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配枪人员申请持枪证件审批登记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用枪审批登记表

表一:配枪人员申请持枪证件审批登记表 制表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填表注意事项:

1. 填表时需用钢笔、正楷、涂改无效。 制证时沿虚框裁下

2. 照片必须为标准一寸(2.5cm*

3.2cm 3.

4. 右下角四个箭号包含的区域为签名区,签名时应尽量居中。

5. .住虚框。

签名区

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录

填写要求

1.此表中配枪人员基本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

使用公务用枪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填写说明填写。

2.此表一式四份,分别由配备公务用枪单位(部门)和县级、地级、省级地方人政府公安

机关枪支主管部门留存。

3.审查单位、审核单位、审批单位的填写: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分别由县、市、省级人民

政府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填写审查、审核、审批意见;其他系统的配枪人员分别由县、市、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填写。

4.勤务操作分优秀、良好、一般三种标准。

5.部门:填写申请配备使用公务用枪人员在单位内的具体部门:如治安科、刑警队、检察

院刑事检察科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