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安全防范措施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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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触电事故安全防范措施正
式版
触电事故安全防范措施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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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非电气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变配电室,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特种作业证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电气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绝缘垫等绝缘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3、保证高压用电安全的组织措施:停、送电申请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严禁约时停电、送电。
4、停电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4.1、停电:检修工作中,如人体与其他带电设备10千伏及以下者的距离小于0.35米、20-35千伏者小于0.6米、63-110千伏者小于1.5米时,该设备应当停电;如距离大于上列数值,但分别小于0.7米、1米时(63-110千伏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为1.5米),应设置遮栏,否则也应停电。停电时,应注意对所有能够检修部分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采取防止误合闸的措施,而且每处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断路器小车和低压抽屉必须拉出至检修位置)。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他方面的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送电。
4.2、验电:对已停电的线路或设备,
不论其电压表或其他信号是否指示无电,均应进行验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应的验电器。
4.3、放电:放电的目的是消除被检修设备上残存的电荷,放电应采用专用的铜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人手不得与放电导体相接触,应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4.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防止意外送电和二次系统意外的的反送电,以及为消除其他方面的感应电,应在被检修部分外端装设必要的临时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临时接地线装拆顺序一定不能弄错,装时先接接地端,拆时后拆接地端。
4.5、装设遮栏:在部分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栏起来,使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4.6、悬挂标示牌:标示牌的作用是提醒人们注意。例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被检修设备的开关上,应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在装设临时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的操作手柄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的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等。
5、低压带电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5.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临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
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5.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部分的措施。
5.3、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5.4、工作前应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顺序应相反。一般不应带负荷接线或断线。
5.5、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6、带电部分只允许位于工作人员的一侧。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7、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分别是0.7米、1.0米、1.5米)。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8、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所有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
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
9、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10、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控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距不得超过3米。
13、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线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
14、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6、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
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7、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8、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