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报告标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依法开展了一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调查背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的要求,我单位接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任务,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调查目的1.了解劳动法和劳动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
2. 发现和解决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3.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调查方法1.行政查封、查封、扣押等行政手段。
2.勘察、拍照、录音、录像等调查工具。
3.取证、询问、听证等调查方法。
四、调查过程1.准备工作:确定调查目标,明确调查范围,分工调配人员。
2.实地调查:依法进入目标单位,查看相关资料,采集证据。
3.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目标单位的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劳动用工情况。
4.询问证人:调查工作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情况并收集证言。
5.听证程序:依法进行听证程序,听取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6.材料审查:整理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和分析。
7.形成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报告。
五、调查结果在本次调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1.某公司存在多起拖欠工资的情况,且未参加社保和公积金。
2.某工厂存在超时加班现象,加班工资未按规定支付。
3.某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拒绝女性员工享受婚育假。
根据调查结果,我单位将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六、建议与措施1.加强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提升劳动者的知识和意识。
2.加强行业协会和工会的监督与指导,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七、调查总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希望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能够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的和谐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2024年

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规定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1 机构设置2.2 职责与权限2.3 监察人员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内容3.1 劳动合同监察3.2 工资支付监察3.3 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监察第四章:劳动保障监察程序4.1 监察启动4.2 调查取证4.3 处理决定第五章:劳动保障监察方式5.1 日常监察5.2 专项监察5.3 举报投诉处理第六章:劳动保障监察结果6.1 监察结果的告知6.2 监察结果的执行6.3 监察结果的申诉第七章:法律责任7.1 违法责任7.2 处罚措施7.3 法律救济第八章:附则8.1 规定解释权8.2 规定施行日期8.3 其他事项第九章:签字栏9.1 监察机构代表签字9.2 用人单位代表签字9.3 签订时间9.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规定目的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
1.3 基本原则劳动保障监察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有效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1 机构设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2.2 职责与权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3 监察人员2.3.1 监察人员资格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2.3.2 监察人员职责监察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行任务。
2.3.3 监察人员纪律监察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内容3.1 劳动合同监察3.1.1 合同签订监察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1.2 合同履行监察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执行的规范性。
3.1.3 合同变更、解除监察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1.引言1.1 概述劳动监察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是指在接到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解决问题的一系列程序。
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投诉或举报受理、案件审核、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问题解决、结果通知、跟进监督等。
首先,劳动监察机构将对接到的投诉或举报进行受理。
受理时,需要核实投诉人身份和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对于属于劳动监察范围的问题,将进入下一步的案件审核环节。
在案件审核阶段,劳动监察机构将对投诉或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
他们会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接下来是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的阶段。
劳动监察人员会前往涉事企业或机构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资料,确认问题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这一步常常需要与雇主、雇员以及相关证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
问题解决是劳动监察受理后流程中的核心环节。
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和调查结果,劳动监察机构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可能包括责令雇主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劳动者补偿或支付欠薪、罚款或行政处罚等。
重点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
完成问题解决后,劳动监察机构将向投诉人和涉事方发出结果通知。
通知中将详细说明问题的处理结果以及需要采取的具体行动。
投诉人有权对结果表示满意或不满意,如果不满意,他们可以提出复核申请或诉讼。
最后,劳动监察机构会跟进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监督。
他们将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机构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防止再次发生。
总之,劳动监察受理后的流程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
通过这个流程,劳动监察机构能够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但其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下面将进一步探讨相关的改进建议。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一)基本原则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3、及时、准确、效、保密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1、符合法定职责;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注:适用规范性文件处罚时,必须先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再引用规范性文件);4、处罚适当;5、符合法定程序;6、语言规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忌语。
二、接待和处理举报投诉制度1、值班人员负责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协助值班人员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
2、接待的办公室应保持环境整洁。
来访人员应及时予以接待。
3、接受举报投诉和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时,接待人员应当仪表端庄,听取陈述耐心,解释法律政策清楚准确,做到有报必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待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待口头举报,应当认真笔录,并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接待登记后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表》,并与电话举报记录、口头举报笔录或举报信函合并备案。
5、受理举报投诉,应当做到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被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和被举报投诉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情况“三清楚”。
举报投诉人拒绝提供自己基本情况,应当注明理由。
6、接待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后,应及时进行立案前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经审查,举报投诉内容属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和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并在法定保护时效范围的,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表》,报监察机构负责人批转主办监察员调查处理;(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举报投诉,应告知当事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
属于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转办至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3)重大紧急事项,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监察机构负责人汇报。
7、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由主办监察员进一步调查后,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用人单位能及时整改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以简易方式结案;(2)案情复杂或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应予以登记立案,按照《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程序规定》处理;(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误报、错报案件,不予处理,撤销案件。
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是什么分别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认为符合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直接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认为不符合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分别按照该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直接告知投诉人,并做好相应记录。
劳动保障监察就是指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定时的监督和检查,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有不满的地方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然后对其进行处理,那么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是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以及实行这些方式、步骤的有关权限、时限的法律规范。
通过明确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一方面有效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权力进行必要的制约,以保证劳动保障监察的合法性、公正性。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群众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到用人单位或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2、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一)、登记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处理;(四)制作处罚决定书;(五)送达。
3、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
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立案;2、调查取证;3、听取申辩或者听证;4、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5、送达;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如果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进行举报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大致就会按照上面的程序进行处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大家对其还有疑问的或者需要律师帮助的,可以委托我们网站为您找寻当地的专业律师帮助您。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总图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总图一、案件立案阶段1.接收投诉:接到劳动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受理投诉并立案。
2.确认案件事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确定案件事实。
3.立案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决定是否立案,并向投诉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同时,通知被投诉方提供相关材料。
二、调查取证阶段1.取证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组织调查人员对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了解劳动条件、用工情况、工资发放等情况,并记录相关证言。
2.召集听证: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召集相关当事人进行听证,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
3.查阅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
三、案件处理阶段1.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罚等。
2.送达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向被投诉方送达处理决定书,明确要求被投诉方采取相应的措施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法律后果。
四、执行阶段1.自行履行:被投诉方在接到处理决定书后,应主动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整改情况。
2.监督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被投诉方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被投诉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督阶段1.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投诉方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改正违法行为并落实相关劳动保障措施。
2.处理结果公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信息,以倡导公正和透明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以上是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的大致总图。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处理。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案件立案1.受理投诉或发现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通过接受劳动者的投诉、巡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接受的投诉或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确立案件立案编号,同时对投诉人或举报人的信息进行核实。
3.形成案件材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照立案登记信息,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案件材料,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调查取证材料等。
二、调查取证1.制定调查方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目的、范围、对象和方法。
2.进行现场调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勘查现场等,获取相关证据。
3.面谈询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约谈当事人和证人,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并记录相关内容。
4.调取证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调取涉案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三、行政处罚1.依法裁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对劳动违法行为进行裁定,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违法行为、处罚内容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申诉途径。
3.行政处罚告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告知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申诉途径。
4.履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选择接受处罚或提起申诉。
如果当事人选择接受处罚,应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处罚。
四、申诉1.提起申诉:当事人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提起申诉。
2.审理申诉: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收到申诉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审理,并根据申诉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核实。
3.申诉裁决: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依法作出申诉裁决,决定是否维持原处罚决定、改变处罚决定或撤销处罚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一、引言二、日常巡查工作1.工作对象:我们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各类用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农民工集中就业区等。
2.工作内容:我们主要负责检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情况,确保用工单位依法履行劳动保障义务。
3.巡查方式:我们采取不定期、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地走访和检查表格填写,对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三、案件处理经验1.接收投诉: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大量劳动保障方面的投诉举报,包括拖欠工资、违法解雇等问题。
2.调查取证:接收到投诉后,我们会派专人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等。
3.处理方式: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罚款等。
4.协商调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也会积极开展协商调解工作,尽量找到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四、实践经验总结1.联合执法:我们通过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影响力。
2.宣传教育:我们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权益知识,提高劳动者保护意识。
3.建立档案: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保障档案,将每个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作为后续监督和处罚的依据。
4.争议处理机制:我们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对于群体性劳动争议,我们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五、结语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经验交流包括日常巡查和案件处理两个方面,通过加强巡查工作和完善案件处理机制,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职责,维护劳动市场秩序的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劳动保障监察服务指南

劳动保障监察服务指南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劳动保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益。
当我们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存在疑问时,劳动保障监察就成为了我们有力的后盾。
那么,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它能为我们提供哪些具体的服务?如何申请这些服务?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劳动保障监察服务。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其职责范围广泛。
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监督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费以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核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让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审查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以及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等。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服务内容1、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任何疑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无论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还是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问题,都能在这里得到专业的解答。
2、投诉举报受理当您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您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监察部门会对您的投诉举报进行登记,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3、劳动纠纷调解在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介入调解,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快速解决纠纷,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4、执法检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看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申请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的途径1、现场投诉举报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亲自前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公地点进行投诉举报。
在现场,工作人员会指导您填写相关表格,并受理您的诉求。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的相关问题的解释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的相关问题的解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是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一系列工作流程。
下面将详细解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工作程序的相关问题。
一、案件获取与调查1. 案件获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巡查、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定期报送等方式获取劳动保障案件。
此外,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等,筛选和发现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
2. 案件调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获取到的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包括实地勘察、调查取证、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调查的目的是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案件登记与初审1. 案件登记:勘察核实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需要对案件进行登记,包括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违法行为等。
登记工作是为了统一管理和追踪案件的处理过程。
2. 案件初审:登记完毕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评估案件的重要性和处置措施的可行性。
初审过程往往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例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等。
三、案件调解与处理1. 调解程序:对于问题较小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提出调解意见,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此过程中可能会进行双方谈判、调解会议等。
调解的目的是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纠纷,保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2. 处理措施: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罚款、暂停业务等。
同时,对于涉嫌涉法违规的案件,可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四、案件跟踪与归档1. 案件跟踪: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需要及时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处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与其他部门进行协作,例如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整改报告等。
2. 案件归档:在完成案件处理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将案件进行归档,包括形成案件报告、案卷整理等。
归档工作是为了记录案件处理的全过程,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参考提供依据和经验。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方法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方法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的基本原则、调查方法和处理程序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的基本原则1.依法公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法律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主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纠纷报告或发现违法行为时,应积极主动进行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3.全面细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全面细致地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公开透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调查处理的公开透明。
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的方法1.调查取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接到案件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现场证据,包括调取相关人员的证言、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等,确保调查取证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听取当事人陈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邀请当事人到场,听取其陈述,了解案件的经过和当事人的诉求,有助于发现问题和解决纠纷。
3.调查访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对案件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访谈,了解他们的情况和观点,进一步收集证据和调查情况。
4.专家评估:对于一些复杂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提供专业指导和意见,以保证案件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处理的程序1.案件报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案件后,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处理意见,征求上级的指导和支持。
2.立案审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进行案件立案审查,对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确定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报告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 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 识和维权意识。
加强协调配合
针对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应进一步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 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工作。
05
附录和附件
04
结论和建议
结论
01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履行职责,加大了对用人单位
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02
存在部分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现象
调查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现象,如未按规定签
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
03
监察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调查,收集第一手 资料。
询问当事人
与相关人员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
书面调查
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发送调查问卷或申请,收 集书面资料。
其他调查方法
如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调查等。
调查过程
确定调查目的和任务
明确调查的主题、对象和目标,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
搜集和分析信息
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包括互联网、文献资料、报告等 ,对信息进行分析和筛选。
调查目的
通过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 况的调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的执 法能力和水平,促进用人单位遵 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动劳动
关系和谐发展。
02
调查方法和过程
调查方法
实地调查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实施细则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实施细则一、引言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国家依法对劳动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实施细则。
二、调查程序1. 接受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受劳动者、工会组织或其他权益保护机构的举报,对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
2. 建立案件经初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公告案件的立案等有关情况。
3. 总结初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初步收集的证据进行评估和判断,总结初查结果,并将结果告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
4. 采集证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采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调阅书面资料、获取电子录音等,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协助。
5. 调查取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证词,并对现场进行勘查。
6. 结束调查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认定事实与结果通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并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
三、处理程序1. 确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确定相应的行政处罚。
2. 罚款决定如有需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作出罚款决定,规定违法单位需要缴纳的罚款金额和缴纳期限。
3. 处罚决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详细罚款、法律责任,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4. 审理和申诉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享有合法权益。
5. 附带民事赔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将民事赔偿纳入案件处理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助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6. 启动刑事诉讼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结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确保劳动者权益的有效保护至关重要。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Only they who fulfill their duties in everyday matters will fulfill them on great occasion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登记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处理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四、送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调查企业用工情况的时候,如果发现其有违法违规现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给予立案处理。
那么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是什么?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通过一篇短文和大家做个简单分享。
一、登记立案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
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
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调查取证登记立案后,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作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
三、处理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2、调查中出现法定中止调查情形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调查。
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中止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调查。
调查处理期限自中止情形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立案后,发现用人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撤销案件。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规定的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规定的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案件立案1.接受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劳动者、用人单位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并进行初步核实。
2.确认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进行立案。
3.立案登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受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并向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二、调查取证1.调查组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案件情况,组成调查组负责案件的调查。
2.调查取证:调查组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可以采取调查问询、现场勘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获取证据。
3.取证材料:调查组将取得的证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包括调查笔录、调查报告、证据清单等。
三、调解1.调解准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调解前准备阶段,会通知当事人出席调解,并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和调解意见。
2.调解会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调解会议,由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参加。
调解会议上,双方可以就纠纷的事实、权益和解决方式进行协商。
3.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
四、裁决1.不同意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协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进行裁决。
2.裁决程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案件情况,依法进行裁决程序。
裁决程序包括听证、调查核实、裁决书的制定和送达等环节。
3.裁决结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根据裁决程序,作出裁决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五、执行1.执行通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裁决决定,向用人单位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决定。
2.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裁决决定履行义务,如支付劳动报酬、赔偿损失等。
3.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裁决决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罚款、查封、扣押财物等。
总结: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规定的案件处理流程包括案件立案、调查取证、调解和裁决、执行等多个环节。
这个流程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是政府行政部门为确保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套监督、检查、处理和预防机制。
在中国,这一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组织机构: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职责与权限:1.对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社会保险缴纳、职业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监察。
2.有权进入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复制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说明情况。
3.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甚至提请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举报投诉制度:1.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和服务平台,鼓励劳动者、工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2.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执法程序:1.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和执行等一系列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1.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的联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交换和案件协查。
宣传教育与预防:1.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2.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年度计划与效果评估:1.制定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并定期对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监察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以上措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旨在构建一个完整、高效的监管体系,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经济发展。
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流程

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流程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一)基本原则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3、及时、准确、有效、保密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1、符合法定职责;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注:适用规范性文件处罚时,必须先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再引用规范性文件);4、处罚适当;5、符合法定程序;6、语言规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忌语。
二、接待和处理举报投诉制度1、值班人员负责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协助值班人员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
2、接待的办公室应保持环境整洁。
来访人员应及时予以接待。
3、接受举报投诉和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时,接待人员应当仪表端庄,听取陈述耐心,解释法律政策清楚准确,做到有报必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待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待口头举报,应当认真笔录,并录音。
三、劳动监察调查取证制度1、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不少于两名,并出示执法证件。
2、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由被调查人签字或者盖章。
3、收集证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证据必须真实、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隐匿、毁灭。
四、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制度1、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给予行政处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多种方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许可证;(5)责令停产停业;(6)其他行政处罚。
3、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名称;(2)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指对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在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加强监察工作,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一、加强监察力度,多措并举要加强监察力度,必须以加强组织和领导为基础,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机构体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提高监察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要加强监察手段的创新和应用,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监察工作。
比如,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会等方式,多方位深入调查,挖掘和发现违法行为,确保监察执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识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氛围。
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用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察效率在新形势下,信息化建设成为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
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对用人单位信息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监察效率和质量。
比如,可以建立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用人单位信息和劳动者个人信息,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方便监察工作的开展。
同时,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短信平台等手段,开展红黑名单、信用评级等工作,强化对违法用人单位的惩戒力度,提高监察执法的效果和实效。
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外国经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具有普遍性和共性,许多国家都开展了类似的监察工作。
因此,可以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外同行的交流合作,借鉴外国经验,推动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也可以将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向国际舞台,积极参与国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为推动全球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在新形势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现监察执法的全面、有效和科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一个重要的任务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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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已立案的案件,指派监察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向案件当事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的活动。
调查取证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监察执法案件的重要环节,它既是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又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最终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一、调查取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全面原则,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尽可能地全面收集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一切证据。
(二)客观原则,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通过收集证据来反映案情的事实。
(三)公正原则,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排除影响公正判断的利害关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四)合法原则,要求调查取证人员具有劳动保障监察或行政执法资格,调查取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调查取证采取的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有权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用人单位及个人不得阻挠拒绝。
通过对劳动场所的巡视及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的交谈,可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发现违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就调查情况、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在调查、检查工作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妇女特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在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检查时,初步掌握了其侵权事实和违法线索,为了进一步查清问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按要求提供材料并在限期内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拒绝或拖延。
由于客观原因,被调查、检查单位不能及时作出解释或提供资料的,监察执法人员可以按规定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单位在限期内携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调查。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根据调查、检查的需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有权记录、录音询问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的情况,查阅、记录、拍照、录制、复印用人单位的有关资料,照相、录像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特别是违法现场。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形成对待查事项的确凿证据,从而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五)证据保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调查、检查时,如当事人可能对证据采取伪造、变造、毁灭行为的,或当事人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或不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以后难以取得的,以及其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情形的,监察执法人员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也叫证据保全。
由于证据保全措施是对用人单位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利益,在实施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六)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注册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或审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调查、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时,需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财务状况,以确定该企业是否有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欠费等违法行为。
由于涉及社保稽核或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稽核,或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的稽核结论或审计报告,对用人单位少报、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进而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的,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必要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
三、证据的种类和特征(一)证据的种类1、书证,是指以文字、内容、信息、图表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书证的收集,一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调查,现场提取的;二是举报投诉人提供的;三是用人单位报送的;四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等。
2、物证,是指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物证的收集,一是通过监察执法人员调查,现场取得的;二是由举报投诉人提供的;三是提请有权的行政机关采取扣押方式取得的。
3、视听材料,是指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利用录像、录音、照片及电脑存储信息等反映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监察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时,其视听材料可以通过摄像、录音等方法取得,有时也可以由举报投诉人提供。
4、证人证言,是指悉知案件有关事实的人就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所做的陈述。
证人证言的收集,监察执法人员可以通过询问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来取得,有时可以由证人书写证言,也可以利用录音、录像等视听材料取得。
5、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有关事实情况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在调查取证中,监察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的解释和说明,提请案件当事人写出书面的投诉或陈述材料,或由监察执法人员就案件当事人的解释和说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6、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根据办案部门的指派或接受委托,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对案件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检验后所作的书面结论。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调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时,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稽核或审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的稽核结论或审计报告。
7、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劳动场所或违法现场、不能移动的物证等进行勘验、检验、拍照、录像后所作的真实记录。
(二)证据的特征1、客观性,是指一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反映。
2、关联性,是指所采集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某种联系并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实际的印证作用。
3、合法性,是指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在采集和运用上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四、调查取证的时效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检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五、调查取证的程序和要求(一)在开展调查取证时, 必须有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其中明确一名为主办监察员。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执行调查取证任务时,应统一佩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或行政执法证件。
(三)向被调查当事人告知调查取证的形式、内容和要求,以便被调查当事人充分理解并予以配合。
首先,根据案件类型,事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此次调查的形式、内容、目的和要求;其二,根据案件特点,指定有相关经验的监察执法人员从事此工作;其三,认真分析案情,找出与被调查当事人接触谈话的切入点,注意办案策略和谈话技巧。
1、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前的准备工作(1)举报投诉案件。
监察员在接到本案举报投诉后,先从该企业的行业特点、性质规模、经营方式、用工形式、是否有违法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解。
同时,认真查阅举报投诉人提供的案件线索和投诉请求,分析案件起因和相关情况,确定需要收集那些证据,怎样收集证据,研究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等。
(2)巡视检查案件。
一是要选准突破口。
要以查处举报投诉案件、专项检查、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查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移送案件和对新闻媒体事件报道调查等为突破口,突出行业用工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劳动保障违法问题,明确检查方向和内容,做到查有目标、有的放矢。
二是要突出重点。
巡视检查的重点行业是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制造业、民办学校医院等,检查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组织。
2、尽可能地全面收集书面证据包括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该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企业规章制度、职工名册、劳动合同书、职工考勤表和业绩考核记录、工资发放底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和缴费凭证、财务报表、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等书面文件。
3、遵循及时取证的规则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隐藏、转移、伪造、篡改、销毁证据,监察执法人员要尽可能地在第一时间内提取用人单位的原始证据材料,及时复制或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用人单位当场不能提供的,立即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用工资料和接受调查询问,但期限不易太长。
(五)现场调查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熟悉案情,拟好提纲对于举报投诉案件,监察执法人员要认真阅读举报投诉材料,根据办案需要,有时还需要投诉人对用人单位的侵害情况做进一步补充和澄清,充分考虑询问投诉人和用人单位当事人什么内容,拟出询问提纲。
对于巡视案件,监察执法人员要大量阅读用人单位书面材料,从书面材料中发现某些违法嫌疑,明确构成违法的要件,拟好询问提纲,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以查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对于当场查获的案件,监察执法人员在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对案件进行分析定性,对其构成违法的要件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头脑中打好提纲,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询问。
2、全面、客观、公正地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全面是指在调查询问笔录种类上,既要做好投诉人询问笔录,收集证人证言,还要做好现场调查笔录、用人单位当事人陈述笔录等。
客观是指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弄虚作假、断章取义、移花接木。
公正是指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要遵循分别取证以及充分听取投诉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双方证言、不偏袒一方的取证原则。
3、调查笔录的形式(1)制作笔录前,要查明被调查当事人的身份;(2)在笔录中要记明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证件编号;(3)在笔录中要记明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4)做到一人一录;(5)笔录中的修改与涂改、数字与时间、姓名与职务、页号等处都要请被调查当事人按指模;(6)在笔录的最后要记明被调查当事人对笔录内容的审核意见和签字确认;(7)被调查当事人拒签的,要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由询问记录人员签名证实。
4、调查笔录的基本内容对劳动者调查询问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入职、劳动关系建立及存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悉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存在哪些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投诉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哪些权益,有哪些证据,对用人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人证言有什么疑义?为什么?还有用人单位违法事实的证据吗等。
对用人单位调查询问的主要内容,总的要求是对案件调查要有针对性,要把用人单位构成违法的要件固定下来,提请用人单位当事人就劳动者投诉事实或违法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以便查清举报投诉内容是否属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