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肇事者对受害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需要按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进行。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沿用的是2017年的赔偿标准,该标准的大多内容基本是没有什么变化的。
如有变动,可以参考我们赢了网网站。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根据《201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一下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54元/年;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3元/年;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87元/年.5、2017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804元/年。
二、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来源:(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jt/104098.html)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知识∙压白色实线怎么处罚,有什么规定(2018)/jt/652301.html∙什么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jt/652300.html∙二次酒驾会被行政拘留吗/jt/652299.html∙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标准(2018年)和计算方法是什么样子的/jt/652298.html∙交通事故后驾驶员离开现场算不算逃逸/jt/652297.html ∙违章滞纳金从什么时候算/jt/652296.html ∙手机上怎么交违章罚款/jt/652295.html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掉,车辆保险索赔/jt/652294.html ∙查酒驾验血的费用是多少/jt/652293.html ∙交通违章哪种没有滞纳金/jt/652292.html ∙车辆违章多久就能在网上查/jt/652291.html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保全债务人车辆/jt/652290.html ∙交通标志分为哪些种类/jt/652289.html ∙现在车辆违章没拍到人可以不扣分吗/jt/652288.html ∙2018年实习驾照上高速处罚/jt/652287.html∙汽车年检可以提前和延后多少天/jt/652286.html∙汽车报废国家有多少补助/jt/652285.html∙交通事故赔偿住院伙食是多少钱一天/jt/652284.html∙异地违章多久能查出来/jt/652283.html∙2018年无证驾驶汽车怎么处理/jt/652282.html∙c1驾驶证能开什么车 /jt/652281.html ∙酒驾后私了被索要巨额赔偿,是否涉嫌敲诈/jt/652280.html∙单位货车年检需要那些材料/jt/652279.html∙各类驾驶证换领补证方式/jt/652278.html∙小车超过年审一年还可以再去年审吗/jt/652277.html∙交通违章行政复议怎么弄/jt/652276.html∙连环车祸责任如何划分/jt/652275.html∙车辆购置税发票有什么用/jt/652274.html∙小车年检要注意什么 /jt/652273.html ∙交通事故道路护栏赔偿标准(2018年)/jt/652272.html∙机动车年检是6年一次还是2年一次/jt/652271.html∙超速去哪处理 /jt/652270.html∙套牌车被扣押如何取车/jt/652269.html∙企业年审和年检的区别/jt/652268.html∙驾驶机动车违章超过15天未处理会怎样/jt/652267.html∙如何避免产生交通罚款滞纳金/jt/652266.html∙酒驾出车祸会坐牢吗 /jt/652265.html ∙汽车购置税去哪交材料及程序2018最新/jt/652264.html∙在自助终端机如何交交通罚款/jt/652263.html∙醉驾后不想被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办/jt/652262.html∙年检和年审有什么区别/jt/652261.html∙2018年驾驶证扣分新规定(2018)/jt/652260.html∙B1驾照可以开什么车 /jt/652259.html ∙摩托车年审在哪里,需要什么证件/jt/652258.html∙酒驾处罚标准(2018年)2018/jt/652257.html∙酒驾跑了交警会查吗 /jt/652256.html ∙交通违章罚款及扣分去哪办理/jt/652255.html∙车辆违章了在哪里缴费/jt/652254.html∙车祸导致四级伤残赔多少钱/jt/652253.html∙违章停车会受到哪些处罚/jt/652252.html∙酒驾拘留是当场带走吗/jt/652251.html∙年内两次酒驾被查,会受怎样的处罚/jt/652250.html∙酒驾自己把车撞坏了,交警把车拖走了怎么办/jt/652249.html∙c1驾驶证被扣分后多久清零/jt/652248.html∙不知事故发生离开事故现场算逃逸吗/jt/652247.html∙出车祸驾驶员死亡赔偿多少钱/jt/652246.html∙年审和年检是一回事吗/jt/652245.html∙公安机关可以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jt/652244.html∙新能源汽车补贴延期到哪一年/jt/652243.html∙货车营运证年检过期怎么办/jt/652242.html∙车辆违章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缴纳罚款/jt/652241.html∙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jt/652240.html ∙摩托车年检可以延迟几天/jt/652239.html ∙交通事故修车的误工费/jt/652238.html ∙旧车置换补贴是怎么回事/jt/652237.html ∙酒驾、醉驾的定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jt/652236.html ∙交通5级伤残赔偿多少钱/jt/652235.html ∙超速扣分标准(2018年)是什么/jt/652234.html ∙车祸追尾赔前车多少钱/jt/652233.html ∙驾驶证没满一年被扣分要去重新考试吗/jt/652232.html ∙车辆购置税在哪交,需要带什么证件/jt/652231.html ∙轿车的车辆购置税比例是多少/jt/652230.html∙驾驶证换证需要带什么资料,程序是什么/jt/652229.html∙行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jt/652228.html∙哪些交通违章会被扣留机动车/jt/652227.html∙汽车延后年检会被罚款吗/jt/652226.html∙为什么交了罚款,网上还是未处理状态/jt/652225.html∙旧车置换补贴的申请材料和程序/jt/652224.html∙2018单位车辆违章处理/jt/652223.html∙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的抚恤金和丧葬费/jt/652222.html∙车祸撞坏了护栏要赔多少钱/jt/652221.html∙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有哪些/jt/652220.html∙汽车在外地停车违章罚款怎么办/jt/652219.html∙2018年二手车置换补贴领取程序及注意事项/jt/652218.html∙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jt/652217.html∙驾驶证扣分怎么消分 /jt/652216.html ∙超速发生车祸责任如何划分/jt/652215.html∙交通违章罚款可以在哪些银行缴费/jt/652214.html∙申请驾驶证要达到怎样的条件才可以/jt/652213.html∙酒驾被碰瓷该报警吗 /jt/652212.html ∙酒驾碰车找人替罪,代替人应受怎样处罚/jt/652211.html∙审车需要多少钱2018 /jt/652210.html ∙现在车辆购置税大概要多少钱/jt/652209.html∙车辆违章分被扣完怎么办/jt/652208.html∙2018年闯红灯怎么处理/jt/652207.html∙货车年审需要多少钱 /jt/652206.html∙私家车超过年检期限怎么办/jt/652205.html∙道路违章处理存在异议,如何申请行政复议/jt/652204.html∙出车祸精神病6级赔偿多少钱/jt/652203.html∙西安限行的具体规定(2018)有哪些/jt/652202.html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The easiest thing in the world is to give up. It takes hard work. Who makes people want to be a not easy pers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导读: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治疗以后的效果,交通事故对损伤引起的后遗症,事故和损伤之间的关系,鉴定机构是凭借这些最终确定伤残级别的,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不是河南省统一规定的了,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去计算即可。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二)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车祸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一般归结为“十大等级”,它们分别是:
一级:严重残废,需要完全依赖他人帮助生活或残疾人或因伤害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赔偿标准:一次性赔偿金273,269至273,269元。
二级:重残,无法通过劳动和勤劳的方式自行维持生计,任何方面仍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三级:轻残,一定程度上能够自行维持生计,但勤劳程度或步行正常(包括表情表达)有局限,甚至有残疾的残疾人。
四级:轻伤,可以正常步行,但神经系统功能和肢体活动受损的残疾人。
五级:轻微受损,未能完全恢复原来大臂及小臂的力量或肌肉功能,以及下颏、咽喉
等部位有永久病变的残疾人。
六级:躯干受损,身高下降百分比在2%—5%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僵硬及衰竭,有病变影响肢体功能的残疾人。
七级:颈部受损,脊柱损伤3cm以内,受损部位有僵硬症状,痛风、动作受限或局部
肌肉功能受损的残疾人。
八级:颅面受损,躯干的骨折和颅部关节受损,躯干骨折涉及头颈部,运动受限有两
个以上的肢体残疾人。
十级:轻微受损,头部外伤只有皮肤局部痕迹或瘢痕,以及手脚和其他特定身体部位
瘢痕或有骨折后残留的感觉障碍的残疾人。
河南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2023
河南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2023河南省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对受伤残影响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赔偿。
下面是针对2023年的河南省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伤残等级1级:伤残等级1级是指身体部位受损较轻微,但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伤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待法》,2023年河南省伤残等级1级的赔偿标准参考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预计为1.5万元。
- 残疾津贴:按月发放,预计为每月200元。
- 就业安置:提供相应就业岗位或职业培训机会。
2. 伤残等级2级:伤残等级2级是指身体部位受损较严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有一定限制的伤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023年河南省伤残等级2级的赔偿标准参考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预计为2.5万元。
- 残疾津贴:按月发放,预计为每月250元。
- 就业安置:提供相应就业岗位或职业培训机会。
3. 伤残等级3级:伤残等级3级是指身体部位受损严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明显受限的伤残。
根据河南省的相关政策,2023年河南省伤残等级3级的赔偿标准参考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预计为4万元。
- 残疾津贴:按月发放,预计为每月300元。
- 就业安置:提供相应就业岗位或职业培训机会。
4. 伤残等级4级:伤残等级4级是指身体部位受损非常严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丧失的伤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023年河南省伤残等级4级的赔偿标准参考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预计为8万元。
- 残疾津贴:按月发放,预计为每月350元。
- 就业安置:提供相应就业岗位或职业培训机会。
5. 伤残等级5-10级:伤残等级5-10级是指身体部位受损严重,生活和工作能力完全丧失的伤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023年河南省伤残等级5-10级的赔偿标准参考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预计为10万元。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金额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金额伤残是指因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程度不同的状况。
在法律上,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制定出来的。
通常来说,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伤残所造成的影响、受害人的年龄等因素进行计算的。
以下是中国《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中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及相应的赔偿金额。
一、一级伤残(伤残程度1%-10%)对于一级伤残,赔偿金额为3000元至1.5万元不等。
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所造成的影响而定,一般来说越重的伤残赔偿金额越高。
二、二级伤残(伤残程度11%-25%)对于二级伤残,赔偿金额为1.5万元至4万元不等。
同样,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所造成的影响而定。
三、三级伤残(伤残程度26%-50%)对于三级伤残,赔偿金额为4万元至8万元不等。
这个等级的赔偿金额已经比前两个等级高了很多,因为受害人的身体功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
四、四级伤残(伤残程度51%-75%)对于四级伤残,赔偿金额为8万元至15万元不等。
这个等级的赔偿金额更高,因为受害人的身体残疾程度更高,对其日常生活及职业的影响也更大。
五、五级伤残(伤残程度76%-100%)对于五级伤残,赔偿金额为15万元至30万元不等。
这个等级的赔偿金额最高,因为受害人的身体残疾程度达到了极致,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除了以上规定的赔偿标准,如果受害人的年龄在70岁及以上,且所造成的损害无法进行完全恢复的话,还可以在以上的赔偿金额基础上再增加10%的赔偿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讨论的是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标准,而实际上伤残赔偿在其他领域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
此外,赔偿金额的具体数目还是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来综合判断和决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7最新完整版)
交通事故赔偿,是平时我们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但相关计算公式较多且繁杂,很难记得住。
为此,通过此表格清楚的呈现给大家,仅供参考。
(此为2017最新完整版)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三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交通伤残鉴定等级1-10赔偿标准
交通伤残鉴定等级1-10赔偿标准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对交通伤残鉴定的需求越来越大。
交通伤残鉴定等级是根据被评估人身体功能障碍的程度来划分的,通常分为1-10级。
不同的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交通伤残鉴定等级1-10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大家能够了解相关政策和权益保障。
1. 等级1-2当被评估人获得交通伤残鉴定等级1或2时,通常意味着身体功能障碍较轻,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影响。
根据《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和保险条例》,对于这两个等级的伤残,通常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的伤残生活补助金。
2. 等级3-4当被评估人获得交通伤残鉴定等级3或4时,表明其身体功能障碍程度进一步加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这两个等级的伤残,会给予更高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相应的伤残生活补助金。
3. 等级5-6交通伤残鉴定等级为5或6的被评估人,通常意味着其身体功能障碍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其将获得更高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月度伤残生活补助金,并可能获得一定的康复护理补助。
4. 等级7-8当被评估人获得交通伤残鉴定等级7或8时,往往意味着身体功能障碍已经严重到了无法自理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其将获得较高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月度伤残生活补助金,并有可能获得相关的医疗救助和护理服务。
5. 等级9-10对于交通伤残鉴定等级为9或10的被评估人来说,其身体功能障碍已经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严重影响到了生活和工作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其将获得最高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月度伤残生活补助金,并有可能获得全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服务等。
6. 总结交通伤残鉴定等级1-10对应着不同程度的身体功能障碍,各个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也各有不同。
为了能够保障被评估人的权益,相关部门和政策制定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赔偿标准,并严格执行,以确保被评估人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交通事故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是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当人身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并达到一定伤残程度时,给予相应的保险赔偿。
本标准依据GB/T 16180-2017《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编制而成,包括以下六大类,具体内容如下:一、交通事故人身保险伤残等级划分依据本标准按照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相当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从事任何工作。
* 二级伤残:相当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
* 三至四级伤残:相当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出现功能障碍,需由他人帮助。
* 五至六级伤残:相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不影响劳动收入,只是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 七至九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能力虽有所下降,但仍能从事部分工作。
* 十级伤残: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轻微伤害,具有恢复功能,对劳动能力没有影响。
二、交通事故人身保险伤残等级评定程序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伤害需要进行保险伤残评定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准备材料:伤者需要提供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等材料;2. 提出申请:伤者或其代理人应根据不同等级向相应的保险机构提出鉴定申请;3. 接受鉴定:保险机构会根据伤者的申请,安排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一般来说,三级以下的伤残等级可以在当地医疗机构的法医门诊鉴定,三级以上的伤残等级需要到有专门实验室进行鉴定,例如上海市规定三至十级伤残需要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具体案例说明某位伤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经鉴定达到六级伤残。
根据本标准的规定,该伤者可以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当根据其年龄、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该伤者已经达到六级伤残,说明其劳动能力受到了较大的影响,需要接受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训练。
因此,该伤者可以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当足够支付其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收入损失等费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交通事故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是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的受害者,根据受伤程度来确定赔偿的标准。
伤残等级越高,赔偿标准也就相应增加。
1级:仅有轻微伤,伤势轻微,仅需进行简单治疗的,赔偿标准为1,000-1,500元。
2级:轻伤,需要在医院接受治疗,但治愈较快的,赔偿标准为1,500-3,000元。
3级:轻伤,需要在医院接受治疗,治愈需要一定时间的,赔偿标准为3,000-6,000元。
4级:中等伤,需要在医院接受较长时间的治疗、住院或手术的,赔偿标准为6,000-10,000元。
5级:较重伤,需要在医院接受较长时间的治疗,不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赔偿标准为10,000-20,000元。
6级:重伤,造成永久性损伤或留下严重后遗症的,赔偿标准为20,000-50,000元。
7级:特重伤,造成失去重要器官或肢体等极为严重的后果的,赔偿标准为50,000-100,000元。
8级:特殊重伤,对受害人身心健康和生活产生了非常严重影响的,赔偿标准为100,000-200,000元。
9级:极特重伤,造成永久性残疾或严重影响受害人工作能力的,赔偿标准为200,000-500,000元。
10级:全残或死亡的,赔偿标准为100万-120万。
以上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的规定,在不同地区或地方法规有差异,需要受害人和责任方在双方协商后确定。
在实际赔偿中,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如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器材费、交通费等,具体赔偿数额还需进行进一步协商确定。
总之,作为交通事故受害者,应该要及时把受伤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和医疗记录,为日后的赔偿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扶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年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6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以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方法说明:一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为10%。受害人有多处伤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照所增加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叠加,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总赔偿系数不超过100%。
城镇居民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系数
2.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3.商业保险合同约定免赔的,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对免赔条款尽到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一、交通事故的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方便日后理赔,无论是法院起诉还是私下调解,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都方便很多。
二、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按照类型可划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按照内容可划分为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证明书。
(1)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来进行处理: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简易程序可一名交警处理。
(2)一般程序。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
至少要两名交警处理。
(3)事故证明书(道路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无法划分责任或无法证明事故发生)。
河南省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处理事故证明书时,通常情况下会按照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来计算理赔。
(4)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车祸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及赔偿
车祸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及赔偿车祸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伤害事件,而车祸造成的伤残也是许多人面临的现实问题。
伤残鉴定是评估伤残程度和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以下是车祸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及赔偿相关内容的介绍。
一、鉴定标准车祸伤残鉴定分为一到十级,其中一级伤残最轻微,十级伤残最严重。
具体鉴定标准如下:一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均无明显影响,但受伤部位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残损或功能障碍。
二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受到轻微的影响,但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仍能完成一般工作和生活需求。
四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明显受到影响,但仍能完成一些工作和生活需求。
五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但仍能完成简单工作和生活需求。
六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仅能完成一定程度的简单工作和生活需求。
七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极大影响,不能从事劳动工作,需长期依赖他人照顾。
八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极大影响,需要长期依赖他人照顾。
九级伤残: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极大影响,无法自理,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十级伤残:生命受到威胁或者因残疾完全失去生活自理、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赔偿金额根据不同级别的伤残,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赔偿金额与伤残程度成正比,也受到各地区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的限制。
具体赔偿金额如下:一级伤残:2%至10%的赔偿金额。
二级伤残:10%至20%的赔偿金额。
三级伤残:20%至30%的赔偿金额。
四级伤残:30%至40%的赔偿金额。
五级伤残:40%至50%的赔偿金额。
六级伤残:50%至60%的赔偿金额。
七级伤残:60%至70%的赔偿金额。
八级伤残:70%至80%的赔偿金额。
车祸事故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车祸事故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一、引言在我们的生活中,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种普遍且严重的社会问题。
每一起车祸事故都可能带来无尽的痛苦与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障车祸事故受害者的权益,明确赔偿责任,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深入探讨车祸事故伤残等级与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议题。
二、车祸事故伤残等级车祸事故伤残等级是指车祸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程度,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等级。
一级为最严重,三级相对较轻。
伤残等级的划分旨在客观反映车祸事故对受害者身体造成的损害程度,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
具体来说,一级伤残是指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活动能力完全丧失;二级伤残是指日常生活部分受限,活动能力部分丧失;三级伤残则是指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活动能力丧失部分工作。
三、赔偿标准概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车祸事故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伤残生活补贴、医疗费用等。
基本工资根据受害者家庭人均收入确定,以弥补因车祸事故导致的收入损失;伤残生活补贴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旨在保障受害者的基本生活;医疗费用则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进行赔偿。
四、具体赔偿标准1. 一级伤残:基本工资的100%乘以20年计算,即20倍的基本工资;伤残生活补贴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100%计算,终身支付;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全额赔偿。
2. 二级伤残:基本工资的80%乘以20年计算,即16倍的基本工资;伤残生活补贴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80%计算,终身支付;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全额赔偿。
3. 三级伤残:基本工资的60%乘以20年计算,即12倍的基本工资;伤残生活补贴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60%计算,终身支付;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全额赔偿。
五、相关社会保障措施在车祸事故中受伤或致残者,除了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外,还可以享受以下社会保障政策和福利措施:1. 医疗救助:包括为伤者提供及时的医疗援助,以减轻其经济压力。
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每年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的不在少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最担心的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偿标准是什么,那么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这个便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文就是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随着2017年度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的陆续的出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交通费:交通费按票据5、住宿费: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7、营养费: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8、鉴定费:鉴定费凭票据9、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10、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11、丧葬费:丧葬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被扶养人生活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13、死亡赔偿金: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1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5、其他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车祸伤残等级1至 10级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导致身体功能有一定程度的障碍。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车祸伤残等级分为1至10级。
不同等级的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
下面将就每个等级分别介绍其赔偿标准的参考内容。
1级伤残:伤残程度极轻微,只有些许表面擦伤,无明显身体功能障碍。
一般不予赔偿。
2级伤残:造成轻微身体功能障碍,如腱鞘囊肿或软组织疤痕等。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3%以下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3级伤残:造成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如运动器官受限等,但日常生活能自理。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4%至7%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4级伤残:造成较为严重的功能障碍,如运动器官受限且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但不影响工作能力。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8%至14%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5级伤残:造成生活自理困难,控制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但仍可从事轻体力劳动。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15%至20%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6级伤残:造成不良生活习惯,丧失睡眠、进食、服药等基本自理能力,但仍能从事轻体力或脑力劳动。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21%至26%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7级伤残:造成较严重生活障碍,需借助辅助设备进行自理,但仍能从事轻体力或脑力劳动。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27%至34%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8级伤残: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活障碍,日常生活全面受限,无劳动能力,但仍能从事学习或轻度娱乐。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35%至45%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9级伤残:造成严重生活障碍,完全失去劳动能力,但仍能从事自学或轻度娱乐。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46%至60%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10级伤残:造成极其严重生活障碍,完全失去生活自理和劳动能力。
根据已失去劳动能力相当于61%以上的级别计算,按照已失去劳动能力比例进行赔偿。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误工费【误工时间】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8.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N=【a.20年(年龄<60岁);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1.基数*N*100%2.基数*N*90%3.基数*N*80%4.基数*N*70%5.基数*N*60%6.基数*N*50%7.基数*N*40%8.基数*N*30%9.基数*N*20%10.基数*N*10%9.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10.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11.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b.20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c.5年(年龄>75岁)】M*基数12.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13.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14.死亡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P=【a.20年(年龄<60岁);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c.5年(年龄>75岁)】基数*P15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预期利益赔偿的方式有哪些_预期利益赔偿应遵循的原则/ht/808641.html∙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ht/808640.html∙先诉抗辩权的内容有哪些/ht/808639.html∙什么是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_法定撤销条件是什么/ht/808638.html∙谁享有赠与合同撤销权_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ht/808637.html∙购房违约金的数额该怎么确定/ht/808636.html∙撤销权抗辩可不可以 /ht/808635.html∙什么叫质权_质权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ht/808634.html∙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_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ht/808633.html∙什么是违约责任_如何适用合同法定责任/ht/808632.html∙未按约定钱款交易扣几分/ht/808631.html∙合同中对方违约了怎么办_能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ht/808630.html∙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_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ht/808629.html∙什么是不完全履行_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ht/808628.html∙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ht/808627.html∙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意思_与无效合同区别是什么/ht/808626.html∙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是什么_赠与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ht/808625.html∙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有哪些/ht/808624.html∙什么是合同解除_合同解除有什么法律特征/ht/808623.html∙居间合同的概念_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ht/808622.html∙合同撤销权与解除的关系是什么/ht/808621.html∙签订合同前注意什么_审查合同要注意什么/ht/808620.html∙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如何约定_约定定金条款时应注意什么/ht/808619.html∙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怎样才有效_保险人有何说明义务/ht/808618.html∙违章建筑可以出租吗_租违章建筑可以不付租金吗/ht/808617.html∙什么是不安抗辩权_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区别是什么/ht/808616.html∙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018最新)范本/ht/808615.html∙什么是房屋转租_转租符合哪些条件时合法有效/ht/808614.html∙合法协议有效力当事人不能擅自变更合同约定/ht/808613.html∙什么叫后履行抗辩权_后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哪些/ht/808612.html∙如何理解违约损害赔偿_如何区分其与其他违约责任/ht/808611.html∙租赁合同的内容_租赁合同与购销合同有哪些区别/ht/808610.html∙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ht/808609.html∙什么是租赁合同_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ht/808608.html∙什么是货物留置权_承运人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ht/808607.html∙承租人有哪些权利_承租人有哪些义务/ht/808606.html∙什么是保证求偿权_保证求偿权的效力如何/ht/808605.html∙如何理解违约金_适用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ht/808604.html∙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ht/808603.html∙什么是违约行为_违约行为有哪些分类/ht/808602.html∙什么是法定的抵销_抵销有没有顺序限制/ht/808601.html∙涉外合同是指什么_涉外合同怎么适用法律/ht/808600.html∙旅游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ht/808599.html∙利息能不能先从借款中扣除_如何确定借款合同中的利率/ht/808598.html∙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_如何确定合同是否成立/ht/808597.html∙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写/ht/808596.html∙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_什么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ht/808595.html∙质权人有什么法定权利_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毁损了怎么办/ht/808594.html∙不能履行合同算违约吗_对方违约定金能双倍返还吗/ht/808593.html∙委托代理人是否必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ht/808592.html∙违章建筑能出租吗_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要回租金吗/ht/808591.html∙什么是期待利益_期待利益受损怎么确定赔偿范围/ht/808590.html∙什么是定金_如何理解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ht/808589.html∙民法上的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是什么/ht/808588.html∙什么是定金合同_如何处理定金合同纠纷/ht/808587.html∙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_该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ht/808586.html∙什么是赠与合同_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ht/808585.html∙有案底可以去旅游吗 /ht/808584.html ∙蔬菜买卖合同不规范惹纠纷合同约定要明确/ht/808583.html∙什么是迟延履行_迟延履行期间如何计算/ht/808582.html∙定作人有什么权利义务_定作人应什么时候支付报酬/ht/808581.html∙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么/ht/808580.html∙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代理词应该书写格式2018 /ht/808579.html∙房屋转租需要什么条件_承租人擅自转租怎么办/ht/808578.html∙扩大的损失由谁负责_未违约方任损失扩大要承担责任吗/ht/808577.html∙授权委托书范本是什么样的/ht/808576.html∙违约责任分类有哪些 /ht/808575.html ∙合同中双方都违约了怎么办_因第三人而造成违约怎么办/ht/808574.html∙什么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_这种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ht/808573.html∙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原则是什么/ht/808572.html∙买主不收货怎么办_哪些情形下买主可以不收货/ht/808571.html∙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ht/808570.html∙如何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_如何审查合同/ht/808569.html∙定金合同的概念_定金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ht/808568.html∙房产买卖中的阴阳合同该怎么认定/ht/808567.html∙旅游纠纷游客如何避免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进行维权 /ht/808566.html∙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_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ht/808565.html∙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ht/808564.html∙什么是预期违约_如何区分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ht/808563.html∙什么叫违约责任_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ht/808562.html∙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什么权利_定作人如何行使验收权/ht/808561.html∙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ht/808560.html∙什么是约定解除权_如何区分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权/ht/808559.html∙2018年的旅游纠纷相关提醒/ht/808558.html∙出版物出版合同 /ht/808557.html∙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_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ht/808556.html∙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_怎么样才可以行使撤销权/ht/808555.html∙不交房租跑了算违法吗/ht/808554.html∙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ht/808553.html∙出租房漏电致人死亡怎么办_此时房东要赔偿吗/ht/808552.html∙如何适用赔偿金与违约金_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能否并存/ht/808551.html∙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失业金吗/ht/808550.html∙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哪个赔得多/ht/808549.html∙撤销权有什么法律性质_撤销权消灭的情况/ht/808548.html∙如何订立口头形式的合同_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ht/808547.html∙附期限合同是什么,都有哪些相关内容/ht/808546.html∙没有签订合同公司如何维权/ht/808545.html∙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什么义务_贷款人违约怎么办/ht/808544.html∙什么是违约金_合同中怎么约定违约金/ht/808543.html∙买房时一定要有定金条款吗_怎么确定定金的数额/ht/808542.html。
2017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在2017年,推出的伤残鉴定标准,下面品才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
欢迎大家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XX年4月18日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两个重要改变,请大家务必注意:第一:取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后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
第二: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比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提高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目前可以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在新标准实施后构不成伤残等级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17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31147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3术语和定义损伤各种因素造成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
残疾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
4总则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交通运管公文】大家知道2017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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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
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2017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8475.3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三、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护理人数。
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二)护理时间。
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
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对于要求护理费的,在住院期间一定要求医生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需二人护理的一定要在护理证明上注明需要二人护理。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可以按照其定残时的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费用的,不考虑今后护理费。
根据司法解释: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五、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
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六、交通费、住宿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合理赔偿(二)就医住宿费。
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住宿费每日的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每日住宿费标准。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根据07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可以参照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每人每天限额150元凭发票赔偿。
七、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费是指残疾者为恢复肢体功能或弥补伤害所造成的身体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或装饰性残疾用具所支出的费用。
受害人请求残疾用具费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单位或假肢配制单位的证明或鉴定意见。
残疾用具费的计赔数额一般按普通型国产器具的同类产品的合理价额确认;更换残疾用具的次数,应参考有关部门的专家证明,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情况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确认。
为配备残疾用具所必须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关合理费用,亦应予以适当补偿身体伤残的程度已丧失安装假肢的条件而要求赔偿安装假肢费的,不予支持。
要求赔偿的安装假肢费数额,必须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残疾用具配制单位的普通性国产器具的价格为准加以确认;以大陆以外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价格为准确认的赔偿数额一般不予支持,但该数额低于普通性国产器具价格的除外。
八、三级伤残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伤残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2017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8475.3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一般情况下三级伤残赔偿金根据河南省2017年的标准计算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计算16年是135605.4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计算16年是358368.48元。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根据河南省各地法院在实际案例中判决的情况,为充分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利,本建议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所考虑一下因素:(一)、赔偿义务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对方是单位的特别是从事经营的单位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如果对方是个人还有考虑对方的收入水平,对方收入高的可以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
(二)、赔偿义务人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义务人负全责、负主要责任或者负同等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赔偿义务人负次要责任的或者不负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高的或者较大城市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低的或者县城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建议,在地级以上城市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三级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考虑在30000—40000元之间要求;在地级以下城市或者农村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三级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考虑在20000—40000元之间要求。
十、定残后的治疗费用受害人定残后,请求今后治疗费的,一般不予支持。
受害人虽未定残但以出院后尚须继续治疗为由仅凭医院证主张赔偿今后治疗费,依该证明不足以确定今后治疗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其起诉后在诉讼期间又发生的治疗费用,有相应证据支持的,可按医疗费的标准审查计算。
十一、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其他费用,经审查确有赔偿必要的,也应给予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