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评审标准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鲁商字〔2018〕222号•【施行日期】201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18〕222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现将《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2018年12月11日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外商投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励主体在山东省内已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
不含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
青岛市可参照出台相关奖励政策,自行奖励。
第三条奖励内容(一)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二)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三)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对全省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制造业新设项目,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四)同时符合上述多个奖项条件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总部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商发〔2018〕2号)条件的项目,可就高选择奖励金额,但同一年度内不重复奖励。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8年第二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8年第二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04•【文号】国认科〔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8年第二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科〔2018〕31号研究所、认可中心、认证认可协会,各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经审查,现将《能源管理体系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认证要求》等25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国家认监委2018年6月4日2018年第二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能源管理体系热力生产和供应2018-12-11 RB/T123-2018企业认证要求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2 RB/T124-2018能源管理体系建筑业施工企业认证要求2018-12-13 RB/T141-2018 化学检测领域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利用质量控制和方法确认数据评定不确定度2018-12-14 RB/T142-2018移动式生物安全实验室评价技术规范2018-12-1 5 RB/T143-2018实验室化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指南2018-12-1 6 RB/T144-2018建材领域检测机构技术能力评价指南2018-12-1 7 RB/T145-2018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能力验证实施指南2018-12-1 8 RB/T146-2018建设工程用金属制品力学性能能力验证实施指南2018-12-1 9 RB/T147-2018有机植物生产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评价技术规范2018-12-1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有机产品全程追溯数据规范及符2018-12-1 10 RB/T148-2018合性评价要求11 RB/T149-2018 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指南2018-12-112 RB/T150-2018 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监督指南2018-12-113 RB/T178-2018 合格评定社会责任要求2018-12-114 RB/T179-2018 合格评定社会责任评价指南2018-12-1信息安全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安全2018-12-1 15 RB/T203-2018管理要求16 RB/T241-2018 绿色产品检测机构要求2018-12-1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第1部17 RB/T242.1-20182018-12-1分:通则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第2部2018-12-1 18 RB/T242.2-2018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第3部19 RB/T242.3-20182018-12-1分:可再生能源利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第4部2018-12-1 20 RB/T242.4-2018分:有机产品平板玻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21 RB/T259-20182018-12-1技术规范水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2018-12-1 22 RB/T260-2018规范陶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2018-12-1 23 RB/T261-2018规范电子商务平台所售认证产品抽查24 RB/T291-20182018-12-1技术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市场抽">2018-12-25 RB/T292-2018查技术规范1。
2017-2019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
融 资 轮 次
近两年融资情况
融资 出让 时 总额 股权 投资 间 (万 比例 机构
元) (%)
附件3
2017-2019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序 企业类 号别
企业名称
申报时曾 用名
企业重 大变更 情况说
明
所属 区域
联系 人
联系电 话
邮箱
是否 已上
市
是否 有上 市计
划
计划 上市 时间
计划 上市 板块
营业收入 (万元)
2018 2019
利润总额 (万元)
2018 2019
资产总额 (万元)
2018 2019
负债总额 (万元)
2018 2019
缴税总额 (万元)
2018 2019
研发投入 (万元)
2018 2019
平 均 研 发 强 度 (%)
资 产 负 债 率 (%)
是否参与 抗击新型 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 并得到市 级及以上
表彰
是否在工业 强基、新基 建等国家和 省重点工程 、重大战略 部署中承担
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0)
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0)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9月14日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瞪羚、独角兽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提高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行动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瞪羚、独角兽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境内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已经跨越创业期死亡谷,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稳步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
第三条瞪羚、独角兽企业的申报,遵从自愿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选部分优秀高成长企业认定为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并牵头协调给予政策支持和培育扶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省级瞪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三)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青岛 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回复
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回复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为企业腾飞铺路的利器引言:青岛市作为中国著名的沿海城市,一直以来以其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资源成为了众多企业的发展之地。
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如何寻找并识别出具有潜力的瞪羚企业成为了政府和投资者的重要任务。
为此,青岛市出台了一系列瞪羚企业认定标准,旨在为企业的腾飞铺路,推动其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将一步一步从入选标准、申报程序、评审评定方法等方面对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详细解析。
一、入选标准:青岛市瞪羚企业认定标准是针对青岛市优秀企业的发展需求及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制定的。
瞪羚企业是指那些在青岛市范围内具有较高增长性、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根据青岛市瞪羚企业认定标准文件,以下为瞪羚企业入选标准的主要内容:1. 企业规模:企业应该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包括注册资本、年销售额、从业人员等指标。
2. 增长性:企业应保持较高的年增长率,确保其具备潜力和发展动力。
3. 创新能力:企业应依靠自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4. 市场竞争力: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具备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营销能力。
以上四个方面是瞪羚企业入选标准的核心内容,企业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就有望成为青岛市瞪羚企业。
二、申报程序:企业想要成为青岛市瞪羚企业,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报程序。
以下是申报程序的主要环节:1. 申报材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发展历程、财务报表、产品研发情况、市场份额以及企业荣誉等方面的资料。
2. 填写申报表格: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填写申报表格,并附上相关的材料。
3. 申报材料递交:企业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以及相关的申报材料递交至青岛市有关部门。
4. 初审:青岛市有关部门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企业是否符合入选标准。
5. 甄选:初审通过的企业将进入甄选环节,由专业评选团队对企业进行详细评估和综合评定。
山东省瞪羚企业认定及扶持办法
山东省瞪羚企业认定及扶持办法为提高园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重点培育和鼓励引进一批快速增长、创新性强的优质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推进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结合株洲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对象。
入驻在园区各类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工业企业,以及近3年购地建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二条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引导免息周转金资金来源于株洲高新区中国动力谷创新发展引导资金。
第二章认定基本条件第三条认定瞪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财政体制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团队。
(二)积极参与高新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状况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符合株洲高新区轨道交通、汽车及新能源汽车、航空、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导向和国家节能减排要求。
(四)拥有发明专利的申请或授权,有相对独立的研发队伍和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其中科研人员比例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0%以上,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平均比例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平均值。
(五)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应达到以下标准。
1. 入驻在园区各类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区间在500万元—2000万元,近两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年纳税额增长不低于10%的中小工业企业。
培育目标:通过2—4年时间的培育发展,达到规模以上企业。
年销售收入区间在2000万元—1亿元,近两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且年纳税额增长不低于10%的中小工业企业。
培育目标:通过2—4年时间的培育发展,年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纳入株洲高新区拟上市后备企业。
2. 近3年购地建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购地建厂3年内,年销售收入区间在1亿元—4亿元,销售收入2年内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年纳税额增长不低于10%的工业企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8〕8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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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18〕8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我省以201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62305元为基数,确定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现发布如下:(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11%。
(二)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7%。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
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
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结束——。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的通知-鲁工信非公〔2019〕247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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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的通知
鲁工信非公〔2019〕247号
各市、财政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申报的通知》(鲁工信非公〔2019〕152号)要求,经各市、财政直管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确定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新跨越民营企业条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8年度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名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2018年度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名单
一、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1家)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的民营企业(2家)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民营企业(2家)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齐悦科技有限公司
——结束——。
青岛 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回复
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回复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是指在青岛市范围内,对企业进行评估和认定的一套标准和程序。
该标准是为了鼓励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而制定的。
下面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的问题。
1. 什么是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是指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内具有高速增长潜力的企业。
这类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持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项目可行性。
瞪羚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具有重要意义。
2. 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青岛市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拥有众多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
为了鼓励和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青岛市制定了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该标准的目的是通过评估企业的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潜力和竞争力的企业。
3. 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管理能力: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财务状况。
(3) 创新能力:评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包括科研合作、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4) 市场前景:对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发展前景等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5) 社会责任:评估企业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员工福利等方面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
4. 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青岛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的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报材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市场前景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资料。
(2) 申报材料审核:青岛市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的要求。
山东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山东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瞪羚企业申报条件1.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在山东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申报主体的,只认可分支机构相关数据,母公司数据不可合并申报。
经营、纳税和信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
2.重点支持“十强”产业。
交通、电力、烟草、矿产、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建、银行业不在申报范围。
3.瞪羚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尚未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上市的企业。
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
4.独角兽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进行过私募融资且尚未上市。
投资方为原控股或实际控股人的,不认定为私募融资。
瞪羚企业认定标准1.定量指标。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成立或转型(指产品或模式的转型)时间不早于2006年,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0%。
(2)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早于2008年,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含),近两年营收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5%;或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10年内突破10亿入无大幅度下降。
(3)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早于2010年,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近两年营收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20%。
(4)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早于2013年,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5年内突破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创新性指标。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软件著作权4件以上或主导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1项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近两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达到5%;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5%以上。
3.信用指标。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由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指导的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通过专综合信用评分,信用评分的分值不低于75分。
《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2020)
《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2020)一、制定背景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等显著特征,是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典型代表,日益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通过制定实施《山东省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2017-2019)》,我省三年认定培育瞪羚企业337家、独角兽企业8家,树立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示范标杆,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带动作用。
为保持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的连续性,大力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加快实现“跳跃式”发展,决定开展新一轮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为了提高认定培育工作的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依据根据《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和《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共分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总则。
明确了“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的背景、范围、原则等。
二是申报条件。
申报“瞪羚”企业需满足在山东省内注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等6方面条件。
申报“独角兽”企业还须满足融资估值等要求。
三是认定程序。
明确了通知、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
四是政策扶持。
提出了多方面的支持扶持政策。
五是管理与服务。
对“瞪羚”“独角兽”企业进行持续培育。
四、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瞪羚企业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具有竞争优势,成长迅速的企业。
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问题,需要综合考量企业的多个方面因素。
下面将从企业的市场表现、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认定瞪羚企业。
首先,瞪羚企业的市场表现是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市场表现可以从企业的市场份额、市场增长率、市场地位等方面进行评估。
瞪羚企业应当在所处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而且市场份额应当呈现增长趋势,这样才能体现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和成长速度。
其次,瞪羚企业应当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成长的动力,瞪羚企业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企业的创新能力可以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投入、新产品销售占比等方面进行评估。
另外,瞪羚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是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瞪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以确保企业能够稳健发展。
最后,瞪羚企业还应当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应当承担起对员工、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的责任。
瞪羚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环境保护,尊重员工权益,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总的来说,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需要综合考量企业的市场表现、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因素。
只有在多个方面都表现出色的企业,才能够被认定为瞪羚企业。
希望企业能够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成为具有竞争优势和成长速度的瞪羚企业。
申报山东省瞪羚企业条件及奖励补贴政策
申报山东省瞪羚企业条件及奖励补贴政策瞪羚企业是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后,进入高质量和爆发式增长阶段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是综合效益突出、增长速度较快、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引领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标杆企业。
瞪羚企业的申报,遵从企业自愿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管理,并给予政策支持和培育扶持。
申报基本条件:(一)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二)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境、质量等重大事故。
(三)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
支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或新模式。
具体支持范围需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四)申报企业须持续经营三年及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为非上市公司控股、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和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五)企业成长性指标: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 万- 1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须达到20%;上年度营业收入1 亿至4 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上年度营业收入 4 亿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 10%。
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超过 30%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可放宽至 500万元。
(六)企业创新能力指标:申报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较强,近两年年度研发投入强度(R&D)应达到3.5%及以上;申报企业至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 件或软件著作权 4 件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1 项。
(七)企业信用指标:申报企业提供由人民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出具信用评价报告。
奖励扶持政策:1、对认定合格的企业授予“济南市瞪羚企业”荣誉称号。
2、市级瞪羚企业依据现行奖励政策相关内容予以资金奖励;省级瞪羚企业原则上从市级瞪羚企业中优先推荐申报。
山东省瞪羚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省瞪羚企业优惠政策目前:“山东省瞪羚企业”称号,各地级市有不同的补贴奖励。
济南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一次性奖励);泰安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德州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贷款总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瞪羚企业贴息补助最高30万元;临沂市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各级财政通过“云服务券”、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云服务券”财政补助标准上浮50%。
;聊城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和“创新优秀”企业,市财政分别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30%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负责实施);济宁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评选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最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泰安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枣庄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 万元奖励;滨州市。
建立“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培育库,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对省级认定的“瞪羚”企业,在省级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省级奖励30%的一次性奖励。
;威海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万元;烟台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给予50万奖励支持;淄博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潍坊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东营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同级财政可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日照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标杆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菏泽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9.14•【字号】鲁工信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9月14日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瞪羚、独角兽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提高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行动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瞪羚、独角兽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境内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已经跨越创业期死亡谷,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稳步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
第三条瞪羚、独角兽企业的申报,遵从自愿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选部分优秀高成长企业认定为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并牵头协调给予政策支持和培育扶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省级瞪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瞪羚企业标准
瞪羚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企业文化的基础。
企业标准应符合行业标准、适合企业和责任权限以及各项流程和系统的要求。
它们是实现公司目标和提高企业效率、质量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瞪羚企业标准明确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流程以及员工职
责和责任。
这些标准确保了企业能够有效地实施自身管理机制,有效地理顺工作和部门职能,以加强企业的运作效益和公司形象。
它强调要制定适用的管理和实际操作的初衷和条件,要
完善管理系统,改善办公环境,实现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职工的技能和素质,注重人才引进、培养和增进员工的参与感、主动性和知识技能水平。
瞪羚企业标准更重要的是识别企业价值观和文化,确定
企业哲学和宗旨,应用新技术,以实现企业实施长远有效的管理和运营,以维持企业快速发展和竞争力。
瞪羚企业标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文化。
只有积极和
专业的员工,才能营造出有利于企业发展和文化实践的良性环境。
瞪羚企业标准也将帮助始终保持内部管理的处事理念,从而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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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评审标准
内容
定量指标
成长性指标
上年营业收入
近两年收入复合增长率
近两年利润复合增长率
创新能力 指标
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
自主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情况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情况
主持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情况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奖励情况
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试验室情况
省级以上专家人才情况
是否已获得机构投资/ 后备上市/新三板情况
是否省级"一企一技术"企业/ 隐形冠军等
信用指标
信用评分
行业领域
企业在所属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性强,所属产业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行业市场份额占有率高
定性指标:1、山东省内注册;2、独立法人;3、纳税情况;4、信用情况;5、违法纪录情况;6、重大安全事故情况;7、环保情况;8、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9、上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