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概述(ppt 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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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课件(ppt 43页)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课件(ppt 43页)
诺华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期为200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金鼎公司 租来运货的"亨利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2000年1 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金鼎公司出具保函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 单。“亨利号”途经某海峡时起火,造成部分饲料烧毁。船长在命令救 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饲料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迟延,使该船到达 目的地时赶上了饲料价格下跌,诺华公司在出售余下的饲料时价格不得 不大幅度下降,给诺华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
二、海运损失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 的损失或灭失,包括与海陆连接的陆运过程中发生的 损坏或灭失。按损失程度的不同,分为全部损失和部 分损失。
(一)全部损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一般是指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
变质或全部不能归还货主所有等情形而言。 ①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②保险标的物丧失。 ③保险标的物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 ④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一般半年以上。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
1、----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 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的 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货 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
2、运输保险方式:基本原则、保障的范围基本相同 海上运输险
法。 ICC(B)险与ICC(A)险的区别: (三)ICC(C)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类似于我国的平安险,仅承保“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 (四)战争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五)罢工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六)恶意损害险的承保风险 若要对恶意损害造成的损失取得保障,可以投保ICC(A)险,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ppt课件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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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责任起讫
“仓至仓条款”
启运地 仓库
目的地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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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1、如实申报
2、及时提货 3、保全货物 4、通知 5、索赔 (六)索赔期限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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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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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损失 1、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全部赔偿
按实际全损索赔——委付 (2)推定全损—— 按部分损失赔偿
(abandonment),指在推定全损 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 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 全部保险金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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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损失:
(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指海上运输中,
第五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
司法考试要点: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班轮运输(班轮运输的概念、当事人、提单的概念及
其法律特征、提单的种类、内容、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
制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 规则》、《汉堡规则》) 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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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指进出口商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 司投保,交纳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遇到风险 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遭受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 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一)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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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保的风险
1、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
3、外来风险:一般原因、特殊原因
B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

国际货运代理7---国际海运货物保险(1)

国际货运代理7---国际海运货物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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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船舶失踪超过一定期限,仍无音讯(2个月) 可编辑ppt
三、海上保险保障的损失
②推定全损:又称商业全损 中国《海商法》第246条: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
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 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船舶保险价值为推定全损 ⅰ遭遇事故后,虽未全灭失,但估计不可避免 ⅱ被保险人丧失所有权,收回所有权所付出的费 用估计超过收回后标的的价值 ⅲ受损后修理或救助费用之和超过船舶保险价值 11 ⅳ受损后修理和续运费用之和超过可船编辑舶ppt 保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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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等 可编辑ppt
二、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
②意外事故:指人或物体遭受外来的、突然的、 非意料之中的事故
ⅰCIC条款包括: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等
ⅱICC(1982年)包括:搁浅、触礁、沉没、倾 覆、火灾、爆炸、投弃、吊索损害、海盗行为、 船长和船员的不法行为、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 轨
⑷ICC最早制定与1912年,
①1963年第一次修订和补充;
②1981年第二次修订,并于1982年1月1日生效
8、中国保险条款(CIC=China Insurance Clauses)
⑴包括海上、陆上、航空及邮包四种运输保险
⑵1956年起陆续制定。
⑶198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修订《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
二、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
⑶保险人只承担通常在保险单中或保险条款中列 明的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⑷从性质上分为
①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 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ⅰCIC条款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 震、洪水
ⅱICC(1982年)包括:雷电、地震、火山爆发、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16.09.2020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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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范围——费用
指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
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抢救以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 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
保险人对上述费用负责赔偿
16.09.2020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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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 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 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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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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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 (2)600箱货中已燃的40箱为单独海损,其余 560箱由于灌水造损失属共同海损;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 (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 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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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范围——损失
分为海上风险造成的的损失(海损)和外来风 险造成的损失。 海损按损失程度分为全部损失(全损)和部分 损失。
全部损失:被保险货物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 和推定全损之分。
部分损失则指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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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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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 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难 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共同海损的分摊
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 失仅属于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该损失仅由各受损者单独承担。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课件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课件
从货物装上船开始,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卸离船为止,与货物的海上运输时间一 致。
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特定风险和损失,如战争、核辐射等特殊风险。
02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种类
平安险
平安险是最基本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主要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 致的损失。
平安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 碰撞、触礁、沉没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相关的施救、救助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购买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经济补 偿。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运输方式和路线,降低单 一运输方式或路线的风险集中度,减 少潜在损失的影响。
THANKS 感谢观看
货物价值的100%。
一切险
一切险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承保范围最广的一种保险。
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除了特别约定的除外责任外,所有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外来风险和施救、救助费用造成的损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切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货物价值的150%。
其他附加险
其他附加险是指在基本险的基 础上,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 过程中的特殊风险,增加特定 的保险条款。
费用。
平安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货物价值 的110%。
水渍险
水渍险是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 加了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
致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 损失,包括海上风险和内陆风险

水渍险的保险金额也是按照货物 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通常为
核对信息
保险公司核对保险单的信息和 资料,确保准确无误。

第4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第4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三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比较:平安险的责任范 围最小,它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意 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而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负赔 偿责任.(特殊情况: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 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也就是 发生了意外事故时,在此之前后又在海上遭 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 分损失,保险公司要赔偿.)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 的利益的损失.
23.11.2020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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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一是危险必须是共同的, 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二是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 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臆测的,或者不可避免地发生 的;三是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 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四是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 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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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 险别
依据“中国保险条款”(CIC),我国 的海洋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分 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基本险可单独投保,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23.11.2020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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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险别
(一)平安险(FPA)
案例分析: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
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 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
23.11.2020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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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charges)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 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23.11.2020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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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来风险和损失(Extraneous risks and losses)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ppt 76页)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ppt 76页)

• 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直 接原因,而并不一定是与发生的 损失在时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2019/9/13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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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判例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保险人 的一艘轮船被德国潜艇用鱼雷击中,但 仍拼力继续航行,途中,船底触礁而沉 没。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一般的船舶险, 而未附加战争险,保险人拒赔。诉诸法 院。
意外事故引起的单 独海损
一次航程中既有自然灾
害也有意外事故引起的
2019/自9/13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 国际贸易实单务 独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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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险是保险责任范围最小的基本险。
• 不应从中文字面意义理解“平安险”。
• 平安险英文原义是“单独海损不赔”, 容易引起误解。仅指单纯由自然灾害引 起的单独海损不赔。
• 承保范围:风险、损失、费用
• 一、承保范围——风险 – 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分为海上风险和 外来风险。
2019/9/13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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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险
2019/9/13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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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 海上风险一般是指船舶、货物在海上运 输中所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 风险。又叫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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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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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牺牲 共同海损损失
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分摊(由有利害关系的船方、货 方或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后获救财产的价值 或获益大小按比例进行分摊)
201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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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PowerPoint演示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PowerPoint演示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2、根本概念
海上损失~是指保险人承保哪些损失
第六页,共三十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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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ǎnhuí)
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险----损 失
➢全部损失----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 部损失。
➢ 实际(shíjì)全损
2、陆运一切险
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人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 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缺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 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 或局部损失,也负赔偿责任。相当于海运险中的一切险。
第十六页,共三十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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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fǎn回huí)
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一切险: 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
除外责任 ~是指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损失或费用。
责任起讫 ~又称保险期限, “仓至仓〞条款
保险索赔期限 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地之日起 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第十三页,共三十二页。
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页,共三十二页。
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 险
目的(mùdì)与要求
通过学习,要求掌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熟 悉我国海陆空邮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了解伦敦保险业 协会海运货物条款,学会操作货运保险根本业务以及掌 握合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规定方法。
重点难点 风险与损失的界定;保险险别;仓至仓条款的含义;保险条 款的根本内容以及规定保险条款的本卷须知。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36页)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36页)


13、认识到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假象,认识到此生都是虚幻,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佛法的真相。钱多了会压死你,你承受得了吗?带,带不走,放,放不下。时时刻刻发
悲心,饶益众生为他人。

14、梦想总是跑在我的前面。努力追寻它们,为了那一瞬间的同步,这就是动人的生命奇迹。

15、懒惰不会让你一下子跌倒,但会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你的收获;勤奋也不会让你一夜成功,但会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你的成果。人生需要挑战,更需要坚持和勤奋!
CIF×(1+投保加成) 来确定投保,投保加成通常为10%
价格换算:
CFR=FOB+F CIF=FOB+F+I

CIF=
CFR
1-(1+投保加成)×保费率
保险费(Premium)=投保金额×保险费率
即上面公式中的 I
如果不是以CIF为基础,而是以FOB,则: FOB×(1+平均保险费率+平均运费率)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 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 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 失。
4、 在装卸或转运时 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 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 的货物 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损 的 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 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 保险标的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 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 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费用已超过货物修复后 的价值。
部分损失: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 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 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 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 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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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如果保险人自愿或 有意识地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那 么,日后不得再向保险人主张该种权利。例如 在海上保险中,如果保险人明知被保险轮船运 送的是一批走私钢材而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 视为保险人放弃了从事合法运输业务这一要求 的权利,那么,对于运送走私钢材发生的保险 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必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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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的赔偿应以被保险人遭 受的实际损失为限,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 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以此而获 得额外的利益。其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以实际 损失、保险金额、保险利益为限,即三者之中 取最小值为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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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1)代位追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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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损失 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
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 就货物损失的程度而言,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 和部分损失;就货物损失的性质而言,海损又 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运输中的整批 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就其 损失情况不同,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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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的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海 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和邮包运输保险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一、海上风险与损失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一般指海上航行途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
发生的风险。它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 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风险,如海运途中因战争引起的损失 不含在内。另外,海上风险又不仅仅局限于海上航运过程 中发生的风险,它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内陆、内河、内 湖运输过程中的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讲义课件一、引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损坏所引起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保障。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货物所有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保障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本讲义将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原则、类型以及索赔流程等内容。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为货物所有者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担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保险合同中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内容。

货物所有者需要购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来保障货物的安全。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1. 最高诚信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遵循最高诚信原则,即保险合同各方应诚实、真实地向对方披露相关信息,遵循合同约定的义务。

2.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确保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受到保险金赔付的人。

3. 共同利益原则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并通过合作解决问题。

四、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全险全险是指保险公司对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负责,包括自然灾害、海盗袭击、运输工具事故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2. 战争险战争险是指保险公司对由于战争、敌对行动或与之相关的事件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

3. 罢工险罢工险是指保险公司对由于罢工、工人骚乱等事件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

4. 综合险综合险是指将全险、战争险、罢工险等多种险种进行组合,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五、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1.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2. 报案货物所有者在发现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报案进行审核,核实货物损失情况,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赔偿金额。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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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那些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那 些损失应由货主自己承担?
分析:本案例考察了保险近因原则的应用。近因应 是效果上对损失最有影响的原因,发生损失时, 应考虑造成的有效的和有支配力的原因。120包 的损失是没收造成的,1000包咖啡的损失是由保 险单不承包的“敌对行为”引起的。因此,这 1120包咖啡的损失是保险人不必赔偿的。
而剩下的5380包咖啡损失是承保风险造成的, 损失的近因是船长的疏忽引起船舶触礁,而战争 原因引起的灯塔熄灭在该损失中要作为损失的原 因显然太遥远了。因此,保险人对5380包咖啡的 损失负赔偿责任。
• 5、代位追偿原则
按保险单赔偿损失
被保险人
保险人
第三人
6、重复分摊原则 指被保险人对同一保险标的或其中
问: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否拒赔?为 什么?
?对此损失,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P27)
2、最大诚信原则
双方恪守信用,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 内容,投保人应就重要事实如实告知、正 确陈述、保证。
• 案例2: 国内A 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 照CIF香港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但是因为海洋运单 上只写明进口商的名称,没有详细注明其地址,货物 抵达香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来货场提货,又 未与A公司的货运代理联系,自行决定将该批货物运 回起运港天津新港。在运回途中因为货轮渗水,有 229箱罐头受到海水浸泡。货物运回新港后,A公司未 将货物卸下,只是在海运提单上写上进口商详细地址 后,又运回香港。进口商提货时发现部分罐头已经生 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锈的271箱罐头,其余的罐头 又运回新港。A公司发现货物有锈损后,凭保险单向 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要求赔偿229箱货物的锈损。保 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生锈发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 第一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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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一
➢ “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开航后不久,由于 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 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
➢ 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 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 由于烟草包装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 仍保持了烟草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只 能按廉价填充物处理。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危及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的,采取 的措施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
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行为所致,其支出 的费用是额外的,且作出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是有效果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结果,即损失是 由解除危险的措施造成的,而不是由风险本身造成的。
一、海运货物风险
1.海上风险
➢ 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附 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
➢ 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
2.外来风险
➢ 一般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风险, 这些因素难以事前预料,不是必然发生的。
➢ 分为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两种。
一、海运货物风险
自然灾害
是指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这里并不是泛指一切由自然界力量引起的灾害。
➢ 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哪些属于全部损失,哪些属于部分损 失?
案例分析二
➢ 一载有茶叶和儿童玩具的船泊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情况 非常危急,为脱险,船长下令抛货(茶叶)300公吨,并 反复倒车,强行起浮,终于脱险。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 被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舱,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船驶 进附近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一周时间,增加 了各项费用开支,包括船员的工资。船修复后装上原货重 新起航,不久,A货舱突然起火,火势有蔓延的趋势,船 长下令灌水灭火。灭火后,发现部分玩具和茶叶被水浸湿, 造成损失。
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 ➢ 1.保险标的完全损毁或灭失。 ➢ 2.保险标的失去原有的性质和用途。 ➢ 3.保险标的的所有权丧失,已无法追回。 ➢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间而音讯全无。
推定全损
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 避免,或者海运货物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如偷窃、淡水雨淋、沾污、渗漏、发霉、受潮、串味等。
特殊外来风险
因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 因所造成的风险。
如战争、罢工、货物被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船舶被 扣导致交货不到、拒收等。
二、海运货物损失
➢ 共同海损是一种人为损失,这种损失是为保 护处于危险下的货物而采取的主动施救措施
➢ 共同海损的分摊: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都 是为了使船舶、货物和运费方免于遭受损失 而支出的,因而应该由船方、货方和运费收 入方根据获救价值分摊。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
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存 在,且风险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 单独海损: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 – 共同海损: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损失
• 损失的承担责任不同 – 单独海损: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 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 损失的内容不同 – 单独海损:保险标的物 – 共同海损: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
保险标的,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损失而需 要予以保障的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承受体。
国际运输保险的标的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运输 的货物、承运人的运费及合同执行中的违约责任 和侵权责任等,承保的风险涉及实物损失和合同 责任风险等。
第一节 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概述
一、海运货物风险 二、海运货物损失 三、费用
推定全损的情况: ➢ 1.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已无法避免。 ➢ 2.为了防止实际全损发生而需要支付的施救
费用将超过获救后保险标的的价值。 ➢ 3.修理保险标的的费用将超过修复后价值。 ➢ 4.被保险人为收回所有权所支出的费用将超
过该标的的价值。
共同海损
指当船、货及其他利益方处于共同危险时,为 了共同的安全而由船长人为地采取合理的措施 所引起的特殊牺牲和额外的费用,这种损失则 由受益各方按其财产价值进行分摊。
第八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本章教学目录:
国际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国际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其他运输方式的货运保险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
➢ 共同海损、单独海损的含义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附加险的种类
难点
➢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分
国际运输保险,指依靠法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之间通过合同,明确规定国际运输过程的保险标 的、保障范围、保险费率,以及保险双方的责任 和义务。
1.全部损失
➢ 是指被保险的运输船舶、整批货物全部受损, 或者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货物全部遭受损失。
➢ 主要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2.部分损失
➢ 指货物尽管没有丧失全部其价值,但要恢复 货物原状,需要的耗费超过货物在进口地的 售价。
➢ 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
实际全损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 损坏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能 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为实际全损。
根据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 啸、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意外事故
是指因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 这里并不是泛指海上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
根据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仅指运输工具遭受搁浅、 触礁、沉没、碰撞、失踪、失火、爆炸或遭遇海盗袭击 等。
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是共同海损以外的损失,是指被保险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 遇海难后,由有关各方单独承担的损失。
单独海损的特征: ➢ 1.单独海损失由意外的、偶然的海上灾害事
故所致,而并非人们故意采取的行为造成的。 ➢ 2.单独海损是由船方、货方或其他利益方单
方面承担的损失。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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