的平等性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每个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无论其在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如何。

这意味着每个成员都有相同的发言权和表达观点的机会,促进了公正决策的形成。

二、尊重多数意见罗伯特议事规则重视多数意见,认为决策应以大多数成员的支持为依据。

这一原则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也避免了少数人的过度影响。

三、优先考虑少数意见尽管多数意见具有重要性,但罗伯特议事规则也鼓励对少数意见的尊重和关注。

这一原则保证了中立和全面的决策过程,避免了少数人被边缘化和忽视。

四、议事顺序的确定罗伯特议事规则强调确定明确的议事顺序,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它规定了讨论的程序,如发言顺序、提问与回答等,给予成员清晰指导并节省时间。

五、遵守会议纪律为了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罗伯特议事规则要求成员遵守会议纪律。

这包括遵守发言规则、尊重主持人的权威、不打断他人发言等。

通过确立这些规则,会议能够有序进行。

六、允许更正错误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成员有权更正事实错误和误导性陈述。

这一原则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了误导性观点对决策的影响。

七、保障正当程序罗伯特议事规则注重保障正当程序,确保每个成员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

它规定了提案、辩论、表决等环节的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合法。

八、促进合作与讨论罗伯特议事规则鼓励成员之间的合作与讨论,以达成共识和最佳解决方案。

通过积极参与和倾听他人观点,成员能够形成更充分的理解,并促进合作与共同努力。

九、发言限制与平等机会为了保证公平和高效的讨论,罗伯特议事规则规定了发言限制,并确保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发表意见。

这避免了个别成员过分占据会议时间,同时也鼓励更多成员积极参与。

简易罗伯特议事规则

简易罗伯特议事规则

简易罗伯特议事规则
1、法定人员原则。

参会决议的最低有效法定人数,参会的意义。

2、动议完整原则。

无动议不讨论,是会议的议题,程序或实体。

内容完整,意图明确,用词准确,不歧义。

五要素,时间,地点,任务,操作,资源。

提起通知。

3、主持人原则,主持会议,维持秩序,处理程序问题,
申请,许可,发言,询问,面向主持人,服从主持,
主持人不参与讨论,不总结发言。

4、充分辩论原则。

先立场,再理由,不人身攻击,不能跑题。

5、公平发言原则。

动议人优先,先申请先发言,未发言优先,相
反意见优先,限时限次,2次,10分钟,
6、程序动议原则。

主动议、附属动议、优先动议、偶发动议、再
议动议。

7、过半数表决原则。

表决,多数人意志,整体意志,合法;承认
尊重,自觉执行。

全体成员过半数,三分之二,
8、一事一议原则。

不更改,股否定,不辩论,不动议矛盾。

可以
撤销或修改。

9、权利独有原则,不可转让、出售、代理。

10、会议记录原则。

文字,录音,录像,日程表,项目表,费用清
单,会议记录,成员发言概要。

秘书记录。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正反均等 处理顺序
LIFO原则:即后提出 的问题先解决。
动议参与人的几点原则
主持人不参加辩论
主持人中 立原则
辩论者只向主持人发言
只向主持人 发言原则
严禁人生 攻击原则
主持人打 断原则
不得人身攻击、只能
主持人应立即打断
就事论事
跑题的辩论
罗伯特议事规则
——一种和谐、高效的议事机制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
权利 保护 原则 有限 授权 原则 平等 制衡 原则
先辩 后决 原则 愿赌 服输 原则 动态 胜负 原则
决策 稳定 原则
决策 独立 原则
多元 包容 原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基础原则
权利公正原则
一事一议原则
充分辩论原则
一时一件原则
要有衡量的指标 • 不要说“加强监督”,而要说“编写……的调查报 告” • 不要说“落实流程”,而要说“抽查……并编 写……流 程落实报告交……审阅”
结果
处理动议流程的几点原则
会议成本=∑参会人员单 位时间工资×会议时间 ∴精简动议﹠精简人员
正反双方轮流发言 发言之前先表明态度
会议成本 表决时机
1、无人发言时 2、主持人可随时发起规则》所体现的“平衡”
效率 逐利 自由 权利保护
公平 制衡 制约 权力制衡
多数方权益 个人权益 出席者权益 程序性竞争
少数方权益 集体权益 缺席者权益 程序正当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总体构成
组织的治理结构
文件制度
会议的合法性
表决与选举
罗伯特议 事规则的 总体构成
议程的指定和调整
罗伯特法则动议运行 “六部曲”
动议
辩论 - >1/2同意,继续讨论 表决 - >1/2同意,提交主持 - 主持人决策是否通过 宣布结果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英文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英文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英文以下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的英文和双语例句:1. One subject at a time.(一次只讨论一个议题)The board followed the first principle of Robert's Rulesof Order by addressing one subject at a time.(董事会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第一原则,一次只讨论一个议题。

)2. The right to speak.(发言权)Every member of the committee has the right to speakduring the meeting.(委员会的每个成员都有在会议中发言的权利。

)3. The right to vote.(投票权)Before making a decision, all members are granted theright to vote.(在做出决定之前,所有成员都享有投票权。

)4. Majority rules.(多数决定)According to Robert's Rules of Order, decisions are made based on majority rules.(根据罗伯特议事规则,决策是根据多数决定的。

)5. Orderly conduct.(有序行为)The chairman enforced orderly conduct during the meeting by reminding members to raise their hands before speaking.(主席在会议期间通过提醒成员举手发言来维持有序行为。

)6. Recognizing members.(承认成员)The chairman recognized members in the order of their raised hands to ensure fair participation.(主席按照举手的顺序承认成员,以确保公平参与。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罗伯特议事准则的12条基根源基本则(极简版)之阳早格格创做第1条、动议核心准则:动议是启聚会事的基础单元.“动议者,止径的提议也.”聚会计划的实量应当是一系列精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简曲、精确、可支配的止径修议.先动议后计划,无动议出有计划.
第2条、主持中坐准则:聚会“主持人”的基础工做是遵照准则去裁判并实止步调,尽大概出有刊登自己的意睹,也出有克出有及对于他人的收止表示倾背.
第3条、机会均等准则:所有人收止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圆可收止.先举脚者劣先,但是尚已对于目前动议收过止者,劣先于已收过止者.共时,主持人应尽管让意睹差异的单圆轮流得到收止机会,以脆持仄稳.
第4条、坐场精确准则:收止人应最先标明对于目前待决动议的坐场是赞成仍旧阻挡于,而后证明缘由.
第5条、收止完备准则:出有克出有及挨断他人的收止.
第6条、里对于主持准则:收止要里对于主持人,参会者之间出有得曲交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准则:每人屡屡收止的时间有节造(比圆约定出有得超出2分钟);每人对于共一动议的收止次数也有节造(比圆约定出有得超出2次).
第8条、一时一件准则:收止出有得偏偏离目前待决的问题.惟有正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成后,才搞引进或者计划其余一个动议.(主持人对于跑题止为应予遏止.)
第9条、按照裁判准则:主持人应遏止违犯议事准则的止为,那类止为者应坐时交受主持人的裁判.
第10条文化表白准则:出有得举止人身攻打、出有得量疑他人效果、习
惯或者偏偏佳,辩论应便事论事,以目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11条充分辩论准则:表决须正在计划充分展启之后圆可举止.
第12条普遍判决准则:(正在简朴普遍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央供“赞成圆”的票数庄重多于“阻挡于圆”的票数(仄局即出通过).弃权者出有计进灵验票.。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通俗地讲,《罗伯特议事规则》就是关于如何开会的指南。

大家都开过会,然而无论在企业还是在社会组织中,开会效率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现状是我们凭借着个人经验或者与会者的权威来保证会议效果,但这是一种靠能人不靠制度的思路,不具有大范围内的可复制性。

《罗伯特议事规则》一书,至少在四个方面远胜同类指南:首先,它是人类议事智慧的严谨梳理,篇幅虽大,但紧紧围绕多数方、少数方、成员个体、成员整体、缺席者五大权利框架展开分析,既关心会议的决策效率,也意在防止民主表决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同时划清了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边界。

其次,该书虽然已出来11版,期间根据时代发展搞过关键性修改,但仍留存着罗伯特将军的初衷——把人们从议事规则分歧所导致的纷乱中解放出来,在原则的稳定性与方法论的适应性之间获得了较好的均衡。

第三,《罗伯特议事规则》虽事无巨细地考虑了会议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但它在行文风格上,是建议性的而非规制性的,也即列出典型情况及针对性措施,并不急于推荐所谓“最佳实践”或“制度红线”。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罗伯特议事规则》没意识形态色彩,它基于常识的力量和淡定客观的语言,无论左中右,都能够在这里找出改良各自会议的技术方案。

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第1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就是开会讨论议事的基本单元。

“动议者,行动的同意也。

”会议探讨的内容应就是一系列明晰的动议,它们必须就是具体内容、明晰、可以操作方式的行动建议。

先动议后探讨,并无动议不探讨。

第2条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

(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3条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讲话前须起身主持人,获得其容许后方可以讲话。

先起身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播发过言者,优先于已提过言者。

同时,主持人应当尽量使意见恰好相反的双方轮流获得讲话机会,以保持平衡。

罗伯特议事规则doc

罗伯特议事规则doc

《罗伯特议事规则》这是西方议会议事规则,不是党委决策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则是历经多年会议实践的议事规则范本。

美国西点军校毕业的罗伯特将军于1876年编撰此书,而后风行各地。

罗氏规则源自议会传统,深谙人性之道,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可以有效地维护会议秩序,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和谐,维护全体会议成员的正当权利,保障会议决策的民主、科学和公正。

罗伯特规则设定:主持人中立,人人有机会发言,并且规定了每人的发言次数;它要求辩论双方发言前举手起立,向主持人陈述,而不得互相质疑。

规则还禁止延堂脱时、强行要求发言和在别人发言之时插嘴。

为避免野蛮讨论的最重要的一条规则是,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怀疑别人的动机。

为了防止议题分散导致会议效率低下,罗氏规则要求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审议一个问题,发言不得超出既定议题;为了避免会议的争吵无序,罗氏规则要求任一时刻只能有一人发言,任何人必须要征得主持人同意,取得发言权后才能发言;为了预防主持人利用其身份操纵会议,罗氏规则要求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席应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权(如果若干人同时要求发言);为了防止相互人身攻击,罗氏规则要求所有发言必须以主持人为发言对象等等。

安徽阜阳南塘村的“南塘十三条”第一条: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开会制度,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

但主持人在主持期不得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第二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第三条:发言前要举手,谁先举手谁优先,但要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才可以发言,发言要起立,别人发言的时候不能打断。

第四条: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的发言。

第五条: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分钟,对同一动议发言每人不超过二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规定。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15条)为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和文明,保护每个人平等的表达权利,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动议规则第1条动议可议原则: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第2条动议中心原则: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动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第二章发言规则第3条主持中立原则:“主持人”依据规则裁判并执行程序,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主持人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主持,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4条机会均等原则:发言前要举手,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方可发言。

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

发言请起立。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只能对着主持人发言,参会者之间不能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约定。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能偏离当前动议的议题。

一个动议表决之后才能讨论另一个动议。

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打断违法发言规则的人,被打断者应马上停止发言。

第10条正反轮流原则: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11条明确立场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说理由。

第12条文明表达原则:不能人身攻击、不能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只能就事论事。

第三章表决规则第13条充分辩论原则: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虽然次数没有用尽,没人再想发言,才能提请表决。

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

第14条正反表决原则: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如果主持人享有表决权,应该最后举手。

第15条过半通过原则:当“赞成方”票数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通过。

议事规则顺口溜:1.2.3.4.5.6.7.8.9.议题具体,得是动议;没有动议,讨论无的;有口难言,主持中立;举手发言,等待准许;耐心聆听,打断无礼;面对主持,免得生气;限时限次,公平合理;一时一件,不许跑题;主持叫停,得要服气;10.正反轮流,皆大欢喜;11.首先表态,再说道理;12.就事论事,不能攻击;13.话都说完,才能表决;14.先正后反,弃权没戏;15.多数通过,平局没过16.萝卜青菜,开会顺利。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第1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2条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

(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3条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

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

同时,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4条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 (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分钟);每人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

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

(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第10条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11条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第12条多数裁决原则:(在简单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

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按其需要,议事程序的规定可以或繁或简,议事规则的基本精神却是非常简约清晰的,大致来说有五项:权利公正、充分讨论、一时一件、一事一议、多数裁决。

其凸显了三大特点:◉约定性,即规则明示在前,对事不对人;◉工具性,凡事不往道德上扯,能用工具来解决的绝不无端拔高和指控;◉价值中性,旨在凝聚组织认同,提高运作效率,平衡多元利益,通过文明议事来说服、辩论、妥协,从而形成有效果的行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罗伯特议事规则 12条基本原则(罗规极简版)
译者/袁天鹏·孙涤原著名:Robert’s Rules of Order “中华民族,世界之至大者,亦世界之至优者……犹未能像我东邻而改造一富强之国家者,其故何也?人心涣散,民力不凝结也!
……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

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

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

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於兹,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

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於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
……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浏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

若以浏览诵读而治此书,则必味如嚼蜡,终无所得,若以习练演试而治此书,则将味如啖蔗,渐入佳境,一旦贯通,则会议之妙用,可全然领略矣。

凡欲负国(公)民之责任者,不可不习此书,凡欲固结吾国之人心,纠合吾国之民力者,不可不习此书,而遍传之于国人,使成为一普通之常识……苟人人熟习此书,则人心自结、民力自固。

——此《民权初步》一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罗伯特议事规则》原书有六百多页(英文本更长达千页),内容挺庞大的,怎样把它用成称手的工具,来推进企业的治理和提高组织决策的效率和效果?原典是系统总结了现代组织和公民社会五百多年的实践经验锤炼而成的,系统严谨、规则周详、逻辑自洽,专业化程度很高。

为了适用于各类组织的治理需要,比如说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各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等,并为了杜绝钻议事程序的空子以逞私利的各种企图,它不厌其详,非常精密细致,可说是一本“规则词典”,以备各类正式组织和议事学专家查询、析义和解惑之用。

然而,从应用的角度,议事规则大可以订立得宽松些或严密些,视本组织的具体需要而定。

一般的通则,是会议要在不同的利益方之间求得持续的合作,参会者的立场越是多元,诉求越有差异,所涉及的利益分配越是复杂,议事规则的执行就越倾向于严格。

反之,议事规则就可以约定得比较弹性,不那么正式。

比如说,召开联合国安理会的正式会议,要求和校友会讨论下周末到哪里用餐的要求,自然会大不相同。

不过,现代的文明议事规则再精简,也得共同遵守一些“基本法则”。

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和操作,孙涤等把《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精义提炼出来,列为下面的12条原则。

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第1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2条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

(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3条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

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

若对立严重,主持人应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4条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10分钟);每人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

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

(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第10条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11条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第12条多数裁决原则:(在简单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

弃权不计票数,表示支持
按其需要,议事程序的规定可以或繁或简,议事规则的基本精神却是非常简约清晰的,大致来说有五项:权利公正、充分讨论、一时一件、一事一议、多数裁决。

第1项和第5项是现代文明所长期追求并正在努力贯彻的,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第2、3、4三项则提供了议事规范落实的技术保障,能够有效地纠正或避免在会议常遇到的发散跑题、一言堂、打断他人发言,甚至恶意揣度、粗言相激、肢体相争等不文明的现象。

不难看到极简版的十二条原则,大多数是在操作层面上促进效率和达成目标的规定。

总之,“罗伯特议事规则”有非常精巧且实用的安排,成为促进文明议事和高效决策的强有力的工具。

现代社会的各类团体和组织发展到目前阶段,实践议事规则变得更有用、更有益、也更绕不过去了。

我们把现代文明的议事精神精炼成为十二条原则,凸显了三个特点:
约定性,即规则明示在前,对事不对人;
工具性,凡事不往道德上扯,能用工具来解决的绝不无端拔高和指控;
价值中性,旨在凝聚组织认同,提高运作效率,平衡多元利益,通过文明议事来说服、辩论、妥协,从而形成有效果的行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版组织法规和章程在具体的规定上事实上已有不少在遵循这些精神和准则,往往只是没指明其出典而已。

比如,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等,也都是以罗氏议事规则为蓝本的。

可以说,《议事规则》已经浸透了现代社团包括公司企业的运作,成了事实上(de facto)的标准。

譬如,在发达国家,人们只需要进行一次议事规则的培训,就可以在多个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

可见几乎所有的企业机构,议事规则是大同小异的。

议事规则是落实公司治理的工具,是一种推进社会诚信和程序正当的有效工具。

它作为一种精巧平衡的制度设置,无论对上还是对下,既促进积极平衡,又是保护,也是适当的约束。

怎样博弈,使自己的主张和利益得到贯彻?怎样结盟,从分分合合中争取多数?怎样规制,通过文明的程序达到正义?等等。

开会、商讨、劝说、谈判、于是无一不需要有正式或简化的议事规则。

——401文子于罗规互助组讲解《罗伯特议事规则》简明版前言
2016年5月24日作者qq:62783058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