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学复习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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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3.属于行为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行政拘留)4.行政诉讼中适用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是(强制拘留)5.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是(人民法院)6.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内)7.“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职位保障权)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税务局征税行为)9.在行政程序制度中保证行政相对人参与原则实现的基本制度是(听证制度)10.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烟草专卖许可)11.下列规范文件中属于法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规章)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14.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2年)15.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16.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被告)17.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节水办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某企业进行了处罚,这里的行政主体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18.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行政强制)19.我国国家赔偿法确认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20.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2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行政审判权)22. 回避制度是何项原则的体现(行政公正)23.下列属于行政法渊源(自治条例)24.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谁管辖(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26.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价值在于控制行政权的是(英美)27.下列何项案件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范围(行政拘留案件)28.某市公安局的干警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该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公安局)29.被称为行政法母国的是(法国)30.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行政规章)31.下列何项属于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32.国务院颁发专家特殊津贴的行为是(行政奖励)34.下列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成员(直属局长)3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36.在我国,下列何项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37.下列何项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38.行政决定—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拘束力)39.属于行政征收内容的是(排污费)40.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4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42. 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指国务院43. 工商所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44. 居民委员会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45. 赶赴火灾现场的消防车,需要铁路运输或者渡江运输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优先免费载运。
(期末考试复习)行政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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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法源(制定法法源)2、行政立法(论述题,我国行政法) P553、行政法律程序性基本原则(简答) P75 4、行政机关概念(名词解释) P91 5、行政机关性质与特征(简答) P91 6、行政机关职能与职权(简答) P91 7、行政相对人概念(名词解释) P139 8、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方面)(简答) P139 9、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裁决 P169 10、行政规范性文件(名词解释)P176 11、行政解释性文件(名词解释)P183 1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简答) 13、行政确认(名词解释)P249 14、行政裁决(名词解释)P254 15、行政处罚原则(论述)P271 16、行政法制监督设置的必要性(论述)P145 17、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论述) 18、行政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论述) 19、行政复议(名词解释) 20、行政复议的特征(简答) 21、行政复议管辖(名词解释)P387 22、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规则(简答)P442 23、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规则(简答)P442 24、移送管辖(名词解释) 25、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简答) 26、行政诉讼判决(名词解释) 27、行政赔偿(名词解释) 28、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论述) 29、行政赔账的侵权损害范围(问答) 30、行政赔账义务机关(名词解释) 31、行政赔偿方式P559一、名词解释1. 行政法的法源:即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
2. 行政机关:指依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3.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4.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章节精讲课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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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第一章绪论本章目标分析本章重难点分析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的含义【选】:;:公共行政;一、行政的含义【选】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二、行政权【选】【名】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二、行政权【选】二、行政权【选】1.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2.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二、行政权【选】1.二、行政权【选】2.关系来源于公民权利三、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选】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④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法律解释②国际条约、惯例③判例与指导性案例④软法规范五、行政法的分类【选】划分标准内容六、行政法的特点【选】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六、行政法的特点【选】内容广泛。
易于变动。
实体性程序性交织例题】A.B.C.D.【正确答案】D例题】A.宪法B.法律C.D.【正确答案】D例题】A.B.C.D.E.【正确答案】ABCDE谢谢第二节行政法关系一、行政法关系【选】行政法调整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名】行政法调整之后行政管理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主体(2)客体(3)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平等但非对称性。
(3法定的。
(4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法院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指在监督行政行为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1.多重的、复杂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具有非对称性。
例题】A.B.C.D.【正确答案】C例题】A.B.C.D.【正确答案】A例题3.【参考答案】(1(2(3谢谢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选】1.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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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法、法律与法学(一)法、法律与法学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的表现形式。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规律的学说。
(二)法、法律与法学的关系:法学究研法、法表现法律(三)法学学科体系1. 理论法学:法学基础理论,比较法学总论2. 历史法学: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3. 应用法学:中国应用法学,国际应用法学4. 边缘法学:法律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二、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及法律观1法在社会中的调节作用2在物质世界的调节作用3在人文社会的调节作用三、行政法的含义(一)行政的概念1. 我国古代对行政的理解:在我国古籍中,行政一词通常是指行使国家政权。
2. 行政概念的不同理解一种把行政看成与国家没有专门、特定联系的管理,即一般的社会管理。
另一种解释把行政看成是国家的一种专有活动,认为只有国家的活动才是行政,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一一哪怕是管理活动一一不属行政。
关于行政是国家哪些活动的问题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①“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目的实现说”便属此例。
②“狭义的行政”。
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③“最狭义的行政”。
它认为国家的活动可以分为三部分,即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和行政活动,行政是除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即行政活动。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换句话说,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
因此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1 )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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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听证制度:是指政府组织在直接涉及公众或公民利益的公共决策时,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社会各方及有关专家的意见以实现良好治理的一种的规范性程序设计。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行政主体概述: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4、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事项而不特定的相对人实施的行政行为。
5、具体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6、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须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7、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8、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对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只是规定了实施该行政行为的原则、幅度、精神、条件等,行政机关依据这些原则、幅度、精神、条件等而实施的行政行为。
9、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
10、行政行为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的组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的效力,不能再做出与行政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相关要求的行为。
11、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否则,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12、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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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派出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组织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等。
3.派出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级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需要所设置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
4.公定力:指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得到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除非自始无效,一经做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得当,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同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没有法律特别规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5.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没有超越职权(即行政机关具有主体资格,在法律规定的职权、事务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没有滥用职权(即行政机关正当行使职权,没有违反法律授予该权利的目的)6.行政规范: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俗称“红头文件”7.行政指导:行政机关基于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的行为。
8.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9.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一)行政许可法定原则,要求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来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指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三)便民原则,指行政机关要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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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学上的行政含义:是指行政机关和公务组织为了公共利益而作出的执行和管理行为,它是行政执法、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的总称,包括行政管制行为、公务行为和援助私人行为三种类型。
二、行政法1、含义:是关于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授予和分工、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并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点:①行政法是创设和规范行政主体的法。
②行政法是授予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进行分工的法。
③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④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行使的法。
⑤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法律救济的法。
3、内容:①无法制定统一行政法法典,但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典。
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③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
三、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制定法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条约与协定。
2、非制定法法源:法律解释;判例;习惯和惯例、行政法理。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1、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提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包括规则、原则和基本原则。
2、特点:①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中,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②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③是一种基础性规范和抽象性规范。
3、作用:①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②有助于理解行政法或对行政法做出解释。
③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④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
.4、内容:⑴依法行政原则1、含义: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内涵:①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②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
③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自然公正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④任何违法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行政法学复习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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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关系的核心( A )。
A、行政权B、行政组织C、行政机关D、行政人2、行政主体享有并行使( B )。
A、行政权力B、公共行政权力C、民事权力D、公共民事权力3、下列有权行使行政调解权的是( B )。
A、基层人民法院B、县公安局C、中级人民法院D、海事法院4、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这是行政行为的( A )。
A、公定力B、确定力C、拘束力D、执行力5、下列属于行政立法制定程序的是( C )。
A、立项B、讨论C、起草D、决定6、下列属于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是( D )。
A、巡回法庭B、街道办事处C、区公所D、税务所7、下列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A )。
A、某大型央企缴纳l00万排污费B、某公安局巡警追小偷,借用张三的自行车C、某物业小区保安收取路边停车费D、交警对随意闯红灯的行人处以20元的罚款8、行政主体违反所负有的法定行政作为义务的行政违法行为是( C )。
A、行政错误B、滥用职权C、行政失职D、行政越权9、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原则上( A )。
A、由被告承担B、由原告承担C、依照民事诉讼规定D、由法院调查取证10、《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赔偿范围限于人身权和( A )。
A、财产权B、劳动权C、政治权D、教育权1、我国行政法渊源中,具有最高效力等级的是( D )。
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宪法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B )。
A、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B、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C、刑事司法关系D、企业行政管理关系3、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A )。
A、某国有企业总经理B、某镇政府的副镇长C、某基层法院派出的法官D、国务院审计署科员4、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 )。
A、行政主体是国家行政权的所有者B、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C、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D、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5、行政许可是一种(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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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一、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归纳为“保权说”、“控权说”和“折衷说”。
1、保权说:行政法是一种管理法,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手段和工具。
2、控权说:行政法对国家行政起着控制和约束的作用。
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要用法律来制约国家权力,规范政府行为,将政府活动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
3、折衷说:行政法具有控权和保权双重作用,既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同时也是保障国家行政主体对社会实施管理的法。
符合中国当前的政治现实,为立法机关所确认。
其有三种不同观点:一是“为人民服务”(保权)二是“政府由人民产生,政府由人民控制,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平等化”(控权)三是“平衡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义务应当平衡。
(控权)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含义: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2、特点:具有普遍性(横向、纵向普遍适用)、基础性(前提和基础)、特殊性(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
3、功能: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有助于理解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精神,解决行政纠纷;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
4、分类: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1)合法性原则: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
指行政权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
具体要求: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遵循实体法规范,还要遵循程序法规范。
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2)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理”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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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涵义一、行政法的基本范畴—行政1、关于行政涵义的几种观点①国家意志执行说②国家目的实现说③其他权力排除说2、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二、行政法的核心内容—行政权行政主体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三、行政法的涵义规范行政机关或特定组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以及对该种关系进行监督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行政法的特点1、内容上的特点①内容广泛,易于变动②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③实体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2、形式上的特点①无统一、完整的行政(实体)法典②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的数量居部门法之首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一、行政法渊源的概念指行政法律规范产生与存在的表现形式二、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宪法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中确立了一系列行政法的原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和规范具有基础、纲领指导性,并具有统率作用和最高的适用效力。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家主权、国家机关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犯罪和刑罚、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税收法定)、诉讼和仲裁制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从法律效力上看,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故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不得出现抵触情形。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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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 2.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明确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非合同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断的活动。
3. 3.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 4. 行政法律关系:指经过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 5.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6. 6. 行政委托:是行政主体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被委托组织)以其(委托组织)名义代行行政职权,该行为效果仍属于委托组织的活动。
7.7. 行政主体: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8.8. 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9.9. 行政程序:是实体规则与程序安排的统一,是管理行为与行政手段的统一,是行政行为的时间序列与空间架构的统一,也是无限延伸的权力个性与适度约束的法律理念的统一。
10.行政法: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12.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该行政争议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裁判等司法活动的总和。
13.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如针对某一个公民作出的处罚决定,裁决一个行政复议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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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权的概念、内容、特点P11行政法研究的核心——行政权(一)、概念:一般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关于该概念,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行政权是一种执行权;第二,行政权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赋予或认可.(P11)(二)、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指导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执行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等权利.(P12)(三)、特点:1、执行性 2、法律性 3、强制性 4、优益性 5、不可处分性(P12)二、行政法的特点:P17-181、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庞大、形式多样;2、内容上的特点:③、行政法涉及领域广泛,内容十分丰富;④、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⑤、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
三、行政法的渊源P19-21 (着重记黑体字部分,非黑体字了解应该即可)(一)宪法:是行政法最根本的渊源,也是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范的基本形式;其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
(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表现为“条例”、“规定"、“办法"。
其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前提: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五)行政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六)法律解释:有权机关对法律法规所做的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七)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法知识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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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要点名词解释1.行政P1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管理职能。
2.行政法P18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3.行政法的主体P83行政法的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4.行政机关P90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有关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5.公务员P123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务(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人P135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7.行政立法P160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8.行政许可P219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9.行政处罚P265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
10.行政强制P279行政强制是指行政过程出现违反义务或义务不履行情况下,为了确保行政实效性,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行政主体或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及人身自由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
11.行政复议P366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2.行政诉讼P399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发生争议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主张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13.行政诉讼管辖P433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
行政法复习提纲(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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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二)特点:1、形式特点:①无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②由效力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2、内容特点:①调整领域宽泛,内容丰富②行政法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体③富有变动性二.行政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国际条约与协定8、法律解释9、党政联合文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换性2、单方意志性3、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4、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5、个体权利的行使具有有限性6、设定的灵活性与及时性7、救济形式的多样性四.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行政相对人、行政监督主体。
五.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会判断、选择,不用背)书P48-571、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2、依法行政原则3、正当程序原则4、行政效益原则六.会判断XX是否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1、是组织;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权;3、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4、独立承担责任行政主体的范围→→(十大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授权的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eg:行政性公司;经授权的事业单位;经授权的企业单位,如北京市电信局;经授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行政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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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的概念、特征;我国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1)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征:①内容上: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②形式上: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①宪法。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有权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3)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变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形态有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变更(主体的变更、权利义务的变更、客体的变更)、消灭(主体、权利义务、客体的消灭)三种行政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是导致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根据即法律事实。
分为法律事件,即法定的客观现象;法律行为,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1)基本原则体系: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和监督与救济原则。
(2)法律优先原则: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
(3)法律保留原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
(4)比例原则:行政行为在做出时要兼顾行政的手段和行政目的,不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过度不利的影响,从而使手段和目的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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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原则现代行政法作为控权法,其主要功能和价值在于控权(规范与控制行政权)。
实现控权的基本方式:一、合法性、二、合理性。
(一)涵义也称为依法行政或行政法定,意指政府的职权行为必须以法律的授权为基础,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就不能随意行政。
即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违背,否则必须承担违法的法律责任。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宪法法治原则对行政活动。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构成:职权法定法律保留法律优位越权无效(三)1、职权法定是指任何行政职权必须来自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明文规定)。
此为行政合法的基本前提。
•案例:“城市牛皮癣”能否如此治理?•在城市到处乱贴、乱写、乱画的办假证者及游医非法小广告是污染城市环境的一大顽疾,治理起来非常困难,被形象的称为“城市牛皮癣”。
•电话追踪呼叫系统•语音提示:你在城市乱贴、乱写、乱画的行为,违反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尽快到城市管理局接受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权利(私)与权力(公)的不同行使规则私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无禁止,即自由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无法律,无行政任何行政职权必须来自于法律的明确授予。
2.法律保留含义:是指在特定范围内对行政自行作用的排除。
即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产生:法律保留的思想产生于19世纪初,最早提出该概念的是德国行政法学之父奥托·迈耶。
背景:行政立法的出现,对职权法定带来了冲击和威胁。
本质:解决立法权与行政(立法)权的界限。
相对保留事项:《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绝对保留事项:《立法法》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第八条4、5、9项)。
•法律保留的主要目的:限制行政立法权。
3.法律优位(先)•“以法律形式出现的国家意志优先于所有其他形式表达的国家意志”(奥托.迈耶)基本涵义:指法律优先于行政立法,即强调法律对于行政立法(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优越地位。
两个派生性原则:“根据法律”——规则制定(立法)指行政立法应服从法律位阶的要求,以上位法作为行政立法的根据。
目的在于理清立法权在不同国家机关(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限划分“不相抵触”——规则适用(执法)指在法律位阶的层级结构中,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凡有冲突应以上位法为准绳。
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的选择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越权无效凡是逾越法定权限的行为在法律上都是无效行为。
从法律后果上对违反职权法定、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行政行为的否定。
三、行政合法性的审查指一个成立的行政行为合法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分析和判定问题,或者说,行政(行为)合法应具备的基本要件。
[案例]违法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可打”吗?•原告:×市×县某印刷厂被告:×省技术监督局违法事实与处理:原告未经华美公司授权印制近2万个含有“华美”牌商标标志电蚊香药片包装盒(该种药牌是华美公司的产品);查封非法印制包装盒、印刷设备和厂房,并予以罚款。
行政法治时代,违法行为并非“老鼠过街,人人都可以打”。
行政执法要有秩序,打假也应分工负责并有严格程序,既不能失职,也不应越权。
Page 20案例:秦某不服律协行政处罚案原告:秦某,男,48岁。
被告:某省律协。
秦某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后通过所在实习律师事务所向省司法厅申领《律师执业证》。
秦某在《申请表》上“历史上是否曾经受到过任何处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的栏目中均填“无”(故意隐瞒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事实)。
省司法厅也未获悉这一情况,于是发给其《律师执业证》。
事后,省司法厅根据有人检举获悉这一情况,委托律师协会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
鉴于《律师执业证》已发到秦某个人手上,省律协对秦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秦某的《律师执业证》。
秦某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处罚理由及依据:秦某因违纪被单位开除公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7条所列禁止发证情形;秦某在申请《律师执业证》时隐瞒这一情况,属于骗取批准,同时又说明他属于品行不良,违反了《律师法》第5条“品行良好”的要求;处罚依据是:《律师法》第5条、第7条和第49条。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
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Page 22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Page 23分析:该行政处理的合法性•第一步:定性•从内容与处理依据来看,争议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吊销执照)•第二步:合法性分析行为主体问题•行为内容问题•行为程序问题Page 241、主体方面•基本要求:主体及职权法定•所谓主体(权限)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即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行政职权的法定主体。
包括机关合法、人员合法、权限合法。
•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是否获得相应授权或委托•是否存在越权Page 25•省律协的主体资格问题•有无行政主体资格?是否具有相应法定职权?•《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律师法》第四十六条律师协会职责:(一)制定自治规章权(二)监督管理权(三)纪律惩戒权(四)纠纷调处权•《律师协会章程》第二十八条律师协会可以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律师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反法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会员给予处分。
•《律师协会章程》第三十条: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律师协会视情节分别给予训戒、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2、程序方面•基本要求:遵循法定程序行政行为实施必须符合法定的步骤、顺序、方式、时限等规定以及正当程序要求。
符合法定程序: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法定步骤、顺序、方式以及时限等要求)。
遵循正当程序: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程序正当原则)。
Page 27《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未依法进行听证,违反法定程序要求Page 28分析:该行政处罚是否合法3、内容方面•基本要求:内容合法、适当•行政(行为)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符合法定目的。
Page 29被诉行政处罚内容:处理:吊销秦某的《律师执业证》事实:秦某申领《律师执业证》隐瞒被单位开除公职的事实依据:《律师法》第5条、第7条和第49条具体分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目的(√)Page 30关于法律适用:•《律师法》第49条规定的适用•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本案中秦某的行为是否为《律师法》第49条所调整的范围?应该如何处理? 要处理什么?1.已骗取的执业资格(结果的处理);2.许可申请不诚信(行为的处罚)1.已骗取的执业资格(结果的处理)《律师法》第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在本案中,要取消秦某已经取得的《律师执业证》,应当通过行政行为的撤回(撤销)程序解决。
Page 332.对秦某执业许可申请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对秦某骗取行为(不诚信)法律责任追究:第3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78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