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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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前言作为一家拥有油田采油和炼油业务的公司,安全生产是我们非常重要的核心任务之一。

公司管理层认为,只有加强对违章行为的惩罚力度,才能有效杜绝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处罚管理办法,对维护公司生产安全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生产安全违章的处罚流程,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及时性,最大程度上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利益和公司经济利益。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合同单位。

违章分类一般违章指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通知、管理制度等行为严重违章指涉及人身安全、环境、设备等方面,直接威胁到劳动者生命安全、影响公司安全生产和形象的行为违章处罚流程1.发现违章行为2.记录证据3.召开纪律处分会议,对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4.根据违章情节,在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范围内选择相应的处罚措施。

5.纪律处分会议执行书面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6.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可视情况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立案处罚。

处罚措施一般违章处罚措施通报批评对违章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批评,并在相关工作地点公示。

记过对违章人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示,限期改正。

谈话或口头警告对违章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敦促其改正。

调离岗位对违章人员调整岗位,限期考核。

严重违章处罚措施绩效扣减对违章人员当月奖金、评优评先等绩效进行扣减。

薪资降低对严重违章行为员工从下个工资月开始将薪资降低一档。

警告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人员进行警告处分,记录在案。

记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人员记过处分,记录在案。

降职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人员给予降职一级以上处分,记录在员工档案里并通报当班人员。

解聘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人员进行解聘——即予以开除的处罚,记录在员工档案里并通报当班人员。

后续整改措施发现违规行为后,除了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之外,还需要尽快进行整改,预防类似行为的发生。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精编版)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精编版)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生产安全责任,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内部劳动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其全资企业的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

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贯彻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违章是指在油气生产、施工作业、油田建设等生产过程中,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遵循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的原则,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促进生产单位、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条违章行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的, 应当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报告行政机关查处, 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安全环保处是油田公司生产安全处罚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订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检查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行为;(三)负责汇总专业部门查处的生产安全违章行为;(四)负责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做出处罚;(五)负责监督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的整改落实。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方法一、总则为保障某采油厂生产安全,进一步提高事故防备和应急管理本领,特订立本暂行方法。

二、适用范围本暂行方法适用于某采油厂全部员工,并纳入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1. 企业重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需明确本身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向上级报告。

2. 中层领导是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任务,引导工作,核查工作进展。

3. 生产一线的工人是企业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需认真履行本身的职责,尽快报告事故。

四、生产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日常检查。

设立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生产现场、设备、工具、机械等,现场发觉隐患,适时上报。

2. 加强培训提示。

定期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应对紧急情况的技能。

3. 依照规定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

对常用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要确保数量充分,且使用起码。

对紧急事件,应配备应急箱备用。

四、安全事故监督与报告1. 监督员依据规定,对各类生产场所进行监督。

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上报,并有权利制止违规行为。

2. 生产场所管理者订立相应的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各级别负责人的职责,以及在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流程、报告程序。

3. 对各类生产事故要适时报告,并依照报告程序进行处理,做到适时、精准、全面的披露事故信息。

五、安全检查与引导1. 对各类生产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并对重点隐患进行防范式督促、引导、整改。

2. 加强对各类生产工具、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设备使用前、使用中、停用后进行相应的检验、维护和修理、保养等工作。

3. 对安全颜色标识化、便于区分或实在标明模式的管理设施,应合理布置,使人们能快速辨别,从而防止发生重点事故。

六、建立安全考核制度1. 依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建立标准化认证考核制度,对全体岗位和生产设施进行综合考核,发觉问题进行整改。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惩罚管理方法一、总则为规范油田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订立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油田公司部门、分公司、采油厂、钻井队等单位的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的管理。

三、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生产安全违章行为指该单位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有意或无意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生产安全规定的行为。

四、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的分类生产安全违章行为分细小、一般、严重三类:1.细小违章行为:指生产活动中缺乏安全意识,且未导致职工伤亡事故或者设备损坏的行为,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公共安全制度等。

2.一般违章行为:指生产活动中缺乏安全意识,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检修、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等。

3.严重违章行为:指生产活动中明知安全规定却有意或者过失造成职工伤亡、设备损坏或者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检修维护和修理,未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五、生产安全违章程序1.生产安全违章的发觉发觉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的人员有权利直接实行必要的措施扑灭事故危机,帮助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假如需实行紧急措施,要适时报告所在现场负责人,以防拖延。

2.生产安全违章的记录对于发觉的生产安全违章行为,应立刻进行记录,以作为违章行为的处理要据。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违章行为和违章者的基本情况等。

3.生产安全违章的调查当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进行调查时,应采集相关资料,尽可能保留现场情形,收集证据以便支持对违章行为的处理,以保证违章处理的公正性和精准性。

4.生产安全违章的处理违章处理由生产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的违章行为分三种情况:(1)细小违章行为的处理:由现场负责人口头告诫,并要求改正;将违章记录在保险柜里备案。

(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通知违章人员进行整改,要求其签字认可;将违章记录备案,并督促整改。

(3)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理:立刻把违章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按程序处理。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油田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处罚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公司规章制度:依据油田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三、处罚具体内容1.安全教育罚款:对于发生违章行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来定,最高不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

2.停职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的员工,给予停职处罚。

停职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后进行全面复查,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停职处罚。

3.奖惩并行: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的员工,同时给予处罚。

四、执行程序1.事故事件调查:发生生产安全违章行为后,由专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和责任人。

2.责任人听证:对事故调查得出的责任人,进行听证。

听证会由专门组织人员组织,责任人有权申辩和提供证据。

3.处罚决定:听证会结束后,根据调查和听证结果,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决定,确保公正、公平。

4.处罚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通知相关部门配合执行处罚。

五、附则1.员工自查自纠:员工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主动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整改。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2.合同解除:对于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章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犯罪行为构成的生产安全违章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依据:本办法的具体适用与理解应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如遇法律法规修订,以修订后的法规为准。

以上是《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该办法将为油田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罚制度,推动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采油厂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采油厂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采油厂员工奖惩暂行办法采油厂员工奖惩暂行办法引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采油厂员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明确公司对员工的奖惩制度,使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责任和权益,也规范员工的行为,促进采油厂的发展。

第一章奖励条款1.1 职业技能提升奖员工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认证,公司将根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职业技能等级越高,奖励越丰厚。

1.2 工作成绩奖员工在岗位上取得的出色成绩,公司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具体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难度等因素而定。

1.3 勤工奖员工在月度考勤中全勤率达到100%的,公司将给予勤工奖作为奖励,鼓励员工按时出勤并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1.4 突出贡献奖员工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效益或者提出创新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实施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突出贡献奖。

1.5 其他奖励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设立其他奖励项目,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奖励标准。

第二章惩罚条款2.1 迟到扣款员工在月度考勤中迟到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公司将按照规定扣除一定的工资作为惩罚。

2.2 旷工扣款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缺勤或有未经公司批准的旷工行为,公司将根据缺勤时间扣除相应的工资。

2.3 违反岗位纪律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岗位纪律的,公司将根据违规情况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4 浪费公司资源员工在工作中故意浪费公司资源、滥用职权或者私自处理公司财产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给予警告、记过、辞退等。

2.5 不服从管理员工不服从公司领导和上级的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三章奖惩执行3.1 奖励的执行公司将定期审核员工的奖励资格并核算奖励金额,一般在月度工资发放后结算。

公司将通过工资卡等方式将奖励金额发放给员工。

3.2 惩罚的执行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理。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通用版)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保障我厂财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有效促进我厂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务院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依据,以我厂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进行编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各生产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包括厂内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以及为本厂服务的所有外协作业队伍。

第四条事故分类(一)一般可以把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

1、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油气泄漏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以及其它安全事故等。

2、非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盗窃事故、人为破坏事故以及其它事故等。

第五条事故分级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受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在105天之内,经济损失在2000-10000元之内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样本

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578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样本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厂生产经营顺利有序运行,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

第二章管理处罚范围一、钻井作业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第二条各钻井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制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到位,宣传标语到位,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三条各钻井队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完好可用。

一般至少配备:消防砂3方,干粉灭火器(8kg)12具,(35kg)8具,且根据不同防患部位分散放置。

消防锨、桶、钩、斧、镐等消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并放置于合理位置,如以上消防器材配备不全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四条凡钻井区域应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泥浆池、岩屑池、蓄水池四周必须有1.5米以上的防护栏,严禁非本队职工出入,如确有检查任务需进出时,必须征得队内负责人的同意,安排专人指引方向,着劳保用具进入作业区,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范本(2篇)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范本(2篇)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田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内部生产安全管理的违章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养。

第四条油田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取措施对生产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职责和权利,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六条油田公司应当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对违章行为责任人进行个人考核和处罚。

第七条油田公司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分类和处罚第八条油田公司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分类,根据违章行为轻重程度,分别进行处罚。

第九条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行为和一般违章行为两类。

第十条严重违章行为指的是违反国家、地方有关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

第十一条一般违章行为指的是违反国家、地方有关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较轻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章行为,油田公司应当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一)责令停产停产: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或者相关管理人员,给予停产停业的处罚,期限根据违章行为的情况而定。

(二)罚款: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或者相关管理人员,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处罚。

(三)警告: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或者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书面警告。

第十三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油田公司应当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一)责令限期整改: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或者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一定期限整改的要求,并进行后续督查。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模版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模版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田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田公司负有生产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章行为进行惩处和整改。

第三条违章行为是指油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或者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单位。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划分和惩罚方式第五条违章行为按照其危险性和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为三类: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重大违章。

第六条对轻微违章行为,可采取以下处罚方式: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责令限期整改;4.经济处罚;5.其他合适的处罚方式。

第七条对一般违章行为,可采取以下处罚方式:1.书面警告;2.责令限期整改;3.经济处罚;4.限制或暂停作业;5.限制或暂停使用相关设备;6.其他合适的处罚方式。

第八条对重大违章行为,可采取以下处罚方式:1.书面警告;2.责令限期整改;3.暂时停产整顿;4.停产整顿;5.吊销相关从业人员证书;6.其他合适的处罚方式。

第九条油田公司对违章行为采取处罚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适用相应的处罚方式,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第三章处罚程序和责任追究第十条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违章行为的处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违章行为收集和证据调查;2.违章行为审核和评估;3.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4.处罚决定的形成和公告;5.被处罚人的申诉和复核。

第十一条对于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违章行为,油田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油田公司应当在违章行为处理过程中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不得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预防和整改第十三条油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

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详细版

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365(管理制度范本系列)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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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厂生产经营顺利有序运行,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

第二章管理处罚范围一、钻井作业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第二条各钻井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制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到位,宣传标语到位,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三条各钻井队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完好可用。

一般至少配备:消防砂3方,干粉灭火器(8kg)12具,(35kg)8具,且根据不同防患部位分散放置。

消防锨、桶、钩、斧、镐等消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并放置于合理位置,如以上消防器材配备不全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四条凡钻井区域应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泥浆池、岩屑池、蓄水池四周必须有1.5米以上的防护栏,严禁非本队职工出入,如确有检查任务需进出时,必须征得队内负责人的同意,安排专人指引方向,着劳保用具进入作业区,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范本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范本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的管理和处罚,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内所有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员和各类外来承包商。

第三条定义1. 生产安全违章行为:指在油田公司生产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 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等级:按照其危害程度和后果,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分类和划分的等级。

3. 处罚措施:指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的发生。

2. 事前预防原则:通过规范管理和技术手段,预防生产安全违章行为的发生。

3. 事中教育原则: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和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 事后处理原则:对发生的生产安全违章行为及时追究责任,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并进行教育和警示。

第二章生产安全违章分类和等级第五条分类标准生产安全违章行为按照其危害程度和后果,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

第六条轻微违章1. 指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但对人员和财产造成轻微影响或者不会造成实质性危害的违章行为。

2. 轻微违章行为可由作业责任人或者监管部门及时进行纠正,并进行记录和汇总。

第七条一般违章1. 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违章行为。

2. 对一般违章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记录,并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八条重大违章1. 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违章行为。

2. 对重大违章行为,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和应急预案,并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调查。

3. 对重大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九条处罚种类1. 轻微违章可以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胜利油田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惩罚,依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由轻到重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惩罚措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以下几类:1.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包含但不限于违反作业安全规定、擅自停用安全设备等行为。

2. 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不按规定维护个人防护装备等行为。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包含但不限于违反消防通道畅通规定、违反消防设备维护规定等行为。

4. 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包含但不限于不定期组织演练、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等行为。

5. 不正确使用、维护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未经培训擅自操作机械设备、不按要求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等行为。

6. 有意造成事故隐患:包含但不限于有意损坏安全设备、有意泄露不安全物质等行为。

7. 不依照规定报告事故和隐患:包含但不限于不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如实填报事故报告等行为。

8.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惩罚措施如下:1. 警告: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予以口头警告,要求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

2. 罚款:对于一般违章行为,依照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罚款金额依据实在情况而定,但不得超出本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罚款金额。

3. 停工整顿: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章行为,予以停工整顿的惩罚措施。

停工整顿的时间依据实在情况而定,但不得少于三天。

4. 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违章行为,予以吊销许可证的惩罚措施。

吊销许可证后,相关单位或个人将不能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对于胜利油田员工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考核标准如下:1. 每位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每位员工必需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得私自修改、损坏或停用。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某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保障我厂财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有效促进我厂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务院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依据,以我厂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进行编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各生产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包括厂内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以及为本厂服务的所有外协作业队伍。

第四条事故分类(一)一般可以把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

1、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油气泄漏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以及其它安全事故等。

2、非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盗窃事故、人为破坏事故以及其它事故等。

第五条事故分级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受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在105天之内,经济损失在2000-10000元之内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5人受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在105天以上,经济损失在1-5万元之内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重伤2-5人(包括5人),经济损失在5-20万元之内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包括3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不包括5人),经济损失在20万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第六条事故原因事故原因是指由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因素作用下,而造成的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原因有以下11种: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田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油田公司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违章行为以及所引发的处罚信息管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违章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处罚信息管理是指对生产安全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并进行相应的惩罚或处罚,以确保违章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遏制。

第五条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教育培训、技术培训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发生的生产安全违章行为,按照原有办法和规定处理;但对于一些严重的安全违章行为,可根据本办法进行重罚处理。

第七条油田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生产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生产安全违章记录第八条油田公司应当建立生产安全违章记录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员工的安全违章行为。

第九条生产安全违章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违章行为的具体情况;(二)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造成的安全风险和后果;(四)相关责任人;(五)处理结果。

第十条生产安全违章记录应当由现场监督人员立即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篡改、销毁生产安全违章记录。

第三章违章处罚第十二条油田公司应当根据员工违章行为的轻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轻微违章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一般违章行为,可以采取罚款、停职、调岗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严重违章行为,可以采取罚款、停职、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极其严重违章行为,可以采取罚款、停职、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违章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惩罚暂行方法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惩罚暂行方法第一条:为加强某采油厂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油厂的实际情况,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某采油厂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涉及采油、输油、储油、装卸油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惩罚的基本原则为“防备为主,惩罚与嘉奖并举”。

第四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实行下列惩罚措施:(一)通报批判: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判,督促其改正错误,除去隐患。

(二)罚款: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罚款数额应依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违规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得少于1000元。

(三)停产整顿:对安全环保工作失职的责任单位,应停产整顿,除去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警告:对于因生产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当予以警告。

(五)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有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点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惩罚工作的程序与要求:(一)发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刻停止不安全行为并整改不合格项,并抓紧除去隐患,防止再次发生。

(二)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如逾期未整改的,将进行惩罚。

(三)责任人员应当接受调查,并对本身的问题作出解释。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不得推卸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四)对整改后再次发觉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重点违规,将视情节加重处理。

(五)需要是解故障、排查事故原因等需要停产检修的情况,必要时可进行专项检查,但检修完后应适时通报,恢复正常生产。

第六条:责任的确定与罚款的支出。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在应课惩罚款时应自动接受惩罚,按规定支出罚款。

如拒绝支出罚款,将进行法律追究。

第七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生产平安责任,实现平安生产目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辽河油田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定》、《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内部劳动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其全资企业的生产平安违章惩罚管理。

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贯彻实施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生产平安违章是指在油气生产、施工作业、油田建设等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油田公司生产平安违章惩罚遵循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的原则,训练与惩罚相结合,促进生产单位、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条违章行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的,应当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报告行政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次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平安环保处是油田公司生产平安惩罚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订油田公司生产平安违章惩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检查油田公司生产平安违章行为;(三)负责汇总专业部门查处的生产平安违章行为;(四)负责对生产平安违章行为做出惩罚;(五)负责监督生产平安违章行为的整改落实。

第七条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平安部门是本单位生产平安惩罚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生产平安违章行为;(二)负责汇总本单位专业部门查处的生产平安违章行为;(三)负责对本单位生产平安违章行为做出惩罚;(四)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平安违章行为的整改落实;(五)负责对违章单位及个人进行训练培训。

第八条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在主管业务范围内,监督检查违章行为,组织违章单位整改违章行为,履行直线责任。

各级人事部门负责根据规定程序扣减违章单位或违章员工的奖金。

第三章违章惩罚种类第九条生产单位违章惩罚分为:通报批判;扣减奖金(总额);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一)通报批判由平安部门打算并实施;(二)扣减奖金由平安部门做出惩罚打算,提交同级人事部门执行;(三)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主要是针对大型工程建设现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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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管理, 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确保我厂生产经营顺利有序运行, 结合我厂实际, 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

第二章管理处罚范围一、钻井作业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第二条各钻井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保证预案制度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到位, 宣传标语到位, 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 除限期整改外, 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三条各钻井队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保证完好可用。

一般至少配备:消防砂3方, 干粉灭火器(8kg)12具, (35kg)8具, 且根据不同防患部位分散放置。

消防锨、桶、钩、斧、镐等消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 并放置于合理位置, 如以上消防器材配备不全者, 除限期整改外, 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四条凡钻井区域应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泥浆池、岩屑池、蓄水池四周必须有1.5米以上的防护栏, 严禁非本队职工出入, 如确有检查任务需进出时, 必须征得队内负责人的同意, 安排专人指引方向, 着劳保用具进入作业区, 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 除限期整改外, 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五条作业现场物料必须堆放整齐, 确保安全消防通道畅通, 以备紧急情况时疏散车辆和人员, 凡违反以上条款者, 除限期整改外, 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六条钻井井场易燃易爆物如油漆、动力然料等, 必须远离火源至少50m以上并分类储存, 用原油解卡后的返回物应及时协调生产运行部进行回收, 禁止井场长期存放, 否则, 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七条钻井作业现场必须有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牌, 室内外电线必须整齐不交叉、不裸露, 室外线路必须高架并有足够的对地安全距离, 各种用电设施必须匹配相容, 室内外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型灯具, 以上设备不到位者, 除限期整改外, 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八条各钻井队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与检查, 并详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安全环保巡回检查记录。

同时, 要监督召开岗前班后安全会, 做到有会议记录、交接班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以上制度和规定不健全者, 除限期整改外, 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九条各钻井作业队伍必须有安监部门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县安监局《安全备档登记证》、环保部门的《临时排污许可证》、油田公司的《市场准入证》、石油工程队伍《资质等级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各项资料、《安全员资格证》、《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单》、《劳保发放登记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检查记录, 各类规章制度等。

以上证件及资料不齐全者(检查钻井队部没有的), 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且责令限期补办证件, 逾期不办理者, 报厂安委会予以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_大安全隐患的部位, 必须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 并处500-1000元罚款。

第三十_大罐加温或用铁器敲击储油设施的;10、拉油车进入生产井区装油, 若发现车辆无接地装置或接地线不规范, 司机或驾乘人员携带烟火、手机未关闭及装油现场无人监护(发油)的。

第四十_大队长100-200元罚款。

1、井区置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妥当, 造成易燃易爆物品人为、自燃、机械因素等引发轻微事故的;2、私自在井场油气地进行电、气焊接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 无上级部门签发《动火审批表》的;3、各井区、队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会议记录不健全的;4、采油工乘坐或驾驶倒油车及外协作业队伍车辆的;5、抽油机在工作情况下, 私自攀登、维修的;6、由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的;7、抽油机及“两池”无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8、抽油机配电柜有裸漏线头的, 接线不合理、机身及底座内存放工具和助燃物的;9、井区取暖做饭未按照《伴生气锅炉操作规程》进行锅炉操作, 锅炉房内未使用防爆型灯具照明, 宿舍无通风口的;10、井区“八防一禁止”(即: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坍塌、防冻伤、防人身伤亡事故、防洪, 禁止一切违章作业)规定落实不到位的。

六、集油站、选油站、联合站、加油站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第四十_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建档及治理档案、职业病预防检测管理制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以上任意一项不健全者, 处主管安全副站长300-500元罚款, 处站长200-3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各岗位巡查安全隐患,必须要有安全巡回检查记录, 有值班安排表, 把安全责任分解到人, 达不到要求者, 处值班人员200-500元罚款,处站长100-200元罚款。

第四十_大队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第五十_大队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劳保上岗, 并要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与检查, 详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志, 并监督召开班前岗后安全会, 以上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者, 处队长100-300元罚款。

第六十_大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不得违章操作, 若发现违章操作者, 处负责人100-200元罚款, 处当事人200-500元罚款。

第六十_大客车超速超员的;货车超速、超载或驾驶室超员的;遮挡车辆牌照的;将牌照、行驶证转借他人使用的;车辆在行驶中接打手机的;行车不系安全带的;下坡熄火滑行的;车辆行驶不带灭火器及防滑链的;生产车辆未经批准超出生产区域行驶的;车辆在厂区、家属区乱停乱放的;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行驶, 乱鸣喇叭的;驾驶人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学习的。

2、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发现一次待岗3个月, 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 并处5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发生交通事故的, 除追究法律责任外,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正式职工除取消驾驶本单位车辆资格外, 并处2000元罚款;聘(雇)用驾驶人员, 一律解除聘(雇)用合同。

3、将车辆交给无证人或单位未确认的驾驶人, 处200元、2000元以下罚款或移交司法部门行政拘留。

如发生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车驾驶人自负, 正式职工取消驾驶本单位车辆资格, 聘(雇)用驾驶人员, 一律解除聘(雇)用合同。

4、在本厂从事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如发现有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调离驾驶岗位, 交有关部门处理。

5、对未按规定停放车辆, 发生车辆被盗、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的, 除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罚,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不能核减各种赔偿)不足1000元、轻伤1-2人, 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 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0%处罚;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 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5%处罚;驾驶人负同等责任的, 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处罚;驾驶人负次要责任的, 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处罚。

7、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罚,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含3000元)以内, 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 赔偿经济损失350-2400元;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 赔偿经济损失300-2100元;驾驶人负同等责任的, 赔偿经济损失250-1800元;驾驶人负次要责任的, 赔偿经济损失200-900元。

8、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罚, 造成死亡1至2人, 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内、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除追究驾驶人法律责任外, 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 处2700-4200元罚款;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 处2400-3600元罚款;驾驶人负同等责任的, 处2100-3000元罚款;驾驶人负次要责任的, 处1800-2400元罚款, 正式职工取消驾驶本单位车辆资格, 聘(雇)用驾驶人的, 一律解除聘(雇)用合同;单位主管领导要在油田公司作书面检查, 相关部门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

9、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 造成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 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或者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内的交通事故, 除追究驾驶人的法律责任外, 并处4500-6000元以内罚款, 正式职工取消驾驶本单位车辆资格, 聘(雇)用驾驶人员, 一律解除聘(雇)用合同;单位挂黄牌警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领导按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免职。

10、发生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5人以上的, 除追究驾驶员的法律责任外, 并处6000元以上的罚款;正式职工取消驾驶本单位车辆资格, 聘(雇)用驾驶人员, 一律解除聘(雇)用合同;单位挂黄牌警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领导按责任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直至撤职处分。

11、对所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 除按以上条款严肃处理外, 还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2、对失职、渎职、违章指挥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13、厂内依据本办法实行严格考核, 对能够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恪尽职守、严格管理,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 给予表彰奖励。

十_大厦安全应急预案实施及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_大厦必须制定安全、消防、食品、防毒、特种设备等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十_大厦内的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 且有检验报告, 并将检验报告复印件送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档。

第八十_大量人员进入办公楼聚众闹事, 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 从中选出代表, 到相关部室反映情况, 办理事情。

第三章附则第八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质监部、石油交警中队负责解释。

第八十五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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