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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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教体局、公安局、大数据管理机构、扶贫办、残疾人联合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义务教育保障力度和服务水平,现将《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基础信息共享制度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共享,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每年5月中旬前,依托济南市大数据局牵头搭建在政务网的人口基础库,通过大数据手段比对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籍信息,相应平台开放数据比对接口,通过单条比对返回结果的形式进行比对,全面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底数。

二、健全控辍保学部门联动会商制度成立济南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协同推进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共同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核查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对于存在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等情况的,公安部门及时开展户籍清理整治,并将清理整治结果通报给教育、扶贫、残联等部门,相关部门在相应平台上进行数据维护。

三、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工作制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落实《济南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成立济南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济教基字〔2019〕6号),教育部门会同卫健、残联等部门,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管理机制,明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工作流程,科学谋划制定本区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鉴定工作措施,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扶贫调研方案_扶贫调研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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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调研方案_扶贫调研建议方案扶贫调研方案_扶贫调研建议方案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还需要广泛进行扶贫真实情况的摸底调研才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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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调研方案1为认真落实书记关于提高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精准性的要求,切实了解和掌握贫困村及贫困户致贫原因及相关情况,为、县政府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研究室拟开展扶贫开发专题调研,特制定本调研方案。

一、调研时间20XX年XX月XX日二、调研形式及范围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形式,在三个片区选择有代表性的3个村、随机抽选90户贫困对象开展调研,其中包括**村及30户贫困对象,**村及30户贫困对象,**村及30户贫困对象。

三、调研主要内容1、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情况;2、贫困户子女入学情况及负担;3、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4、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情况;5、贫困户劳动力技能情况。

四、调研要求1、深入一线调研。

围绕所确定的贫困村、贫困对象,以及相关的调研内容,深入基层一线调查实情,深入贫困户获取第一手资料。

2、召开调研汇报会。

调研结束后,召开有书记参加的调研情况汇报会,汇报调研有关情况,并听取县扶贫开发办、发改委、农委、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交委、人社局、教委、卫生局、供销社等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

3、撰写调研报告。

围绕如何提高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结合调研情况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撰写专题调研报告。

扶贫调研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部署,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符合贫困村实际的扶贫开发新模式,更好谋划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

特制定本次调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强化产业化扶贫,发展特色种养业和非农产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强化土地流转实施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革贫困村土地经营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实现非农转移,在推进农民素质提高,培育创业型农民上有新突破;高质量完成我县扶贫开发目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30•【字号】鲁政字[2012]60号•【施行日期】201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政字〔2012〕6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实施10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实施产业开发、“雨露计划”、科技扶贫等多种扶贫开发模式,有力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致富和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圆满完成了扶贫开发10年规划目标任务,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情系群众、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省政府决定,授予商河县沙河乡人民政府等79个单位“山东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称号,给予济南市扶贫办席玉坤等99名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下一轮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附件: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79个)商河县沙河乡人民政府济阳县仁风镇人民政府胶南市藏南镇人民政府莱西市日庄镇人民政府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人民镇府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人民政府广饶县丁庄镇人民政府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临朐县龙岗镇人民政府临朐县五井镇人民政府微山县微山岛乡人民政府微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泗水县苗馆镇人民政府泗水县星村镇人民政府泗水县柘沟镇人民政府梁山县大路口乡人民政府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莱芜市莱城区雪野镇人民政府沂南县依汶镇人民政府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苍山县尚岩镇人民政府费县朱田镇人民政府费县马庄镇人民政府平邑县武台镇人民政府莒南县涝坡镇人民政府莒南县朱芦镇人民政府蒙阴县野店镇人民政府蒙阴县坦埠镇人民政府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庆云县东辛店镇人民政府庆云县徐园子乡人民政府夏津县苏留庄镇人民政府莘县朝城镇人民政府莘县张寨镇人民政府莘县魏庄乡人民政府东阿县高集镇人民政府冠县桑阿镇人民政府沾化县利国乡人民政府惠民县辛店镇人民政府阳信县温店镇人民政府阳信县水落坡镇人民政府无棣县水湾镇人民政府鄄城县左营乡人民政府鄄城县彭楼镇人民政府单县莱河镇人民政府单县李田楼镇人民政府郓城县南赵楼乡人民政府郓城县张营镇人民政府巨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巨野县田桥镇人民政府东明县焦园乡人民政府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成武县白浮图镇人民政府成武县南鲁集镇人民政府东平县职业中专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惠民县职业教育中心沾化县职业教育中心山东七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光花工艺品有限公司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臻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青田食品有限公司苍山县龙湾蔬菜产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发达面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德州扒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百佳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天禧牧业有限公司无棣基德油棉有限公司二、先进个人(99名)席玉坤济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丁俊兴商河县农业局副局长侯嘉祝平度市农业局副主任科员王强淄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卢洪涛淄博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黄全忠淄博市淄川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崔广金沂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江照云沂源县个体经营者凌利枣庄市农业局副局长蒋邦海枣庄市山亭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戴树云(女)东营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副科长初培胜烟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孙亮东潍坊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郭忠兴临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夏洪华济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张红卫济宁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马云河泗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颜丙文泗水县星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房继宽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张苏梦(女)微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新成泰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李继龙东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刘本文威海市农业局总农艺师张政台日照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许洪彪莱芜市农业局副调研员李英伟莱芜市莱城区茶业口镇党委书记董俊喜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孙建华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田文湘临沂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陆西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王永动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长莫海娜(女)莒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张家余沂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唐恺费县梁邱镇党委书记张鹏沂水县扶贫开发中心科长郝帮红(女)苍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科长邹世虎蒙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闫志强平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书记张长辛德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小寒德州市财政局副科长于明君庆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曲广海夏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陈玉桥聊城市农委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闫富江聊城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张立勋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军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李德林东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董国英(女)滨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崔明义滨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蔡晓军(女)滨州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张绍辉惠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树安博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王新学阳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吴金瑞无棣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周彬沾化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业务股股长张吉柱无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王思元菏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复季菏泽市财政局主任科员李德平鄄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冰东明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永真(女)成武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修起郓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欧兆需巨野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综合股股长黄惠(女)单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股股长李涛曹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马广峰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副处长张桂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刘岳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靳为公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副处长姜玉亭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陈长景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主任韩昌钦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二处主任科员姬升峰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调研员刘昌惠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XXX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许鲁平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调研员徐启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王曦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科员刘帅省水利厅规划处主任科员王哲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科员褚民生省海洋与渔业厅规划计财处计划科科长解秀海省文化厅财务处副处长邱枫林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史书林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处副调研员丛敏(女)省审计厅高级审计师李传坤省林业局规划财务处主任科员姜西海省统计局农村处处长尹涛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李树祝省军区门诊部主任刘少华共青团山东省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晓燕(女)省妇女联合会发展部主任科员杨忠民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部长刘洪才山东黄河河务局防办副主任公强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农村产业金融部客户经理黄孝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部长王海涛山东电力集团农电工作部高级工程师曹德国山东省烟叶生产生态村富民工程和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庆忠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员王统志中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济南分院副院长。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五)负责全省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 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 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统筹规划高等学校布局,负责协调省部共建高等学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全省各类高 等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基层党建、 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统 一战线和群众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 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政府职能部门
01 主要职责
03 领导分工 05 所获荣誉
目录
02 省内高校 04 内设机构 06 机构地址
山东省教育厅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省委派出机关,与山东省教育厅 合署办公,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为正厅级。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 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 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山东省教育厅(委)荣获2018年度全省机关党建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朱玉章同志荣获2018年度 全省机关党建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9年上半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 选表彰活动。经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申报推荐,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差额 评审,教育厅荣获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厅人事处荣获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山东农业大 学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李玲、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魏荣庆荣获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称 号。

鲁商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鲁商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按照真实、客观、透明的原则编制而成。

本报告为公司第八次向社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报告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置业”、“公司”或“本公司”)作为一家国有控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和担当,全力推进企业全面发展,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客户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在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绿色社区的号召,加强对绿色技术和绿色产品的应用,推动企业自身在建筑生态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将绿色理念融入产品的钢筋铁骨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坚信企业的长远发展绝不是仅仅依靠经济实力的增长,更需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过去一年, 公司无论是在经营层面还是回馈社会的公益活动方面,都有更上一层楼的表现。

一、公司概况(一)公司简介本公司是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医药健康、物业管理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鲁商置业;股票代码:600223),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96.8万元,下设40多家权属公司,累计地产开发项目40余个,省内以济南、青岛为核心,重点布局烟台、临沂、济宁、菏泽等城市,省外已布局至北京、重庆、黑龙江等省市,形成了精品住宅、城市综合体、大型购物中心、高端写字楼、星级酒店等产品系列。

物业管理的经营规模随公司开发项目的增加稳步增长,外部市场业务进一步扩展。

公司还利用自身专业的项目运作和管理能力开展项目代建业务,打造鲁商代建品牌;涉足招商运营、设计服务、园林绿化等业务,进一步延伸了房地产开发链,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省编委对省发展改革委“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3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取消管理和安排省基本建设基金职责。

2.取消下达普通中专招生计划职责。

3.将稀土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将协调指导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责划入省医改办(省医管办)。

5.将省管异地商会管理职责划入省工商业联合会。

6.将外省(区、市)驻山东办事机构登记管理职责划入省机关事务局。

7.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省卫生计生委承担的研究拟订全省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

3.负责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4.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

5.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

6.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综合管理、协调,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负责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发展规划拟订和引导约束、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的职责。

2.加强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职责。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公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公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鲁财预[2016]3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6.06.30
【实施日期】2016.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财预〔2016〕30号)
各市财政局、扶贫办,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扶贫办:
为规范公益事业扶贫基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山东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为支持贫困地区公益设施建设,加快改善老、孤、病、残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条件,设立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16-2018年脱贫攻坚期内,省财政每年通过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10亿元,三年共计筹措30亿元,用于设立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三条基金主要投向农村贫困人口较多、扶贫任务较重、公益设施薄弱的财政困难县(市、区),重点支持敬老院、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公益设施建设,以及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
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7(000)034
【摘要】<正>鲁财文资[2017]55号各市财政局、文物局,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文物局(文广新局):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6号)、
【总页数】6页(P57-6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6
【相关文献】
1.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3.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4.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5.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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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包括我省在内的19个对口支援省(市)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积极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现已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创造了人类救灾历史上的奇迹。

为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经党中央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06号),拟评选表彰一批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范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启动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灾后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工作,在组织协调、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闻宣传以及解决灾区生产生活重大问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推荐名额分配此次国家分配给我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名额8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名额11个。

按照表彰名额分配向基层和援建一线倾斜的原则,确定承担援建任务的17个市推荐8个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省直部门推荐2个先进个人。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1.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8市各推荐1个先进集体;枣庄、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6•【字号】鲁卫办字〔2019〕143号•【施行日期】201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整体部署,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发〔2019〕8号)要求,为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点)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办事项(一)按期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全省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60个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点)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建设(详见附件1),全部建设任务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

(二)按期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达标任务。

全省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148个目前尚不达标的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实现达标(详见附件2),全部达标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全部达标。

二、督办类型本次挂牌督办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点)建设和达标任务,分为国家督办和省级督办两类。

(一)国家督办。

国家已将我省6913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纳入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列入上述范围村卫生室(服务点)的建设和达标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直接督战,我委一并督办。

(二)省级督办。

对未列入国家督办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服务点)建设和达标任务由我委督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发改办[2016]101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9.30
【实施日期】2016.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鲁发改办〔2016〕1016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委机关各处室,省服务业办、省区域办、省对口支援办,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王忠林同志主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处、人事处,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李关宾同志协助王忠林同志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常务工作;分管高技术产业处、经济合作处、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省对口支援办公室;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完成委主任交办事项。

潘振文同志分管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处、工业处、经济贸易处;联系省粮食局;完成委主任交办事项。

秦柯同志协助王忠林同志负责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常务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处、重点项目管理处;协调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鲁政发[2003]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鲁政发[2003]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鲁政发[2003]3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通知如下: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单设办事机构。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黄河三角洲林纸结合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

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统计局承担。

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卫生厅承担。

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卫生厅承担。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教育厅单设办事机构。

省学位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

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地震局承担。

山东省与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承担。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承担。

省外经贸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承担。

省东西结合加快菏泽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

省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林业局承担。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省农业厅单设办事机构。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环保局承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12]28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5.11【实施日期】2012.05.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持,为加快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步伐、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贫困地区违法生育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扶贫开发工作发展。

当前,我省人口发展正处于重大转折期,人口多、增长快和素质低仍是制约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

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是实现和稳定贫困地区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事业共同进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

地 。 确 需 占 用 土地 的 , 在保护 耕 地 、 合理
利 用 土地 的 前 提下 , 应 当 优先使 用 工矿废
弃 地等存量建设用 地 , 使用非耕 地后备 资
源 的 未利 用 地 以 及难 以 复 耕 的 灾 毁地 , 尽
量 不 占 或少 占 耕地 。 禁止 以 任何 方式 占 用 永 久基本农 田 , 严禁 在 国 家法律 法规和规
的 ,
在对土地不形 成实际压 占 、
不 改 变 地
表形态 、 不 影 响 农业 生 产 的前提 下 , 可按
土地利用 总体规 划 和 年度 土地利 用计划 中 应 予 以 重点 保 障 , 并依法 办理建 设用地审
原地类 认 定 , 不改 变 土 地 用 途 。 原 则 上 ,
光伏方 阵布设在农 用地上 的 , 组 件最低沿
应 米 高 于 地 面 2 .5

桩基 列 间 距 应大 于 4
米 、 行 间 距应 大于 1 0 米 , 除桩 基用 地外 ,
新业 态发展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用 地 的
规 号 意 见 》 ( 国 土 资
〔 201 5〕 5
) 和 《 国
土 资源 部 国 务 院 扶贫 办 国 家 能 源局 关 于
支持 光伏扶 贫和 规 范光 伏发 电 产业 1 7 〕
号 8

发 电 产业政策 , 合理 布局 光伏发 电 建设项
目 , 积极 引 导企 业按 照 光伏发 电 项 目 用地
标 准 , 统筹 安排 、 科 学选址 , 节 约集 约利
用 土 地 。 光 伏发 电 项 目 建 设应 当 尽量利 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0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0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0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政府机构设置情况,我们对省政府机构简称进行了修订和明确。

为方便使用,现将修订后的《省政府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3日省政府机构简称(括号内为机构简称)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山东省口岸办公室牌子。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政府参事室)山东省口岸办公室(省口岸办)二、省政府组成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民族宗教委)山东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山东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山东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退役军人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厅)山东省审计厅(省审计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

2022年财政监督工作意见3篇

2022年财政监督工作意见3篇

2022年财政监督工作意见3篇____年财政监督工作意见第1篇____年,我县财政监督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中心,健全财政监督法制机制,强化收入、支出、会计和内部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工作水平,促进全县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注重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监督办法》、《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方法,努力做到财政日常监督不间断、财政专项监督常态化。

一是完善财政大监督制度。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监督制度建设。

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流程,完善复核审理程序,不断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

二是规范各项检查程序。

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按《省财政厅财政检查工作操作规程》规定的工作规则、程序及时开展检查工作,相关检查资料完善、立卷归档工作要严格按《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做好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处理、处罚决定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做到统一扎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四统一。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重点。

把预算管理监督、财政收支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和关键予以安排,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重点检查和长效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服务和反馈功能,采取通报、公示、召开情况通报会、联席会等方式,促进检查成果的利用,提高社会对财政监督的认知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一是开展部门预算检查。

围绕预算编制与执行,针对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和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准确性,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各业务科室对财务管理归口管理单位预算执行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行政管理论文:山东省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行政管理问题研究

行政管理论文:山东省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行政管理问题研究

行政管理论文:山东省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行政管理问题研究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以公共政策理论、反贫困理论、扶贫瞄准理论和政策执行理论为基础,对贫困、扶贫、开发式扶贫、精准扶贫政策进行界定。

通过提高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健全精准扶贫监督机制和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四个方面,为提高山东省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效果提供建议。

1绪论1.1研究背景(1)国内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对改变中国农村贫困落后现状的工作就没有停止过。

改革开放之前,其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仅局限于对贫困人口实施生活救济。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通过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工作。

1986年开始大规模进行开发式扶贫。

1994年,扶贫工作进入攻坚时期。

2014年扶贫工作进入精准扶贫的阶段。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颁布《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016年更是颁布《2016年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为精准扶贫提供了新的思路。

2017年十九大工作报告中更是提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步步提升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

(2)国外研究背景。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流中,追求财富和摆脱贫困是人们一直所向往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贫困的人口,各国政府为了帮助贫困人口脱离贫困,为了提升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一直在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

近年来,世界各国在提升扶贫政策执行效果方面不断地做出努力,美国、印度和孟加拉国都在扶贫政策执行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3)山东省研究背景。

与国内、国外研究历史背景相比较,山东省对扶贫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远远跟不上国内、国外的脚步,不管是学术关注度还是用户关注度都比较低,虽然山东省应中央政府要求,成立“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激发政府人员对扶贫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但成立较晚,历史更新内容少,仅从2016年开始。

.......................1.2研究目的和意义1.2.1研究目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减贫工作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由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2.5亿减少到2016年的4335万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上,李克强更是提出2017年农村贫困人口再减少1000万以上,为世界减贫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6.10•【字号】鲁财农〔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有关市发展改革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规范和加强过渡期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代章)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6月10日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1〕3号),加强过渡期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衔接资金,是指过渡期内,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鲁政办字[2013]99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9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体现精简效能原则,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变化情况,省政府决定对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进行精简调整。

确定保留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已经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成员调整事宜,一律由各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或其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公布,省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今后,凡可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或联席会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确需设立的,由部门书面请示省政府,经省编办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由省政府办公厅行文公布。

未经省政府批准,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附件:保留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5日附件:保留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一、议事协调机构(73个)1. 省口岸领导小组(夏耕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2. 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夏耕副省长任组长,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3. 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郭树清省长任组长,孙伟常务副省长、张超超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4. 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张超超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5.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王随莲副省长、孙绍骋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6. 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张超超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7. 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郭树清省长任组长,孙伟常务副省长、张超超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 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张超超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9.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张超超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0. 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张超超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1. 省政府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张超超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2. 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张超超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13. 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孙伟常务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14.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孙伟常务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15.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孙伟常务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16.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孙伟常务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17. 省教育发展和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18. 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郭树清省长任组长,张超超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19. 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领导小组(郭树清省长任组长,张超超副省长、赵润田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分别设在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张超超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21. 省禁毒委员会(邓向阳副省长任主任,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22. 省外国人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邓向阳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23. 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邓向阳副省长任主任,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24. 省禁赌工作协调小组(邓向阳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25.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26. 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27. 省减灾委员会(孙绍骋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28. 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孙绍骋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29. 省应对GPA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夏耕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30. 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孙绍骋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1. 省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郭树清省长任主任,孙绍骋副省长、蒿峰秘书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32. 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孙绍骋副省长、赵润田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33. 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孙绍骋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34. 省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郭树清省长任组长,孙绍骋副省长、赵润田副省长、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5.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孙绍骋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6. 省交通建设筹融资领导小组(张超超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37. 省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郭树清省长任总指挥,赵润田副省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38. 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辖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总指挥部、省治淮工程建设总指挥部,郭树清省长任组长,孙伟常务副省长、赵润田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39. 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赵润田副省长任组长,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40.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赵润田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41. 省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挥部(赵润田副省长任总指挥,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42. 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赵润田副省长任指挥,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指挥,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局)43. 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总指挥部(赵润田副省长任总指挥,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44. 省绿化委员会(赵润田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45. 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夏耕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46. 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王随莲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47. 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王随莲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48. 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张超超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49. 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50. 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张超超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51.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邓向阳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52. 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邓向阳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53.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孙伟常务副省长任主任,王随莲副省长、赵润田副省长、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54. 省旅游业发展协调促进委员会(XXX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55. 省省级机关公务员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XXX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机关事务局)56. 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郭树清省长任组长,孙伟常务副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57. 省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孙伟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徐珠宝省长助理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58. 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郭树清省长任主任,王随莲副省长任第一副主任,蒿峰秘书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史志办)59. 《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委员会(郭树清省长任主任,王随莲副省长任常务副主任,蒿峰秘书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史志办)60. 省文物保护委员会(XXX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61. 省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领导小组(XXX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62. 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王随莲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63. 省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赵润田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64. 省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复核委员会(邓向阳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信访局)65. 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XXX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团省委)66.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XXX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妇联)67.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XXX副省长任主任,蒿峰秘书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68.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孙绍骋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残联)69. 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张超超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科协)70. 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孙绍骋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军区司令部)71. 省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孙绍骋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军区司令部)72. 省海上搜救中心(张超超副省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山东海事局)73. 省油区和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邓向阳副省长任组长,蒿峰秘书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油区办)二、联席会议(12个)1. 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孙伟常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孙绍骋副省长、张超超副省长任副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2. 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邓向阳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3. 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徐珠宝省长助理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4.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孙绍骋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5. 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孙绍骋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6. 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赵润田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7.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赵润田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8. 省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联席会议(赵润田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厅)9. 省友城工作联席会议(夏耕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外办)10. 省人民防空军政联席会议(总指挥部)(孙绍骋副省长任总召集人〈总指挥长〉,办公室设在省人防办)11. 鲁台农渔业合作联席会议(赵润田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台办、省农业厅)12. 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张超超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省编委对省农业厅“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5日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山东省农业厅,挂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下放的职责。

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承接农业部下放省级农业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化全省农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强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职责。

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参与对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监管工作;推进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配合省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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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鲁发改区域[2016]95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9.14
【实施日期】2016.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发改区域〔2016〕956号)
有关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35号)、《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发改投资〔2016〕583号)和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14日
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35号)和《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发改投资〔2016〕583号)相关要求,为加强我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济南市历城区、东平县、五莲县、沂南县、沂水县、费县和鄄城县7个县(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指:省级财政资金中,专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的补助资金。

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纳入《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

第二章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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