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办理实习证流程
实习律师办理流程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习人员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1、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2、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4、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5、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6、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营状况不良的;(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4、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及其以上行业处分;5、五年内未受过训诫行业处分。
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2010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加强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管理,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实习登记及实习规范第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品行良好;(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七)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申领、审核、发放:(一)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登记,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对以下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辖市律师协会: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2、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3、申请实习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4、申请实习人员的学历证书;5、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6、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7、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材料;8、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9、申请实习人员的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10、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拟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实习人员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或者法学研究单位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材料。
(完整word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2014年3月27日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具备考核条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授权,可以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负责进行指导、监督。
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实习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实习考核工作。
实习考核委员会由律师协会负责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员和执业律师组成。
实习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律师协会负责人担任。
执业律师担任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具体选任条件及选任程序,由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还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与实习指导律师访谈等方式,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场所、实务训练档案等进行抽查了解,检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津律协通〔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已经第八届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律师协会2020年12月24日附件: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附件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严格律师准入制度,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天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未申请律师执业而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天津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律师协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律师协会培训与继续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培训委”)负责实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律师协会还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与实习指导律师访谈等方式,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场所、实务训练档案等进行抽查了解,检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完整
. . .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2014年3月27日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具备考核条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授权,可以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负责进行指导、监督。
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实习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实习考核工作。
实习考核委员会由律师协会负责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员和执业律师组成。
实习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律师协会负责人担任。
执业律师担任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具体选任条件及选任程序,由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还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与实习指导律师访谈等方式,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场所、实务训练档案等进行抽查了解,检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
律师执业证获得流程
律师执业证取得流程大步骤:每年9月司法考试-------→11月出成绩-------→第二年2月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找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中抽一个月参加司法局集中培训-------→实习一年期满申请实习鉴定-------→可以在实习期所在的律师所,也可以另外找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证。
办理实习证:《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原件,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协议》(原件)《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一年期)(原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全日制大学毕业,须报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地户籍需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原单位辞职证明(复印件)(最后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文件即可)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当时不要求南方人才)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所在实习律师所的社保证明大一寸近期免冠蓝色底彩照两张(凡复印件须盖律师所公章加核对章和核对人员私章,并带齐原件至律师协会核对)由律师协会接收、审查材料,审查标准最松,半个月左右,获得实习证。
律师协会星期一、三接收材料,后改为二、四,现复为一、三。
集中培训:一个月在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集中培训,交学费1680元。
为期基本一个月,有用课时不到一周,全日制,对着照片考勤,有同学请人代考勤,即被除名。
给人做有用功的老师有:詹礼愿(民事诉讼及诉讼文书写作、实习考核)、钟国才(律师纪律)、郭学进(刑事辩护中的有利证据取得方式)、刘继承(劳动法领域)、林俊盛(行政)、傅X天(刑事)、黄雪梅(知识产权)(此三人为法官,内容实用)。
结束时交800字文章,不缺席即可合格,最后一天中午发《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盖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章。
实习考核鉴定:《新版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带承诺书的为新版,网上材料为旧版)(一式三份,均为原件,其中两份为以后申请执业证时使用。
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需提交的
材料目录
一、身份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律师执业机构的证明文件
(1)执业机构出具的实习申请书;
(2)执业机构开具的实习证明。
三、《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个人简历
详细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可能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以上为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目录,每项材料均需真实有效,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
咨询相关部门或单位,以确保办理顺利。
祝您顺利获得实习证,顺利
开启律师职业生涯!。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doc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律协”)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北京律协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北京律协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北京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负责实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北京律协还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与实习指导律师访谈等方式,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场所、实务训练档案等进行抽查了解,检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
第七条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的,实习考核应当暂停,待查处结果作出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考核。
第八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
第九条对实习人员政治素质的考核,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情况;(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三)中国现行律师制度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四)律师职业观、价值观;(五)社会责任感。
第十条对实习人员道德品行的考核,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情形及是否存在第六条所列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二)律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掌握程度;(三)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2(四)提交的各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实习人员权益保障
实习人员享有与正式律师同等的 培训机会
实习人员享有与正式律师同等的 晋升机会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实习人员享有与正式律师同等的 待遇和福利
实习人员享有与正式律师同等的 劳动保护权益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监督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职责:负责实习律师的培训、指导和管理 实习律师的职责:遵守实习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定期检查实习律师的工作情况,确保实习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实习律师的考核:实习律师事务所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依据
具备律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三年
以上执业经验
具备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执业纪律
具备丰富的法律 知识和实践经验
具备良好的沟通 能力和指导能力
具备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进行实习
指导
具备良好的职业 形象和声誉
实习期间的要求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 业道德规范
实习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任 务和培训课程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实习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 重司法权威
维护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公正,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诚信执业: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不隐瞒事实真相
提高专业素养: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 素养,提高办案质量
尊重当事人: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遵守实习单位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 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
件。
律师事务所应 当具备一定的 专业领域和优 势,能够为实 习律师提供全 面的实习指导
和培训。
律师事务所应 当具备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能够 为实习律师树 立良好的职业 形象和职业素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4.04.03•【文号】律发通[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通知(律发通﹝201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已经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4年4月3日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2014年3月27日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具备考核条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授权,可以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负责进行指导、监督。
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2015年3月8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实习登记第四章集中培训第五章实习管理与实务训练第六章实习考核第七章实习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实习质量,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为律师行业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律师执业,在我省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执业机构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实习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自《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颁发之日起算。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省、市律师协会根据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和“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人员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实习质量,为我省律师事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
第五条省、市律师协会按照实习人员管理规范所确定的目标、方针、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实习指导律师和实习人员有机结合的管理工作机制。
第六条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依法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省律师协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制度;(二)组织实习人员集中培训;(三)对不准予实习登记决定、停止实习决定、考核不合格意见及处理结果的异议进行复核;(四)对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指导律师予以备案,并在报刊或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五)监督检查全省实习人员管理活动;(六)授权市律师协会负责当地实习人员实习考核及考核结果的公示;(七)其他应由省律师协会负责的事项。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作者:————————————————————————————————日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2014年3月27日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考核。
第三条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具备考核条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授权,可以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实习考核工作。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负责进行指导、监督。
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实习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实习考核工作。
实习考核委员会由律师协会负责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员和执业律师组成。
实习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律师协会负责人担任。
执业律师担任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具体选任条件及选任程序,由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2022年沈阳市律师申请实习
2022年沈阳市律师申请实习
实习律师需要申请实习证,而实习律师是需要通过司考的,否则只是律师助理,而通过司考是需要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而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需要带着学位证去申请的。
所以,在没有以上的证书之前,你只能去律所进行社会实践了。
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辽宁省律师协会印发通知,决定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该措施有效期限一年,国家有关“先上岗、后考证”政策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通知规定,适用“先上岗、再考证”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符合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当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辽宁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申请实习登记。
由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市的律师协会提交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所需材料。
律师协会在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
对符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准予登记,并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和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不准予实习登记的理由。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随即转入正常实习。
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实习律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现将2008年6月1日启用的实习律师申请及相关办事程序说明如下: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一、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良好;(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实习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4、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没有被投诉且立案的记录;5、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三)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
三、实习人员申请办事流程:(一)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站→点击“事务申请”→点击“律协”→点击“实习律师备案”→点击“增加”→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单→自动生成“申请单单号”→网上申请结束。
(二)下载并填写《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1、登陆“北京律师管理平台”网站主页→律师管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下载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
2、填报“申请单单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1)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意事项:持2003年以后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实习人员,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复印件;(2)存档证明复印件(必须为北京地区存档机构出具);A、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出具的存档证明必须在申请表前面规定的存档单位范围内,存档证明必须由北京市区域内的存档机构出具,非北京户籍申请人员同样依照此规定办理;B、申请兼职实习人员条件将严格依据兼职执业律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须为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兼职执业律师条件不得申请兼职实习。
浙江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办理流程1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办理流程
一、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通过所在实习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协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贴上照片)
2.实习鉴定书
①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
②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③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及执业能力鉴定。
3.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指导律师必须签名>)4.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上述材料完成后即送交市律协秘书处。
二、参加市律协组织的考核
市律协在收到实习考核申请材料后,根据上报情况统一安排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及具体考核时间市律师协秘书处将电话通知,并在行政人员工作群(QQ群)公布,请实习人员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三、市律协出具考核意见
1.考核结束后,市律协将对考核合格人员在杭州律师网上公示五天;
2.通过考核的人员,请在公示期满后至市律协领取考核合格证明;
3.未通过实习考核的人员,市律协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秘书处将根据当月申请考核人数情况安排考核次数;
2.经协会考核合格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
超过一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律师协会将重新对其进行考核。
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管理,规范实习活动,提高实习人员的执业水平,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分为律师见习和助理律师实习两种形式。
律师见习适用于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律师登记手续;助理律师实习适用于尚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律师执业人员实习。
第四条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应当通过志愿申请和律师协会的审核程序,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制度,包括实习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
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委员会是律师协会负责实习管理的机构。
第六条律师协会应当组织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技能培训。
第七条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实习人员的实际情况,指导实习人员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执业领域,同时鼓励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参与社区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等公益性活动。
第八条律师见习的期限为一年,助理律师实习的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实习人员应当参加由律师协会组织的考核。
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律师登记手续。
第九条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实习人员的档案,并记录实习人员的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
第十条对于实习人员实施泄露客户隐私、违反职业道德、从事非法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律师协会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律师协会应当鼓励实习人员积极参与律师行业的学术研究和实务探索,促进实习人员的专业发展。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之前已经申请实习的律师执业人员,可继续按照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是关于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草案,旨在规范实习活动,提高实习人员的执业水平,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这一管理办法将通过建立实习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制度,确保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获得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日后的律师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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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办理实习证流程
二、准备申请材料。
1、《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证申请表》2份(网上填写提交并打印,打印后本人签名、事务所盖章)(原件);
2、申请实习人员与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以全国律协范本为唯一标准)
1、申请实习人员提供的实习计划原件(律所盖章、无范本);
2、申请实习人员提供的纪律规范原件(律所盖章、无范本);
3、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外省户籍需另附居住证原件);
4、申请实习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实习,只限于考取“A”类证书人员】
7、申请实习人员提供本人的学历证书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也可;
8、申请实习人员的存档证明原件(档案存放地:南京市人事人才中心,法律人才分库内);(如无注明有效期限默认有效期三个月)
(1)申请专职实习人员:需带上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劳动合同至律协盖章,后至南京市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2)申请兼职的实习人员:由学校为其提供相关存档证明并加盖公章;兼职实习人员条件将严格依据兼职执业律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须为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兼职执业律师条件不得申请兼职实习;(3)申请实习人员如档案暂存在学校:仅研三最后一学期可以提前申请实习,档案证明可由学校出具;
9、申请实习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暂住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无刑事处罚证明(原件);(如无注明有效期限默认有效期三个月)
10、实习人员提供的指导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11、实习人员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12、申请实习人员近期免冠照片2张二寸1张1寸(2寸张片贴在网上打印的申请表上);
13、以下材料,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提交:
(1)有工作经历的,提供最后工作单位的退工单复印件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
(2)曾任公务员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批准辞去公务员职务”相关证明复印件;
(3)大学毕业后超过一年,从未有过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交无业证明。
14、*申请实习人员为离退休人员,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不需提供第(8)项要求的材料;
15、*申请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还应当同时提交:(1)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申请实习的证明;A4纸
(2)本人教师资格证;
(3)在实习证申请表“申请兼职律师实习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
16、*研三最后一学期申请实习人员申请实习,还应当同时提交;(1)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学校开具实习人员同意外出实习证明(加盖公章)A4纸
(2)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学校开具实习人员品行良好证明(加盖公章)A4纸
(3)本人学生证。
三、所有材料准备齐之后,勾选已经阅读并接受,点击进入申请窗口;根据系统步骤填写个人信息。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注意:1.实习机构可填写律师事务所全称或执业证号(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上名称和执业证号为准)2.指导老师可填写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或者律师身份证号(这三个信息任一即可,但必须与律师执业证上信息一致)3.选择您的实习类别(不选默认为「专职」)
第五步
注意:1、请上传证件照(蓝底)
2、核对之前步骤中填写的信息,无误后正式发起申请,
并继续补全更多个人档案信息。
如下图:
3、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可返回之前步骤进行修正,如果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即可。
提交后这些信息将无法修改!
4、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注册并进入信息补全阶段。
如下图:
点击「下一步」,进入完善申请材料界面。
说明:此页面中由:1.实习申请流程指示图 2.功能操作区3.信息核对与补全区域,三个板块组成。
第一区域:实习证申请流程指示图
显示您的实习证申请流程现正处于哪个步骤。
第二区或:功能操作区
功能操作区有五个按钮:(以下说明如上图对应序号)
暂时保存:您在此页面中修改信息之后,如果您暂时不想提交申请,请点击此按钮对您更改的数据进行保存。
提交申请:如果您确认您的信息已经填写正确且完整,可以
点击此按钮提交申请,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撤回申请:当您在提交申请之后发现有信息需要更正,须先点此按钮撤回申请,才能对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完成后再点「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撤销申请:撤销申请不同于撤回申请!撤销申请是删除您的本次实习申请,撤销后将无法恢复,撤销申请只有在未提交申请的时候可以使用(比如您填错的信息太多修改比较麻烦想重新申请,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申请实习,可以点「撤销申请」)打印实习申请表:您的实习申请批准之后,打印您的个人信息表。
第三区域:信息核对与补全
1.信息核对部分,如下图:
2.基本信息补全部分,如下图:
此区域为基本信息,如上图所示,带红色“x”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可「暂时保存」或「提交申请」。
3.其他信息补全部分,如下图:
此区域中,添加信息请点击蓝色「添加」按钮,教育经历与工作经历至少填写一项,获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有则填,无则不填。
如果信息填写不当,是不能修改的,可以点击如上图所示的“删除”按钮,删除不恰当的记录,然后点「添加」按钮,重新
填写并保存。
添加教育经历,如下图:
信息填写完整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创建一条教育经历。
添加工作经历,如下图:
信息填写完整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创建一条工作经历。
添加获奖情况,如下图:
信息填写完整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创建一条获奖记录。
输入您在申请时填写的真实姓名和密码后,点击“提交”,通过验证后,系统自动进入信息补全界面。
四、打印2份申请表并贴好2寸照片,等待律协预审短信通知进行现场审核。
五、收到预审合格短信之后,带上所有材料原件送至律协教培部进行现场审核。
六、审核通过后,等收到实习证已制作完成的短信通知,带上回执单及身份证原件至律协领取实习证(带领需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