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年度合作协议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告公司合作合同
甲方:合同号:
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确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双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广告制作安装业务,均适用本合同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第一条双方合作流程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有需求,则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制作订
单》(以下简称订单),甲方要注明所需产品的规格、材质、数量、订
货单价、金额、交货地点及时间等。
1.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定单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定单签字并盖章,定单
生效,随即甲方将确认的光碟样本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照
执行。
第二条价格
按《价格确认单》中双方约定的产品价格为准,该价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保持不变。确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价格时,应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采用商议后的价格。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并未与甲方协商的,则延期交货的扣款方式见第八条款8.2。第三条产品质量要求
3.1甲、乙双方确认的封样产品做为质量标准,每次生产的大货均严格按
照此标准。封样产品保存至甲方明示不再购进此款产品为止。
3.2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3.3乙方对整体产品提供_____年的质量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产
品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与方式
4.1交货时间、数量、地点:以定单中约定为准。乙方应当在交货前一天
将《送货清单》书面传真给甲方确认。
第五条验收
5.1乙方必须在交付前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去其
生产点进行验收,甲方按照封样产品的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验收合
格,进入保修期。
5.3室外门头灯箱广告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六条结算方式
货款双方采取月结的方式,每个月的_____日为对帐日,_____日为结账日(如遇休假顺延),对上个月甲方已验收确认的产品按照双方的约定结算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合同中所有条款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设计、光盘等信息,乙方未经
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相关协定均有
义务进行保密并负有责任。
7.2如果产品模具是乙方为甲方专门开发或双方共同开发的,甲方有模具
的所有权,有权收回或销毁此套模具,无论任何情形,乙方均不得以
任何理由在未经甲方许可为第三方加工生产。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未付金额的千分
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若乙方无故推辞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订货合同总金额5%的违
约金;逾期达到5日,应当承担相当于订货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
金,甲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
经济损失,可就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8.3因乙方交付的未达到封样的要求而被甲方退货,导致甲方不能按期收
到合格产品的,视同乙方推迟交货。甲方将会推迟结算该货款,并按
未按期交货追究乙方责任。
8.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样品、光碟图样等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
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负10万以上的赔偿责任。
8.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
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因乙方造成广告牌
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制作广告牌,否则,甲方有
权拒付货款。
第九条约定事项
9.1甲方仅授权委托公司的城市经理/省区经理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
同、下达定单、产品检验、日常联系等工作。
9.2本合同为确立双方供需关系的合同,定单、价格确认单、封样的产品
以及甲方确认的光碟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定
单中未涉及事宜以本合同所述条款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大雾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年。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通知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通知,应当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及传真为准。任何一方需要变更联系地址及传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附件
14.1广告物料制作价格明细表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QQ或MSN:QQ或MSN: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广告物料制作价格明细表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就广告形象制作价格做书面确认,此确认单做为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确认的价格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动,否则视同违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