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外国的环境管理简介
《环境管理学》_第10章_全球环境管理
环境问题已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 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科学、文化、伦理 等领域。所以,环境问题需要全人类、全社会 共同解决,这使环境问题同和平、发展一样, 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关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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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和全社会对环境保 护认识的提高,各个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环境 保护。环境问题已演化为国家安全问题的一 部分,成为需要政党和政治家出来解决的政 治问题。
规划理事会
环境秘书处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全球环境监测系统
环境规划局
国际潜在有毒化学品 登记
国际资源查询系统
全球观察 地理物理
全球污染与健康 生态系统与自然资源
经济与社会规划 技术协作训练
环境基金委员会 环境基金
国际基金委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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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P的环境观察与评价组织
为了完成观测评价世界环境状况这一重要任务, UNEP专门成立了三个重要的附属组织,以从 事环境观测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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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臭氧层公约》及其议定书
1985年3月22日,22个国家和欧洲经济委员会 在维也纳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该公约是UNEP首次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全球 性国际环境法文件,也是第一部全球性的大气 保护公约。
1987年9月14日至16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 的国际会议上,来自43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代 表,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控制氯氟烃使用 量的保护臭氧层的决定书——《关于消耗臭氧 层物质的议定书》。
区域性国际组织:包括欧洲共同体、经济合作与发展 组织、经济互助委员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如国际自 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及世界自然保护基金等。他们 在全球环境保护中也作出了巨大努力。下面简要介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自然保护 基金会的情况。
2 国外环境管理简介
03
推动了环境管理的实践发展
国外环境管理研究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
指导,推动了全球环境管理的实践发展。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不足
尽管国外环境管理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领域研究不够深入、政策法规的完善和 执行仍需加强等。
CHAPTER
国外环境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加强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
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政策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政策,明确环境保护 的目标和措施。
加强政策实施和监督
建立健全政策实施机制,加强政策执行和监督,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
强化环境管理机构职能和作用
完善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报告其环境绩效。
国外环境管理法律法规
法律体系
许多国家建立了完善的环 境法律体系,包括宪法、 基本法、专门法和行政法 规等。
执法与监督
各国通过加强执法和监督 力度,确保环境法律法规 的执行。
国际合作
各国还加强了在国际环境 问题上的合作,共同应对 全球环境挑战。
03
CHAPTER
国外环境管理实践
节能减排实践
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 性。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 知识水平。
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
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如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形成全 社会共同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
能源节约
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 源消耗和浪费。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 效率等措施,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第十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第十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2.经济刺激措施 2.经济刺激措施
概念: 概念:经济刺激措施是指政府利用经济手 段来引导或抑制市场参与者的决策和市场行 以期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为,以期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内容: 内容: 保险 弹性许可证和联合履约 标志
第十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3.综合污染防治措施 3.综合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第四节 国际环境责任和争端的解决
一、国际环境损害与国际责任 二、国际环境损害的赔偿 三、国际环境环境争端的解决
第十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一、国际环境损害与国际责任
国际环境损害:是指在国际环境领域, 国际环境损害:是指在国际环境领域,由于人为的 原因造成的有形的跨界损害,包括对别国领土或管 原因造成的有形的跨界损害, 对人、 环境的危害 辖或控制地区明显的对人 财产或环境的危害, 辖或控制地区明显的对人、财产或环境的危害,包 括为遏制或减少此类活动的损害性影响而采取的防 范措施的费用 费用。 范措施的费用。 国际责任: 国际责任:指国家应对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承 担国际责任。 担国际责任。 国际责任的形式:终止不法行为、赔偿、恢复原状、 国际责任的形式:终止不法行为、赔偿、恢复原状、 补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和国际求偿。 补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和国际求偿。
(1)环境要素
•国家管辖内的环境与资源 国家管辖内的环境与资源 •国家管辖外的环境与资源 国家管辖外的环境与资源
(2)行为
第十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四、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发展
19世纪中叶到1945年联合国的建立 世纪中叶到1945年联合国的建立——萌芽时期 1. 19世纪中叶到1945年联合国的建立 萌芽时期 1945年联合国成立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 年联合国成立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 2. 1945年联合国成立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 发展时期 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1992年里约会议 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1992年里约会议——发 3. 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1992年里约会议 发 展活跃时期, 展活跃时期,框架基本形成 1992年里约会议及其发展 年里约会议及其发展——继续发展时期 4. 1992年里约会议及其发展 继续发展时期
《环境管理学》 外国环境管理简介
(三)排污交易制度
美国是排污交易制度的诞生地。20世纪70年 代中期,美国《清洁空气法》1970年修正案规定 的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对工业企业的经济压力越来 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联邦环保局提出了“排 污抵消”政策,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在减 轻空气污染的同时允许企业的经济发展。
所谓“排污抵消”是指以一处污染源的污染 物排放削减量来抵消另一处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 量的增加量或新源的污染物排放量。(泡泡政策)
(一)美国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CEQ)
设在美国总统办公室下,原则上是总统有 关环境政策方面的顾问,也是制定环境政策的 主体。其成员一般为三人,由总统任命并需经 参议院批准。
根据《美国环境政策法》, 美国国家环 境质量委员会(CEQ)的具体职能是:
①协助总统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报告; ②收集有关环境现状和变化趋势的情报, 并向总统报告; ③评估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向总统提出 有关政策的改善建议; ④指导有关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调查、分 析及研究等; ⑤向总统报告环境状况,每年至少一次。
• 3、将行政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以提高管理效率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专门有召开听证会的程序,
《清洁空气法》等环境法规为保障公众的环境管理参 与权利,专门规定了“公民诉讼”、“司法审查”等 条款)
已经延伸到发展具有防止和减少污染、节省 能源和减少资源投入等效应的新领域(如太阳能、 风能、氢能、生物能 ) 。
③制定环境保护研究与开发计划; ④制定国家环境标准; ⑤制定农药、有毒有害物质、水资源、大气、固体废弃物管
理的法规、条例; ⑥提供技术帮助州、地方政府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同时检查
他们的工作,确保有效执行联邦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⑦企业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⑧继续保持和加强美国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中的领导作用,
2 国外环境管理简介
3 排污交易制度
“泡泡政策” 同一“泡泡” “多泡政策”
(二)美国环境管理的策略
1 增加政府环保经费的投入 2 完善环境法律体系 3 加强环境管理研究 4 大力开展环境教育
三 、美国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
——改革行政决策方法和程序以实现国 家环境保护目标 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考虑环境的价值 是美国国家环境管理战略的关键。
“环境保护”都是必修课。
国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在 综合考虑了地域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污 染状况、政治体制、环境保护机构类型以及环 境保护成功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选定了17 个国家(澳大利亚、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 丹麦、法国、德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 兰、挪威、波兰、俄罗斯、瑞典、泰国、美 国),对其环境保护机构及管理体制等进行了 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国外环境保 护管理体制的变化及国外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
应的环境保护机构。
2 国家环保局(EPA)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The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简称 EPA)是由美国国会于1970年创立的, 它是独立机构,直接向总统负责。主管 全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工作。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分为三个主要部门:1国 家环保局总部,职责是制定条例与协调行动。 国家环保局总部扮演着区域、国会和执行机构 之间的“界面”角色。2国家环保局的区域办 公室是执行环境项目,协助州争取可授权项目, 向国家环保局总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协助 项目开发。目前,全美共有十个国家环保局区 域办公室。区域办公室被非正式地授予了许多 权力。3研究与开发办公室,负责有关污染和 控制、污染物和转化过程、健康和生态效应、 测量和监测以及风险评价等的综合研究与开发 项目。
外国环境管理制度
外国环境管理制度一、外国环境管理制度的概述外国环境管理制度通常包括国家环保政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与评估、环保执法监督、环保激励与奖励等内容。
这些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有效应对环境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不同国家的环境管理制度可能各不相同,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外国环境管理制度的特点1.政策导向明确:外国环境管理制度的设计常常以政策导向为基础,强调国家环保政策的重要性,明确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环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2.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外国环境管理制度构建在严格的环境法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环保法律体系,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监测评估严谨科学:外国环境管理制度中,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建立了完善的监测体系和评估机制,确保环境质量的科学监测和评估。
4.执法监督严格有力:外国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环保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执法力度,有效保障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环境的公平和公正。
5.激励奖励措施鼓励创新:外国环境管理制度中,重视环保激励与奖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环保工作,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各国环境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1.美国环境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美国是全球环保事业的先行者之一,其环境管理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
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先后颁布了《环保法案》、《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等一系列关键环保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强化了环保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了环境科技创新与环保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环保成就。
2.欧洲环境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欧洲作为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的大陆,其环境管理制度建设也一直处于不断完善和创新的阶段。
欧盟环境政策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形成了“从源头减排、治理全球环境污染、建设绿色欧洲”等重要理念,建立了全面的环境评估、监测和管理机制,推进了全欧洲的环保工作,为欧洲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外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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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国环境管理手段简介
1.法律手段 2.行政管理手段 3.经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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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国的水资源环境管理体制
法国现行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是世界公认的较 为成功的模式之一。其成功之处在于,遵循自然流域规律设 置流域水管理机构。
法国按照全国水系划分为六大流域。在流域一 级,各流域建立了流域委员会和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对水资 源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 流域委员会是流域水利问题的立法和咨询机构;
3
(一)纵向环境管理体系
包括以下层次:
1.联邦环保局区域办公室:作为联邦环保局的代表来监督 各个州的环境保护工作。雇员都是联邦环保局的成员,区域办公 室向联邦环保局负责。 2.各州环保机构:不隶属于联邦环保局,而依照州的法律 独立履行职责,除非联邦法律有明文规定,州环保局才与联邦环 保局合作。各州的环境管理机构向州政府负责,但接受环保区域 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如各州环境管理机构在执行环境保护政策中 出现冲突,由地方法院裁决。 3.地方(县市)环保机构:州与地方(县市)环保机构的关系有两个
国外环境管理
美国环境管理简介 欧盟的环境政策及其盟国的环境管理 日本的环境管理 新加坡的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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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 企业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任务 • 企业环境管理的体制
2
第一节 美国的环境管理简介简介 一、美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一)横向环境管理体系
从横向来说,美国的环境管理体系由行政、立法、司法三个相 对独立而又有相互联系的系统构成,这三个系统分别行使其职 能。 1.行政管理体系:由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和其它联邦政府 部门中相关环境保护机构构成。 2.立法机构:国会的参议院与众议院是美国的立法机构,都有 负责环境的专门委员会。 3.司法系统:由最高法院、11个联邦上诉法院和90个联邦地方 法院构成,主要职责是解释有关的环境法律,对环境官司判决 和司法审查。
国外环境管理介绍
第二节 欧盟环境管理
一 欧盟的环境管理机构和职能
(一)欧盟层面与欧盟环境政策和法律有关的机构及职能
欧盟作为一个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其 内部设有相当完备的组织机构,其中与环境政策、法律有 关的机构主要有: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部长理事会、 欧洲法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区域委员会、欧洲环境局。 这七个主要的欧盟组织形成了制定和实施欧盟环境政策和 法律的组织框架,也是欧盟环境管理体系中的核心部分。
国外环境管理
第一节 美国环境管理
一 美国环境管理体制
(一)美国的环境保护立法
美国环境法律体系是一个由多个立法主体制定的、多个层 级的、涵盖比较全面的复杂体系。从立法主体看,美国法 律主要有4个来源:国会、行政(Executive Branch,包 括总统和内阁)、法院(包括解释或判例)、行政管制机 构(Administrative Agencies,经国会或法律授权)。 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立法成果会以不同的形式编辑成典, 以供查阅。
3 州环境管理机构与联邦环保局的关系
➢各州的环境保护机构一方面是各项联邦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 标准、环境保护计划的具体实施者和监督者;另一方面各州环境 保护机构也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州的范围内以保护人类健康维 护环境安全为目标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研究,依据州的环境法规 而享有行政执法权。 ➢但是,州级环境保护局并不受联邦环境保护局的领导和管理,也 不是附属关系。各州环境保护局各自保持独立,依照本州法律履 行职责,只是依据联邦法律,在部分事项上与联邦环境保护局合 作,共同承担环境管理的任务。
(一)美国的环境保护立法
环境管理学中国和外国的环境管理简介
千辛万苦 峰回路转
D、曲先找到时任总理 的朱镕基,问朱什么意 见,朱说赞同。曲说那 就好办了。朱让曲找时 任副总理的温家宝 E、曲找到温,温二话 不说,支持,同意。 国务院重新发文,支 持立法 F、人大立法表决通过, 环评法得以施行
(二)环境保护部
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 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监测司
污染防治司
自然保护司
核安全管理 司(辐射安 全管理司) 中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综合处、核电一处、核 电二处、核电三处、核反应堆处、核燃料与运输处、放射性 废物管理处、核安全设备处、核技术利用处、电磁辐射与矿 冶处、辐射监测与应急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核 安全人员资质管理处 负责归口管理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和统一对外联 系,维护我国环境权益。内设综合处、国际组织和公约处、 亚洲处、欧洲处、美洲大洋洲处(西亚非洲处)、核安全国 际合作处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生 态文明建设。内设综合处、新闻处、宣传教育处 负责部机关党的工作,领导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的工 作,建设和谐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处)组织纪检处、统 战群团处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情况, 设综合室和检监察室
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
早 期
20世纪 80年代初
20世纪90 年代之后
21世纪 以后
机构设置
中国 环境管理
政策手段
环境投资
一、中国环境管理的机构设置
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立 法监督
各级政府负 责实施
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 统一监督管 理
环境管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环境管理学课件第一章绪论第二章环境管理的理论基础第三章环境管理的政策方法第四章环境管理的技术方法第五章区域环境管理第六章废弃物环境管理第七章产业环境管理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第九章中国和外国的环境管理简介第十章全球环境管理《环境管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环境管理学课程类型: 专业选修课总学时: 36 讲课学时: 36 实验学时:0学分: 2适用对象: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先修课程:环境化学,环境学概论,环境生态学等环境基础课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环境管理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通过全面规划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站在理论的高度,来认识中国的环境管理实践以及在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从宏观和微观管理的两个层面上解决环境管理中“管什么”和“怎么管”的基本题,为今后从事各领域的环境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课程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专业选修课,拟采取以下形式进行教学:1.课堂讲解、提问、讨论等形式进行启发式理论教学;2.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思考,查资料,互相探讨;3.安排学生去环保局了解目前的环境管理等形式进行实践教学。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环境管理的内容、手段以及基本理论有系统的认识,熟悉我国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及11项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对区域环境管理、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有较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以及全球环境问题管理有一定的认识。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第一章环境管理的概念、对象、内容及手段重点、难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
第二章环境管理学的思想和理论基础重点、难点:1、三种生产理论、界面活动控制论和协调理论在实际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2、环境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原则和双赢原则并能对具体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分析。
国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国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国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四)2004-03-02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田春秀李丽平胡涛三、美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1.横向环境管理体系美国的环境管理体系在横向是一个由行政、立法、司法三个相对独立而又有相互联系的系统构成。
这三个系统分别行使其职能。
(1)行政管理体系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美国环保局代表联邦政府全面负责环境管理,是各项环境法案的执行机构,其宗旨是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
局长由当选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生效,局长为内阁成员。
为满足管理联邦环境活动的需要,美国环保局规模庞大,独立执法,权威很高。
美国环保局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人员:在华盛顿总部人员负责各项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大约有6000人左右;分布在全美国的十个区域办公室人员组织这些政策的具体实施,监督各个州具体落实各项政策,大约有10000人左右;分散在华盛顿以及美国其他各地的美国环保局直属研究人员对政策的制定进行技术支持,大约有2000人左右。
美国环保局在执行环境保护政策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纠纷,包括与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冲突,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
联邦政府部门中相关环境保护机构在美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中,除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美国环保局外,其它相关部门也同时分工负责其行政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各相关部门分管的环保工作如下:商业部:根据《1973年濒危物种法》的授权,该部拥有濒危物种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
内政部:根据《1984年露天采矿控制和回填法》的授权,该部拥有控制露天采矿活动的环境影响的行政管理权。
根据《1976年联邦土地政策和管理法》,该部拥有对其管辖的国有土地的管理权。
根据《1973年濒危物种法》,该部还在濒危物种保护方面拥有一部分行政管理权。
劳工部:根据《职业安全和健康法》,该部拥有监督管理劳动场地环境的执行权。
运输部:对危险废物运输进行管理。
核管理委员会:兼顾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防治。
(2)立法机构国会的参议院与众议院是美国的立法机构,其中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工作人员大约40000多人。
环境管理的国际合作
第一节 外国环境管理简介
一、美国环境管理简介
(一)美国环境管理的体制与机构
2.各州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 各州都设有州一级的环境质量委员会和环境保护局,大多 数控制环境污染的联邦法规都授权联邦环保局把实施和执行法 律的权力委托给经审查合格的州环保机构。此外,州环保机构 和其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据州的环境保护法规享有环境行政管 理权。但是,各州的环保局并不隶属于联邦环保局,而是依照 州的法律独立履行职责,除非联邦法律有明文规定,州环保局 才与联邦环保局合作。
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分为四个主要阶段: ①决定是否需要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确定评价范围; ③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书初稿;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论和定稿。
第一节 外国环境管理简介
一、美国环境管理简介
(二)美国环境管理的制度与基本策略
1.美国环境管理的制度 (2)许可证制度 根据这个制度的规定,由联邦环保局或者其计划已获得联 邦环保局批准的州给排污者颁发排污许可证。点源的任何排污 都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各种限制,否则,将被认定为 违法行为。 各州的许可证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许可证的申请; 监测和报告;许可证管理费;管理人员和资金;许可证管理机 关的执法权;审批程序;许可证管理的公开等。
为了实现其环境目标,欧盟制订了一系列环境政策和具体 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节 外国环境管理简介
二、欧盟环境管理简介 (二)欧盟环境管理的政策与基本策略
欧盟的环境政策目标体系 其政策目标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美国联邦政府环境保护机构 联邦政府设有两个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环境质量委员会 和国家环境保护局。联邦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也设有相应的环 境保护机构。 美 国 国 家 环 境 质 量 委 员 会 ( The U.S.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简称CEQ)是根据《美国环境政策 法》而设置的。其职能主要有两项:一是为总统提供环境政策 方面的咨询;二是协调各行政部门有关环境方面的活动。 美国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在美国的国家环境事务中具有重 要的地位,但它的建议只有被总统采纳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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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分为四个主要阶段) :
第一阶段,决定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按照《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 项要求的行为,才是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为。① 联 邦行动;② 性质是重大的;③ 可能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阶段,确定评价范围 在决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领导机构要在《联 邦公报》上发表一个“意图通告”,把编制意图通知有关各 方和公众,然后,由该机构召集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环境影响 评价的范围,分配编制任务,设定编制期限和报告书的规模。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美国环境管理简介
第二节
日本环境管理简介
第一节
美国环境管理简介
一、美国环境管理的体制与机构 二、美国环境管理的制度与基本策略 三、美国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美国环境管理的体制与机构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在环境管理上实行 的是由联邦政府制定基本政策、法规和排放标准, 并由州政府负责实施的管理体制。联邦政府设有 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对全国的环境问题进行统 一管理;联邦各部门设有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 各州也都设有环境保护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 行本州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等。
日本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比较完善的公害防治组织 中央的环境保护机构分为公害对策会议和环境厅两个。
总理府 环境 厅
公害对策会议 中央公害对策审议会 公害对策审议会 公害对策审议会
审议有关防止公害的 和综合的措施
公害防 治组织
调查审议有关公害防 止对策基本的事项
都道府县关于公害对策 基本事项的调查审议 市街村关于公害 对策基本事项的调查
2、国家环保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
EPA是联邦政府执行部门的独立机构,直接向总统负 责,它主管全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的工作,20世纪70年 代以来的美国环境法授予环保局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农药污染、噪声污染、海洋倾废等各 种形式的污染和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权利。
77年修订的《清洁水法》中规定,由联邦环保护或者其计 划已获得联邦环境局批准的州给排污者颁发排污许可证。点源 的任何排污都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各种限制,否则, 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90年修正的《清洁空气法》确立了一个在联邦环保局监督 下的、由各州实施的空气污染控制许可证管理体制。修正案规 定各州的许可证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许可证的申请; 监测和报告;许可证管理费;管理人员和资金;许可证管理机 关的执法权;审批程序;许可证管理的公开等。
一人具有律师资格。
裁定:裁定只能由中央公害等调查委员会依法进行,包括判断公害
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责任裁定和判断公害危害同加害行为之间因 果关系的原因裁定。裁定是一种准审判活动,最后作出的裁定书具有法 律约束力。
(二)环境管理的基本对策
1、加强环境法制 2、加强环境监测和科学技术研究 3、加强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 4、大力治理污染源 5、加强环境教育
二、美国环境管理的制度与基本政策
(一)美国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许可证制度 排污交易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法律 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一种强制 性的手段,通过要求行政机关遵守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程 序,迫使他们在决策过程中重视其行为的环境后果,这 有助于改进和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
联邦机构: 提出拟议行动计划
否
实施拟 议行动 附理由登载 于政府公报 地区居民 政府机关 州、地方机关 专家
判断是否 需要EIS
是、需要EIS 准备阶段 制作EIS(草案) 公开寄送 召开听政会
意见处理
修正 作最后评价 公告、寄送 政策决定 中止
EPA 其它官署
2、许可证制度
(1)许可证管理体制:
3、无过失任制
这是在进行污染损害赔偿实施性的一项制度,指一切 污染危害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客观 上造成了财产损失,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应承 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日本在《矿业法》、《大气污染防 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中都规定了对污染损害赔偿实 行无过失损害赔偿的责任制度。
CEQ职能主要有两项:
为总统提供环境政策方面的咨询; 协调各行政部门有关环境方面的活动。
根据《美国环境政策法》的规定,该委员会 的具体职能是:
① 协调总统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报告;
② 收集有关环境现状和变化趋势的情报,并向总统报告;
③ 评估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向总统提出有关政策的改善建 议; ④ 指导有关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调查、分析及研究等; ⑤ 向总统报告环境状况,每年至少一次。
4、公害纠纷处理制度
日本于70 年6 月1日制定了《公害纠纷处理法》。 该法确立了由行政机关处理公害纠纷的环境行政法律 制度,不仅规定可以通过斡旋、调解、仲裁及裁定等 方式处理公害纠纷,而且为实现此制度设置了公害等 调解委员会。
公害纠纷的处理方式:
斡旋:斡旋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进行,但都应由斡旋委员
在评论期结束后,领导机构必须把所有是执行评论 作为附件附在报告书后,报告书定稿之后,再次邀请有 关各方评论。此次再评论的期限为30天。等这次评论期 结束后,领导机关进行报告书的定稿工作。最终报告书 完成之后除需寄送总统及CEQ,并予公告外,还需寄送 EPA及提出意见的有关机构、团体及居民。由环保局对 报告书进行审查,其审查评语有三类,一是“充分”, 二是“资料不足”,三是“不充分”。如果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书被判为后两类,除非评价这对报告书作相应的 修改或补充,否则该项目不得付诸实施。
都道府县 市街村
二、日本环境管理的制度与基本政策
(一)日本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无过失责任制 公害纠纷处理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评价的对象和评价者: 日本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是以私人、团体负责的开发行为 或国家组织的由私人、团体执行的开发计划为主,包括产生污 染的工业建设和各种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开发项目。日本的 环境影响评价是由建设单位负责的。 (2)评价程序: 日本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 举行说明会、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事后调查计划书等阶 段。
2、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日本在污染控制方面实行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即对排放标准难于达到国家所规定标准的地区,通过对排放 设施所产生的并通过排出口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总量所做出的 最高允许限度以控制污染物排放的一项制度。 日本在一些指定地区的总量控制是采取下述方法实施的: 首先由内阁总理大臣按总量削减的基本方针,规定出削减负 荷的年度目标,以此为根据,都、道、府、县知事在总量削 减计划中定出都、道、府、县内按不同发生源规定削减目标 量,以及达到这一目标的措施等,并贯彻实施削减对策。
(2)许可证管理对象:
① 酸雨控制条例规定的受控点源;
② 排放危险空气污染物的重大点源; ③ 酸雨控制条款和危险空气污染污控制条款规定的 其他污染源(包括点源); ④ 防止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条款和未达标地区条款规 定的许可证所管理的污染源; ⑤ 联邦环境保护局的条例中指定的其他点源。
(3)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许可证管理对象在其成为管理对象之后,12个月 之内提出许可证申请。许可证申请书必须附有一份该 管理对象的守法计划。许可证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后 18个月内对申请作出决定。
(二)美国环境管理的策略
美国进行环境管理的基本战略是将环境保护纳入 社会、经济发展的决策和规划的全过程。为贯彻实施 这一总体战略,美国主要采取了一下各项措施: 1、增加政府环境保护经费的投入;
2、完善环境法律体系;
3、加强环境管理的研究; 4、大力开展环境教育。
美国环保局的主要环境教育项目有: (1)环境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2)环境青年总统奖; (3)国家环境管理研究网络;该网络为来自150多所大 学的学生提供获得津贴资助的机会,资助大学生完 成一些研究课题。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鼓励大学生去 谋求环境职业。 (4)部落土地环境科学奖学金项目; (5)环境教育奖; (6)全美环境教育和培训基金会。
为了开展环境科学研究,日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促进环境科学有关领域间的交流,通过科研经费 将大学和各研究机构横向量吸起来,以现有的研 究设施为中心,建立具有交流促进技能的组织;
(2)充实科研经费及设备、设施;
(3)培养环境科研工作者; (4)推进国际合作。
日本企业环境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地方政府商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签订各种文件 协议; (2)制定本厂环境工作规划,动员全场精心操作,防止公 害; (3)对全厂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技术管理教育和考 核,合格者授予环境管理者资格; (4)组织定期测定,校正自动监测仪表,按时向地方政府 报告; (5)按期向地方政府缴纳排污税金,组织人员定期检查环 保设备和设施; (6)组织动员绿化。
3、排污交易制度
美国是排污交易制度的诞生地,70年联邦环保局提出 了“排污抵消”政策,在减轻空气污染的同时允许企业的 经济发展。所谓“排污抵消”是指以一处污染源的污染物 排放削减量来抵消另一处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或 新源的污染物排放量。
在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中,美国环保局 又大大扩大了排污交易制度应用范围,国会批准可以用 排污交易作为实现每年减少1000×104 吨硫氧化物排放 以减轻酸雨威胁的手段,该政策保证了每年减少 1000×104 吨硫氧化物排放量是发生在那些能够以最低 廉的代价控制排放的污染源内,这无疑大大节约了硫氧 化物排放治理的费用,否则,削减1000×104 吨硫氧化 物,需耗资几十亿美元。
为了执行上述职能,美国国家环保局分成三个主 要部门:
① 国家环保总部,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主要职责是制 定条例与协调行动。 ② 国家环保局的区域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执行环境项 目,协助州争取可授权项目,向国家环保局总部报告 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协助项目开发。 ③ 研究与开发办公室,负责有关污染和控制、污染物迁 移和转化过程、健康和生态效应测量和监测以及风险 评价等的综合研究与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