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三、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四、国家园林城镇标准五、相关指标解释1.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由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园林和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
2.城市绿线管理城市绿线是城市中各类绿地范围的管理控制界线。
城市绿线管理是指城市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并严格控制管理。
3.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指在城市政府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等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养相关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
纳入考评的园林绿化制度主要包括绿线管理、绿地建设及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城市数字化管理指城市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包含地面及地下设施)实施数字化管理的状况及效果,包括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及效果评估等。
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指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及监管平台等,利用遥感或其他动态信息对城市各类绿地进行实时监管。
5.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本考核指标是针对市民群众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管养的满意程度进行抽查评估。
抽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
计算方法: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度(%)=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总分(M)大于等于8分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注:满意度总分为10分。
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城市建成区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园林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城市通过优化园林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幸福指数。
以下是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的几个重要方面。
一、绿化率
绿化率是指城市绿地面积与城市总面积的比率。
优秀的园林城市应当有较高的绿化率,以在城市中营造出生态环境,改善城市气候,促进居民身心健康。
二、绿地布局
绿地布局是指城市内绿色空间的分布情况。
园林城市评选要求城市内绿地布局均衡,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例如,城市中心应当建设大型公园或城市绿道,而社区中心则应当有小型绿地或休闲公园。
三、景观质量
景观质量是指城市内景观的美观程度和独特性。
优秀的园林城市应当拥有独特的景观,例如水景、山景、园林、古建筑等,使城市更具有文化魅力和吸引力。
四、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指城市内的自然环境,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等。
优秀的园林城市应当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城市内的生态系统,让居民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五、管理水平
管理水平是指城市园林建设与管理的质量水平。
优秀的园林城市
应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保持城市园林的整洁、美观和安全,同时也需要有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园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对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感有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不断优化园林建设,城市将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理想之地。
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园林的建设与管理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城市园林的健康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的相关内容。
2. 标准体系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旨在对城市园林进行科学评价,促进城市园林的建设和管理。
2.1 标准的层次结构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由多个层次的指标构成,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是对城市园林的总体评价,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细化,三级指标是对二级指标的进一步拆分。
这样的层次结构可以更好地评估城市园林的各个方面。
2.2 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是对城市园林的各项指标进行科学分类和编排,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园林绿地面积:评估城市内绿地的总体面积以及不同类型的绿地面积,例如公园、广场、街头绿化等;2.绿化覆盖率:评估城市绿化的程度,包括建筑物绿化、道路两侧绿化、城市森林覆盖率等;3.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城市园林对生态环境的贡献程度,包括大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质量等;4.设施设备完善程度:评估城市园林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包括乔木、花卉等植物种类的丰富程度,道路、亭子等设施的建设情况;5.管理维护水平:评估城市园林的管理和维护程度,包括植被保护、景观维护等方面的工作;6.公众参与程度:评估城市居民对园林建设和管理的参与程度,包括公众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等。
3. 评价标准的应用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的主要应用场景有两个方面:3.1 城市园林规划与设计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可以作为城市园林规划与设计的依据。
通过评价标准的指导,城市规划师可以更好地考虑到城市园林的各个方面,从而打造更具魅力和可持续性的城市园林。
3.2 城市园林管理与维护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可以作为城市园林管理与维护的指导。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是指高标准、高质量的城市,被认为是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形式。
它们必须具备独特的文化历史背景和优美的自然环境,提供多样性的休闲生活。
建设国家园林城市,要求有充分的规划是经过科学思考,框架设计,持续有效地实施。
规划应适应人类发展的特征和社会环境特征,综合考虑环境、能源、资源、交通流量等因素,确保城市的功能多样化、节能、低污染。
同时,在规划中必须考虑生态系统的建设,规避减少污染、保护植物和动物,使广大市民能够参与社会活动,享受自然空间和休闲活动。
建设国家园林城市还应提高居民的素质,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政府应制
定合理的财务规划,建立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的竞
争力。
另外,要进一步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实行公共资源效率配置,提高政府管理的效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此外,优美的建筑环境也是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特点。
充分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
善植被环境,合理规划建筑空间,避免拥挤,打造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促进街路污染、噪音控制,同时倡导优化办公空间提升工作品质;实行智能技术、物联网的应用,改善公
共安全,建设健康、绿色的城市环境。
总而言之,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将为国家发展提供持久的社会支撑,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对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是指为了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而制定的一套标准,旨在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资源,建设宜居城市。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城市绿地面积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重要场所。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35%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15%以上。
此外,城市绿地应按照不同功能进行规划和建设,如休闲娱乐、生态保护、文化教育等。
二、城市绿化率标准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城市温度、减轻城市噪音的重要手段。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化率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行道树绿化率应达到城市道路总长度的80%以上。
三、城市水系标准城市水系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元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水系应占城市总面积的5%以上,其中河流、湖泊、水库等自然水系应保持原有水体的自然状态,人工水系应按照生态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城市空气质量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中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五、城市噪音标准城市噪音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问题,是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区域的噪音标准应有所不同。
以上就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主要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由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一般性要求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编制了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咯、措施和行动计划。
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2.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
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
3.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文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4.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
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
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5.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
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
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
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
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能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对城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
7.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是国家对于城市生态建设的要求和指导,旨在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鼓励城市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标准要求城市保留现有的湿地、森林、山川和其他自然景观,同时合理规划和利用自然资源,确保城市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建设公园、绿地和植被覆盖面积,以提供休闲和绿色空间,增强城市生态功能。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栽植本地植物,减少外来物种的引入,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
3. 环境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健全的城市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并且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良好。
城市应该控制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等环境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 生态交通和节能减排:标准要求城市实施生态交通规划,鼓励非机动交通,推动低碳出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5. 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标准要求城市合理利用和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城市应该建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体系,推广水的循环利用,减少水污染和过度提取水资源的问题。
6. 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城市应该制定废弃物分类和回收政策,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效率。
7. 灾害风险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制定灾害风险管理规划,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
城市应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城市抗灾能力,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8. 居民参与和社区建设:标准要求城市促进居民参与生态治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
城市应该建立有效的居民参与机制,鼓励社区自治和绿色环保意识的培养,形成社区共治的良好局面。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指对城市园林建设和管理的一系列要求和指标,用于评定城市园林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该评选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根据城市园林建设的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是评定城市园林建设及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求城市建设面积绿化率达到一定比例,以保证城市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居民生活的质量。
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评定城市园林建设和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指标,要求城市公共绿地面积要充足,以满足居民休闲、健身、娱乐等需要。
3. 绿化建设成效:评价城市园林建设成效的指标包括:绿化质量、树种数量、树龄、植树存活率等。
要求城市园林建设的成效必须具有可持续性,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4. 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是评选园林城市的重要标准之一,要求城市建设和管理应该遵循生态环保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
破坏,同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 管理水平:城市园林建设和管理的成效不仅取决于投入和建设质量,还和城市园林管理水平密切相关。
城市园林管理应该做到规范、高效、质量可控,使城市园林建设和管理更加有序、科学和可持续。
综上所述,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衡量园林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它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城市园林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花园城市标准指标体系1、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全部基本项的要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须同时满足所有基本项和提升项的要求。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二、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三)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五)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七)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一)至(四)项为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一)至(七)项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指标解释编辑1、供热计量收费比例(%)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2、节能建筑比例(%)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3、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指标解释:指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计算方法: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吨标准煤)÷城市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100%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4、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指标解释:指创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
园林城市的评判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绿地率:指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2. 城市绿化覆盖率:指建成区内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建成区内城区人口人均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4.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5.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指建成区内绿道两侧1公里服务范围(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6. 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指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个数。
7.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指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与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长度的比率。
8.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
此外,园林城市的评判还涉及到城市大环境绿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城市大气污染指数、水体沿岸绿化效果、市政设施等多个方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可以查阅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相关文件,了解具体评判标准及内容。
园林城市标准
园林城市标准园林城市标准是指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城市的绿化水平、景观质量和生态环境达到一定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下面是一些关于园林城市标准的参考内容。
一、绿地指标标准1. 绿地覆盖率:规定城区、社区、居住区和商业区等不同区域的绿地覆盖率要求,以保证城市的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2. 绿地类型和功能:明确不同地区和用途的绿地应具备的功能,如公园、游憩区、生态保护区等;3. 绿地面积配比:规定不同功能绿地的面积配比,以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如儿童游乐区、健身区、休闲区等;4. 绿地可达性:规定居民到达最近的绿地所需的步行时间和距离范围,以便提高城市居民的绿地利用率和生活质量;5. 绿地保护:明确对于重要的历史遗迹、自然景观和地方特色等特殊绿地的保护要求。
二、景观设计标准1. 建筑与绿化的协调:规定建筑物与绿化的比例、布局和色彩搭配等,以保证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2. 空间布局和组织:规定景观元素的布置和组织原则,如路径系统、视觉引导、空间层次等;3. 植物选择和配置:明确适宜种植的植物种类、数量和密度,以保证景观的四季景色和生态环境;4. 材料和硬质设施:规定景观硬质设施的选材、处理和使用要求,如铺地材料、景观家具等;5. 水体和水景设计:规定水体和水景的设计原则、比例和处理方式,如喷泉、水池、溪流等。
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1. 生态廊道和连接:规定生态廊道和生态连接的数量、布局和要求,以促进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 噪声和空气污染控制:明确对于不同区域和用途的噪声和空气污染控制要求,以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3. 水资源保护:规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措施,如雨水收集系统、雨水花园等;4. 自然灾害防治:明确对于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如防洪、防风、防火等;5. 生态建筑和技术:推广和规范生态建筑和技术的应用,如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
园林城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市政设施建设、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这是对城市的全面考量和评估。
本文将分步骤介绍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及其含义,以期帮助读者了解更多关于城市规划的知识。
第一步:城市生态环境
城市生态环境是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由土地利用、空气质量、水质量、噪声、环保设施、自然生态等组成。
一座城市的生态环境良好,可以反映出该城市的发展水平、生态管理水平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二步:市政设施建设
市政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良好的市政设施建设能够提高城市的舒适度和宜居性,使城市更具吸引力。
第三步:城市绿化规划
城市绿化是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城市绿地、城市林带、城市景观等共同构成。
良好的城市绿化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减少城市的噪声污染,同时还能够增加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步: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经常被忽略,但是是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城市管理可以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和资源。
综上所述,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要从多个方面来评估一个城市的品质和发展水平。
因此,城市规划需要针对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从生态环境、市政设施建设、
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以此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对国家园林城市的空间用地、环境质量、文化气息以及社会调控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和措施,以达到休闲观光、园林文化活动的发展和保护。
空间用地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要求,城市地区的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60%,园林面积不低于20%,园林应占全城总面积的15%以上,公共绿地设施应占总面积的10%以上。
园林城市要建尽可能多的绿道,尽量减少人行道的平均宽度,限制停车位的数量,限制城市街道的宽度,设计各种公园、植物园等场所。
环境质量
国家园林城市要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和《健康城市规划建设指南》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控制大气、土壤污染,建立具有高科技特性的清洁保护体系,优化空气及其他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保护水资源以及施行绿色节能,为广大青年和老百姓创造出宜居的生态环境。
文化气息
要以国家园林城市的具体文化为特色,倡导历史文博和园林文化,形成自然绿色的宜居环境,充分发挥园林的用途,促进园林艺术的发展,形成园林文化的新形态和休闲观光的新场景。
社会调控
国家园林城市要强化县城管理,加强对违反管理规定和损害生态环境的处罚,建立和完善正规的园林文化纪律,建立公共安全机制,规范游客行为,加强垃圾和乱搁物清理,以维护园林环境的安静休闲氛围。
202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主要指标
202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主要指标1.城市园林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
The coverage rate of urban greening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45%.2.城市园林绿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The per capita public green space area of urban green space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12 square meters.3.城市园林公园绿地面积占城市总面积比重不低于8%。
The proportion of urban park green space area to the total area of the city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8%.4.城市园林公园绿地普及率达到90%。
The popularization rate of urban park green space should reach 90%.5.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功能齐全,生态完整性良好。
The public green spaces in urban areas should have complete functions and good ecological integrity.6.城市园林绿地布局合理,形成连续的绿地带。
The layout of urban green spaces should be reasonable, forming continuous green belts.7.城市园林绿地保护利用达到80%。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urban green spaces should reach 80%.8.城市园林健步道和运动设施齐全。
Urban green spaces should have complete walking trails and sports facilities.9.城市园林景观照明合理,夜间景观优美。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
16
具有历史 价值的公园 保护率(%)
保护名录,按照名录和保 护要求实施保护的具有历 史价值的公园数量(个) 占纳入名录具有历史价值
导向 指标
四、
的公园总数量的百分比。
风貌
17
特色
古树名木及 后备资源 保护率(%)
建成区内受到保护的古树 名木及后备资源(棵)占 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 资源总量(棵)的百分比。
一、
生态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
宜居
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
公园绿化
(km2)占居住用地总面 积 ( km2 ) 的 百 分 比 。
4
活动场地 (5000m2 及以上公园绿 底线
服务半径
指标
化活动场地按 500 米服务
覆盖率(%) 半径测算;400—5000m2
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按
300 米服务半径测算。)
导向 指标
达标
达标
达标率 90(含)—100%得 4 分。 达标率 80(含)—90%得 3 分。 达标率 70(含)—80%得 2 分。 达标率 60(含)—70%得 1 分。
比率。
达标率低于 60%不得分。
一、
生态
宜居
地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有一
个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面
8
城市 生物多样性 保护达标率
积大于 20 公顷的植物园; 近三年乡土适生植物应用 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 积比例大于 80%;具备连
导向 指标
续三年的城市生物多样性
监测数据。
达标
达标
6 分。 植物园达标得 2 分,不达标不得分(不考核 此项指标的城市不扣分)。 乡土适生植物应用比例达标得 2 分。 较达标值低 2 个(含)百分点以内得 1 分。 较达标值低 2 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达标得 2 分。 连续监测 2 年得 1 分。 连续监测少于 2 年不得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组织领导(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实施有力;(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囯有示范、推动作用;(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七)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管理制度(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二)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三)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80种)。
三、景观保护(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
效果明显,文化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五)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一)指标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见附表);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于城市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一、城市绿化标准1. 绿地率:城市绿地面积应占城市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
2. 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应达到40%以上。
3. 绿化密度:每万人应拥有不少于0.4公顷的绿地。
4. 绿化品质:绿地应以乔木、灌木和草坪为主,搭配鲜花、水景等元素,形成丰富多样的绿色景观。
二、水体保护标准1. 河湖水体:城市内河湖水体应达到国家水质标准,水质达到Ⅲ类以上。
2. 河湖岸线绿化:河湖岸线应进行绿化,建设步道和休闲设施,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3. 湖泊保护:城市内湖泊应进行保护和修复,保持湖泊水质清澈,生态环境良好。
三、空气质量标准1. PM2.5浓度:空气中PM2.5浓度不应超过35微克/立方米。
2. 二氧化硫浓度: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应超过50微克/立方米。
3. 一氧化碳浓度: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应超过2毫克/立方米。
4. 臭氧浓度:空气中臭氧浓度不应超过160微克/立方米。
四、噪音控制标准1. 住宅区:住宅区内噪音水平不应超过55分贝。
2. 商业区:商业区内噪音水平不应超过60分贝。
3.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噪音水平不应超过65分贝。
五、生态保护标准1. 自然保护区:城市周边应设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
2. 生态修复:对于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应进行修复和恢复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
3. 生态农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种植方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六、景观建设标准1. 建筑景观:建筑物外立面应进行绿化和装饰,增加城市景观的美观性。
2. 道路景观:道路两侧应进行绿化和景观布置,形成美观的道路景观带。
3. 广场公园:城市广场和公园应进行精心设计和布置,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是指根据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城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系列标准与要求。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城市规划(1)合理布局:城市规划应考虑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合理规划城市各功能区域的布局,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文化区等,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发展需求的满足。
(2)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应将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考虑因素,规划合理的绿地面积,保护并增加湿地、森林、水源地等生态系统的面积,实施合理的防灾工程。
2. 城市建设(1)生态建筑:城市建设应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和室内环境舒适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海绵城市:城市建设应推广采用海绵城市的概念,建设雨水花园、湿地公园、绿色屋顶等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循环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3. 科学管理(1)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城市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城市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2)生态保护措施:建立城市绿化、植被覆盖、水资源保护等政策和措施,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 公众参与(1)教育宣传:加强对公众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2)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生态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居民参与绿化、景观设计和环境保护的志愿者活动。
5. 政策支持(1)政策激励:制定政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和居民主动参与城市生态园林建设,推动生态城市的发展。
(2)经济投入: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生态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以上是关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这些标准旨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才能建设出生态友好型的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重要指标内容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重要指标内容一、背景介绍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对城市园林建设的评价指标,旨在促进城市园林建设的规范化和提升城市园林质量。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指导城市园林建设的重要文件,具有指导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在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充分运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二、评选标准概述《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包括了城市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园林绿化质量、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指标,综合考评了城市园林的建设成果。
其中,我认为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是评选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1. 城市绿地面积城市绿地是城市的绿肺和休闲娱乐场所,它对改善城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增进市民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中关于城市绿地面积的指标,要求城市绿地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达到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城市拥有足够的绿地供市民休闲和游憩。
2.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评价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是指城市绿化植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与该地面总面积之比,是反映城市绿化状况的重要参数。
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净化空气、调节气温,对保障人们的生存环境和提高城市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3. 园林绿化质量园林绿化质量是指城市园林的建设和管理质量,包括植物配置、景观设计、绿化养护等方面。
园林绿化质量不仅关乎城市形象,也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评选标准中对园林绿化质量的要求十分重视。
4.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指城市园林建设中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包括水质净化、空气净化、垃圾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这些指标的达标与否关系到城市环境的整体质量,也是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
5. 园林绿化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是指城市园林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好坏决定了城市园林的品质。
评选标准中对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城市园林建设的重要指导文件,它为城市园林的规范化和提升质量提供了指引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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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
注:
1、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全部基本项的要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须同时满足所有基本项和提升项的要求。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二、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
(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五)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七)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一)至(四)项为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一)至(七)项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三、部分指标解释
1、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2、节能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3、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指标解释:指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计算方法: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吨标准煤)÷城市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100%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4、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
指标解释:指创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
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计算方法: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6、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计算方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发展改革部门
7、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 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
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部门(须提供遥感测试基础资料及遥感测试图片)
8、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解释: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步行交通出行人次+自行车交通出行人次+公共交通出行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9、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
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
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10、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
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11、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指标解释: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比率。
计算方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万人)÷应参保职工人数(万人)×100%
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