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心理工作制度
大学心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高等院校。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心理学专家、教师代表等组成。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
3.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和选拔,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1. 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和自我调适能力。
2.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3. 针对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
4. 开展心理测评,了解大学生心理状况,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5.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四、心理健康教育途径1.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确保大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
2. 举办心理健康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活动,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
3.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平台,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 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心理服务。
5.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五、心理健康教育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环境。
3.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5.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评价体系,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学校师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提高师生心理素质,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学生、教职工及学校管理人员。
第三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尊重师生,保护隐私;3. 全员参与,共同推进;4. 科学规范,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2.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3. 对师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培训;4. 对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进行培训和管理;5.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的建立和管理;6.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7. 指导各学院(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章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第六条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以下途径开展:1.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2. 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讲座、论坛等活动;3. 邀请专家进行心理健康讲座和培训;4. 利用校园媒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5.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
第七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师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心理健康素养。
第四章师生心理健康咨询与服务第八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为师生提供免费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第九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1. 心理咨询:针对师生心理问题提供个别咨询;2. 心理测评:通过心理测评了解师生心理健康状况;3. 心理危机干预:对心理危机情况进行紧急干预;4.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培训。
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3篇)
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一、工作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大学生群体中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
学业压力、人际关系、就业压力等各种因素都可能对大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工作计划旨在为大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1. 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与重要性,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和认识,增强他们应对压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提供专业、有效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3. 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机制。
三、工作内容1. 宣传教育活动1.1 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通过海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全校师生普及心理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1.2 组织心理健康讲座,邀请专业心理学家和心理咨询师为大学生讲解心理健康知识和应对压力的方法。
1.3 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和小组讨论,让大学生共同探讨心理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
2. 心理健康咨询服务2.1 设置心理咨询中心,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为大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帮助。
2.2 组织心理健康工作坊,通过互动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帮助大学生增强情绪管理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2.3 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向大学生传授心理调适、情绪管理和解决问题的技巧。
3. 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3.1 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和评估,借助专业工具和问卷,了解他们的心理问题和需求。
3.2 针对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小组的心理干预和辅导,提供更为深入和个性化的帮助。
3.3 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如心理团体训练、艺术心理疗法、心理启蒙活动等,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
四、工作方法1. 多渠道宣传:利用校园媒体、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提升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度。
2. 组织形式多样:通过讲座、班会、小组讨论、工作坊等多种形式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高校心理健康管理办法
高校心理健康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心理健康教育目标1. 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
2. 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
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1.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包括心理健康的标准、心理问题的识别与预防、心理调适的方法等。
2. 开展专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压力管理、情绪调节、人际交往技巧等。
3. 进行个体心理咨询与辅导,解决学生个性化的心理问题。
四、心理健康教育途径1.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2. 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解。
3. 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五、心理健康普查与评估1. 定期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 对普查中发现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评估和跟踪。
六、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1. 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
2. 保证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满足学生咨询需求。
3. 对前来咨询的学生信息严格保密。
七、危机干预机制1. 建立心理危机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2. 制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对处于危机中的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
八、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与进修,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 鼓励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各学院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2025上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附每周工作安排)
2024-2025上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
划(附每周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本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旨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干预。
2.全员参与,共同关注。
3.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需求。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1.开学初特异体质学生筛查及告知。
对新生进行特异体质筛查,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对筛查结果进行告知,并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和建议。
2.学生心理筛查。
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筛查,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
对筛查结果进行分析,对需要关注的学生进行跟踪服务。
3.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涵盖压力管理、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主题。
4.女生教育。
开展女生专题教育活动,关注女生心理健康,提供性别教育。
5.走访座谈。
定期与教师、家长、学生进行座谈,了解学生心理需求,收集反馈意见。
6.心理健康学生活动。
组织心理健康相关的学生活动,如心理剧比赛、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
通过以上活动,我们期望能够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增强其应对生活和学习压力的能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大学心里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心里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是面向全校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部门。
第三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宗旨是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服务全校师生。
第四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工作原则是客观公正、保障隐私、服务至上、科学合理。
第五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工作任务是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心理测量、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第六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组织架构包括部门领导、心理咨询师、心理教育师、心理测量师、行政人员等。
第七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第八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工作地点为心理辅导办公室,为师生提供咨询室、测量室、教育室等服务场所。
第九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领导由心理辅导主任负责,全面负责心理辅导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十一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的岗位设置包括心理辅导主任、心理咨询师、心理教育师、心理测量师、行政人员等。
第十二条心理辅导主任主要负责制定心理辅导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全体员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师主要负责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接待师生咨询,进行心理评估,制定心理疏导方案等工作。
第十四条心理教育师主要负责开展心理教育活动,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活动,提升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第十五条心理测量师主要负责进行心理测量工作,利用心理测量工具对师生进行测量,为他们提供科学的心理测量报告。
第十六条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心理辅导部门的日常行政工作,协助领导安排工作、维护办公秩序。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大学心理辅导部门接待师生咨询的流程包括预约、咨询、评估、疏导等环节。
第十八条师生可通过电话、网络预约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师负责接待预约。
大学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大学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当基于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注重实际效果。
(二)预防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当注重预防,及时发现和解决大学生的心理问题。
(三)尊重个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当尊重大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个体发展。
(四)保密原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当保护大学生的隐私权,对大学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高校应当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六条高校应当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评等工作。
第七条高校应当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部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和教学。
第八条高校应当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九条高校应当设立保卫部门,负责处理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与方法第十条高校应当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
第十一条高校应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沙龙、心理电影欣赏等,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第十二条高校应当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开展心理测评工作,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高校应当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学生的心理危机,保护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的,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和干预心理问题。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第二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第七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增强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情绪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提高学生的心理韧性和适应能力。
第八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任务是:(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和认知能力;(二)组织心理健康活动,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三)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四)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第三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学校应当设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档案,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俱乐部,为学生提供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和服务,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第四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监督制度,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各大高校纷纷制定和完善心理健康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探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的内容、作用和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教育宣传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
在学校官方网站、学生宿舍、图书馆等多个场所发布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板,定期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测试等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增加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情绪问题、解决困扰,并避免产生心理压力。
二、心理咨询服务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学校设立心理咨询中心,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
学生可以通过线上预约、面对面咨询等形式寻求帮助,解决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
通过倾听和引导,帮助学生缓解焦虑、压力、失眠等问题,增加心理韧性。
三、心理热线服务除了心理咨询中心外,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还应设立心理热线服务。
学校可以与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推出24小时心理热线服务。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随时随地与心理咨询师沟通,获得便捷的心理支持。
心理热线服务可以迅速响应学生的需求,及时解决他们在紧急情况下遇到的心理问题。
四、心理测评与辅导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心理测评与辅导内容。
学校可以定期开展心理测试活动,通过测评工具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
同时,通过测试结果,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建议,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解决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五、心理健康课程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还需要开展心理健康课程。
学校可以设置选修课和必修课,开设心理学基础、压力管理、情绪管理等相关课程。
通过系统学习和讨论,学生可以掌握实用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技巧,增强应对困难的能力。
六、社团活动与支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可以为学生提供交流、分享和放松的机会,减轻学业压力和心理负担。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精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要健全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多样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岗位,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学校要注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引导学生健康自律,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第二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六条学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能够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政策;(二)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三)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风险评估机制;(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五)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师培训。
第八条学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第九条学校应当制定具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三)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四)心理健康风险评估;(五)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六)心理健康教师培训。
第十条学校应当结合学生实际需求,灵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第四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心理学、心理健康促进、心理疾病预防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应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需求,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邀请专业心理学家、心理医生等专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拓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面。
大学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大学心理咨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根据《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预防为主,发展为主的原则,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心理咨询工作实行校、院(系)、班级三级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心理咨询队伍,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心理咨询工作。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要加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德育等工作的融合,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体系,提高心理咨询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学生工作部门是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
第七条心理咨询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
第八条院(系)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本院(系)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
第九条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委员,负责本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开展相关工作。
三、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三)具备心理咨询专业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四)具备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心理咨询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六届心理健康活动月实施方案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4〕7号)文件精神,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心理文化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六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心理健康与尽责圆梦二、活动时间:2014年5月三、参加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四、组织方式:本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由学生工作处主办,各系(部)协办。
主办单位负责确定活动的主题,进行活动总体协调和总体表彰工作,协办单位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
五、活动内容(一)心理测评1、活动时间:2014年5月2、活动主题:把握心健脉搏3、活动要求:每名2013级学生必须参加测评,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会在测评期间审核各系(部)学生测评完成情况,并向系部反馈未完成测评学生班级的名单,请各系部发动辅导员及时督促学生登录系统完成测评。
4、活动目的:协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自己,以便于心理咨询中心为同学们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二)心理手抄报展1、活动时间:2014年5月2、活动主题:心理知识你我知3、活动地点:学院宣传栏(三)开心笑脸摄影作品征集1、活动时间:2014年5月2、活动内容:在全院范围内征集开心笑脸,引导同学们微笑面对生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3、作品内容:原创、单人或者多人、微笑或者开怀大笑、正面或者侧面像的摄影作品。
4、参赛方式:各系(部)请在5月25日前,将照片冲洗版(6寸)及JPG格式电子版收齐后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并标注照片题目、作者姓名、系部、班级、联系方式。
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将从作品中评选出个人奖项(开心奖、魅力奖、感染奖、创意奖,并向提交者颁发奖品。
)(四)“心随影动”心理影片赏析1、活动时间:2014年5月2、活动地点:教学楼E区心理电影放映厅3、活动主题:心晴影院——放飞心情4、活动目的:“心晴”通过几场经典心理影片来展现心理学的奇特魅力,提高学生们对心理学的兴趣;同时为大家创造一个满足视觉享受和心灵放松的机会,引导学生探寻人类心灵深处的奥秘。
高校心理健康管理制度
高校心理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高校心理健康管理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预防为主,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高校应当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配备专业心理教师,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第二章心理健康教育第五条高校应当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六条高校应当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剧创作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第七条高校应当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在正确的价值观念下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八条高校应当关注特殊心理群体,针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心理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
第三章心理健康咨询与服务第九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应当为学生提供专业、热情、细致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第十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心理咨询预约、接待、评估、转介等工作流程,确保心理咨询质量。
第十一条高校应当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水平。
第四章心理健康监测与预警第十二条高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了解学生心理状况。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心理危机信号进行识别、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干预。
第十四条高校应当加强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关爱,协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保障第十五条高校未履行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全院任意选修课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学生上网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任意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意选修课开设的原则和要求1、任选课按“内容新、范围宽、练能力、强素质”的要求设置,不仅要注重让学生学习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特别注重让学生学习人文、社科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2、学院鼓励教师充分发掘课程资源,开设面向全院学生,着眼于全面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任选课。
全院性的任选课由教务处根据学院具体情况统一安排,专业任选课由各系部根据本系部的师资和教学条件合理安排。
3、任选课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0学时,在一个学期讲完.每学期安排十二周时间授课,从第2或第3周开始上课。
授课时间可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也可安排在晚上、双休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确定.4、任选课开课人数低于60人一般不开(体育类、实训类选修课除外)。
二、任意选修课授课教师的要求1、任意选修课的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有丰富的高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特殊情况如专业限制招生等原因,教师的开课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由教务处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2、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确保教学时数,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或降低教学要求.3、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规范,不得无故停课和随意调课。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停课或调课的,应至少提前1周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若为突发事件不能正常上课的,须事后补办申请,并由系部主任签字后送教务处备案,由所在系或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三、任意选修课的管理1、全院性任选课的开设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申请表、提交课程简介(200字以内,说明该课程建议选修对象、课程的目的与意义及主要内容等)、教师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学历、学位、教学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等)、教学大纲(纸质和电子版、请按规定格式填写)等资料,由系部审核,教务处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执行。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人性化的原则,依法管理,科学运作。
第三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在不同阶段、不同层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成员若干人,负责具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师团队,团队成员由学校教师和专业心理咨询师组成,负责具体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学校督导和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组成,负责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提供等。
第十条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情感管理、人际沟通、压力调节等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举办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如心理健康周、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等,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团队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第四章资源保障第十三条学校将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学校将加强对心理健康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应急演练,做好学生心理卫生工作。
第五章督导评估第十六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机制,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篇:《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1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提高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人为本,尊重人才培养的规律,遵循心理学的科学规律,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2、坚持学习国内外先进知识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与本土实际相结合,学习、探索与创新相结合;3、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 1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第四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心理健康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2、掌握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有效开发心理潜能,培养创新精神;3、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4、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5、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问题,积极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事件。
浅谈内蒙古地区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
2020年11期 · 113·教育研究·浅谈内蒙古地区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巴图达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70摘 要:心理健康是学生全面成才的根本素质之一。
高校探索有效途径,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营造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内蒙古地区;高职院校;心理健康引言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1.加强理论研究,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品牌化心理中心积极申报全区高校2020年思想政治精品项目心理育人类《高职生积极心理素质培养体系构建》、申报校级课题《高职院校学生干部情绪智力领导力培养实践研究——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学校选送的两篇论文荣获全区高教学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2019年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并在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年会上做经验交流。
2019年,我校被自治区高教学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推选为副会长单位。
学校荣获“全区高校2019年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区高校2019年心理健康先进单位”。
我校荣获“全区高校2019年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区高校2019年心理健康先进单位”。
2.积极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活动举办我校第十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包括心理中心和各二级学院承办的9项具体活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中加入团体活动课程,另组织开展18场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组织开展了2019级新生心理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朋辈心理辅导成效;顺利完成2019级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的心理健康预警档案,并对一级心理问题学生进行了访谈,转介精神卫生机构8人;3.扎实做好心理干预工作心理中心专兼职教师2019年度共为50余人次提供咨询服务。
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改革与实践r——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改革与实践r——以内蒙古电子信
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张慧超
【期刊名称】《知识经济》
【年(卷),期】2018(000)014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但发展较快.笔者在从事心理健康课程教学这十多年的实践中,逐渐确定要以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和职业素养为核心,进行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的改革.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新思路,构建高职生心理素质培养模型,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心理咨询与朋辈辅导、心理社团建设与培养、心理健康活动宣传月以及社会服务互融互通,形成与之对应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体系,探索一条真正符合高职院校学生成长需求的心理健康教育途径.
【总页数】2页(P146,148)
【作者】张慧超
【作者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01007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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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1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提高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人为本,尊重人才培养的规律,遵循心理学的科学规律,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2、坚持学习国内外先进知识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与本土实际相结合,学习、探索与创新相结合;3、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页脚内容1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第四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心理健康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2、掌握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有效开发心理潜能,培养创新精神;3、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4、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5、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问题,积极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事件。
第二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五条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成立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主要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保卫处及各系(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向学院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人员配备、经费支持、场地建设、咨询设备及考核奖惩机制等重大问题,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院“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系(部)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为主线的五级网络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模式。
设立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为广大在校生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及咨询服务;各系(部)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由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系部辅导员组成,负责落实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规划,协助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工作,独立开展系部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工作;班委会设立心理委员,宿舍设立心理信息员,协助辅导员开页脚内容2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工作任务:(1)建立健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及危机干预五级工作网络;(2)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为全院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及选修课程;(3)开展新生心理普测,建立全院学生心理档案;(4)开展有针对性的团体及个体咨询;(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工作。
第九条建立健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及考核评价体系。
结合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情况及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将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与考核纳入学校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保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
1、经费保障。
学院按照每年生均不少于15元的标准划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
比照专业教学和相关专业工作,合理计算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学工作量,并随学院津贴调整进行适时变动。
2、场地及设备保障。
逐步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场地,包括教师办公室、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沙盘治疗室、心理宣泄室及情绪调节室等,场地总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仪器,以满足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的需求,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三章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第十一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1、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作为选修课的通识教育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第一学期开课,设置2个学分,24个学时,覆盖全体学生;2、更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方法,探索名家讲座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聘请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为学生开设高水平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并结合学生学习生活、人际交往、情感恋爱、就业择业、人格发展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团体辅导;页脚内容33、形成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坚持大学三年不断线,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水平,丰富学生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网络互动、团体辅导等形式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鼓励和支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及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通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增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层次与水平。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第十三条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整合校内外资源,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
1、每年定期指导各系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2、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等学生社团、各系部学生会和班级等学生组织开展心理趣味运动会、心理剧比赛、心理主题班团活等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活动和学生互助心理辅导,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
3、充分利用学院广播、校刊、橱窗、板报、网络等宣传媒介,联合学院各部门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各系部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1、各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辅导站要及时了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主动接受大学生心理资讯中心中心的指导,制订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提交工作总结;辅导员要提高心理健康意识,积极进行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定期开展系部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资源,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系部心理协会、班委会等系部、班级学生组织积极协助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学生心理互助、自助活动。
页脚内容43、充分利用学院各类宣传媒介和学生QQ群、飞信群、微博等网络宣传媒介,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第五章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第十五条心理咨询中心通过个别辅导与咨询、团体辅导与咨询、心理行为训练、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地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十六条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及有条件的系部安排固定的心理咨询室,每个学期向全校师生公布心理咨询室服务时间,保证每个工作日均有咨询室对学生开放,满足全院学生的心理咨询需求。
第十七条定期开展大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研究制订相应的团体辅导计划和方案,帮其解决心理问题、优化心理素质;发挥朋辈辅导功能,提升学生自助互助能力。
第十八条每个学期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报纸、微博、飞信、网页等多种途径向全校学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咨询信箱、咨询电话和网址,提供电话及网络咨询预约和咨询服务;系部班级辅导员要及时了解信息并向全体学生开展相关信息介绍,保障学生获得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的信息途径畅通。
第十九条加强心理辅导与咨询的制度建设,制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专兼职教师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接待、反馈及督导制度,保证心理咨询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做好心理咨询的记录与整理,以及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第六章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第二十条切实加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制订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级网络”的作用,明确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逐步加强学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页脚内容5第二十一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要积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1、在每年新生入学后指导、协调并组织各系部开展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对普查结果中有问题的学生,进行重点心理辅导与跟踪管理,并将心理危机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系部,做好心理危机早期识别和干预;2、在系(部)、心理咨询中心、校医院、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心理危机转介机制。
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在系部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给予专业指导;3、做好心理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配合系部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相关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
重大恶性危机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措施对全校范围内的危机易感人群进行排查和干预,预防恶性事件的传染效应。
第二十二条各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辅导站要做好心理危机与干预工作:1、对所负责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的整体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及时联系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领取心理危机筛查结果,对学生心理危机状况有动态了解。
2、出现心理危机情况时应立即向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报告,在领导和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3、及时选拔、调整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协助系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上报《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心理辅导员及学生心理委员登记表》;汇总《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心理健康月报表》,发现危机事件及时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取得联系、配合处理问题;第二十三条班级心理委员要将学生心理动态信息和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辅导员,每两周上报《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心理健康报表》给系部辅导员,紧急情况下可直接与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取得联系。