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单位法律风险管控方式及主要风险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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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律风险管控方式及主要风险源
强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基础工作,是防患于未然,所谓“防患于未然”正是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始终处于积极、有效和稳健运作的重要保证。二级单位具有经营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多重功能,法律风险存在着范围广和层次多,因此,在基础工作的强化中,可以通过制度化、专业化、体系化建设,使法律风险控制工作达到全方位覆盖和长期有效进行的目的。
目前我单位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设立的法律风险;
2.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5.施工过程的法律风险;
6.诉讼风险。
以下为本单位法律风险管控的方式。
一、设立的法律风险管控
单位在设立过程中各种手续应及时办理,避免设立瑕疵。建立健全法律风险控制工作的有关制度,如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岗位权责制度、决策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风险评估制度、专业工作制度、报表制度、档案制度、奖惩制度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控
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签署阶段风险、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提高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决策者的防范风险的意识是前提;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是及时识别、降低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健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是保证;抓住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和因素是重点;强化过程控制的监督检查是防范法律风险有效途径;建立以专兼职结合的、以法律顾问牵头的合同管理机构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客观要求。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的目的,是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三、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管控
建立并完善内部人力资源风险防范体系和危机处理机制,控制内部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1.建立事前的风险防范机制。重视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包括制定程序、内容确定、发布实施程序这三方面,如果这三个方面存在欠缺,则后果可能会是该规章制度全部或部分无效,这就意味着单位的内部劳动管理行为失去了依据;意味着单位依据所谓的规章制度采取的管理措施将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2.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何时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变更劳动合同,如何解
除劳动合同,如何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上必须明确规定,如果处理不当,单位将面临着相应的法律责任。
3.建立事后危机处理机制。单位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律风险管理部门,并不断健全和完善部门制度,设立危机预警机制,应对法律危机。
四、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控
1.强化单位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作为单位的无形资产,是单位重要的竞争资源。
2.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方面,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在技术服务合同中,要对产生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明确规定,以避免知识产权落入他人之手。
五、施工过程的法律风险管控
1.技术供应方面:技术内容、工程验收程序要明确。如果技术内空不明确,发包方很可能以不符合规范为借口,不进行验收和结算,质量标准不明确,主要是没有明确符合哪种质量标准,无法评定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工程验收程序不明确,在合同中未约定现场工作人员,对承包方提出的技术问题不进行解决和不正确、不及时解决,并严重影响施工生产时的责任和解决办法。
2.预付款、进度款方面: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条款约定。没有细致的合同条款约定,就会缺少对发包方逾期拨款的有力度、量化的、可操作的约束措施,从而造成我单位资金紧张。
3.工伤事故方面:建立完善的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加强工伤
事故管理,提高工伤事故处理效率。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除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以事后救济外,更重要且行之有效的是未雨绸缪,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重点从以下方面积极着手:①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发生工伤事故,对造成其本人或其他员工的生命财产损失应依法承担责任;②加强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③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规范和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绝不懈怠;④明确管理和岗位责任;⑤制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防范机制,定期演练,深入开展学习。
六、诉讼风险管控
根据我单位的具体情况,诉讼风险主要存在于民事纠纷中。
在经济事务,如果事前审核得当,很多民事诉讼是可以避免的,即使是无法避免的重大复杂案件,也可以减少败诉可能,增加和解、调解的机会。
首先是经济事务中的必要注意义务,包括合同对方的基本工商资料;是否超出对方经营范围;若系特许经营,应在相关许可部门查询其经营资格;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有善意等等,履行上述注意义务的目的在于,保证合同的真实有效和可履行性,获得善意交易人的受保护地位。
其次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为了应对具体商业情况的变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合同对方的履行能力和商业信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或行使其他不安抗
辩权;为避免民事被诉,在民事交往中,应当规范管理各种书面资料,包括来往信函、传真、电邮等,对合同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材料;在接受指令性任务时,应当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避免被动,在向下发包业务时,应当密切注意总承包方的履约能力,无论业务分包是否经过发包方同意或选择,在合同中均应约定总承包方对各分包方的履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最后是合同审查机制的建立和标准化管理。应当完善合同签订、履行、反馈的审查责任机制和标准化管理,以合法性为基础,坚持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契约自由原则,防止合同诈骗,减少合同的不良履行,控制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