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公司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公司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各基层施工单位。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对非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除合同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令279号(2000年1月10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电建[1995]36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2010版《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管理体系手册》。

3、总则

3.1 电力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3.2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工程和满意的服务”。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3.3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3.5 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

直至依法论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同处分;

3.6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公司内部实施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对施工质量实行施工队(班)自检、项目部/施工队(班)复检和公司/项目部验收;大型项目工程(500kV及以上线路工程、220 kV及以上变电工程、110 kV及以上电缆工

程及5000万元及以上其它总包工程),或业主有要求时,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的三级质量验收。其它工程由项目部负责三级质量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实行抽查和监督工程。

3.7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8 施工单位要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3.9 各基层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认真落实各项质量检验措施,治理施工质量通病,努力提高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工艺。

3.10 各业务(事业)部、项目部/工程处应按照合同规定和本制度的精神,制订适合于现场体制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4、质量教育

4.1 各基层单位必须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4.2 各单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对分包/协作单位的关键工种和特殊工种,各单位要负责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各单位应有计划地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并以经济手段控制违规违纪现象。

公司建立三级质检网络。质检部门定期召开网络业务会议。4.4

项目部应每月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活动内容是:检查质量意识,学习规程规范、验评标准,分析质量动态,攻克质量薄弱环节。

4.5 工程交付使用,在保修期满后在三至六个月内,由安全监查部、工程管理部组织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向运行单位进行质量回访,诚恳地、虚心地征求用户意见,认真总结施工质量上的经验教训,对职工进行传达教育。

5、质量责任制

5.1 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人员对质量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2 公司(项目)、工地(项目)、班(组)的行政正职领导必须抓质量管理,各级主管生产的直接领导人员对工程质量直接负责。

5.3 各级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的责任

公司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在技术上全面负责,项目总工程师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在技术上直接负责。

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本工地(项目)的施工质量在技术上全面负责。

专业工程师受项目部主任工程师领导,对本专业、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专业工程师应组织本专业、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完成竣工移交技术资料。

5.4 公司(项目)设工程管理部,归口负责本企业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工地(项目)及分包单位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队(班)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5.5 各级专职质检员,负责复检和验收签证,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质量信息。施工队(班)兼职质检员由施工队(班)长兼任,其职责为督促本队(班)施工人员贯彻工艺(操作)规程和做好自检记录。

5.6 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质量标准,认真做好质量自检,配合复检及工序交接检查。施工原始技术记录应真实、正确、完整和及时。在施工过程中,不准违反设计图纸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文件,不准违反规程规范。如需要修改时,必须向项目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汇报后履行相应级别的审批程序。已经过二级复检或三级验收的项目,若以后发现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仍应由施工者负主要责任。

6、质量检查和验收

是:检查验收的依据工程质量6.1

6.1.1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其他有效的设计文件;

6.1.2 按合同要求规定的质量标准;

6.1.3 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文件中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6.1.4 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现行的规范、规程和验标;

6.1.5 经协商确认的符合审批程序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要求;

6.1.6 质监站裁决的质量要求。

6.2 施工验收项目按其重要程度,内部实行三级验收,包括过程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和试验,相关规定见附件《工程施工过程及最终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6.2.1 施工队(班)一级自检

施工人员必须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应自检,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者不交验或不交工。要认真做好自检和验评记录。自检工作由班(组)长签证确认。

6.2.2项目(施工队)复检(二级验收)

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审查施工队提交的自检记录,并进行复检、评级及签证。

6.2.3 三级验收

公司(项目部)负责审查项目部(施工队)提交的技术记录和复检(验收)签证记录,并进行验收、评级及签证。

6.2.4 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对于建设(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的项目,公司(项目部)可按预先商定的期限通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6.3 各项目部应参照上级颁发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项目,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经编审后须征求建设(监理)单位意见,经双方确认后共同执行。

未按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的规定检查验收的项目,不算完工,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签证,不得隐蔽。

6.4 其他类型的检查验收

6.4.1 多工种连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6.4.2 加工配制品必须由制作单位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制作单位应同时提交合格证、质保书及技术记录。施工单位接货后应进行核查,经确认后才可使用。

6.4.3 各施工单位之间的中间交接验收,由发包方(或总承包方)组织和协调。交工方应认真进行自检和提供技术记录,接受方负责检查接收,通过后双方签证。

6.5 对于建设(监理)单位参加的验收项目,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把验收签证单连同整理好的施工技术记录,提交建设(监理)单位审阅。

对事先确定的由建设(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的见证点和停工待查点应按下列原则进行:对于见证点,若建设(监理)单位未按约定准时验收,施工单位可不等待而继续施工,对于停工待查点,即使建设(监理)单位未按约定准时验收,施工单位必须等待,不得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

6.6 不合格品的控制

6.6.1 当施工质量发生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时,各责任单位应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由施工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当发生影响构件强度、安全运行、使用寿命或运行经济性的重大不合格时,应报告建设(监理)

单位共同评审。

6.6.2 不合格品评审后可能:

6.6.2.1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6.6.2.2 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6.6.2.3 降级改作他用;

6.6.2.4 拒收或报废。

6.6.3 若评审结果为让步接收,应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让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6.6.4 施工中的重大不合格报告,一般由质检部门填写后分送建设(监理)单位和工程质监站。当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和工程质监站发现施工中的重大不合格时,亦可由发现单位发出不合格报告分送有关单位。

6.6.5 对重大不合格提出的处理措施须经建设(监理)单位审定,再由施工单位实施,实施后先自检,判定为合格后,再由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按照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6.7 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不合格时,应及时返工重做。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检验后评定质量等级,凡经过加固补强的项目,不得评为优良。由于设备、材料或设计缺陷而造成施工人员无法处理的质量缺陷时,质量等级评定可以酌情放宽。

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除按照验标来评定质量等级外,还必须有建设(监理)单位及工程质监站的签证。

7、质量事故处理和质量报告

7.1 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造成影响运行安全或经济性的永久性缺陷者,或在施工(包括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7.2 质量事故的分类如下:

7.2.1 重大事故: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7.2.1.1 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以致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者;

7.2.1.2 削弱主要部件、构件强度,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安全,缩减使用年限或造成不能补救的永久性缺陷者;

7.2.1.3 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者;

7.2.1.4 返工损失金额大于10万元及以上者。

7.2.2 普通事故:未达到重大质量事故条件,其返工损失金额达10万元以下1

万元及以上者。

7.2.3 记录事故: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其返工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2000元及以上者。

7.2.4 返工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者,应作为质量问题并登记台帐。

质量事故损失金额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量的管理费,扣除回收残值。

7.3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3.1 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施工队长报告,施工队长应在当日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报告项目部,项目质检员对记录事故作出记录。每月二十五日前汇总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7.3.2 普通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长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工地应于当日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于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公司质检部门。

7.3.3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即报告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并尽快地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在二十四小时内口头汇报)。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制定处理方案。事故后5

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

7.3.4 各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都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7.3.5 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论处。对破坏性事故要报公安司法部门。

7.4 质量总结和质量报告

7.4.1 质量年度总结其内容一般应包括质量指标的实现数据、保证质量措施的落实情况、质量通病分析、质量事故情况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今后工作的打算等。

7.4.2 需要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质量报表和报送时间如下:

7.4.2.1 质量检验情况月报表每月25日前;

7.4.2.2 质量检验情况年报表次年1月15日前。

7.4.3 质量回访

线路、变电所投产半年后及保修期满后的三至六个月内,应即进行质量回访,并于10天内把回访单归档。

7.4.4 质量事故报告

7.4.4.1 纪录事故汇总报告----每年上报一份,附在当年的年报后,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7.4.4.2 质量事故(包括重大、普通事故)报告----附在当月的“质量检验情况月报表”中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7.4.4.3 重大质量事故另按上级单位规定,填报后上报。

7.4.4.4 各单位应建立并保存质量问题台帐。

8、附件: 工程施工过程及最终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附件:

工程施工过程及最终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施工过程规定进行的检验和试验,保证未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转序;明确最终检验和试验的活动方法、职责和管理要求,确保工程最终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确保未经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交付顾客)。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承建的35kV及以上的送变电安装工程施工过程、最终检验和试验活动。

三、职责

公司将工程施工项目分为A、B二类,实行三级质量验收管理,进行施工工程检验、试验和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活动。A类工程(500kV及以上线路工程、220 kV及以上变电工程、110 kV及以上电缆工程及5000万元及以上其它总包工程)或合同要求的工程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三级质量验收。B类(其它工程)由项

目部负责三级质量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三级质量验收或竣工验收实行抽查和监督。

3.1工程管理部

3.1.1工程管理部负责送变电工程施工过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

3.1.2工程管理部确定过程检验的停止点和见证点。

3.1.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A类或业主有要求工程的三级质量验收。

3.1.4工程管理部对其它工程的竣工验收实行抽查和监督。

3.2 项目经理部

3.2.1负责编制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

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工程所有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记录。

3.2.2 负责组织大型项目(同上)工程的一级自检、二级复检和试验的实施。组织其它工程一级自检、二级复检和试验的实施,完成三级验收。

3.2.3 代表公司与顾客/顾客代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联系。

3.2.4项目经理部组织并参加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活动。

收集、整理并保存有关质量记录。.

3.3 特殊或影响巨大的工程,由公司主管副经理/总工程师组织检验和试验。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和标准:

1.Q/GDW 153-2006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Q/GDW 163-2007 1000kV 送电线路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3.Q/GDW 115-2004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Q/GDW 317-2009 特高压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5.Q/GDW 299-2009 ±800kV特高压直流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6.Q/GDW 285-2009 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7.Q/GDW 284-2009 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系统调试规程

8.Q/GDW 322-2009 1000kV交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编制说明

9.Q/GDW 299-2009 ±800kV特高压直流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0.Q/GDW 285-2009 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11.Q/GDW 284-2009 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系统调试规程

12.Q/GDW 264-2009 ±800kV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电气二次设备交接验收试验规程

13.Q/GDW 258-2009 ±8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启动至竣工验收导则

14.Q/GDW 254-2009 ±800kV直流输电工程系统试验规程

15.Q/GDW 248-2008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16.Q/GDW 198-2008 1000kV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7.Q/GDW 195-2008 1000kV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18.Q/GDW 192-2008 1000kV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19.Q/GDW 189-2008 1000kV变电站电气设备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及编制说明

20.Q/GDW 217-2008 ±800kV换流站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21.Q/GDW 218-2008 ±800kV换流站阀厅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22.Q/GDW 219-2008 ±800kV换流站直流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23.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800kV±230-2008 /GDW Q 定规程及编制说明

24.Q/GDW 229-2008 ±800kV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25.Q/GDW 228-2008 ±800kV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及编制说明

26.Q/GDW 227-2008 ±800kV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27.Q/GDW 225-2008 ±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28.Q/GDW 224-2008 ±800kV换流站屏、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29.Q/GDW 223-2008 ±800kV换流站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30.Q/GDW 221-2008 ±800kV换流站换流阀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编制说明

31.DL/T 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32.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3.DL/T 5161.1~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34.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5.GB/T 50375-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36.GB 50092-1996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37.GB 50150-2006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38.GB 50164-19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39.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0.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41.GB 50172-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42.GB 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3.GB 50194-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44.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5.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6.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48.GB 50252-19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49.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0.GB 50255-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51.GB 50256-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2.GB 50257-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3.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4.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55.GBJ 107-19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56.GBJ 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7.GBJ 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8.GBJ 149-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9.GB 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60.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1.GBJ 97-1987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62.GB 50278-19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3.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64.GB 50389-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65.GB 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66.JGJ 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67.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68.JGJ 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

69.JGJ 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70.JGJ 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71.JGJ 104-1997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72.GJ/T 10-199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73.JGJ 82-199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74.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5.)

试行(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SDJ 226-1987

76.SDJJS 2-1987 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77.YSJ 401-1989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78.YSJ 402-1989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79.YB/T 5004-2001 镀锌钢绞线

80.电力部《变电站工程校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4.2 工程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各级质检员按4.1的检验规程、标准和相关的《工程管理控制体系文件》进行送变电工程的过程检验和试验。

a) 施工队(班)100%自检并记录;

b)项目部(施工队)质检员70%复检并记录;

C)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质检员随机抽样30%验收并记录。

4.2.2 检验记录

a.施工队(班)一级自检后,质检员填写“一级自检签证单”,自存一份,另

一份申请二级复验时送施工队;

b.项目部(施工队)二级复验后填写“二级复验签证单”,自存一份,另一份申请三级验收时附“验收申请单”后送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

c.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三级验收后,质检员填写“三级(最终)验收签证单”,自存一份,另一份反馈项目部(施工队)。

4.2.3 项目经理部按4.1检验规程和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实施规定的试验。

4.2.4 隐蔽工程经项目经理部复检验收后,报顾客代表检验后签证。

4.2.5 停止点、见证点由项目经理部报请顾客或顾客代表验证。

4.3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

单位工程经三级验收后,移交顾客之前按“4.1”的规程和标准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才能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a.送电工程:执行《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9.1.4”的规定;

b.变电工程:观感评定检查,核对相位、必要的操作检查和主要设备特性试验,回路试验;

c.试验:核对试验记录,有疑问时重新试验。

4.4 检验和试验记录

施工过程及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GLTX-SC/HD-A-2010)《记录控制管理程序》(GLTX-CX/ HD-4.2.4-2010)进行控制。

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检查“送电工程施工技术及评级记录”和“变电工程施工技术记录”并对检验项目实施检验,同时检查试验记录、合格证、质保书,并记录。最终检验和试验结果,有质量检验授权人填写“三级(最终)验收签证单”和“竣工验收鉴定书(变电)”,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4.5 标识

施工过程、最终检验和试验标识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GLTX-SC/HD-A-2010)《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控制。

4.6 不合格品处置

工程施工的过程及最终检验和试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GLTX-SC/HD-A-2010)《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GLTX-CX/HD-8.3.1-2010)的规定实行管理,经处置后重新检验和试验。

4.7 检验和试验人员资格

检验员: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经公司(一级质检员由项目经理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责任人员担任。

试验员: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经公司认定的专业工种人员担任。

4.8 检验和试验的放行职权

经工程施工的过程及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正式记录均由授权检验/试验者签名认可,才能放行。

4.9 例外转序

4.9.1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完成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或必需的报告收到和验证前,经项目经理部经理/项目经理部总工签证后,方可例外转序。

4.9.2 例外转序不能用于隐蔽工程,只适用于转序后仍能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并能纠正不合格的产品。

4.9.3 例外转序由施工队填写《例外转序申报单》报项目经理部总工批准,必要时由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9.4 追回程序:

a.以《例外转序申报单》为产品标识;

b.项目经理部质检员监督施工队(班)完成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并作记录;

c.按“三级验收”规定验证产品,并作记录;

d.按上述记录返回不合格品并纠正不合格;

e.“追回”完成,报告项目总工。

5 记录

过程试验和检验使用以下记录

保存序) 送电工程施工技术及评级记见电力部汇总2 1

变电工程施工技术记2

见电力部汇总 2

见电气试验中心试验报继电保护试验记 2 电3

见附A

2 例外转序申报 4

2 Q/HD-CXJL030 不合格品通知单见管理5

2 见附录 B 合格证、试验资料检查记录 6

2 C 三级验收记录见附录/基础工程二7

2 /杆塔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见附录 D 8

2 /架线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见附录 E 9

见附录 F 复检签证单/级自检_____ 10

G

见附录验收签证单)最终(三级11

8 附录

附录A 例外转序申报单(样单)

附录B 合格证、试验资料检查记录

附录C 基础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

附录D 杆塔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

附录E 架线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

附录F _____ 级自检/复检签证单

验收签证单)最终(三级G 附录.

附录A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例外转序申报单

№:

工程名施工单

) 申报日施工例外转

工程名施工负责施工日

申报理由

施工队长签名项目经理部意见

项目总工签名

追回结记

项目经理部质检员

项目总工程师:

附录B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合格证、试验资料检查记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施工单位项队(班检查日期

检查结单位工检查项质量标、钢材合格证(质保书符合现行国家标

、钢材物理性能试验报符合现行标准、规

、基础钢材焊接试验报符合现行标准、规

、水泥合格证、试验报符合规 2.0.条规、石子检验报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砂检验报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

、砼配合比试验报符合配合比设计规

、砼试块试验报规符GB107-8 、连接金具合格符合现行国

符合现行国、杆塔出厂合格证(含、拉线金具合格符合现行国、拉线压接试验报 6.4.2符合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标、导、地线合格

、导线用铝理化试验报符合国家现行标

、金具、瓷瓶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

、导、地线压接连接试符合规范 6.4.2 注检查人:

验收单位:

附录C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基础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基检桩塔

施工单: 项 )

性质量标

地脚螺(预埋件关设计、混凝土强关设计标试块编砼强 MPa 、立柱断面尺一设计 -1%

、保护层厚-5 mm

一、同组地脚螺栓一10 mm

柱中心偏设计一、地脚螺栓露出高 +10 mm -5 mm

、基础顶面相对高差7 5 mm

一般 BC AB

AB

8、基础根开及对角线一般BC

DA CD

CD

mm

BD AC AC

2%

地脚、拉拉环规:

设计关 1、拉棒环头距拉设计 :

一挂点水平距

、拉线棒出土长1设计: 一、回填1一按规范要

砼强度值可以补

自立塔基础检查1 拉线塔基础全部检查(塔项不查

检查人:验收单位:

附录D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杆塔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桩呼称检塔

施工单: 项 )

性质量标

规格符合设数量齐全关、部件数量与规要 1/750

主、主柱(材)弯关主 110kV 组塔后 5%

、螺栓紧一

杆塔结构倾斜柱中一般一

110kV : 横担与主柱连接处一 220kV: 3. 500 kV: 1.、拉线可调部一不小于可调部 1/2

一按规范要、回填

按规范要、接地安一、自立塔检查

注 2、单柱拉线杆塔检查第1 评、2、3、4、6、7、8项

3、双柱拉线杆塔全部检查

检查人:验收单位:

附录E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架线工程二(三)级验收记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检桩号档施工单:

项 )

性质量标关按规范规定处、导地线损伤处关、不允许有接头符合设计要

关符合规、导地线连接强查试验报)

110kV : +5% -2.5%

一、导地线弛 2.5% 220k及以

大跨 1小1m

相间及子导线弛度误一符合规范规

、对交叉物及对地距关必须满足设计要

、金具、绝缘子数量规关必须符合设计图

、开口销及弹簧关必须齐全并开

跳线呈自然下工艺、跳线制作,电气间关间隙符合设计要1、防振锤安装距一30mm

一符合规范要1、间隔棒安

一 5度并小 1、绝缘子倾 200mm

检查人:验收单位:

附录F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_____ 级自检/复检签证单

№:

施工项目名:

施工单: )

施工技术记试验报自检本期自分项工程 % 自检分单位工程名:

检日月年

员、本表为一级自检、二级复检通用签证单,一式两份,上报一份,自存一: 1注份。、本表为通用表格,变电、线路均可使用。2 、本表填不下,可另附页。3 、本表验收范围栏中变电工程自检以单位工程名称填写。4

附录G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三级(最终)验收签证单

№:

施工项目名:

施工单:

施工技术记录试验报告

合格质保 :

验收分单位工程名本期 %抽

单质检员: 年月日

注: 1、本表为通用表格,变电、线路均可使用。

2、验收单位可为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验收后向被验收单位反馈一份。

本表填不下,可另附页。

本表验收范围栏中变电工程验收以单位工程名称填写。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公司委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委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质量,提升公司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1 制度总则 1、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其中部分分项工程,我公司无资质、或无能力直接施工的,均称为委外工程; 本制度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委外工程; 2、承担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本制度中简称施工单位; 3、项目负责人指公司委派的,代表公司监管项目质量、进度的责任人; 4、项目负责人须在工程实施全过程按本制度执行。 1.2 方案制定 1、项目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制定; 2、项目方案内容必须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要求、进度计划、人力和物力资源配置等内容; 3、项目方案制定完成后,须评审。 1.3 施工方选择及合同签订 1、施工方选择有资质,并且有施工能力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施工单位资质、报价等情况,由公司确定施工单位。 3、合同中,须明确以下几点: 1) 双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 承包方式 3) 项目的起算日期及工期 4) 安全事故的责任人 5) 建设要求

6) 验收标准 7) 付款方式 8) 项目拖延的惩罚措施 4、本制度以下内容,应作为合同附件,包含在合同中。 1.4 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项目负责人现场协调时,应注意协调好与各方的关系。本着“把事情办好”的原则,尊重对方,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 对于无法把控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汇报公司,由公司研究后确定。 对于施工方和现场所在单位所提不合理要求,尽量解释,但不允许激化矛盾,必要时,请示公司。 2.项目负责人协调好各方关系后,尽快通知施工单位进场。 3.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发包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4.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5.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6.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发包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7.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发包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8.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 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3项目部 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3.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3.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3.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部备案。 4.3.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3.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3.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3.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3.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3.6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doc 6页)

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doc 6页)

完达山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工程项目的范围和立项、管理程序及部门 第3章可行性报告或立项报告的内容 第4章工程项目管理 第5章工程项目评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完达山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单位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正确核算,实现工程项目立项目标,同时配合完达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完达山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立项审批制。资金超过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开发单位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5万元以下自行立项,报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和财务部备案。?可细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完达山股份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 第二章工程项目的范围和立项、管理程序及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包括如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 2、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 3、房屋维修工程 4、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1、

2、需求预测和购建规模:需求情况预测,销售预测,价格分析,国内现有生 产能力估计;对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上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 量、来源和供应可能;所需公用设施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4、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建厂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 社会经济现状;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厂址比较与选择意见。 5、设计方案:项目的构成范围,技术来源和生产方法、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选型方案的比较,引进技术,设备的来源;全厂布置方案的初步选择和在建工程量情况;公用辅助设施和厂内外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和初步选择。 6、环境保护:调查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和三废 治理的初步方案。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的培训计划。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主体及协作工程所需投资,项目建成后的生产流动 资金估算;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的偿付方式。 9、项目经济评价: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指标至少应包括(但不仅限于):静态指标:投资回收期、 投资 收益率。动态指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负债的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负债方式及偿付方式;筹资方案的实施难点;动态资金平衡分析。 第四章工程项目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立项程序以外的工程过程管理,包括招投标管理、工程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资金与核算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条招投标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屋维修项目承接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立项部门可以自行完成的由立项部门承担,无法独立完成实行招、投标制。 第十一条招投标管理细则 1、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由项目承办单位初审,从中挑选初选信誉好、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实际考查。 2、考察投标企业。对初选投标企业进行实际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 (1)企业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水平,劳动力来源,施工队伍素质,项目经理素质; (2)施工技术装备情况,及其使用情况: (3)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程进度,合同履约情况及竣工工程保修服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现行各专业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法规以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 第五条具体规定 1、集团公司实行总工程师领导下的质量负责制,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具有一票否决权。 2、集团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 3、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贯彻执行

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与督查管理。 4、分公司、子公司及有关部门,应配备相应人员,在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企业管理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监控管理。全部施工方案应按规范编制,并履行审核程序。 5、项目部应按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配备专职质检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管理、监控工作。 6、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1)各工程项目部应依法组织施工,凡需进行分包或使用劳务的,应按集团公司颁布的《相关方控制程序》和《供货方控制规定》对其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经工程监理的总监审查认可签字;对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包队伍,必须坚决清退。

(2)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报送开工报告手续,各项目部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3)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在每一工序实施前,逐级进行详细的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分项工程工艺标准组织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操作班组应及时做好工序自检、互检,施工员应做好专业检查,质检员及时抽查各分项工程质量,及时核定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质检员必须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员、工长、班组长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并将质检评定结果交质检员及时核定,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地基及基础土方验槽(坑)、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分部工程验收以及设计单位、政府质监部门有要求的其他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方位加强项目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项目真正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弘扬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后,从项目经理聘任、项目部组建、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回款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管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1.3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并对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管理,其管理方式是: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和授权委托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进行管理。集团公司直属项目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分公司(含直属项目部,下同)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管理。无论集团公司、分公司的工程项目都要减少管理层次,优化作业层次,采用适宜的组织形式。 1.4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生产要素市场,加强计划和经营管理,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实行集约化管理,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对项目管理工作进

行全过程指导、监管和考核,以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 1.5本办法是明确企业层次与项目层次、项目层和作业层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 1.6集团公司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集团公司与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监管与执行、服务与服从的关系,是有限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利润承包的关系,更不存在利润分成与项目留利的问题。强调项目管理一次性的特点,防止项目部固化而造成企业内部利益主体多元化,从而削弱企业总体经济实力和肢解企业的整体优势。 1.7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要“一个项目一核算",“一个项目一审计",“一个项目一兑现”,“项目竣工后一封帐"。 1.8集团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监管工作,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监管第一责任人。 1.9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动力支持和精神保障。项目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工作,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二章项目管理策划 2.1项目管理策划是实现管理目标的一项有效的事前控制手段,是对项目全过程中的各种管理职能工作,各种管理过程以及各种管理要素,进行完整的、全面的、整体的计划。有效指导项目未来工作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二O 一五年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 位。 2、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 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 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 总经理应确保对质量目标进行策划,以确保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以建筑安装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2.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制定部门目标,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3.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策划: a 按照质量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新的项目成立时。 b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公司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 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 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质量管理过程,确保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做出相应规定; b 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 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指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指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 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指标的差距,确保持续的改进,提高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 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文件中。 5. 综合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

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均应具有相

(公司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的成本管理和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明确工程管理的关键事项,合理控制工程建设中的各类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加气站等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控,基建维修按一般工程维修申请进行管控。 第三条总经办工程科是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责部门,子公司的基建维修自行负责,在工程科备案。工程项目申请部门要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 第四条对于房屋、建筑物、加气站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申请部门编写《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明确项目背景、必要性、市场预测、项目规模、项目进度计划、投资估算、效益预测等内容,报工程投资小组进行可行性评审和论证,评审通过后走正式的审批程序。 工程投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第五条工程项目申请部门将批准通过后的《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提交工程科,工程科依此提出项目实施申请,经总经理

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工程科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关键时间节点要求。 第三章工程前期设计和报建 第七条工程项目申请部门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方 案和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工程科。 第八条各子公司工程建设涉及到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种必备的工程项目证件和手续办理由工程项目申请部门自行办理,总经办项目科协助。公司层面的房屋、建筑物工程建设涉及到的证件和手续办理由总经办项目科负责。 第九条建筑方案得到政府部门审批认可后,由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如施工图设计与规划设计由不同的设计单位完成,工程科应组织两家单位召开技术沟通会,确保完全理解设计要求。施工图须经工程科、工程项目申请部门、设计单位会审,并经工程项目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工程科要监督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的完整性,交底记录须施工单位和施工图设计单位和工程科三方签字。 第四章工程招议标范围 第十条工程科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审计单位(一次审计)、景观设计单位、装饰装修单位,工程项目申请部门负责对设计单位,财务部负责对工程审计单位(二次审计),进行招标(针对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定向议标、询比价等

公司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各基层施工单位。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对非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除合同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令279号(2000年1月10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电建[1995]36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电电源[2002]896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2010版《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管理体系手册》。 3、总则 3.1 电力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3.2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工程和满意的服务” 。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3.3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3.5 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6 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公司内部实施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对施工质量实行施工队(班)自检、项目部/施工队(班)复检和公司/项目部验收;大型项目工程(500kV及以上线路工程、220 kV及以上变电工程、110 kV及以上电缆工程及5000 万元及以上其它总包工程),或业主有要求时,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的三级质量验收。其它工程由项目部负责三级质量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实行抽查和监督工程。 3.7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8 施工单位要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3.9 各基层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认真落实各项质量检验措施,治理施工质量通病,努力提高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工艺。 3.10 各业务(事业)部、项目部/ 工程处应按照合同规定和本制度的精神,制订适合于现场体制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4、质量教育 4.1 各基层单位必须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4.2 各单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对分包/ 协作单位的关键工种和特殊工种,各单位要负责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各单位应有计划地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并以经济手段控制违规违纪现象。 4.4 公司建立三级质检网络。质检部门定期召开网络业务会议。项目部应每月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活动内容是:检查质量意识,学习规程规范、验评标准,分析质量动态,攻克质量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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