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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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知识点学习)

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知识点学习)

2、路基和路面评价
路基和路面评价包括路侧障碍物、排水设施、中央分隔带开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路侧障碍物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价。

(2)应对路基、路面排水设施进行评价。

(3)应对中央分隔带开口的设置位置和视距进行评价。

3、桥梁评价
桥梁评价包括桥头急弯路段、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衔接过渡、上跨桥梁、与侧风相关的设施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存在桥头急弯路段时,应对相关的标志、标线、速度控制设施等进行评价。

(2)应对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衔接过渡段进行评价。

(3)应根据实地驾驶状况评价上跨本项目的桥梁的墩台和上部结构对本项目公路视距的影响。

(4)当上跨本项目的桥梁的桥墩台位于计算路侧净区内时,应对桥墩台的防护设施进行评价。

(5)应对与侧风相关的标志和速度控制设施等进行评价。

4、隧道评价
6、平面交叉评价
平面交叉评价包括通视三角区、交通管理方式及交通组织措施、交通管理设施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实地驾驶状况,对通视三角区的通视情况进行评价。

(2)应对交通管理方式及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评价。

(3)应对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相关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评价。

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评价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评价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视线诱导设施、护栏、服务区、停车区、汽车停靠站、危险路段、限速方案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公路安全性评价的事故多发路段鉴别方法

公路安全性评价的事故多发路段鉴别方法

公路安全性评价的事故多发路段鉴别方法摘要:公路安全性评价是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对公路交通安全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评价,其主要内容为交通事故的分析。

考虑到公路路线长,无法对所有路段进行交通事故分析,因此利用交通事故有小路段集中发生的特点,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鉴别和分析,可以以较小的经济和工程投入,大幅提高当前道路的总体安全水平。

本文通过对比规范和相关文献,探讨事故多发路段的鉴别方法。

关键词:事故多发路段鉴别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是指事故频繁发生的路段。

在道路环境、交通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下,较长的计量时间段内,特定长度内的道路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水平明显高于其他道路路段,这样的特殊路段称之为交通事故多发点或多发段[1]。

研究公路事故的地点分布有助于鉴别事故多发路段,找出道路线形、平纵横、超高等技术指标设计的不当之处,以提出改善的措施和建议。

了解交通事故的地点分布,还有助于确定事故防范工作的重点,针对事故多发地段,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与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数和事故率鉴别方法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条文说明7.2.1:“鉴别事故多发路段经常采用的方法有:事故数和事故率标准判定法、累计频率曲线法,质量控制法、模糊聚类法及公路事故鉴别专家系统法,其中事故数和事故率标准判定法是相对简单可行的方法。

”事故率可按下述公式进行计算:式中:为统计路段事故率(百万公里事故率)为统计路段K年内的事故数为统计地点的平均日交通量为统计年份平均事故数和平均事故率可按下述公式计算:式中:为平均事故数为平均事故率为统计路段总数、与事故率公式定义相同通过事故数统计和事故率、平均事故数、平均事故率计算结果,可按以下步骤对公路的事故相对较多路段进行鉴别:(1)采用第个统计路段的事故数与×(一般=1~3,根据道路实际路况,平纵线形指标确定)进行比较。

若>×,则对第个统计路段按步骤(2)作进一步鉴别。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 2015)原文+标准体系结构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 2015)原文+标准体系结构

公路⼯程标准体系结构2015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 2015),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6年04月01日起施行。

属于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通用”板块“安全”模块。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由总体、通用、公路建设、公路管理、公路养护、公路运营六个板块构成,包含255个标准。

一、总体板块总体板块是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标准管理及标准编制的总体要求,明确公路工程标准的定位,是公路工程标准管理及编写应执行的规定和要求。

包含6个标准。

二、通用板块通用板块是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遵循的基本要求,明确公路建设、公路管理、公路养护和公路运营四个板块的共性功能、指标及相互关系, 共40个标准,包含基础模块(12个标准)、安全模块(15个标准)、绿色模块(6个标准)、智慧模块(7个标准)。

三、公路建设板块公路建设板块是实施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所遵循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共135个标准,项目管理模块(1个标准)、勘测模块(10个标准)、设计模块(78个标准)、通用图模块(3个标准)、试验模块(9个标准)、检测模块(4个标准)、施工模块(20个标准)、监理模块(1个标准)、造价模块(9个标准)。

四、公路管理公路管理板块是公路管理和运政执法所遵循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共4个标准,站所模块(1个标准)、信息系统模块(2个标准)、执法模块(2个标准)。

五、公路养护公路养护板块是公路既有基础设施维护所遵循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共47个标准,综合模块(16个标准)、检测评价模块(12个标准)、养护决策模块(1个标准)、养护设计模块(4个标准)、养护施工模块(8个标准)、养护施工模块(6个标准)。

六、公路运营板块公路运营板块是公路运营、出行服务和智能化所遵循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共17个标准,运营监测模块(6个标准)、出行服务模块(3个标准)、收费服务模块(4个标准)、应急处置模块(2个标准)、车路协同模块(1个标准)、造价模块(1个标准)。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

“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

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

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

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1.0.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1.0.4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0.5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2.0.2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0.3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2.0.4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2.0.5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2.0.6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2.0.7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2.0.8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2.0.9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3基本规定3.0.1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附录专施工方案主要内容B.0.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S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3.0.3公路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应按要求对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见附录C),现场应监控。附录C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C.0.1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依据1)项目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定。3)项目设计和施工方而的文件。4)项目各阶段(工程可行性研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审齑意见。5)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成果。2工程概况3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4评估内容1)总体风险评估。2)专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源普查、辨识、分析以及重大风险源的估测。5对策措施及建议6评估结论1)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2)m级和iv级风险存在的部位、方式等情况。3)分析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3.0.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作业人员(见附录D)应按相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附录D特殊作业人员范围D.0.1特殊作业人员应包括下列人员:1电工。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3架子工。4起重信号司索工。5起重机械司机。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7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8锅炉司炉。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10电梯司机1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12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13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14瓦斯监测员。15工程船舶船员。16潜水员。17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3.0.5公路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本条所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每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3.0.6公路工程施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3.0.7公路工程施工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定期更换。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内,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3.0.8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规定配备满足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3.0.9公路工程施工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3.0.10公路工程施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施工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用于施工临时设施受力构件的周转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质检验。3.0.11公路工程施工使用的特种设备(见附录E)应按相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应经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附录E特种设备名录E.0.1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主要包括下列设备: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O.I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l.O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5起重机械,趟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O.S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逛大于或者等于I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仅在工厂厂区、施工场地等特定区域使用的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等专用机动车辆。3.0.12机械设备上各种安全防护、保险限位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操作、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3.0.13危险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其他安全防护、逃生设施。3.0.14施工现场出入口、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手架等临时设施、民爆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孔洞口、基坑边沿、桥梁边沿、码头边沿、隧道洞口和洞内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0.15工程货运车辆严禁运送人员。3.0.16六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露天作业。4施工准备4.1驻地和场站建设4.1.1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应选在地质良好的地段,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宜避让取土、弃土场地。4.1.2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距离集中爆破区应不小于500m。4.1.3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相关要求。4.1.4办公区、生活区宜避开存在噪声、粉尘、烟雾或对人体有害物质的区域,无法避开时应设在噪声、粉尘、烟雾或对人体有害物质所在区域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4.1.5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预制构件等堆放及机械、设备停放应整齐、稳固、规范、标识清楚,且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或影响安全。4.1.6材料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设围墙或围栏防护实行封闭管理,并宜设排水设施。2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3加工棚宜采用轻钢结构,并应采取防雨雪、防风等措施。4.1.7预制场、拌和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合理分区、硬化场地,并应设置排水设施。2拌和及起重设备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要求,材料及成品存放区地基应稳定。3料仓墙体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要求,料仓墙体外围应设警戒区,距离宜不小于墙高2倍。4拌和及起重设备应设置防倾覆和防雷设施。4.1.8施工现场变电站建设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46)的有关规定。6施工便道中易发生落石、滑坡等危险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4.1.9储油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油罐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5m,并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建(构)筑物集中区。2储油罐顶部应设置遮阳棚。3应按要求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沙土袋、沙土箱等灭火消防器材及沙土等灭火消防材料。4应设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及加油车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Q。5应悬挂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示标识。4.2施工便道4.2.1施工便道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破坏原有水系、降低原有泄洪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6.5m。2单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4.5m,并宜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视野良好地段,间距不宜大于300m。设置错车道路段的施工便道宽度宜不小于6.5m,有效长度宜不小于20m。3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现场自然条件确定,并应大于1.5%。4施工便道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沟和圆管涵等排水设施。5施工便道在急弯、陡坡、连续转弯等危险路段应进行硬化,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4.2.2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平面交叉处应设置道口警示标志,有高度限制的应设置限高架。4.2.3施工便桥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水文条件进行设计,并应设置限宽、限速、限载标志,建成后应验收。4.3施工临时用电4.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4.3.2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4.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保护系统。4.3.4电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空线路r良避开施工作业面、作业棚、生活设施与器材堆放场地。2架空线路边线无法避开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时,其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3.4-1的规定。表4.3.4-1外电架空线路边线外侧边缘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间安全距离的垂直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3.4-2的规定。表4.3.4-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安全距离6施工便道中易发生落石、滑坡等危险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1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设电缆沟槽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5m。2地下埋设电缆应设防护管。3架空铺设电缆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4通往水上的岸电应用绝缘物架设,电缆线应留有余量,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压或拉拽电缆线。6水上或潮湿地带的电缆线必须绝缘良好并具有防水功能,电缆线接头必须经防水处理。4.3.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独立设置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严禁设置分路开关;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4.3.8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关箱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应靠近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合并设置的配电箱,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存在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的场所。4配电箱、开关箱应选用专业厂家定型、合格产品。5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得大于30m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o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l.4m〜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m〜1.6m。4.3.9遇有临时停电、停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应关闭电源。4.4生产生活用水4.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4.2施工现场搭设的水塔、水箱等储水设施应稳固、牢靠,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4.5施工机械设备4.5.1应制定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4.5.2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进场后,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GB5749)的有关规定。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2015版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2015版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2015版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2015版1 总则1.1 本规范旨在规范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

1.2 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交工阶段和后评价。

1.3 安全性评价代表车型应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设计车辆,并应考虑公路项目的实际交通组成情况。

1.4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是从公路使用者的角度,按一定的评价程序,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公路交通安全进行的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评价。

在公路交通行业也称为公路安全性评价、交通安全评价、行车安全评价,或简称为安全性评价、安全评价、安全评估。

2.2 运行速度协调性是评价线形设计一致性的指标,采用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差值,以及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差值进行评价。

2.3 安全检查清单是根据事故预防原理、设计标准以及公路安全工程经验等编制的安全检查表。

3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3.1 一般规定3.1.1 本阶段评价重点应为走廊带及工程方案对交通安全、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3.1.2 新建公路应针对同深度比选的走廊带方案进行评价。

3.1.3 改扩建公路应分析既有公路交通安全特点,评价改扩建方案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3.2 评价方法3.2.1 本阶段宜采用经验分析法或安全检查清单进行评价。

3.2.2 改扩建公路对既有公路进行交通安全特点分析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和第7.4节的有关规定。

3.3 评价内容3.3.1 工程方案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地形条件、交通组成等,评价工程建设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改扩建公路应评价改扩建后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2.根据预测交通量,评价路线起点和终点与其他公路的连接方式、交通组织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3.评价急弯陡坡、连续上坡、连续长陡下坡,路侧有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泊等危险路段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知识点学习)

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知识点学习)

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知识点学习一、一般规定1、评价重点本阶段评价重点应为通车前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置情况。

2、评价前提和内容本阶段安全性评价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进行总体评价和公路安全状况评价。

二、评价方法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应进行公路现场踏勘和实地驾驶,宜采用安全检查清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总体评价主要评价公路项目特点对交通安全影响、设计审查中与交通安全相关意见的执行情,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意见的响应情况等三个方面。

1、应分析公路项目的特点,评价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2、应对设计审查中与交通安全相关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当在设计阶段进行过安全性评价时,应对安全性评价意见的响应情况进行核查。

四、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公路安全状况评价主要评价路线、路基和路面、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七个方面。

1、路线评价路线评价包括路线平纵线形、公路平面及纵断面视距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实地驾驶状况,对路线平、纵线形的连续性和协调性以及横断面过渡的顺畅性进行评价。

(2)应根据实地驾驶状况,对公路平面、纵断面视距进行评价。

2、路基和路面评价路基和路面评价包括路侧障碍物、排水设施、中央分隔带开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路侧障碍物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价。

(2)应对路基、路面排水设施进行评价。

(3)应对中央分隔带开口的设置位置和视距进行评价。

3、桥梁评价桥梁评价包括桥头急弯路段、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衔接过渡、上跨桥梁、与侧风相关的设施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存在桥头急弯路段时,应对相关的标志、标线、速度控制设施等进行评价。

(2)应对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衔接过渡段进行评价。

(3)应根据实地驾驶状况评价上跨本项目的桥梁的墩台和上部结构对本项目公路视距的影响。

(4)当上跨本项目的桥梁的桥墩台位于计算路侧净区内时,应对桥墩台的防护设施进行评价。

(5)应对与侧风相关的标志和速度控制设施等进行评价。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是一部关于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的规范,该规范旨在为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提供标准,促进项目安全性评价的有效实施。

该规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项目安全性评价的定义、原则和要求、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等。

规范强调了以安全性为基础,通过全面评价,确定施工和营运期间的安全性风险,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该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路项目的安全性,提高公路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
提供更安全,更经济,更舒适的交通环境。

同时,该规范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预防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的施工环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减少社会经济损失。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的出台和实施,将为公路建设提供更加
完善的安全保障,更好地保护公路行驶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促进公路资源的合理利用,
最终为社会提供更安全,更舒适的交通环境。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 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1.0.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1.0.4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0.5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2.0.2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0.3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2.0.4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2.0.5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 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2.0.6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2.0.7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2.0.8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2.0.9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3基本规定3.0.1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工程B.0.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S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3.0.3公路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应按要求对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见附录C),现场应监控。附录C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C.0.1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依据1)项目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定。3)项目设计和施工方而的文件。4)项目各阶段(工程可行性研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审齑意见。5)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成果。2工程概况3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 4评估内容1)总体风险评估。2)专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源普查、辨识、分析以及重大风险源的估测。5对策措施及建议6评估结论1)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2)m级和iv级风险存在的部位、方式等情况。3)分析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3.0.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作业人员(见附录D)应按相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附录D特殊作业人员范围D.0.1特殊作业人员应包括下列人员:1电工。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3架子工。4起重信号司索工。5起重机械司机。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7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8锅炉司炉。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10电梯司机1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12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13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14瓦斯监测员。15工程船舶船员。16潜水员。17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3.0.5公路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本条所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每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3.0.6公路工程施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3.0.7公路工程施工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定期更换。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内,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3.0.8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规定配备满足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3.0.9公路工程施工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3.0.10公路工程施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施工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用于施工临时设施受力构件的周转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质检验。3.0.11公路工程施工使用的特种设备(见附录E)应按相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应经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附录E特种设备名录E.0.1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主要包括下列设备: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 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O.IMPa (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l.O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 (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5起重机械,趟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O.S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逛大于或者等于It, 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仅在工厂厂区、施工场地等特定区域使用的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等专用机动车辆。3.0.12机械设备上各种安全防护、保险限位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操作、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3.0.13危险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其他安全防护、逃生设施。3.0.14施工现场出入口、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手架等临时设施、民爆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孔洞口、基坑边沿、桥梁边沿、码头边沿、隧道洞口和洞内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0.15工程货运车辆严禁运送人员。3.0.16六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露天作业。4施工准备4.1驻地和场站建设4.1.1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应选在地质良好的地段,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宜避让取土、弃土场地。4.1.2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距离集中爆破区应不小于500m。4.1.3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相关要求。4.1.4办公区、生活区宜避开存在噪声、粉尘、烟雾或对人体有害物质的区域,无法避开时应设在噪声、粉尘、烟雾或对人体有害物质所在区域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4.1.5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预制构件等堆放及机械、设备停放应整齐、稳固、规范、标识清楚,且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或影响安全。4.1.6材料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设围墙或围栏防护实行封闭管理,并宜设排水设施。2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3加工棚宜采用轻钢结构,并应采取防雨雪、防风等措施。4.1.7预制场、拌和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合理分区、硬化场地,并应设置排水设施。2拌和及起重设备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要求,材料及成品存放区地基应稳定。3料仓墙体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要求,料仓墙体外围应设警戒区,距离宜不小于墙高2倍。4拌和及起重设备应设置防倾覆和防雷设施。4.1.8施工现场变电站建设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46)的有关规定。4.1.9储油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油罐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5m,并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建(构)筑物集中区。2储油罐顶部应设置遮阳棚。3应按要求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沙土袋、沙土箱等灭火消防器材及沙土等灭火消防材料。4应设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及加油车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Q。5应悬挂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示标识。4.2施工便道4.2.1施工便道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破坏原有水系、降低原有泄洪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6.5m。2单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4.5m,并宜设置错车道, 错车道应设在视野良好地段,间距不宜大于300m。设置错车道路段的施工便道宽度宜不小于6.5m,有效长度宜不小于20m。3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现场自然条件确定,并应大于 1.5%。4施工便道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沟和圆管涵等排水设施。5施工便道在急弯、陡坡、连续转弯等危险路段应进行硬化, 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4.2.2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平面交叉处应设置道口警示标志,有高度限制的应设置限高架。4.2.3施工便桥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水文条件进行设计,并应设置限宽、限速、限载标志,建成后应验收。4.3施工临时用电4.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4.3.2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 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4.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 / 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保护系统。4.3.4电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空线路r良避开施工作业面、作业棚、生活设施与器材堆放场地。2架空线路边线无法避开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时,其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3. 4-1的规定。表4.3.4-1外电架空线路边线外侧边缘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间安全距离路面的垂直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3. 4-2的规定。表4.3.4-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安全距离1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设电缆沟槽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5m。2地下埋设电缆应设防护管。3架空铺设电缆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4通往水上的岸电应用绝缘物架设,电缆线应留有余量,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压或拉拽电缆线。6水上或潮湿地带的电缆线必须绝缘良好并具有防水功能, 电缆线接头必须经防水处理。4.3.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独立设置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严禁设置分路开关;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4.3.8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关箱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应靠近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合并设置的配电箱,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存在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的场所。4配电箱、开关箱应选用专业厂家定型、合格产品。5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得大于30m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 0.1s o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l.4m〜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m〜1.6m。4.3.9遇有临时停电、停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应关闭电源。4.4生产生活用水4.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4.2施工现场搭设的水塔、水箱等储水设施应稳固、牢靠, 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4.5施工机械设备4.5.1应制定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4.5.2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进场后,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5.3特种设备现场安装、拆除应按相关规定具有相应作业资质。4.5.4龙门吊、架桥机等轨道行走类设备应设置夹轨器和轨道限位器。轨道的基础承载力、宽度、平整度、坡度、轨距、曲线半径等应满足说明书和设计要求。4.5.5机械设备集中停放的场所应设置消防通道,并应配备消防器材。4.5.6施工现场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按相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并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4.5.7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状态良好,车身应设置反光警示标识。5通用作业5.1测量作业5.1.1密林丛草间施工测量应探明周边环境,遵守护林防火规定,并应采取预防有害动物、植物伤人的个体防护措施。5.1.2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时,测量人员的身体和测量设备外沿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 G j 46)的有关规定。安全距离无法实现时, 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5.1.3不中断交通道路上测量,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并应设专人指挥或警戒。测量人员应穿反光标志服。5.1.4陡坡及不良地质地段测量,测量人员应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等,并应加强监护。桥墩等高处测量,测量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5.1.5水上测量作业,测量船应悬挂号灯或号型,并应设专人负责嘹望。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5.1.6水上测量平台应稳固可靠,并应设置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作业时应派交通船守护。5.1.7冰上测量前应掌握冰封情况,冰封情况应满足作业要求。冰封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问不得进行冰上测量。5.1.8夜间测量照明应满足作业要求,测量人员应穿反光标志服。5.2支架及模板工程5.2.1钢支架设计应符合现行《钢结构没计规范》(C B 50017) 的规定,支架钢管通用作应符合现行《碳索结构钢》(GB/T70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榘安全技术规范》(j G j 130)、《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的相关规定。5.2.2定型组合模板应符合现行《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 B50214)的规定。5.2.3支架、模板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按照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C/TF50)设计并验算,水中支架基础尚应考虑水流冲刷的影响。5.2.4支架周转材料使用前应按照现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 j 13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要求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使用。 5.2.5支架支撑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架基础应根据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地质等情况进行设计及验算。2支架基础的场地应设排水措施,遇洪水或大雨浸泡后,应重新检验支架基础、验算支架受力。冻胀土基础应有防冻胀措施。 3支架基础施工后应检查验收。4支架在安装完成后应检查验收。5使用前应预压。预压荷载应为支架需承受全部荷载的1. 05-1. 10 o6预压加载、卸载应接预压方寨要求实施,使用沙(土)袋预压时应采取防雨措施。7支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5.2.6使用碗扣式、门式或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为支架时, 脚手架构造应分别符合现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jl30)的规定。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5.2.7粧、柱梁式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粧的承载力应满足要求。2纵梁之间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横向连接。3搭设完成后应检查验收。4跨通行道路时,应按照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 B 5768) 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5跨通航水域时,应设置号灯、号型。5.2.8跨通行道路、通航水域的支架应根据道路、水域通行情况没置防撞设施。5.2.9模板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作钢木结合模板,钢、木加工场地应分开,并应及时清除锯末、刨花和木屑。2模板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崮。3模板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5.2.10模板吊环不得采用冷拉钢筋,且吊环的计算拉应力不得大于50MPa。5.2.11模板应按设计方案设置纵、横、斜向支撑和水平拉杆, 拉杆不得焊接。5.2.12大型钢模板应设置工作平台和爬梯。工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和限载标志。5.2.13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吊装模板前,应检查模板和吊点。吊装应设专人指挥。模板未固定前,不得实施下道工序。2模板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支撵和固定。支撑和同定未完成前,不得升降或移动吊钩。3模板应按设讣要求准确就位,且不宜与脚手架连接。4模板安装完成后节点联系应牢固。5基准面以上2m安装模板应搭设脚手架或施工平台。5.2.14模板、支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危险性较大模板、支架的拆除尚应遵守专项施T有案的要求。2模板、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自上面下、分层分段拆除的顺序和原则。3承重模板应横向同时、纵向对称均衡卸落。4简支梁、连续梁结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结构模板宜从悬臂端开始顺序卸落。5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拆除。6模板、支架的拆除应设立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7拆除人员应使用稳固的登高工具、防护用品。5.2.15模板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存放场地应坚实平整。2大型模板应存放在专用模板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得直靠其他模板或构件。特型模板应存放在专用模板架内。3突风频发区或台风到来前,存放的大型模板应采取加固措施。4清理模板或刷脱模剂时,模板应支撑牢同,两片模板间应留有足够的人行通道。5.3钢筋工程5.3.1钢筋加工机械所有转动部件应有防护罩:5.3.2钢筋冷弯作业时,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不得站人或通行。5.3.3钢筋冷拉作业区两端应装设防护挡板,冷拉钢筋卷扬机应置于视线良好位置并应设置地锚。钢筋或牵引钢丝两侧3m 内及冷拉线两端不得站人或通行。5.3.4钢筋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或防雨棚内,并应设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多台并列安装对焊机的问距不得小于3m。对焊作业闪光区四周应没置挡板。5.3.5作业高度超过2m的钢筋骨架应设置脚手架或作业平台,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稳定性。5.3.6吊运预绑钢筋骨架或成捆钢筋应确定吊点的数量、位置和捆绑方法,不得单点起吊。5.3.7作业平台等临时没施上存放钢筋不得越载。5.4混凝土工程5.4.1混凝土拌和前应确认搅拌、供料、控制等系统运行正堂巾o5.4.2维修、保养或检查清理搅拌系统、供料系绕应封闭下料门、协断电源、锁定安全保护装置、悬挂“严禁合闸”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5.4.3水泥隔离垫板的刚度及稳定性应满足要求。袋装水泥应交错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0袋,且不得靠墙。砂石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5.4.4混凝土浇筑的顺序、速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5.4.5吊斗灌注混凝土应设专人指挥起吊、运送、卸料,人员、车辆不得在吊斗下停留或通行,不得攀爬吊斗。5.4.6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输送泵应安装稳固,管道布设应平顺,安装应固定牢靠,接头和卡箍应密封、紧固。2泵送前应检查泵送和布料系统。首次栗送前应进行管道耐压试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

“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

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

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

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 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015【范本模板】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015【范本模板】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1.0.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1.0.4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0.5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2.0.2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0.3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2.0.4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2.0.5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2.0.6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2.0.7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2.0.8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2.0.9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3基本规定3.0.1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 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工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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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2015版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

1.0.3本规范适用于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交工阶段和后评价。

1.0.4安全性评价代表车型应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设计车辆,并应考虑公路项目的实际交通组成情况。

1.0.5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highwaysafetyaudit从公路使用者的角度,按一定的评价程序,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公路交通安全进行的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评价。

在公路交通行业也称为公路安全性评价、交通安全评价、行车安全评价,或简称为安全性评价、安全评价、安全评估。

2.0.2运行速度协调性consistencyofoperatingspeed评价线形设计一致性的指标,采川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差值,以及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差值进行评价。

2.0.3安全检查清单safetyauditchecklist根据事故预防原理、设计标准以及公路安全工程经验等编制的安全检查表。

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3.1一般规定3.1.1本阶段评价重点应为走廊带及工程方案对交通安全、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3.1.2新建公路应针对同深度比选的走廊带方案进行评价。

3.1.3改扩建公路应分析既有公路交通安全特点,评价改扩建方案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3.2评价方法3.2.1本阶段宜采用经验分析法或安全检查清单进行评价。

3.2.2改扩建公路对既冇公路进行交通安全特点分析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和第7.4节的有关规定。

3.3评价内容3.3.1工程方案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地形条件、交通组成等,评价工程建设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改扩建公路应评价改扩建后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2应根据预测交通量,评价路线起讫点与其他公路的连接方式、交通组织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3应评价急弯陡坡、连续上坡、连续长陡下坡,路侧有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泊等危险路段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4应评价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大型构造物的选址、规模和安全运营需求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应根据路网条件、出入交通量及沿线城镇布局等,评价互通式立体交叉选址、形式,相邻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互通式立体交叉与隧道等大型构造物以及管理、服务设施之间关系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6应根据地形条件、主线技术指标、相交公路状况、预测交通量等,评价平面交叉的选址、形式、交通组织及交叉口间距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7应评价与项目交叉或临近的铁路、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8应根据穿越村镇、居民区、牧区、林区等情况,评价路侧干扰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9改扩建公路在施工期间不中断交通或将主线交通量分流到相关道路时,应评价改扩建方案交通组织及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

3.3.2应根据降雨、冰冻、积雪、雾、侧风等自然气象条件,评价气象条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3.3.3应评价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严重交通事故而造成交通中断时,路线方案与相关路网配合进行应急救援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3.3.4应根据动物活动区及动物迁徙路线,评价设置隔离栅或动物通道的必要性。

3.4评价结论3.4.1评价结论应列出安全分析结果,明确影响项目交通安全的重点问题,并针对下阶段的设计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

3.4.2改扩建公路应明确影响既有公路交通安全的重点问题在改扩建后能否得到改善或解决。

4初步设计阶段4.1一般规定4.1.1本阶段评价重点应为路线方案及其技术指标的运用情况、结构物布设的合理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建设规模的合理性等。

4.1.2应进行总体评价、比选方案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

比选方案评价应针对各同深度比选方案进行,设计要素评价应针对推荐方案进行。

《公4.1.3依据本规范对公路项目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

4.2评价方法4.2.1比选方案评价宜采用经验分析法或安全检查清单等方法。

4.2.2设计要素评价可采用运行速度协调性分析等方法。

4.3总体评价4.3.1应根据技术标准、地形、地质、气候条件、预测交通量及其交通组成、大型构造物分布等,评价公路项目特点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4.3.2改扩建公路利用既有公路的路段时,应根据既有公路运营状况、交通事故等,分析该路段的特点,并按现行技术标准对利用路段的设计指标进行评价。

4.3.3应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中与交通安全相关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4.3.4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过安全性评价时,应对安全性评价意见的响应情况进行核查。

4.4比选方案评价4.4.1应评价各方案存在的急弯陡坡、连续上坡、连续长陡下坡,路侧有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泊等危险路段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4.4.2应评价各方案设置的特大桥、特长隧道及隧道群、互通式立体交叉、重要平交路口、服务设施等与路线总体布局的协调性及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4.4.3应评价不利气象或环境对各方案交通安全的影响。

4.4.4改扩建公路尚应评价各改扩建方案的路线线形顺接、拼宽、拼接和既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再利用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4.5设计要素评价4.5.1设计速度80km/h及以下的公路应进行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

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应包括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和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协调性评价。

2运行速度应按本规范附录B提供的方法进行预测,并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特点对计算模型进行参数标定、条件不具备时,相关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取值。

3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采用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差值的绝对值仏%5丨及运行速度梯度的绝对值IA7J进行评价。

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表4.5.1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标准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标准对策与建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好|Ad851<lOkm/h且|W10km/(h•m)较好 10km/h^|也851<20km/h且|AZ^|W10km/(h•m) 相邻路段为减速时,宜对相邻路段平纵面设计进行优化,或采取安全改善措施不良 |Au85IN20km/h或|AZr|>10km/(h•m) 相邻路段为减速时,应调整相邻路段平纵面设计;当调整困难时,应采取安全改善措施续表4.5.1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标准对策与建议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好|Ar851<20km/h且| W15km/(h・m)不良 |也跆丨m20km/h或|A/,,|〉15km/(hm) 相邻路段为减速时,应调整相邻路段平纵面设计,或采取安全改善措施。

4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协调性采用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的差值进行评价。

当差值大于20km/h时,应根据运行速度对该路段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评价。

5改扩建公路应对新建路段与利用的既有路段整体考虑评价运行速度协调性。

4.5.2路线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路平面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运行速度,对采用接近最小半径的圆曲线进行评价。

2)宜结合运行速度、视觉条件等,对回旋线参数及长度、曲线间直线长度、平曲线长度进行评价。

3)应对回头曲线前后线形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回头曲线间距等进行评价。

4)宜对卵形曲线、复合曲线等特殊曲线进行评价。

2视距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对停车视距进行评价;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应对停车视距、会车视距和超车视距进行评价。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大型车比例较高的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尚应采用货车的停车视距对相关路段进行评价。

3)宜采用运行速度对停车视距、会车视距、超车视距进行评价。

3公路纵断面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连续上坡、连续下坡进行评价。

2)宜根据运行速度对采用接近最小半径或最小长度的竖曲线进行评价。

4公路横断面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横断面宽度、车道数等发生变化时,应对横断面过渡渐变段的设置位置、长度进行评价。

2)对连续上坡路段,应根据预测交通量及交通组成、服务水平、运行速度等对爬坡车道设置的必要性和设置位置进行评价。

3)对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根据预测交通量及交通组成、地形条件、服务设施的分布情况等,对避险车道设置的必要性、设置位置和数量进行评价。

4)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2.5m时,应对设置紧急停车带的有效长度、宽度、间距及其岀入口过渡段进行评价。

5)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需求大的路段,宜对其路侧干扰情况、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6)非机动车、行人密集的公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公路,宜评价混合交通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改扩建公路尚应对主线分、合流的位置及其车道数平衡进行评价。

4.5.3路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运行速度,对路侧净区宽度和路侧危险程度进行评价。

路侧净区宽度可按本规范附录C中提供的方法进行确定。

2应对是否采取路侧防护或改移路侧障碍物等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4.5.4桥梁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桥位条件评价桥梁引线及桥梁路段的线形设计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2当桥梁引线横断面宽度与桥梁横断面宽度不同时,应对设置衔接过渡段及过渡段长度进行评价。

3当长大桥梁未设置硬路肩时,应根据交通安全需要对设置紧急停车带的必要性进行评价。

4上跨桥梁应评价桥梁墩台及上部结构对视距的影响。

4.5.5隧道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运行速度对隧道洞口内外的线形一致性进行评价。

2当隧道洞口设置竖曲线时,应评价其对排水的影响。

3应对隧道洞口外接线横断面与隧道横断面的衔接过渡方式进行评价。

4应采用运行速度对曲线隧道的视距进行评价。

5应评价洞口朝向、洞门形式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6改扩建公路隧道评价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利用既有公路隧道时,应根据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与隧道线形、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相关性。

2)当提高设计速度时,应评价利用的既有公路隧道建筑限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4.5.6互通式立体交叉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交叉公路地形、主线及被交道路平面和纵面线形指标,以及转向交通量等因素,对互通式立体交叉选址及形式进行评价。

2应对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的间距及互通式立体交叉与服务区、隧道、主线收费站等之间的间距进行评价。

3应根据相交公路等级、转向交通量、地形条件、收费方式等,对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入口形式进行评价。

4当主线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差值大于20km/h时,应按运行速度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视距、相邻出入口间距和加减速车道长度等进行评价。

5可根据互通式立体交叉规模、交通量等,对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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